财政部驻厦门专员办:多措并举 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2015-03-20吕伍平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财政部驻厦门专员办突出六个坚持,进一步强化思想教育、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加强风险防控。
一是坚持教育为先,把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厦门专员办组织全办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财政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同时,积极巩固群众路线教育成果,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强化对干部“八小时外”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扎实推进廉情监督活动,防止“四风”方面问题的反弹、回潮。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办党组书记、监察专员李月明同志带头讲党课,并对全办专题教育提出具体要求,要求把学习教育放在首位;要找准存在的不严不实的问题;要强化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见实效。全办还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向吴波同志学习座谈、观看廉政教育片《老百姓是天》、赴漳州市东山县谷文昌纪念馆参观学习等活动。
二是坚持强化核心,发挥党组集体智慧。厦门专员办坚持以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来确保理论学习实效;以落实班子成员分工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认真落实强化民主集中制,发挥集体智慧;注重维护班子团结统一,努力营造真诚相待、宽松和谐的氛围。同时,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程序,把好考察关、决策关。
三是坚持明确职责,抓工作落实效能。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厦门专员办将任务细化分解,逐项明确工作要求、责任主体、牵头人、落实部门等内容,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通过约谈督促、报告工作、严肃问责等方式,强化纪检监督责任,推进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机关廉政文化建设。
四是坚持制度为本,规范内部运作。按照“从严治办”的要求,厦门专员办组织制定了《中央驻厦基层预算单位财政预算监管操作规程》、《厦门专员办财政监管核查操作规程》、《厦门专员办预算管理事中监管操作规程》等16 项监管业务操作规程;开发并上线运行厦门专员办预算监管业务应用平台系统,使全办的预算监管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留痕、相互监督、用权透明;完成了《厦门专员办财政检查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厦门专员办岗位利益冲突风险内部控制办法》等7 项内部控制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内控体系,有效地防范了廉政风险。
五是坚持严肃纪律,营造健康向上的团队氛围。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由机关党委对各处室执行工作纪律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并不定期进行通报。教育全办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引导全办干部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坚决抵制腐朽没落思想观念的侵蚀,营造积极文明、健康向上的团队氛围。
六是坚持风险防控,把廉政风险防控嵌入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在财政监督专项检查工作中,从源头上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明确检查组长对检查处理期间检查组的廉政情况负总责。同时,设立廉政监督员、信息员,对本检查组成员廉政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直接向分管领导报告。积极落实廉政执行情况反馈制度,机关党委向被检查单位专门发放廉政监督卡,回收后建立专项调查廉政执行情况档案,并通过事后回访、抽查等方式对检查组廉政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对于监督检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对发现问题的研究处理和作出决定必须经过办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集体决定、集体反馈,有效限制自由裁量,防范了监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