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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科学构建

2015-03-20余清明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湖南常德415000

武陵学刊 2015年3期

余清明(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湖南常德415000)

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科学构建

余清明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湖南常德415000)

摘要: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既是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内容的延伸,又是中央明确提出的必须把握好的新机制。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落实民主集中制、提高工作效率及增强班子团结的关键所在,应在实践基础上对其进行科学的构建。

关键词:高校院系;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制度

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尤其是院系领导班子工作机制的问题,直接关系到院系的建设与发展。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机制①,作为二级单位的院系如何实施领导,成为基层建设的一个关键问题。构建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并使之成为最高决策机构②非常必要。本文结合工作实践,着重围绕建立科学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必要性、重要意义与路径等问题进行探讨。

一、科学构建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必要性

院系是高校很重要的一级基层组织,科学构建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不仅对于加强和促进高校院系党组织工作、理顺院系党政关系、推动院系领导班子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对于保证院系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也是十分有益的。

1.科学构建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的需要。院系能否落实好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指令,关键在院系领导班子,那么领导班子是否坚强有力,核心问题是我们的工作机制设置是不是科学合理。通过构建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可以理顺党政关系,凝聚智慧,共同把关,减少决策失误,能有效落实民主集中制。因此,构建“集体领导,共同决策,分工负责,整体协调”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2.科学构建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促进院系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中央明确规定高校的领导体制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至于院系这一级实行何种领导体制,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不是很明确,只是强调院系党组织和行政要按划分的职责范围,既分工又合作,共同做好工作。这种不明确的高校院系工作机制给规范院系工作、进一步发挥院系党组织作用带来了一定困难。过去,由于院系领导体制中央没有明确,各高校执行的也不一样。有的认为,既然学校层面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那么院系也就应该执行党总支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主任负责制。这样,学校与院系领导体制一致,便于开展工作。也有的认为,院系以教学为中心,应区别于学校,直接实行院长主任负责制比较好。这两种观点是站在两个不同的角度来观察问题的,具有相当的代表性。那么,构建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就可以纠正上述两种观点存在的偏差,有利于院系的建设与发展。

3.科学构建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增强班子团结的需要。如果工作机制不科学,就有可能给班子团结留下隐患[1]。以往有的书记同志总是围绕院系党组织要不要参与行政重要问题的决策,行政接受不接受、欢迎不欢迎党组织参与这一决策而顾虑重重。参与多了又怕有越位之嫌,不参与又怕说工作不主动、不配合、不支持,常常处于一种尴尬的局面。如果“配合”也是党组织负责人和行政负责人靠感情投入人为地维持和运行,没有科学的体制来保证。若党政负责人感情不到位,就有可能引发矛盾,产生内耗,破坏班子团结,使院系的各项工作受到严重影响,其凝聚力和战斗力也随之急剧下降。如果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得比较科学,就可以从制度层面上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

二、构建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意义

1.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有利于院系党组织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进业务工作。院系工作中的思想问题和矛盾,是在日常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中产生的。如果党的工作游离于院系中心工作之外,党组织领导满足于当“门外汉”,了解情况仅凭道听途说,缺少亲身经历和直接感受,这样势必造成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脱离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实际,形成党政工作“两张皮”的现象,使思想政治工作如同“隔靴搔痒”,没有针对性,缺乏说服力,解决不了师生员工的思想问题,调动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因此,党组织必须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参与到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决策中来,及时掌握情况,共同把关,形成合力。

2.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有利于教学党建一起抓,避免“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高等学校是育人的重要阵地,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的接班人。如果没有制度作保障,党的工作就容易游离于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之外,那么就有可能造成教学科研“一手硬”、党建思政“一手软”的现象。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就为教学科研和党建思政“同时规划、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同时见效”创造了条件[2]。

3.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有利于院系党组织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以往有的院系党组织习惯于采用“小政工”的运行模式,把自己的工作任务缩小到党务和思想工作的小范围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怕承担责任和惹出麻烦,不愿意参与讨论院里的重大问题,把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看作份外事。这实际上是放弃了党组织的参与、监督的职责。而有的院系行政也受“党只管党”的“小政工”模式的影响,在研究讨论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重要问题时,也就自觉或不自觉地不请党组织负责人参加。这在客观上造成了摆脱党组织的参与和监督的后果。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后,就能克服这些弊端,发挥整体效能。

三、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构建路径

1.建立院系党政议事会议制度。院系党政领导班子议事会议制度通常有以下几种:一是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制度。这是院系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3]。它包括: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教育教学改革;重大科研项目的争取和组织;财务预算、大宗经费使用和创收分配;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优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的培养;人事调配、考核、奖惩、出国、晋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生教育管理、招生、就业指导及毕业分配等。党政领导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主持人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商定,不同主要事项分别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行政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由全体党政领导班子正副职参加,同时可根据讨论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研究商定列席人员。二是院系务会议制度。主要是落实党政联席会议的部署与决策,总结前一阶段各项工作,布置近期工作,以及需要由院系务会集体讨论的其它问题。会议由院长、主任主持或由院长、主任委托副院长、副主任主持,院系党政全体领导参加,视情况扩大到教研室主任和学术骨干。三是院系党总支委员会议制度。根据《党章》《条例》以及党委工作要点,研究讨论决定干部工作和党内的重要问题。如:配备院系行政领导班子的建议,院系党务干部、团总支书记、学生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等的配备,发展党员,党风廉政建设,政治理论学习及日常思想政治工作等重要问题。党总支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党总支书记主持,全体总支委员参加。院系务会、党总支委员会是党政领导联席会制度的内容之一,院系务会和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决策的内容都不能违背党政领导联席会总的意图。为了保证会议的质量和决策的正确,党政领导联席会、院系务会、党总支委员会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紧急情况外,一般不讨论决定重要问题:出席会议人数少于应到会人员的2/3时;院系党政主要领导均未到会时;所研究的问题会前党政主要领导意见未取得一致时。

2.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党政分工负责制。院系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院长、主任是本单位行政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党总支书记是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党总支要参与院系行政重大问题的讨论决策,保证和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行政的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党政既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做到补台不拆台、到位不越位。党总支书记要支持院长、主任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院长、主任也应尊重党总支书记的意见和建议。院长、主任和总支书记对本单位的全面工作负总责。

3.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中应注意处理好五对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强调个人分工负责必须在集体领导下进行,不能偏离党政联席会议的意图,当个人的意见与集体的决策不一致时,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在行动上不能有任何反对的表示。但是强调集体领导又不能弱化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和担当精神,要勇于负责,有所作为。

二是正确处理好“核心”与“中心”的关系。院系党组织是政治核心;院长、主任是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的中心。在实际工作中,如何理顺二者关系?可以采取“三分三合”和“三个为主”的方法。“三分三合”:职责上分,思想上合;工作上分,目标上合:制度上分,关系上合。“三个为主”即:院系重要问题决策以党政联席会为主;教学、行政的指挥以院长、主任为主,同时接受院系党组织的监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党总支书记为主。

三是正确处理好“班长”与“首长”的关系③。院系党总支书记是总支委员会班子中的“班长”;院长、主任是院系的行政“首长”。党总支书记和院长、主任都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扮好自已的角色。在院系领导班子中,书记、院长、主任都是领班人。书记要支持院长、主任独立负责地开展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要带头执行党政联席会议的决定,要维护和支持院长、主任的指挥权。院长、主任要积极大胆地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组织实施,同时也要支持书记分管的工作,主动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在任何情况下,院长、主任和书记都应相互尊重、理解和支持,相互通气,及时交换意见,成为团结的表率。

四是正确处理好“正职”与“副职”的关系。作为正职,首先要做到知人善任、合理分工。院长、主任、书记要根据班子成员的知识结构、专业特长等做好分工,让每位班子成员都能做最能发挥自己特长的工作。其次要“统揽不包揽”。正职不能大权小权一手揽,事无巨细一起抓,而应该信任副职,大胆地让副职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再次要“揽过不揽功”。对于副职在工作中的一般缺点和错误不要指责,而要循循善诱。无论从哪个角度讲,副职出问题,正职要勇于承担责任。当然副职也要正确处理好与正职的关系。副职要自觉尊重和服从正职的领导,维护正职的形象和权威。对正职正确的意见,要坚决支持;不正确的不随声附和、阿谀奉承。但不能犯自由主义,不能在群众中对正职妄加议论,评头论足。工作中做到出力不越位。要多请示、勤汇报,在重大问题上要进言献策,为正职分忧解难。不擅作主张,不搞先斩后奏或只斩不奏。在敏感问题上,要协商处理,不能搞个人说了算。

五是正确处理好“副职”与“副职”的关系。院系党组织副职和行政副职由于其特有的地位和作用,他们平时主要是直接为自己的直接领导“正职”负责。通常情况下,党政副职又分别隶属于两个不同的“正职”。而实际工作中党政副职之间所分管的工作也存在许多联系与交叉。因此,院系党政两个副职之间的工作也应多加强协调与配合,要有大局意识,不能各自为政。协调与配合的途径就是副职之间应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多沟通、多通气。假如二者之间发生矛盾和问题,一方面可向自己直接的上级反映,请求协凋:另一方面也可向对方上级反映,要求给予支持和配合。

总之,整体配合非常重要。一个班子就像一台机器,哪个部件出了问题,都会影响正常运转,靠什么来保障,那就是制度。因此,科学构建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注释:

①参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4]55号文件。

②参见《湖南文理学院章程》第六十二条,2014年由湖南省政府核准。

③参见施昌海《实行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需要着重处理好的几个关系》,《河南大学学报》2001年第4期第24-26页。

参考文献:

[1]刘建明.高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运行机制的研究[J].科教导刊:电子版,2014(12):3-4.

[2]黄士华.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增强高校院系领导班子的活力[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9(5):101-102.

[3]黄学锋,张千千.高校二级学院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有效机制研究[J].中国轻工教育,2014(2):47-50.

(责任编辑:刘英玲)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014(2015)03-0141-03

收稿日期:2015-03-21

基金项目:湖南文理学院科学研究重点课题“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110|53288016)。

作者简介:余清明,男,湖南石门人,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常务副书记,高级政工师,研究方向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