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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白头

2015-03-19张生

上海文学 2015年3期
关键词:杯子啤酒上海

张生

空调维修工是个二十多岁的瘦瘦的小伙子,姓王,中等个子,留了个三七开的分头,可能是少白头的缘故,他的花白的头发与他的那张年轻的脸,特别是那双年轻的眼睛不是很搭配。不过,他这头白发也可能是在发廊里专门染出来的,因为这个发型很像日本的某个动漫人物的发型。他穿着胸前印有公司标志的蓝布夹克,系着一条插满螺丝刀和钳子的棕色牛皮电工腰带,下面是一条有些油渍的牛仔裤。

我弯腰从饮水机下面的柜子里拿了个一次性杯子,泡了杯茶,递给坐在桌子边的小王。他正在用笔填写一张红色的单子。

“你先看一下,这是我们公司的维修费用,没问题的话就签个字。”他把那张单子递给我。

“好的。”我简单地扫了一眼就签了字。然后按照上面开列的金额把钱付给了他。

“再过一会,等空调开始制冷后,我再检查一下,正常的话我就可以走了。”他似乎怕我误解,苦笑着解释了一下。“有好多次,我都骑着助动车回去了,又被人给叫了回来。”我感觉空调的排风口已经开始有冷气出来了,为了让房间里的温度降下来,就又拿起遥控器嘀嘀地按了几下,把温度又降低了几度。

“你泡的是祁门的红茶吧?”他问。

“对的。”我点点头。

“我就是祁门人。”

“喔,难怪你一喝就知道是哪的红茶。”我拉开椅子在他对面坐了下来。

“你是大学老师吧?”他问。

“是啊,你怎么知道?”

“刚才我看到你里面书架上有很多文学理论的书,还有你桌子上的书。”他指了指我上午从书架上拿下来的那本王央乐译的《博尔赫短篇小说选》和抱瓮老人辑的《今古奇观》,“你是中文系的吧?”

“没错。”

“那我该叫你张老师。我以前也是学中文的。”可能是看到我多少有点惊讶,他对我耸耸肩,“我读的是所地方大学。毕业后我在乡下做了两年中学语文老师,觉得又累又没什么意思,就来上海打工了。谁知道,在上海打工也挺累的,而且,实际上也没什么意思。”

“那你觉得什么有意思?”我一下被他逗笑了。

“看书啊,这两本书我以前也都看过的,里面的故事都很有意思。”

“可你知道,故事都是作家们编的,都是假的,不能当真。”

“这个倒也是的。不过,有时候,生活里发生的事比小说编的故事更假,更难让人相信。”

“是吗?”我忽然觉得他这个人有点意思。

“当然,我自己就有过这种经历。”他喝了口茶,看了我一眼,“张老师要是愿意,我可以讲给你听。”

我是去年六月份来上海的,到今天才一年多一点。我记得很清楚,学校还没正式放暑假,我做完自己的工作后就辞了职。当时我们校长极力挽留过我,我教的那些学生也都不希望我走,还在网上的学校的贴吧里联名请我留下,我自己也有点舍不得这个教职,可最后我还是决定来上海发展了。因为一辈子让我做个乡村中学的教师,总是有点不甘心,还有就是我的两个好朋友都在上海工作,而且混得不错。他们也都是我的大学同学,毕业的时候,他们本来也拉我一起来上海闯荡一下的,但我当时有点胆小,怕到上海找不到工作,后来我也没好意思再和他们联系。可听别的同学讲,他们在上海发展得都很好。有个同学不仅买了房还买了车,而且还是上海牌照。这小子显然是发财了。所以,我决定到上海后第一个就去找他。

对了,我的这个发财的同学叫赵志耕。和我一样,他从小也是在乡下长大,父母也都是只会种地的农民。在大学里,他也不是很出色,就是和我比,也差了很多。他对我突然想来上海发展感到很惊讶,但在电话里,他还是立即表示要来火车站接我。尽管我们已经很长时间没联系过,可我们的交情却一点都没变。

那天下着毛毛雨,很多东西看起来都是雾蒙蒙的,湿漉漉的。不过,当我从火车站出来,看到广场周围的那些高楼大厦时,心情还是比较激动的。可真正让我激动的还是志耕。他就像电视里那些在外资公司上班的白领一样,穿着白衬衫,黑西装,还打着一条金色的领带,忽然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有那么一小会,我都没认出他来,直到他咧开标志性的厚嘴唇向我微笑着伸出了一只手,我才反应过来。他脸上那副大学四年都没换过的黑色的铁质全框眼镜也换掉了,变成了一副无框的银色的钛合金的眼镜。

我没想到志耕的车技也很好。他开着那辆黑色的奥迪在高架上行驶时,很轻松就超过了前面的好几辆车。这让我很崇拜。要知道,直到现在,我还只会开助动车。志耕在浦东的一个很高档的小区买了个三室一厅的房子,面积很大,有一百多平方,装修也很豪华。他告诉我,他现在在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工作,他去年还结了婚,太太小丁在一家公司做会计。他和太太的结婚照就挂在卧室的墙上。怎么说呢,虽然小丁是个上海姑娘,但我觉得长相一般。不过,以他这样的背景和能力,能娶个上海姑娘,也算不错了。

“你先在我这里住几天好了,小丁今天上午刚去北京出差,一个星期后才能回来。”志耕把我的行李放到一个房间,转头对我说。

“太好了。这样你也可以给我介绍一下上海的情况,我想尽快找份工作。”

“上海现在工作不是很好找,竞争很激烈。但你已经教了几年书,有实践经验,找个地方当老师应该没问题。”

“我就是不想教书了才来上海的。”我和志耕回到客厅。从阳台的窗户看出去,正好是一片绿色的草坪,中间有座玲珑剔透的假山,还有孩子们玩的红色的滑滑梯什么的。我想,住在这里一定很舒适。我下意识地从口袋里拿出香烟,往嘴上叼了一支。

“你喝什么,要不要来杯咖啡?”

我转过身,看到志耕已经把那身西装脱掉,换上了一身灰色绒线衫,让人觉得怪怪的。

“不用了,我抽支烟就行。你要不要来一支?”

“喔,我已经戒了。你最好不要在家里抽,小丁鼻子很尖,对烟味很敏感,只要有一点烟味就能闻出来。你要憋不住,我陪你下楼去抽吧。”

“那,没事,我就喝咖啡吧。外面还在下雨呢。”我把那支烟从嘴边拿下。

“好,我这就去给你弄一杯。”

志耕转身去了厨房。我拉开阳台的窗户,把手上的那支烟弹了出去。

很快,就从厨房飘来了一股很浓的三合一的速溶咖啡的味道。没想到志耕在上海也还是喝这种咖啡。

“先喝点提提神,等会我们到外面去吃个晚饭。”

志耕把一杯咖啡递给我,自己也拿了一杯,和我一起站在阳台前。

“还好,我不累。现在火车都是动车,速度很快,我今天上午从家里出来,下午三点多就到了,又有座位。条件比我们当年坐的那种老式火车好多了。”

“那当然。社会进步了。现在高速公路也修得很好。我前段时间去安庆出差,一路开车过去,也很快的。”

“是吗?我还不会开车,没体验过。”

我喝了口咖啡,觉得既甜又腻,还有股油腥味。刚才还雾蒙蒙的雨变大了,可以看见一滴一滴的透明的雨珠从空中坠落下来。

晚上,志耕开车带我去了附近的一个巨大的购物中心,里面从超市,到电影院,饭店,咖啡馆一应俱全。我本来以为志耕会像过去那样,请我到饭店里点几个菜喝几杯,谁知他建议我们去吃匹萨。不过,匹萨也很好,我好像自从大学毕业后就再也没有吃过了。看样子志耕经常来这里吃,我们找了个位置坐下来后,他连菜单都没看,就直接向服务员点了要吃的匹萨和色拉之类的东西。点到饮料时,他看了我一眼,问我要什么。我想也没想就要了听啤酒。虽然我知道志耕不是很喜欢喝酒,但老友重逢,我想他说什么也会喝点,可他犹豫了一下,却点了杯橙汁。这让我有点失望,其实,我这人并不爱喝酒,只是觉得老朋友聚会,不喝点酒没气氛而已。

不过,我还真有点渴了。我们还没说几句话我就把那听啤酒喝完了。志耕看了看我,就又给我要了一听。还好这时匹萨上来了,我赶紧吃了两块披萨,要不然我这么空腹喝酒,非喝晕不可。

“你和建新联系过吗?”志耕吃完匹萨,用纸巾擦了擦嘴。

“建新?没有,我还没对他说过我要来上海的事。”我喝了口啤酒,“他还好吧?听说也混得不错。”

“还可以吧。”志耕把纸巾小心地叠着放到餐盘边,“最近我们也没见过面。”

“他在做什么?”

“以前做过推销,现在不知道在干什么。也可能还在做这个吧。”

“他成家了吗?”

“早成家了,他比我还早一年结婚。”

“他老婆是哪里的?”我有些好奇。

“你真不知道?”志耕好像有些吃惊。

“真不知道。我这几年在乡下教书,基本上与世隔绝,怎么可能知道你们这些‘上海人的情况?”

“那你还记得外语系的邓丹红吗?”志耕端起装着橙汁的长筒形玻璃杯喝了一口,“她嫁给了建新。”

“是吗?这小子艳福不浅嘛,邓丹红可是我们那届的校花啊!”

我脑子里立即浮现出了邓丹红的影子来。她不仅长相迷人,因为还是学校舞蹈队的,身材也相当迷人。不过,美女配英雄,想想也正常。以他的能力,他这些年在上海的发展应该不错,校花和他走到一起也是在情理之中。

“那是。”志耕抿着嘴笑了笑,“你准备什么时候去见建新?”

“这个,我随时都可以。关键看你的时间,我们三个人很久没在一起喝酒了。”我摇了摇手里的那听啤酒,又没剩多少了。

“可以啊。我看看哪天有空。”志耕把杯子放到桌子上,“对了,你上一次和建新联系是什么时候?”

“上一次?”志耕这么一问,我还真想不起来了,“和你一样,可能也有几年了吧。”

“喔,原来是这样。”

他又拿起杯子,晃了晃杯子里的橙汁,好像终于明白了什么似的。

“建新出了什么事吗?”我觉得志耕的话里有话。

“还好,只是他人有点变。”

“怎么,到上海后人变小气了?”

“不,倒也没有。”志耕摇了摇头。

“那就是他背着邓丹红在外面玩女人了?”

“你把生活当成肥皂剧了。”志耕忍不住笑了出来。

“生活要真是肥皂剧还好了,至少还有点意思。”我也笑了。

“好吧,好在建新和你和我都是老同学老朋友,说了你也不会见怪。”志耕用手指敲了一下自己的脑门,“我觉得,建新好像这里出了点问题。”

“什么意思?”我还是没反应过来。

“前天你告诉我你要来上海的消息后,我给建新打了个电话。”志耕转动了一下手里的杯子,“他说他要来接你。”

“喔。”

“我说还是我来接你比较好,他住在闵行,家离地铁站也远,不是很方便。你知道,我有车,从浦东走高架到火车站要不了多少时间。”

“嗯。”

“可能建新在忙什么事情,电话是邓丹红接的,她觉得我说得有道理,就拿着电话问建新,是不是还是让我到火车站去接你比较好。”

“对啊,是很方便。”

“可我忽然听见建新在电话旁吼了起来,问邓丹红是不是有毛病,怎么我说什么她就听什么。”志耕看了我一眼。

“怎么了?”

“我就知道你想不到,生活根本不像肥皂剧那么讲逻辑。”志耕苦笑了一下,“建新接着就问邓丹红她是不是和我有问题。”

“懂了。”我捏了捏啤酒罐,觉得这事有点复杂了,“那后来呢?”

“邓丹红立即对我说了声对不起,说建新酒喝多了,就把电话挂掉了。”志耕端起杯子,看了看里面剩下的橙汁。

“建新平时酒喝得厉害吗?”我摇了摇手里的那罐啤酒。

“不清楚。可能比较厉害。好像有次他酒喝多了,在饭店和别人打了起来。还把来劝架的警察也打了一耳光。后来被弄到派出所蹲了一夜才出来。当时,邓丹红急坏了,还打电话来找我帮忙。”

“明白了。”

我拿起那听啤酒,犹豫了一下,还是放在了桌子上。看来,这听啤酒我今天是无论如何也喝不掉了。志耕见我已经意兴阑珊,就结了账。

也许是喝了点酒的缘故,回去后躺在床上很久,我都没能睡着,后来又想到建新,更是难以入眠。虽然我知道志耕不是一个喜欢乱讲别人坏话的人,可我还是对他今天的话有些将信将疑。我很难想像建新的神经会出问题,因为建新根本不是那种神经脆弱的人。否则,邓丹红也不会嫁给他,那可是校花啊!我始终觉得,她的身材,特别是那高耸的胸脯,完全可以与意大利的著名影星莫妮卡·贝鲁奇媲美。

第二天,志耕很早就去上班了。我起来后,按照他留下的纸条,打开冰箱,从里面拿出面包和果汁,吃了顿西式的早餐。然后,我上网一口气投了十几份简历。我对工作的要求很简单,那就是越简单越好。这几年教书我真是教烦了,话说得太多不说,脑子也累得够呛。我想先干段时间体力活,让自己放松一下。你别说,现在有了网络,效率确实变高了。我的简历是上午投出去的,下午我的手机就开始响个不停,要人的地方还真多。刚好五角场这边有家饭店愿意提供食宿,我立即就决定过来了。他们给的钱虽然不算高,可比我在乡下教书要多不少。我和他们谈妥,晚饭后我就过来,第二天就开始工作。

这么快就找到了工作,不仅我没想到,志耕也没想到。他下班后看到我重新装好放在客厅的行李时,还以为我昨天忘了把行李拿进房间了。当我告诉他我已经找到了工作,晚饭后要麻烦他把我送到五角场时,他有好一会都没反应过来。

“你是说,你准备去饭店打工?”

我敢说,如果不是戴着那副高级眼镜,志耕的两颗白多黑少的眼睛珠子十有八九会从眼眶里跳出来。

“是啊,先干段时间再说吧。当年很多中国人到美国留学也都从刷盘子开始的,我从乡下到上海,一开始刷刷盘子,不也很正常嘛。”

听我这么讲,志耕咧了好几次自己的厚嘴唇,才对我笑了一下。晚上,我坚持请客,在一家麦当劳吃了个巨无霸,喝了杯冰可乐,感觉味道好极了。不过,志耕倒是对麦当劳不感兴趣,他说这些快餐都是垃圾食品,吃了对身体不好。

晚饭后,志耕开着车把我送到了五角场的那家饭店。他帮我把行李从车后的行李箱里拿出来,问我打算什么时候去看建新。

“过几天吧,我在这里稳定下来再去看。”

“也行。那就到时候再说。”

这一夜,我是睡在饭店的阁楼上的,虽然没有志耕家里的条件好,而且是和好几个人一起睡的,还有人打呼噜,可我却睡得很香。

第二天起床后,我就开始工作了。巧的是这家饭店的老板和下面的人都是安徽老乡,大家很快就熟起来了。我和同事先蹬着三轮车去菜场买菜,回来后又洗菜择菜,一直忙到下午才空下来。我想,既然志耕前几天已经告诉了建新我要来,我还是应该打个电话给他才好。但是电话拨通后一直没人接,我只好挂了。可我刚把手机放到口袋里,建新的电话就来了。

“喂,喂,你是不是已经到上海了?”建新那边的环境可能有点吵,他在电话里吼了两声我才听清楚。

“前天晚上刚到。”我犹豫了一下,“志耕去火车站接的我。”

“你怎么不和我联系?我们也是同学啊,我也可以去接你的。”他像是在开玩笑。

“我知道,只是当时先联系的志耕,我想谁接都一样。但我昨天晚上已经从志耕那里搬出来了,我刚找到工作,现在在一家饭店里帮忙。”我忙向他解释我这边的情况,“改天我就去你家看看。”

“那好,我现在正忙,就不多和你说了。你来之前给我一个电话就行了。”

我还没来得及说声好,建新的电话就挂断了。我看了一下手机,感觉他对志耕好像确实比较敏感。总之,他好像和以前是有一点不一样,但到底哪里不一样,我却说不出来。

因为星期一是我休息的时间,星期天晚上我和建新联系了一下,问他周一是否有空。他还是像上次那样先没接电话,过了一会才打回来,他说没问题,约我周一晚上到他那里见面。我接着给志耕打了个电话,问他是否愿意周一也去建新那里坐坐。志耕犹豫了一下,告诉我小丁刚好周一要回来,他不在家不好,再说,他下班比较晚,赶到建新那里说不了几句话就得回来,意思也不大。我只好说那就算了。其实我知道,这些都是托词,但对他暂时不想见建新,我也能理解。

不过,从五角场赶到建新住的闵行,却真不近。因为我提前给他发了个短信,所以,我从地铁出口一出来就看到他在等我。他个子高高的,留着平头,穿了一件似乎从大学一直穿到现在的灰色的圆领衫,下面是条牛仔裤,还是和过去在大学里没什么两样。只是他人比以前黑了很多,也瘦了很多。

“怎么样,一路还顺利吧?”他笑着向我迎了过来,要来拿我肩上的背包。

“不用了,这里面除了本我刚才在路上看过的徽菜菜谱外,什么也没有。”我笑了笑。“听说你娶了邓丹红,那可是我们的校花呀,要不要我买束鲜花送给她。”

我顺口讲了这句玩笑话后忽然觉得有点不自在,就转头看了建新一眼,谁知他并不在意。

“哈哈,你应该送礼物给我才对,我是校花的老公啊。”

他这么一说,让我恍然感觉到他还是过去我熟悉的那个开朗幽默的老同学。

很快,建新就在一辆印有快递公司标志的助动车前停了下来,他打开后面的储物箱,拿出一顶头盔递给了我,把另一顶头盔戴在了自己头上。他把助动车发动起来后让我坐在了后座上,因为是第一次坐他的助动车,刚开始我还有些紧张,可当我看他在穿梭的车流中左右穿行应付裕如之后,就慢慢把一直悬着的心放了下去。

“你应该先到我这里来,再去志耕那里才对。”

建新把助动车停在一个略显杂乱和破旧的老式居民小区,领着我沿着昏暗的楼道向顶楼爬去。

“为什么?”

“我这里是贫民窟,他那里是豪宅啊。”建新回头看了看我,“这一片都是以前盖的老房子,没电梯。不过,也有好处。”

“什么好处?”

“你想,每天爬这么几次七楼,身体肯定好。”走在我前面的建新说完自己哈哈地先笑了起来。

“这倒是的。”我也笑了笑,“这是你们买的房子吗?”

“不是,这是租的。不过,你放心,我们家校花说了,以后我们也要买志耕那样的豪宅,而且肯定比他的豪宅更加豪宅。”

“是吗?我觉得志耕的房子已经不错了。”

“你刚来上海,可能不知道。志耕那里的房子其实一般,地段也比较偏。我们以后要买,肯定在内环以内,市中心,那里的房子才是真正的豪宅。”

建新站在自己家的门前,举手敲门。

“知道,这个我当然知道。”

很长时间没有爬楼梯了,一下子上到七楼,我还真有点气喘。可建新倒像个没事人一样,看来爬楼梯确实锻炼身体。

“你这么快就接到了?”

建新刚敲了几下门,里面就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不用说,这应该就是邓丹红的声音。讲心里话,一想到这个当年我们都可望而不可及的大美女就在眼前,我还真有点激动。尽管我和她在学校里并没有什么交往,最多也只是碰到时打个招呼,可她留给我的印象却比任何一个女同学都深刻。但是,当门打开,邓丹红一下子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却对我的记忆产生了怀疑。

“怎么,是不是近距离见到校花不好意思了?”建新转头调侃了我一句。“你看,不用我再介绍了吧,这就是丹红。”

“哪里,没有,就是刚才爬到七楼有点喘。”我咳嗽了一声,稍稍掩饰了一下自己情绪上的波动,“当然,见到丹红后心情有点激动也是正常的。”

“你们俩就别笑话我了,赶紧进来吧,站在门外算什么。”邓丹红往后退了一步,让我们进去。她腰上系了个有着漂亮花纹的围裙,一只手戴着塑料手套,始终半举在空中。“你们先聊,我还在厨房忙呢。”

“好,你先去忙。也好让你的粉丝的心情平静一会。”

建新还是老样子,还是喜欢讲俏皮话。不过,我也真需要让自己的心情平静一下。我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了下来。建新到厨房去给我泡茶。

这是个两室一厅的房子,客厅不大,但也不小。看到邓丹红在厨房里忙碌的身影,我不得不说句真话,因为不管是刚才从正面看,还是现在从侧面看,都很难让人把眼前的这个她与我们当年记忆中的那个邓丹红联系到一起,或许,她们唯一相像的就剩下“邓丹红”这个名字了。我知道这话说得有点刻薄,可我相信,任何人见到现在的邓丹红都会产生和我同样的观感,她不知何时发福的身材和胖得已经变形的大圆脸简直可以让人把她当成一个四五十岁的大妈。

我忽然想起志耕给我讲的建新的八卦,不禁觉得好笑。因为现在的邓丹红,别说志耕这样的成功人士了,就是我这样的人都会避之唯恐不及,他怎么还可能再鼓足勇气来追求她呢?但反过来,要是志耕说的那些话是真的,那么建新可能就真的有点问题了。

“喝口茶吧。”建新端着茶杯从厨房走了出来,“你再等一会,丹红都准备好了,我去炒几个热菜,我们就可以开始了。丹红,快来陪你的粉丝聊聊天。”

“好,我已经好了。”邓丹红在厨房里答应了一声,走出来把围裙解开递给了建新。

“我还以为你们家厨师是你呢。”我对她笑了笑。

“哈,你不知道,凉菜我还可以搞搞,像热菜什么的建新坚决不同意,他担心油烟会刺激我的皮肤。而且,像洗锅洗碗的事他也都全包了,他不想让我的手变粗。”邓丹红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的手,好像现在她所有的美都集中在自己的手上似的。

但遗憾的是,我并没有感觉到她的手有什么特别。不过,我对邓丹红的观感并没有影响到我们随后的晚餐。不知是不是邓丹红从当年万众瞩目的女神忽然走下了神坛,我在她面前也不像过去那样紧张,而是谈笑风生。邓丹红也比我想像的要健谈得多,这大概是这几年她在上海当中学老师的结果,当年她给人的印象可是要矜持和寡言得多。建新也很高兴,他现在已经是一个快递公司的部门经理,他的梦想就是未来自己也要搞家快递公司。在谈到这个梦想时,他有点激动,想再打开一瓶啤酒,可是却被邓丹红制止了。

“你还是少喝点。”

“我这是开给你的粉丝喝的。”建新看了我一眼。

“不用开了,我这里还有,再喝就多了。”

今天见到建新之前,我本来是很想敞开喝点的,可现在看到邓丹红这样,我也不好意思再喝了,就对建新摇了摇我手里的剩下的半杯啤酒。他只好把拿起来的那瓶啤酒重又放到了地上。

“当年我们在学校可都是喝白酒的,啤酒只能算是饮料。”建新似乎也有点不尽兴。

“那是在学校。再说了,啤酒不是酒怎么你上次也喝醉了?好了,我都给你们准备好可乐和果汁了,也别浪费了。”邓丹红边说边起身去厨房拿饮料。

“那就喝可乐吧。我们两个大男人在一起不喝酒也就算了,总不能像个女人一样喝果汁吧。”建新对邓丹红挥了挥手。

“哈,你这什么逻辑,赵志耕不就一直喝果汁吗?”邓丹红笑着从冰箱里了拿出一瓶可乐。

“我没说错啊,赵志耕这家伙是有点女人气的,对不对?”

建新接过可乐,打开瓶盖,给自己倒了一杯,又让我把杯子里的啤酒喝掉,也给我倒了一杯。可乐的泡沫一下涌了出来。我忙低头把扑出来的泡沫喝掉。

“人家那是讲究健康。”邓丹红忽然转头向我眨了一下眼,“你说是不是?”

“这个,可能还是要看具体是谁吧。”我含糊地点点头。

“听懂了吗?你的粉丝和我的观点一致!这就叫男人所见略同。”建新端起杯子得意地对邓丹红笑了笑,喝了一大口可乐。

“反正赵志耕今天不在,你们俩就乱说吧。”邓丹红也笑着端起了杯子里的果汁,“来,碰一下,我知道,你们俩喝不喝酒都是男人。”

建新和我不约而同地大笑了起来,分别端起杯子和邓丹红碰了一下,然后就像喝酒一样把里面的可乐一饮而尽。

这顿饭是我到上海后吃得最开心的一顿,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比志耕请我的那顿匹萨好多了。也许,这和邓丹红在场有关系?不管怎样,我们这个晚上的确都很愉快。后来建新还借酒撒疯,把我们当年对邓丹红的崇拜添油加醋地叨咕了一遍,可把她乐坏了。看到她咧着嘴咯咯咯笑个不停,我已经完全忘记了她曾经是笑不启齿的校花。因为第二天上午还要上班,所以,我坚决谢绝了他们的挽留。建新把碗洗好后,就又骑着他那辆助动车把我送到了地铁站。

“有空就来我们这里玩。”建新把助动车停在地铁站的入口前,“今天丹红见到你很开心。”

“哈,老同学嘛,难得一见。”我从后座上下来,把头盔摘下来递给他。

“她很久没这么开心了。”他把头盔直接挂在了车把上。

“为什么?”我随意问了一句,把背包往肩头上背了一下,转身准备走。

“志耕可能没对你说,我现在在上海混得很一般,什么部门经理,业务经理,那都是哄丹红的,其实我还只是个普通的快递员。”

建新忽然来了这么一句。让我有点猝不及防。

“哈,你想多了。我觉得邓丹红不是那种女人。”我忙安慰了他一下,“再说,我现在连个厨师都不是呢,只是个洗菜的伙计。”

“这我知道,在上海做什么都不容易的。不过,丹红对我是不错。不然,我早就不和她在一起了。别的不敢说,当年追我的女人还是有一大把的。”建新得意地对我笑了笑。“好了,我走了。不过,我知道你小子今天没喝到位。下次你来,我们在外面喝好酒后再回去,这样丹红就没法说我们了。”

听他这么一讲,我忍不住也笑了起来。他已经把助动车发动起来,向我摆了摆手,抬起脚放在踏板上就走了。我转身叹了口气,这家伙真是一点也没变,什么时候都是那个既要强又要面子的人。

因为是最后一班地铁,车厢里已经没有什么人,一个人几乎可以坐一排座位。我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这时我的手机响了。我拿出来一看,原来是志耕的电话。他问我是否和建新见面了。我告诉他我已经见过了,现在正在回程的地铁上。地铁还在高架轨道上行使,透过地铁的车窗,可以隐约看见外面的路灯和一排排的楼房的灯光。

“他还好吧?”

“还好啊,挺好的。”

地铁在这节轨道上开得比较快,噪声突然变大了。志耕好像在电话里又说了句话,但我没听清楚。

“你说什么?”

“见到邓丹红了吗?”

“喔,见到了。”

“怎么样?”

“变化太大了。”

“哈哈,那你觉得建新变化大吗?”

我正想描述一下我对邓丹红的观感,可志耕却又把话题引向了建新,这让我有点不是很舒服。

“他倒没怎么变。”

“你没发现他有什么问题?”

“没有啊。我觉得他还可以。”

“是吗?那,有可能你没注意到。”

“有可能,我马上要换地铁了,找时间我们再聊吧。”

我终于有点不耐烦,就撒了个谎,挂掉了志耕的这个啰哩啰嗦的电话。说真的,刚开始我听了志耕的话,还真以为建新有问题了,可今天和建新喝过酒后,我却不那么想了。又乘了两站后,我换了另一趟地铁,几站后,地铁就真的变成了地铁,从轻轨上驶进了地下的隧道中。刚才喝的那点酒好像开始起作用了,在摇摇晃晃的地铁上,我看着车窗玻璃上反射出的自己的模糊的面容,感觉自己正慢慢变成一个陌生人,一个自己不认识的自己。我忽然产生了一个奇怪的想法,脑子有问题的不是建新,而是志耕。

坐在我对面的小王忽然闭上了嘴。我这才意识到刚才还闷热异常的房间里已经凉下来了。空调发出的轻微的嗡嗡声,就像是有个人在睡梦中均匀地呼吸。

“讲完了?”

“你真的还想听这个故事,张老师?”

小王低头看了一下一次性杯子,里面的茶水好像已经喝得差不多了。

“当然,你看,我现在也没什么事。再说,你空调也修好了。”

“哈,那是。我去年离开那家饭店后就一直在装空调和修空调,水平还是多少有一点的。”

“对,你要不要喝点啤酒,我冰箱里冰的有。”

“不用了,从去年夏天起我就彻底把酒戒了。”

“看来,你也觉得能否喝酒和是不是男人没关系了。”我开了个小玩笑。

“这是自然。不过,既然谈到了这个,我就把故事讲完好了。”小王抿了抿嘴唇,好像终于下了决心。

“后来,大约过了一个月,我想回请一下志耕和建新。我已经在饭店里混熟了,就约他们到我这里来一起吃个饭。到底是老同学,老朋友,虽然他们彼此之间可能有点小误会,但还是都来了。不仅建新和邓丹红一起来了,志耕也带着小丁来了。我要了间包房,一开始,我们聊得很开心。我特别注意了一下志耕和建新,应该说他们两个人都没什么不对劲的。因为上次在建新家没怎么喝酒,总觉得差了点什么。另外,我也是想借这个机会让建新和志耕一起喝点酒,相互沟通一下,所以,我就建议我们三个男的喝点啤酒,女士喝饮料。可能看到邓丹红和小丁都没有反对,建新这家伙得寸进尺,竟然一个人去外面要了一瓶白酒来。志耕本来就不是很爱喝酒,答应喝啤酒已经有点勉强,现在变成了白酒,他就更不想喝了。于是,他就推脱说自己明天上班还有很多事要处理,把酒杯从手边挪开了。建新就笑着说他和我也都有工作,明天也都要上班的。我觉得他说得对,我们三个好不容易见次面,志耕要是一点酒不喝,那也没什么意思。我就劝志耕还是喝点,最后,他终于象征性地喝了一小杯,然后就坚持喝起果汁来。我不想扫建新的兴,就陪他喝了起来。大概在上海难得有机会和朋友喝白酒,建新人很高兴,开始以后就一杯一杯喝个不停。不夸张地说,那瓶酒几乎都是他一个人喝掉的。喝完后,他有些意犹未尽,又叫包房里的女服务员再去拿一瓶白酒。一直在和小丁聊天的邓丹红忙拦住了建新,叫他不要再喝了。我不知道是不是邓丹红也像那天给我使眼色一样对志耕眨了个眼,志耕立即站起来对那个女服务员摆了摆手,叫她不要去拿白酒了。接着,他坐下来给建新的杯子里倒了杯果汁,主动要和建新碰一杯。可建新不知是喝多了还是有意的,边说自己从来不喝女人喝的东西,边挥手把他的杯子碰到了地上。我看到志耕的脸色有些难看,忙叫建新不要乱讲。可建新却忽然站起来指着志耕的鼻子说,如果今天他是个男人就喝杯酒。志耕坐在那里没动,他基本上没喝酒,所以很冷静。他对建新说,这里又不是乡下,这里是上海!你能喝酒算什么男人,能挣钱才是真正的男人。听了志耕的话,建新站在那里好像愣住了,突然之间,他抓起我们喝光的那个白酒瓶向志耕的头上砸过去,瓶子一下就碎了,但他仍然拿着剩下的半截瓶子像疯了一样往志耕身上乱戳,直到志耕喝醉了酒似的从椅子上滑到地上才停下手。”

讲到这里,小王端起了杯子,这次,他终于把剩下的茶一口都喝掉了。

我也端起了杯子,可是里面的茶却不知道何时已经被喝掉了。我只好把杯子重又放在了桌子上。

看着小王花白的头发,我隐隐约约地想起来,去年夏天,好像是有新闻报道五角场的一家餐馆发生了凶杀案,一个人用刀捅死了另外一个人。

“你看,我的头发就是那天晚上忽然变白的。”小王撩了一下垂到额头的一绺白发,然后把拿在手里的杯子放在了桌子上,“不行,我得走了,今天耽误了张老师这么多时间。”

小王站起来,推开椅子,背上工具包,然后提起那个装着氟利昂的铁罐,伸手拉开了屋门。

“哪里,我今天也没什么事。”

我把小王送到门外,等他走下楼梯后,才回去把门轻轻地关上。

有那么一霎那,我产生了一点困惑。因为,我不知道这个故事是小王怕我在等待检测空调时无聊临时编给我听的,还是真的就是发生在他身上的事。但不管怎样,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我的空调的的确确修好了。否则,我是不可能在这么热的天气里把这个故事写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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