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网商融资:供求与效率分析
2015-03-20刘海
刘 海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经营管理系,浙江 杭州 310018)
中小微网商融资:供求与效率分析
刘 海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经营管理系,浙江 杭州 310018)
中小微网商同传统中小企业一样存在融资“难”融资“贵”之“困局”,急需“破局”。对中小微网商融资需求进行分析,在借鉴国外中小网商融资经验的基础上对国内中小网商融资各类可获渠道进行对比,提出了提高中小微网商融资效率的对策建议,如支持民营银行及互助银行快速发展,鼓励引导地方金融机构出台信贷政策支持小微网商发展,支持大型电商企业实现跨平台数据共享、跨平台发放信用贷款。
中小微网商;融资;供求与效率;民营银行;地方金融机构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或者个人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创业,但这些企业或者个体,在创业的初期都仅仅只能算一个小微的网企,缺技术、缺人手、缺资金,它们中的绝大多数甚至还仅是小微网上贸易型企业,没生产、没技术,有的只是买入和卖出业务。它们同绝大多数中小企业一样遭遇到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虽然它们可能有完美的商业模式、资源渠道、库存方案、销售策略等,但在这个刀刀见血、快速发展的互联网时代,没钱啥事都做不成,资金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小微网商发展的核心问题。
一、中小微网商融资需求分析
近年来,提供中小微网商交易的专业网络商业平台诸如淘宝、京东、亚马逊等不断发展壮大,通过此类平台进行网络交易已经得到社会的高度认可,各类中小微网商通过进驻这些专业网络商业平台也在逐渐发展壮大,从业的人数逐年增加,虽中小微网商经营的规模各有千秋,但它们或多或少都有融资的需求,一般而言,我们可以将其需求分为如下三类。
生存需求:可以分为两个方面的基本需求,一方面是以淘宝卖家为代表的订单贷款,它们有很大一部分资金在买家未收货确认时,这部分资金是冻结在支付宝中,无法获取使用,存在 7-14天的商品交付和资金回流的赊账期,从而使得卖家产生一定的资金缺口及融资需求。另一方面,基于供应链金融为核心的大型网商企业的上下游存在着大量网络供应商、分销商、零售商、网民等用户,它们之间也存在着大量不能及时到账的赊销业务,其也极其需要融资服务,这些都是影响中小微网商生存的融资需求。[1]
发展需求:中小微网商经营的网店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稳定运营之后,必然希望能扩大网店经营规模,招聘相关运营人手,增加网络营销投入,推广个体网络品牌来获取更多的利润或占据更大的市场。[2]但仅仅是通过个体的原始资本积累或者其他收入是不能提供充足的资金投入,同样会面临流动资金的瓶颈,故其也迫切希望通过各种渠道获得相应的融资。
拓展需求:许多中小微网商不仅在一个专业网络商业平台上开有多个店铺,有的还在多个平台上开设店铺,甚至在线下也有相应的实体商铺,线上作为线下交易的前台,在线上和线下共同推广。多个网店的运营及线下实体商铺的协同发展,同样需要不断注入的资金支持。
二、小微网企融资渠道分析
(一)国外小微网企融资模式
西方发达国家也比较重视自身国内小微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突出表现在对其融资的支持。美国设立了小微企业专项财政基金,鼓励小微企业创业,且为了降低小微企业的市场风险,其还设立了诸如网商财政专项基金及网商风险补偿基金等。此外还通过在政府采购中设置专项额度来推动包括中小微网商在内的中小微企业发展。欧盟为部分中小微企业提供信用担保,设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政策性银行,通过全球贷、贴息贷、特别行动计划等对中小微企业进行投资及进行资金支持。日本对中小微企业实行利率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可以按最低的利率获得贷款,且其贷款期间还能延长。此外对涉及一些高新技术的中小微企业,日本政府还提供一定的利息补助。日本政府还设立了特别贷款制度,通过经营支援贷款来支持那些因为暂时经营进入困境的企业度过难关,借助周转资金贷款帮助那些因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利用创业特别贷款,帮助支持那些创业型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增加研发投入等。
(二)国内小微网企融资渠道
金融行业融入“互联网+”,改变了金融业的发展模式,丰富了网商融资的可获渠道。继传统的银行贷款、小贷公司、民间借贷之外,一些互联网公司及大型电商企业针对中小微企业展开模式创新、瞄准传统金融覆盖率较低的小微企业群体,充分应用大数据进行相关借贷情况分析,创新提出了P2P借贷及网商信贷,极大地拓展了传统金融行业的服务范围,拓宽了网商融资渠道。网商融资可获渠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银行贷款。传统银行贷款相对要求贷款企业自身资质较高,且一般均需要有抵押、质押、联保、担保等要求,对于电商网企而言,其绝大多数拥有的仅仅是存货、应收账款,走的是轻资产模式,并且电商网企贷款频率较高、贷款数额较少,而银行贷款一般而言都是单笔授信、单笔使用,难以做到循环使用,且相对小微网商贷款时间点而言审批时间较长,贷款金额和网商实际需求金额相对差异较大。所以,银行贷款模式如果没有针对网商进行改变,则其传统信贷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中小网商发展经营的需要。此外,银行贷款的主要针对群体为大中型企业,据不完全统计,中小企业贷款在银行贷款中的占有率不到20%,对于新兴的小微网商而言,银行贷款的获取则更是难上加难。
2.小贷公司。小贷公司的放贷对象相当一部分为那些难以获得银行融资的中小企业,但一方面目前国内现有的 3000多家小贷公司的信贷规模远远不能满足中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另一方面,迄今小贷公司的法律法规尚不明确,公司定位尴尬,融资渠道受限问题始终不见改善,政策不确定性较大。网商如无抵押贷款,相对利率较高,纯信用贷款月息极有可能超过 2%,部分利率水平甚至超过基准利率水平的4倍。对于小微网商而言,偶尔借用小贷公司周转下流动资金不足尚可,但绝大多数小微网商,并无相应的实力背景以及质押物,获得小贷公司的信贷资金成本还是较高,如长期使用小贷公司信贷资金还是负担不起。
3.民间借贷。民间借贷,也可以称为“草根金融”、“地下金融”,是网商融资的一个重要渠道。一般来说,民间借贷往往通过中间人介绍,达成借贷协议,然后中间人从中收取一定的中介费,这些中间业务从业者往往非常重视自身信誉平台的搭建,有一定的风险识别及抗风险能力,其对中小微网商及放贷者之间促成借贷活动,并不需求小微网商提供相关的质押,但其借贷利率相对较高,一般年化高达 20%-30%,部分短期借贷甚至达到年化100%,远远高于高利贷的利率。中小网商面对如此高昂的借贷成本,几乎没有可能的盈利空间,如非迫不得已,民间借贷还是不借为宜。[3]
4.P2P网络借贷。P2P是一种基于互联网的金融模式创新,其基本运作模式是个人通过网络借贷平台以第三方支付的形式向他人出借资金并以此获得收益。资金的供求双方可以直接就借贷资金的使用数目及期限进行交易,并不需要银行等相关机构作为中介,供求方直接进行交易。这种借贷模式运行完全互联网化,交易成本极低,且针对性更强、融资周期更短,相比较而言能大大降低中小微网商的融资成本。[4]再者,P2P网络借贷对借贷者资格审查不如银行严格,绝大多数借贷业务无需抵押,无需查询征信,这正好与小微网商特点相符合,此外,通过网贷平台,还能最大可能地挖掘民间闲散资本,以供小微网商发展所需资金。但从借款利率角度看,目前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P2P平台平均年化利率超过20%,且目前P2P平台投机氛围极其浓重,平台方如不发布高息借贷标的,则难以吸引投资者,而高利息的借款标的客观上又使得中小微网商运营成本及经营压力保持在较高的水平。
5.网商信贷。许多大型网商将那些在自身平台上交易的各类信息通过云计算进行分析,包括信用记录、交易量大小、用户评价、投诉纠纷等信息进行综合测算,结合销售、商品、客户、推广等行业数据,得出相应的明细指标建立数据模型,最后得出平台上某小微网商可获信贷金额及时限标准。可以说,放不放贷,由电商平台的大数据说了算。甚至平台方还能据此分析出某小微网商何时需要贷款、是否有能力偿还贷款,大型网商企业根据目前积累的数据和建立的风险模型均能做出实时判断。目前许多大型网商企业都针对在本平台上开店的小微网商提供了相应的金融信贷服务,包括阿里巴巴的淘宝贷款、京东商城的京东白条等。但运营该模式的大型电商网企并不对外提供本平台的交易记录、评价记录及相关财务数据,对跨平台经营的小微网商进行相应的信用贷款目前还是一片空白。
三、创新及提高中小微网商融资效率的途径
(一)支持民营银行及互助银行快速发展
民营银行在其运营模式、客户群的定位等方面完全不同于国有银行,民营银行的服务对象更多的是针对以中小微网商为代表的中小企业,不设立物理网点,不做现金业务,不做500万以上的贷款业务,很多是以纯互“互联网+”形式进行运营。推动民营银行的发展,让其从市场化的角度,有针对性地设计各种产品及业务模式,通过各种风险控制来更好地推动中小微企业的融资与升级发展,并且通过此类具有现代企业治理机制的民营银行的快速发展和对国有银行垄断的冲击,以民营银行这种鲶鱼模式,引发我国金融市场针对中小微网企融资的有效竞争。此外,也可以多设立一些相关的政策性银行,有针对性地为中小微网商融资提供服务。[5]同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允许一些优质的中小企业与个体户以入股的形式,通过审批自助筹建小型专业性股份制商业银行。通过一系列途径,让那些大型国有银行看不上的小微网商能及时筹集经营或扩大规模所需资金。
(二)鼓励引导地方金融机构出台信贷政策支持小微网商发展
地方金融机构可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优化信贷投放结构,腾挪信贷资源,针对中小微网商增强服务功能、转变服务方式、创新服务产品。树立以客户为中小的经营理念,针对不同类型的网商、开发新的特色产品,为中小网商提供量身定制的服务。包括建立各级中小微网商融资信息化平台,搭建初创型、成长型中小微网商信息库,为相关金融机构提供企业信息和风险监控数据,尤其是增加小微网商非财务因素的比重,通过云计算来分析小微网商交易行为数据,从而降低银行贷款风控成本。一些中小银行已经先行了一步,北京银行推出了“小巨人”中小企业成长融资方案,银行通过收集相关数据、分析企业运营情况,如符合条件就能提供无担保贷款。台州商业银行创新建立了一支适应中小微企业主的客户经理队伍,创新地提出了为中小微企业主建立报表的模式,通过报表获取用户的“软信息”,从而评估风险指数,提供放贷效率。鼓励地方金融机构的此类探索,优化信贷投放,让更多的中小微网商进入银行视线,使得银行更好助力中小微网商发展。
(三)支持大型电商企业实现跨平台数据共享、跨平台发放信用贷款
目前,越来越多的大型电商企业都推出了针对小微电商的信用贷款,包括阿里小贷、京东贷款、慧聪民生新E贷等,但这些贷款针对的群体只是本平台的电商群体,且各平台的利率还款方式不尽相同,用户借贷较为麻烦。且这些平台都是各自建立单独一套信用评价体系,分别有各自的评价规则,小微网商进行网络借贷活动则需要重复申请,重复评价,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和社会资源。支持部分大型电商企业探索独立与电商网站的第三方信贷平台,作为一个跨平台的数据分析和信用评估的“中间人”存在,有效转换网络信用为借贷中的信用管理,通过这个平台连接商户和各类资金提供方,实现小微网商的纯信用贷款及放贷企业的风控水平。此外,由于电商企业双方签订的都是电子合同,存储于平台的服务器中,可直接用于对交易者进行信用分析与评价,因此,电子商务领域跨平台信用体系的搭建比传统行业更易于构建,也更急迫需要进行构建。
总之,中小微网商在经营过程中,融资问题是影响其能否顺利发展、快速前进的核心要素。融资供求、融资效率、融资成本在某种意义上能决定中小微网商事业的成败。要解决融资问题,一方面中小微网商应通过自身建设,提升产品或服务质量,来建立企业信誉,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多渠道融资方式;另一方面,相关大型网企或金融机构可依托互联网金融的最新发展,通过各类网贷模式、融资模式等的创新,寻求新方法、新渠道、新模式来拓宽中小微网商融资“钱路”,助力小微网商的快速发展。
[1]李善良.基于供应链金融视角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J].苏州大学学报,2012(6):130-137.
[2]吴从慧.C2C网商各发展阶段融资策略的选择[J].商业会计,2014(7):39-41.
[3]杨倩,杜文强.经济新常态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15(14):17-18.
[4]刘海.小微网商网络信贷可获途径及监管对策研究[J].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12):37-41.
[5]王林.浅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及解决对策[J].金融经济,2015(12):87-89.
(责任编辑 夏菊子)
Financing of Small and Medium Wechat and Network Businesses: Analysis on Supply and Demand as well as Efficiency
LIU Hai
(Management Department, Zhejiang Financial College, Hangzhou 310018, China)
Just like the traditional SMEs, the small and medium Wechat and network businesses also have difficulty in financing, which needs to be solved urgently.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financing demand of China's small and medium Wechat and network businesses, compare their different financing channels by referring to the experience of the relevant businesses both home and abroad, based on which the paper proposes some countermeasures to improve their financing efficiency, for example, supporting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private banks and mutual banks, encouraging and guiding local financial institution to issue credit policy so as to support the development of small and medium Wechat and network businesses, asking large e-commerce enterprises to share data as well as provide loans across platforms.
small and medium Wechat and network business; finance; supply and demand and efficiency; private bank;local financial institution
F276.3
A
1671-9255(2015)04-0036-04
2015-10-28
2015年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M15JC027)
刘海(1977- ),男,福建顺昌人,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经营管理系讲师,硕士。
10.13685/j.cnki.abc. 000148 网络出版时间:2015-11-24 14:46
网络出版地址:http://www.cnki.net/kcms/detail/34.1242.Z.20151124.1446.0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