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类型学角度论汉字的性质
2015-03-20周海霞
周海霞
(安康学院 中文系,陕西 安康 725000)
关于汉字性质的问题,学术界讨论了近百年,但至今为止还没有定论。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历史文化背景的影响,使得某些时候对汉字的定性超出了语言文字学的范畴;也有学术背景的原因,如针对的材料、讨论的角度、学术水平的发展阶段等因素都影响了对汉字性质的认定。
因此,讨论汉字性质的前提是理清各种主要观点及其争论的社会文化背景,在此基础上抛开社会文化背景的影响,从类型学的角度来界定汉字的性质。因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一种事物的特点总是与其他事物相比较才凸显出来,一种事物的性质也是在与其他事物的比较中确定的,而类型学的基本前提就是比较。
一、汉字性质问题争论的历史文化背景
关于汉字性质问题的争论已经持续了近百年,其中有三次高潮,这三次高潮都有其各自的历史文化背景。
第一次争论是在上世纪20年代。鸦片战争以后,由于中西文化的交融、碰撞,一些有识之士开始思考、对比中西文字的不同,提出汉字主形、拼音文字主声,进而指出汉字繁难,认为主声者简易,主形者繁难,形摄万有,造字数万,犹有未尽之形,音出口舌,造母数十已尽发音之蕴。到了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汉字繁难论”直接发展为“汉字落后论”,人们认为汉字是中国落后挨打的根本原因,因此提出了“汉字改革”的口号,要废除汉字代之以字母文字。当时的人们建立了一个荒谬的逻辑:中国落后——因为科技落后——科技落后因为教育落后——教育落后因为把太多时间花在学习汉字上,所以他们认为改用拼音文字就可以普及教育,就可以赶上西方列强。傅斯年、瞿秋白、陈独秀、钱玄同、蔡元培等人都是积极撰文列举汉字“罪恶”,鼓吹“汉字革命”的先驱。瞿秋白直接说“汉字真正是世界上最龌龊最恶劣最混蛋的中世纪的茅坑”①他们的论述可分别参阅:傅斯年《汉语改用拼音文字的初步谈》,《新潮》1919(1卷3期);瞿秋白《瞿秋白文集》1998(二卷,69);钱玄同《汉字革命》,《国语月刊》1923特刊;蔡元培《汉字改革说》,《国语月刊》1923特刊。。鲁迅临逝世(1936年10月)“答救亡情报访员”时,甚至坚决地说“汉字不亡,中国必亡”。于是,“汉字落后论”在中国迅速成为“共识”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与认为汉字落后相对应的,认为拼音文字是“最有势力最有价值之文字”,是“文字中之最善者”。这种观点在学术上的根据就是进化论在语言和文字上的反映。自19世纪以来,西方人类学的进化论观点认为欧洲人在人种、语言、智力、文化上都处于历史发展的最先进阶段。反映在语言上,就是孤立语——粘着语——屈折语三段论,反映在文字上就是图画文字——表意文字——表音文字三段论,而汉语是孤立语、汉字是表意文字,都分别处于三段论的中低级阶段。语言上的三段论后来被学界抛弃,而文字上的三段论却影响深远。
第二次争论是在上世纪50年代前后。新中国成立以后面临确定文字方针的问题,从而又一次引发了有关汉字问题的争论。表面上看,这是一次关于汉字性质问题的争论,实际上则涉及到汉字的优劣性,汉字的发展方向,是保留汉字、改革汉字、还是彻底废除汉字走拼音化道路的问题,因此争论异常激烈。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斗士们还只是出于盲目地彻底地反对封建文化、出于感性认识得出汉字繁难、汉字落后的结论,四十年代以后,一些学者就开始从文字理论、文字性质的角度去总结汉字的落后。如周有光就认为文字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从“形音”到“意音”再到“拼音”,世界文字的发展方向是拼音方向,拼音文字是人类文字发展的最高阶段[1]。而汉字虽然已经发展了几千年但仍在意音阶段,所以汉字落后就确定无疑了,汉字就必然要发展为拼音文字。一时间,世界文字发展的这种单一模式、单一方向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可。受“汉字落后论”的影响,人们认为承认汉字是表意文字就等于承认汉字落后,因此似乎要提高汉字的等级就只有两种方式,要么推动汉字拼音化改革,使汉字最终变成表音文字,要么不承认汉字是表意文字,证明汉字是表音文字。通过这一时期的讨论,人们普遍认识到汉字有表音性,但对汉字性质的判断仍局限于争论汉字是表意文字、意音文字、表音文字中的一种。
第三次争论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期,延续至今。随着计算机进入人们的生活,计算机输入问题再一次引发了汉字落后论、汉字改革的狂潮。一些人公开宣称只有拼音文字才能救中国,因为汉字无法输入计算机,计算机是方块汉字的掘墓人,计算机时代的来临敲响了汉字的丧钟。但是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在国际上的地位不断提高、中华民族的自信心不断增强,反映在学术上,开始摆脱“汉字落后论”的影响,从纯学术角度,深层次探讨汉字的性质。尤其是随着汉字计算机输入问题的解决,“汉字落后论”已经被很多学人抛弃。运用新方法、新理论、多角度研究汉字成为这个阶段的发展趋势,因此这个阶段产生了很多新的观点,对汉字性质的认识趋于客观、科学。
二、关于汉字性质问题的主要观点
从学术角度看,导致汉字性质问题争论不休的主要原因至少有五个。一是所使用术语的含义不确定,如关于表意文字的提法就有多种含义;二是分析汉字性质所使用的材料不统一,是汉字的全部还是主体,是古汉字还是现代汉字没有定论;三是决定汉字性质的单位不确定,是字还是构字符号,学界没有定论;四是确定文字性质的角度不确定,从哪个角度,是单一角度还是多角度没有定论;五是决定文字性质的要素不确定,是区别性要素还是决定性要素,也没有定论。因此在讨论汉字的性质之前,有必要先理清前人的各种观点。其实前人对汉字性质的不同表述,无非是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反映了汉字的各种属性,大体可概括为以下几类:
(一)从文字与语言如何联系的角度
从文字与语言的联系角度来看,语言只有音、义两个要素,文字与语言联系,要么与语义联系,要么与语音联系,要么与语义、语音都有联系。与语义联系的是表意文字,与语音联系的是表音文字,与语音语义都联系的是意音文字。
1.表意文字说
这是到目前为止最通行的一种说法。首先明确提出汉字为表意文字的是瑞士语言学家德·索绪尔,他认为世界上只有两种文字体系:一种是表意体系,即一个词只用一个符号表示,而这个符号却与词赖以构成的声音无关。这个符号和整个词发生关系,因此也就间接地和它所表达的观念发生关系。这种体系的例子就是汉字。另一种是表音体系,它的目的是把词中连续的声音模写出来。表音文字有时是音节的,有时是字母的,即以语言中不能再缩减的要素为基础[2]。其实索绪尔并没有明确为表意文字下定义,只是提到了汉字与语言的意义之间的联系方式,说汉字是直接跟具有意义的“词”对应的,所以汉字是表意的。但索绪尔的提法很容易让人误认为汉字是以字形直接表达概念的。英国语言学家帕默尔在《语言学概论》中就更进一步提出汉字不过是一种程式化了的图画系统,是以视觉符号直接表达概念,而不是通过口头的词再去表达概念。
索绪尔的观点揭示了汉字的一个特点,即基本上一个汉字记录了语言中的一个词。因此,布龙菲尔德指出,用一个符号代表口语里的每一个词,这样的文字体系就是所谓的表意文字,这是一个很容易引起误会的名称,所以不如把这种文字叫表词文字或言词文字[3]。但是索绪尔认为汉字与词的读音无关,则是出于对汉字的片面认识。从符号系统来说,文字既然是记录语言的,当然要表达语义,世界上所有的文字都必须表达它所记录的语言的词义。但若认为汉字是直接表达概念,就把汉字等同于图画,这显然是出于偏见。认为汉字与词的读音无关也是片面的,因为汉字在甲骨文时代,就有不少的形声字和假借字了。
梁东汉在《汉字的结构及其流变》一书中指出,表意文字和语言的语音没有直接的联系,所以可用来表达不同的民族语言,也适合有方言分歧的民族,方块汉字是表意体系的文字。他还提到世界上的文字可以划分为表意文字、音节文字和音素文字三个类型,这三个类型反映了文字发展的三个阶段,但发展的先后并不意味着落后和先进的区别[4]。
2.表音文字说
姚孝遂认为,汉字在甲骨文时期就已经是表音文字了,甲骨文的每一个符号都有固定的读音,并且通过所代表的读音来表达概念,甲骨文字的整个体系完全是属于表音文字的体系,不能说它是表意文字[5]。姚孝遂得出这个结论基于对假借字和形声字的分析。他以甲骨文中表干支、人名、地名等的假借字为例,说明甲骨文中的假借字已经占百分之七十以上了,又联系从商周至现代汉字的形声字说明,形声字在汉字中所占比例由百分之二十发展到百分之九十,形声字是表音文字。
从文字是语言的书写符号角度来说,任何一种书写符号系统都必须通过所代表的语音来表达概念。形声字的声符不作为构字成分使用时往往有一定的意义,与纯粹表音的拼音文字的字母有本质上的不同。形声字的形旁表示概括性的意义范畴,声旁提示读音,二者互为补充,形成同类字以音相区别、近音字以义相区别的格局。即使形声字的声符由于语音演变而失去准确标音作用也不影响其区别同类字的功能,形符由于字形演变而使分类作用比较隐晦也不影响其区别近音字的功能。所以形声字并不是表音文字,更不能代表汉字是表音文字。
3.意音文字(音义文字、形音文字、形声文字)说
较早提出此说的是徐银来,他指出汉字以形声字为主,古代的形声即今天的音义,汉字与其说是形系文字不如说是音义文字[6]。可见,徐银来认为形声字是汉字的主体,汉字主体的性质就是汉字的性质。周有光也认为,从甲骨文到现代汉字,文字的组织原则是相同的,汉字在有记录的三千多年中始终是意音文字,古今的不同只是在形声字的数量和符号体式的变化上。虽然,汉字的字形经过隶变后已经不再十分象形,但早期汉字的大部分词义和读音都保留了下来,形声字的组合结构形式也没有变[1]。唐兰举形声字为例说明中国文字还不能算是记号文字而是形声文字[7]。综上所述,认为汉字是意音文字都是从形声字的结构特点分析的,强调汉字是有形符和声符的复合文字,所以把汉字叫形音文字。
(二)从文字记录语言的单位角度
文字和语言都有各自的结构单位,文字记录语言并不是说文字的整体记录语言的整体,而是一定级别的文字单位记录一定级别的语言单位,不同的文字体系记录语言时对应的语言单位也是不同的。关于汉字对应记录汉语哪一级单位的问题学界还存在分歧,这种分歧使得在认识汉字的性质时产生了不同的观点。
1.表词文字
词是由语素构成、比语素高一级的语言单位,是最小的能够独立运用的语言单位。从音节方面看,汉语的词有单音节、双音节和多音节。如前文所述,布龙菲尔德认为汉字就是表词文字。王伯熙指出汉字不是表音节的表音文字,因为汉字中从来没有专用于记音的音节符号,而是音义结合体,即使是假借字和同音替代字也不是专用于记音的音节符号,而表意文字的概念又模糊不清。所以他提出从文字符号所记录的语言单位看,汉字应该属于表词文字,因为它的每个独立字符基本上都是音义结合体,即形音义的统一体,是词的书面符号[8]。
2.语素(词素)文字
赵元任认为汉字是词素文字,是用一个文字单位写一个词素,也就是一言一词,汉字与世界多数其他文字的不同,不是标义标音的不同,而是所标的语言单位的尺寸不同,拼音文字是一字一音,字母大体上是代表音位的[9]。可见,赵元任认为从文字记录语言的单位的角度,可以区分出汉字和拼音文字的不同,一个汉字代表语言单位中的一个词素,而拼音文字大体上一个字母代表一个音位。汉字代表的语言单位大,拼音文字代表的语言单位小。吕叔湘也认为汉字是语素文字的代表,也是唯一的代表[10]。张玉金则指出,给一种文字体系定性,往往看这种体系里的绝大多数基本单元表达语言中的何种要素。汉字体系里绝大多数字所表达的语言要素是有意义的,记录古今汉语的汉字都可以称之为语素文字[11]。
3.语素、音节文字
语素是最小的语音、语义结合体,是最小的有意义的语言单位,其主要功能是作为构成词语的材料,大部分汉字是一个字记录汉语中的一个语素。但汉语的语素从音节方面看,有单音节、双音节、多音节,单音节语素有音有义,双音节、多音节中的音节有音无义,不能看作语素,只能看作纯音节,如“玻”“馄”等连绵词中的纯音节,“列”“宁”等音译词中的纯音节。无论是纯音节还是语素,汉字都是一个字记录一个音节,并不绝对以语素为记录单位。叶蜚声、徐通锵认为就单个汉字而言,汉字不光记录语素还记录不是语素的纯音节,所以汉字是语素、音节文字[12]。
(三)从文字构成所使用的符号角度
裘锡圭认为一种文字的性质是由这种文字所使用的符号的性质决定的,而不是由作为语言的符号的文字本身所决定的。文字所使用的符号可以分为意符、音符、记号三大类。汉字在早期阶段基本上是使用意符和音符的一种文字体系,可以称为“意符音符文字”,后来随着字形、字音、字义等方面的变化,成为使用意符、音符、记号的一种文字体系,现代汉字可以称为“意符音符记号文字”[13]。
(四)从文字构形特点角度
汉字和拼音文字在结构形体特点上的不同,学界早有认识,但如何认定汉字的构形特征,还存在一些分歧。
1.象形文字说
这种说法曾经影响很大,国内外有不少人持这种观点。如吴玉章《新文字与新文化运动·文字改革文集》(1940)一文中提出“中国的文字注重在形体,表示一个物体的词,就是这个物体的图形。比方马、日、月等,就象马儿、太阳、月亮的样子……这种就叫做象形文字的系统。”英国语言学家帕默尔甚至基本上把汉字等同于图画文字。但是随着对汉字的认识更加客观、深入,这种观点已经逐渐被抛弃。如刘又辛等指出汉字中的确有一些象形字,六书中的象形、指事、会意都可归于象形类,但这类字在汉字的字库中只占极少数,在商周时代,同音假借在甲骨卜辞中就已占到了百分之七十以上,商代以后,假借、形声增加的趋势一直在发展,所以把汉字叫做象形文字是谬说,汉字是比象形文字进步得多的文字[14]。
2.两维平面方块汉字
王宁认为,就形体特点而言,汉字是在两维平面上构形的。早期汉字是由象形文字过渡来的,所以独体字大多是两维平面的,合体字也大多采用图形组合的方式构成,这种组合需要用上下左右的相对位置来反映事物的关系,构形也就必然是一个两维平面。当汉字发展到以义组合、义音组合阶段以后,仍然保持了上下左右的两维方形。所以从文字构形特点角度来看,汉字是两维平面的方块字,拼音文字由于是对发音的摹写都采用线性排列的组合方式[15]。
(五)多角度综合分析
多角度综合分析汉字的性质是近二十年来的一个发展趋势,学界开始认识到根据任何一个单一角度、单一属性分析汉字的性质恐怕都不够全面。
1.三相说
周有光曾提出文字类型学的“三相说”分类法,“三相”是指符号相、语段相、表达相。符号分为图符、字符、字母,汉字从符号相说属于字符文字。语段有长短,长语段分为篇章、章节、语句、词组,短语段分为语词、音节、音素,汉字从语段相说属于语词音节文字。表达法分为表形、表意、表音,表音又分为表音节、表辅音、表音素,汉字从表达相说属于意音文字[16]。
2.综合字形、字构、字用分析
李运富等认为应当从多角度界定汉字的性质,汉字具有字形、字构、字用三个不同侧面的属性,应当从这三个方面来归纳汉字的性质。从字形角度,汉字是方块型汉字;从字构角度,汉字是表意主构文字;从字用角度,汉字是语素音节文字。三个方面结合起来,汉字的性质可以概括为:汉字是用表意构件兼及示音和记号构件组构单字以记录汉语语素和音节的平面方块型符号系统[6]。
三、从类型学角度论汉字的性质
现代语言学有两个比较突出的发展趋势,第一个趋势是对语言的分析逐渐由单一角度、单一方法向多角度、多方法转变,这体现了研究视野的扩大,这样做有利于对语言的认识更接近客观实际;第二个趋势是越来越重视类型学研究。近二十年来关于汉字的研究也开始体现出这两个发展趋势。在语言研究领域内,类型学有三种定义,这三种定义的产生有时间上的先后顺序,反映出了人们对语言类型的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学界对汉字的认识也同样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
语言类型学的第一种定义是指对不同语言的结构类型进行分类,即通过把研究对象归纳成为不同的类型,从而确定语言有哪些类型,19世纪及20世纪初的形态分类,就是这种意义上的类型学。这个定义有一个基本内涵,类型学与跨语言比较密切相关。与语言类型学相对应,也是在大致相当的时间内,我国学者通过中西文字的比较,开始明确提出中西文字的不同,认为汉字是表意文字,西方文字是表音文字。尽管这种提法主要是基于中西文字的直观印象,缺乏理论层面的深入分析,但这其实已经是文字类型学的初步研究了。
语言类型学的第二种定义是研究系统性的跨语言结构规律或模式,也就是发现语言共性,这种共性是任何语言理论都要解释的基本语言现象,这种研究在欧美是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的。我国在文字学研究领域里,在20世纪30年代开始认识到汉字也有表音成分,并非纯粹的表意文字,徐银来更直接指出汉字以形声字为主,是音义系文字,比西方的音系文字更容易学习。其实作为记录语言的书面符号系统的文字,天然要和语言的音、义产生联系,因此任何一种成熟的文字系统里面必然既包括表音的成分,也包括表意的成分,这是文字的共性。以英文为例,英文中也有单纯表示意义的符号,如数学符号“+、-、×、÷、=、%”等,如阿拉伯数字“1、2、3、4、5、6”等,又如用字母表示不同形状:T-shirt(T恤衫)、U-turn(180度转弯)、V-neck(鸡心领)等。从这个角度看,争论一种文字是表音还是表意是没有意义的,任何一种文字都必然反映语音和语义,落实到字符上,每一个字都必然是形、音、义的结合体。如果要对不同的文字类型进行区别,就要分析不同的文字类型在表音、表意的方式上具体如何不同,要解释文字的内在形式与外在功能之间的联系。这就进入到了类型学研究的第三种定义。
语言类型学的第三种定义主要是通过语言功能对语言结构进行解释,也就是对前两种类型学的研究结果进行解释。就文字而言,也可以通过文字的内在结构与外在功能的关系进行对比研究,而在此之前,首先要排除文化背景的干扰。文字的类型只在文字学领域有意义,表意文字、表音文字是文字发展的两种类型、两种道路,因此具有两种不同的发展趋势。一种文字系统只要能很好地记录本民族语言,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就是好的文字系统。表意文字未必落后,表音文字未必先进,就使用而言,各有优劣,简单地对比孰优孰劣并强行改变其发展轨迹都是不必要的,更不必因为一些历史文化背景影响对文字类型的认定。如上文所述,从文字系统角度看,任何一种成熟的文字体系都是记录语言的载体,都要反映语言的音和义,每个字也都是形、音、义的结合体。因此,从文字系统的整体或个体字符的角度讨论表意、表音都是没有意义的。讨论文字的类型应该从文字的结构出发、考虑不同类型文字的字符(文字的构件即非字构件)的特点以及组合的方式。从非字构件来看,汉字所有的非字构件都是表意的,都是有义无音的。裘锡圭等诸位先生认为汉字中有音符如假借、形声字声符之类,这其实并不成立,因为假借字和形声字声符都是有音有义的,既然有音有义,那就是字而非字符。相比之下,拼音文字的字符是字母,所有的字母单独来看都是有音无义的。以英文为例,英文中也有用字母表示不同形状的,如上文提到的例子,但这些表示形状的字母都必须是在构成字以后才具有了这种表意的功能,单独出现的字母只能记录音素,英文中没有有义无音的纯表意字母,汉字中没有有音无意的纯表音构件,可以说汉字是完全由义符(有义无音的非字构件)组成的。
在组合方式上,汉字最大的特点是两维平面方块型。值得注意的是,必须强调这一特点是指每个字的内部结构,是指非字构件间的组合方式,而不是字与字之间的组合,假如记录一段话,汉字也是按照语言顺序线性排列的,即字与字之间是线性排列的。在字的内部,早期汉字是由象形文字过渡来的,所以独体字大多是两维平面的,合体字也大多采用图形组合的方式构成,这种组合需要用上下左右的相对位置来反映事物的关系。为了体现事物的本来情境,组构的字保持了事物相互的实际位置,构形也就必然是一个两维平面而不是拼音文字的线性结构。当汉字发展到义素组合阶段以后,汉字仍然保持了上下左右的两维方形。这种两维平面的构形方式为汉字构件的组合提供了很多区别因素,这种区别因素也是线性结构的拼音文字所不具备的,如:构件的相对位置可以区别不同的汉字,如“杲”和“杳”、“加”和“另”;构件的置向可以区别不同的汉字,如“从、比、北”;构件的数量也可以区别不同的汉字,如“日、昌、晶”“木、林、森”等。这些区别变化都是在两维平面的空间内进行的。因此,从文字内部结构特点来看,汉字是两维平面的方块汉字,而拼音文字由于是对发音的摹写,都是线性排列的组合方式。所以,李运富指出可以从外形上把汉字叫做“方块型文字”,以区别于英文等“线性文字”,并特别强调所谓线性是指“book”这种记录词语的“单字”的外形,而不是其中的任何一个字母“b”或“o”或“k”。也就是说,拼音文字在组合时,每个字的内部,非字构件(字母)之间的组合是线性的,即内部组合与外部组合具有一致性的结构,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拼音文字的构件是有音无义的,在组构成字时只能按照发音的顺序记录语言中词的读音。可见,在组合方式上,字符的特点与文字的特点密切相关,即内在结构特点与外在功能之间是密切关联的。前人总结汉字的特征时,往往根据直观印象就能得出汉字是两维平面方块型这一特点,也因此容易忽略这一特点的重要性,以为这只是汉字的外形特点,虽然是汉字与拼音文字的一个区别性要素,但从外观上总结出的特点好像难以归为本质性特征,所以在给汉字定性时,很多人忽略了这一点,或者提到,但不够重视,也没有从汉字内在构成方式的角度来看待汉字的这一特点。实际上,两维平面方块型是汉字的内在结构方式,是汉字与拼音文字的重要区别性要素,在给汉字定性时,这一特点是不应该被忽略的。
文字由字符按一定的组合方式构成以后产生的一个必然功能就是记录语言,在记录语言时,不同类型文字中的每个字对应的语言单位是不同的,这也就是周有光先生所说的语段相问题。如纳西文一个字可以对应一个语句或者一个词组或者一个词,英文一个字(word)对应一个词,从这个角度看英文才是表词文字,而现代汉字是一个字对应一个语素。因为现代汉语的多音节词是由古代的单音节词复合而成的,在主要是单音节词的古汉语时期,汉字是一个字对应一个词,是典型的表词文字,因此当语言中的词大量产生时,就会导致汉字数量的大幅度增加,魏晋南北朝时期,南朝梁顾野王的《玉篇》比汉代许慎的《说文解字》多收字7600余字,多收的字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新增字。随着语言的发展,表词文字的方式会导致文字的数量不断扩大。以英文为例,英文至今仍是表词文字,随着社会发展、新事物增多,词汇也大量增加,而新增词都要用新的字表示,所以英文每年新增字的数量都不少,这给记忆带来了很大负担,这也是即便以英语为母语的人也要不断学习新字的原因。反观汉字,在魏晋以后,就逐步把表词文字改造为语素文字,一个字对应一个语素,而不是整个词,语素的数量远远少于词,而且不论语言中产生了多少新的词汇,语素的数量是相对稳定的,所以从汉字成为语素文字以后,汉字的总数也基本上确定下来,不再增加。从语段相角度看,周有光先生显然忽略了语素阶段。通过英文与汉字的比较也可以看到,仅仅依据一个字对应语言的单位其实并不能区别文字的性质。
从功能角度看,不同类型文字中的每个字对应的语音单位也是不同的。英文一个字对应一个以上(包括一个)的音节,而且通常一个字都记录多个音节。而汉字则是一个独立的字对应一个音节,无论这个音节在语言中是词、语素或者非语素的纯音节,每个字都整齐的对应一个音节,所以也有人把汉字叫做音节文字,但是仅仅依据每个字与音节的对应关系其实并不能将汉字与拼音文字相区别。以日文为例,日文的假名是典型的拼音文字,每个假名都表示单个的音节或构成音节的元音,因为日文中的假名在单独出现时大部分都是有音无义的,几个音节连起来才能记录语言中的一个词,从外形上看,就是几个字记录一个词,如fftíft(你)、プレ(Ⅶ)ント(礼品),在每个词的内部,假名的排列方式是鱼贯式的线性排列。可见,仅看文字记录语音的单位是不能区别汉字的性质的。因此,如果要从功能角度确定汉字的性质,应该将语言单位和语音单位结合起来看,汉字是字——语素——音节文字,即一个字对应语言中的一个语素,同时对应语音的一个音节。汉字的这一特点其实很大程度上是由汉语的特点决定的,因为汉语是每个语素基本上对应一个音节,而汉字是字——语素——音节文字,恰恰体现了汉字对汉语的适应性。
综上所述,汉字的内部构成材料是表义的非字构件,汉字的内部构成方式是按两维平面方块型构成的,汉字的外在功能是一个字记录一个音节、一个语素。若用一句话概括,即汉字是一种完全由义符按两维平面排列构成的字——语素——音节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