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税法》课程教学改革
2015-03-20利雅
利雅
浅谈《税法》课程教学改革
利雅
由于我国税制处于不断的调整过程中,税法就会频繁地进行完善与变动。相应地,税法课程也必然呈现出不断变化的特点。针对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本文试图找出一些改善与改革的路径。
税收;税法;教学改革
一、《税法》课程教学的重要作用
(一)从税收、税法的重要性看《税法》课程的重要性
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税收已逐渐成为国家参与国民经济再分配,取得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方式,企业和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政府要依法课税,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税收收入大幅度增加,为国民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高居民福利水平提供了资金保证。同时,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社会生产各环节也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税收对国家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而税收的实现,需要税法作保障。经济管理类专业人才要顺应市场经济运行规律,适应依法治税的形势发展,掌握税法知识和技能就成为其专业知识结构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通过税法课程的学习,能够掌握税法的法律知识,了解企业缴纳税收情况,确保企业遵守税法的每一项条款,做到涉税零风险。
(二)从财经类专业课程体系中看《税法》的重要性
财经类专业,特别是其中的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专业,已经将税法课程设置为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因为各个经济实体部门越来越重视税务工作,税务工作已经成为财务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甚至许多企业已经将税务业务从会计部门单列出来,单独设立税务部门,与此相适应,税法课程必然在专业课程体系中居于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从专业知识结构看,税法的知识结构具有综合性。该课程教学要在学生通过基础会计课程学习之后,掌握一定的企业经营知识的基础上开设,税法是学习中级财务会计课程的重要基础。
二、目前《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法内容多、变动频繁,课时安排少
1993年,我国进行了大规模税制改革,至今,已初步形成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多税种、多层次、多环节调节,包括税收权限法、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的完整的税法体系。但许多高职院校税法课程教学的学时安排无法满足教学的需要。因此,容易造成任课教师根据个人喜好,或者选择部分税种进行认真的讲授,其它的税种被忽略。或者各税种泛泛讲解,使得学生无法深入、全面理解和掌握税法知识。针对税制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及相关部门不断地进行调整。各税种的补充文件、通知等等行政法规不断颁布,变动很频繁,一方面要求教师及时了解和更新知识,否则往往将旧的法规传递给学生,进而造成知识更新的迟缓。另一方面,学生对于不断变化的法规,感到无所适从,应接不暇,甚至造成学生放弃最初学习税法知识的强烈愿望,变得知难而退,慢慢丧失学习的兴趣。税法课程教学内容多,学习难度大,课时安排少,很难全面完成教学任务。
(二)教材建设滞后、教学手段落后
由于税法具有明显的时效性,因此教材更新的滞后性就成为必然。这就造成教材编撰容易走向两个极端,一个极端是教材内容偏向阐述税法基本内容,范例分析缺乏,这种教材内容无需经常更新。另外一个极端是教材内容偏向法条罗列,例题比例过少,这种教材只是每年修订一次。对学生来说,前一种教材内容枯燥,理论晦涩,而且相关案例的缺乏使其不具备实践指导性。后一种教材,表面上看来,更新比较频繁,但不定期的税法调整、相关文件或通知的出台,同样使得教材更新相对滞后,而且,罗列法条的方式,是无法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的。
教学手段方面,大部分高校显然已配备了现代化的教学设备,但事实上,大部分学校并不能完全保证满足每一门课程对现代化教学设备的需求,因此在教学资源分配时,往往给税法课程安排的是最原始的“粉笔+黑板”的普通课室作为主要教学场所,从而影响教学效果。
(三)师资队伍参差不齐、教学方法单一
税法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学科,而各高职院校中,很少有专门从事税法教学和研究的人员。大部分从教人员,是法律专业或者财经类专业人才,极少是既懂得法律又懂得财税的复合型人才。并且,在高职院校本课程教学队伍中,存在许多毕业后直接从事教学工作,缺乏实际操作经验的从教人员。在情景教学或案例教学过程中,这些弱点暴露无遗。
从教学方法上看,大部分教师采用传统“填鸭式”教学方法,以讲授为主,较少与学生互动。税法课程理论性与实践性强、内容多,但高职院校税法课程课时安排少,为了完成教学任务,教师多采取满堂灌的方式,将教材内容全部讲授完毕,无暇考虑学生的接受情况与能力。学生则被动地、囫囵吞枣式地接受,根本无法消化吸收。由于教师追求税法知识的全面性,而使学生知识掌握越来越模糊,教学出现事与愿违,事倍功半的不良后果。
三、《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路
(一)权威教材与补充资料相结合,解决教材编写滞后问题
比如选择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写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指定教材,这样一本权威机构编撰的教材,能较好地兼顾本课程教学的现实指导意义及时效性等的要求。同时,要及时关注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税法修改的新动向,在教学的过程中,及时准确地补充,确保教学内容的准确性、唯一性和时效性。
(二)教学内容准确选择与教学顺序合理安排相结合,解决知识衔接的问题
教学内容上,就内容极其丰富而庞大的税法课程而言,教学内容的选择,应当重点突出基本原理和基本政策规定的讲授。教学的顺序上,税法是在基础会计基础上学习的,考虑本课程与基础会计的关联性,本课程可以首先安排学习流转类税,接下来安排学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再安排资源类税的学习,然后是学习财产类税,最后是所得类税的学习。这样的顺序安排,符合基础会计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的顺序讲解六要素。如此,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既了解和学习了我国现行税制的分类,又能与基础会计课程联系起来,有利于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三)多种教学方法相结合,解决学生接受难的问题
完善本课程的教学方法,需要在继承传统讲授法的基础上,适应工学结合的改革需要,多种教学方式相结合。可以采用启发式教学、互动式教学、案例教学、校内模拟实训教学等方法。
要提高学生在课堂上的学习效果,必须培养学生对课堂内容的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这就要求教师在课堂上开展互动式学习。
在本课程中,应用案例教学法,设计完善的教学案例,或者选择恰当的案例,可以使教学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又比如,采用校内模拟实训教学法。本课程的实践性要求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够具体操作企业纳税实务,不仅能加强理论知识的掌握,还能锻炼其实际工作能力。但事实上这种要求不可能在本课程标准课时的设置内完成。因此,可以创办税务实训室,提供相应的软件、设备和与实际工作相同的各种耗材,通过校园模拟实训教学,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转变为企事业单位的会计员、办税员,让学生完成与实际工作岗位相同的工作任务。在模拟过程中,边学边练,实现工学结合。广州工商学院财金系会计专业在这方面作了一定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教学手段方面,要学会充分应用现在多媒体技术来开展教学。制作生动形象、内容丰富的PPT课件和教案;通过网络平台,加快建设和完善税法教学资源,将课程的教案、课件、实训资料、教学案例、习题题库等电子资料上传至网络;开设学习交流平台,将学习从课堂延伸到课后。先进的教学手段,有利于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学习,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四)多种渠道相结合,解决《税法》课程教师的能力素质问题
1.进修深造。从事本课程教学的教师,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利用业余时间参加适合自己的专业培训,以提高自己的能力素质。
2.挂职实践。从事本课程教学的教师,可利用周末或寒暑假的时间,到企业顶岗锻炼,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从根本上保障本课程教学的质量。
3.专业考试。从事本课程教学的教师,通过积极参加各种专业考试,如报考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积极到税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挂职锻炼,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从根本上提升税法课程教学质量。
4.打造一支学习研究型的税法教师队伍,不断提高该课程教师的信息收集吸纳能力。由于我国税制处于不断的改革变化之中,税法教师需要不断关注、学习和研究税收政策、税收法规的变化和新税法的内容,随时注意收集时事税收政策信息、不断更新充实完善知识体系,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保证教学质量。
5.聘请行业专家做兼职教师。教师要能指导学生完成税法课程中的理论和实训项目,则其本身应该具有扎实的税法理论知识和税务实践经验。高校可通过聘请行业专家作为兼职教师,定期面对本课程授课教师开展培训讲座,帮助教师提高能力素质。
总之,税法教师在教学实践过程中,要勤于思考,及时总结。学校要为授课老师提供理论知识学习、培训及实践锻炼的条件,才能有利于本课程教学师资力量的成长与发展,有利于教育教学。
[1]尹宗成.《税法》课程教学改革探讨[J].管理观察,2010(9).
[2]林琳.关于《税法》教学改革的几点思考[J].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6).
[3]李晓红,谢晓燕.高校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研究[J].会计之友,2010(10).
(作者单位:广州工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