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的办学思考*
2015-03-19李永云
李永云
(楚雄师范学院艺术学院,云南 楚雄 675000)
应用型本科重在“应用”二字,要求以体现时代精神和社会发展要求的人才观、质量观和教育观为先导,以在新的高等教育形势下构建满足和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新的学科方向、专业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教学环节、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培养具有较强社会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的应用型人才。音乐学专业的办学应紧密结合地方特色,注重学生实践能力,从教学体系建设体现“应用”二字。但目前应用型本科办学的学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我校音乐学专业都存在:第一是强化实践教学还未形成一致普遍的理念,部分师生中,对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认识和对强化实践教学重要性的认识一定程度上还停留在表面,缺乏深层次质的认识。第二是适应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学手段和方法仍显短缺和落后。第三是校外实习基地建设薄弱,远远不能满足教学实践的需要。第四是人才培养方案仍需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在当前音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尽管实践环节的教学课时已有较大提高,但除去一定量停留在计划中的“名义实习”课时后,实际可用于学生实践、或动手的学时仍显不足。第五是实践教学师资力量有待提高。第六是教学评价机制缺位。特别是在学生实践课程成绩的评判、教师实践教学工作量的折算等方面还有待深入探索。2012年11月,由教育部举办的第七届“珠江-恺撒钢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比赛活动在美丽的西子湖畔杭师大厅隆重举行,标志着国家对音乐教师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的要求又上升到一个新的起点,2015年国家教育部提出对教师资格证的认证改革,将对音乐学专业学生的学习、培养提出更高的要求。
一、目前基础教育音乐教师的现状
在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的今天,音乐师范生的专业能力已经成为决定毕业生就业考核录用的主要依据。我校音乐师范专业学生2012年和2013年两年均参与“国培计划”的顶岗实习工作,两年来实习地州达16个,实习学校近100所,从实习安排的情况看,绝大部分学校属中心完小,从实习的教学任务来看,部分学校并不承当音乐课教学任务,也就是说到目前为止,我省中心完小一级的部分学校音乐课开出情况还处于不正常状况,学校都希望具备有一定专业教育教学能力和组织课外活动能力的专职音乐教师,总体来说音乐教师的缺失现象较为突出。
然而,随着高校的扩招,各高校艺术类的办学也迎来了蓬勃的生机,我省所有高校均开办艺术类专业,近五六年全省毕业的音乐师范生人数在1千多人,如果所培养的音乐师范生均能到音乐课教学的岗位上,那么至少中心完小一级的学校不应该再缺乏音乐教师了,但目前大部分农村中小学仍然缺乏音乐教师,这主要是存在以下三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随着义务教育的进一步实施和加强,各地区针对音乐课程改革和实施得到逐步的完善,在国家教育部与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下,音乐新课改已经深化到农村中小学,素质教育的载体音乐教育被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来,一些学校多年来没有音乐教师、没有音乐课教学的现状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变,各县音乐教师的年度招聘人数远远大于其他学科课程教师的招聘数,但招聘进入实际岗位后让所招的音乐教师又改教其他课程,音乐课的设置仍然处于边缘状态;另一方面是从我校顶岗实习情况反馈来看,农村学校本身不注重音乐教育教学,学校领导对音乐课的定位不准,把音乐课看成简单的唱歌课,把音乐学科定位为可有可无的副科,音乐课程教师地位低下,有的学校音乐教师为了评职称被无耐地改教政治、语文等其他课程,导致音乐课程严重偏台,有的学校甚至直接让非音乐专业的教师来代教音乐课,更有的学校课表上就根本没有出现音乐课;再一方面是由于高校扩招所培养出来的音乐师范毕业生能力低,专业水平有限,眼高手低,既不能上讲台也不能上舞台,大学毕业后所具备的专业能力无法适应当前各学校音乐教育教学的需要。
目前很多高校在校的音乐师范生没有意识到身为一名教师应有的职业感和社会责任感,很多学生迷失方向,没有一个清晰的奋斗目标,学习中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不会将所学的专业知识与中小学音乐教师应具备的能力结合起来,只强调一技之长而并非是专业的综合能力,走向工作岗位后的大部分音乐师范生不会使用教学用具来开展教学,乐器等教学辅助设备在音乐课教学中的功能得不到有效发挥,教学质量不高,长期闲置的设备逐渐成为摆设,教学中不能有效地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
二、统一标准、严格要求,培养适应基础教育的音乐教师
以前对普通师范生专业基本能力的标准是“能歌、善舞、会画画、还要有一口流利的普通话,三笔字的书写和三千五百常用汉字的听写与认读。”这些作为一名教师必备的基本功是每一名普通师范生必须得过的门槛,我认为当今音乐学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构建科学合理的专业课程体系
1998年国家教育部对音乐学专业的办学问题就已经高度关注,从1998年开始教育部就组织每两年一届的音乐学专业学生五项全能比赛 (所谓五项全能就是中小学音乐教师应具备的五项基本能力),到今年11月将在西南师范大学举办第八届,接着以五项全能比赛为载体,教育部抽调全国知名的音乐教育专家组成课题组,对高校音乐学专业的专业课程体系进行了研究,课题组于2006年结题并形成了“音乐学专业 (教师教育)课改方案,2007年教育部将“课改方案”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征集并实施“课改方案”的试点学校,楚雄师范学院艺术学院也加入了全国45所高校的试点工作,从2007年开始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门类均按“课改方案”实施,近八年来的情况得出以下结论:首先值得肯定的是“教改方案”的导向性 (师范性)是非常正确的,但是可能是由于全国各高校的地域、师资水平、学生生源的基本素质、办学实体管理层意识等差异以及课程体系问题,导致各高校的试点工作成效参差不齐。就我们学校而言,最明显的就是理论课程门类偏多、内容繁杂,因学校对人才培养方案的总学时作限制,学时安排远远不能满足“方案”中的建议学时,理论课学时不够,加之课程从内容设置到课时的安排均过于理想化,在实施中的实践性环节如教育见习、艺术实践等未能正常开展并落到实处,所以几届毕业生下来的综合能力我们始终不自信。在音乐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下,结合艺术学院自身的实际,在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中,应该考虑以下七个方面:第一是要遵循艺术人才的培养规律,合理设定课程总学时,学校对艺术学院各专业的总学时安排上应该留有余地,不能一刀切;第二是将现有方案执行中的理论课“乐理与视唱练耳”课程分割成“基础乐理”和“视唱练耳”两门课程;第三是将现有方案执行中的理论课“多声部歌曲分析与写作”课程分解为“基础和声、歌曲分析、复调、歌曲写作”四门课程,其中将“复调和歌曲写作”两门课程纳入专选课,这样的课程安排与我们现有的师资较为吻合,与学生的基本素质相符,专业理论课教学才可能真正地落到实处;第四是把现有专业技能课周学时数作调整,应该加大周学时数而减少教学组织过程中的班级小组数,把现有的精英型教育转向大众型教育为主,做到先大众后精英,培养中做到因材施教,将大众教育与精英教育相结合;第五是专业选修模块课程安排不要过于理想化,目前我们的专业选修课程门数多而杂,绝大部分课程均属于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那类,为了充分利用有限的学时,专业选修课程的开设除本专业的方向课程外,应该注重专业必修课程的延伸和补充,应该开一些跟本专业学生今后所从事职业密切联系的课程,如:简笔画、书法、美术鉴赏、中小学教材分析等等;第六是狠抓教育见习环节,教育见习的安排要做到灵活多样,组织可以是多批次地进行,要从新生入学始业教育开始至毕业,都始终贯穿着学生的专业思想教育,合理安排教育见习内容,教育见习的安排可以是以本专业的职业技能为主的见习、本专业的某门课程为主的见习、或者是以某类教学活动为主的教育见习等;第七是人才培养中要严格遵循大纲要求,所有专业课教学内容要确保知识的实用性(基础教育音乐教学中常用的),技能课教学中要随时强调将理论知识应用到技能学习中,做到专业理论与声乐技能课、声乐技能课与钢琴技能课、钢琴技能课与专业理论课之间的融会贯通,确保把实践性环节落到实处。
(二)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
理论是其他技能的基础,对于音乐师范生来说,音乐学科属于术科,音乐教学中的声乐演唱、乐器演奏、音乐欣赏、音乐创作等等都离不开理论的支撑,目前高校音乐师范的办学出现与基础教育的中小学音乐教育教学脱节,音乐师范生在校学习中自然也就缺乏了解中小学教材、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的内容与形式,中小学音乐课程对素质教育的载体作用,在学习中往往出现重技能轻理论的现象,近些年来国家对教师的岗位招聘中相当一部分音乐师范生就是因基本理论知识考核不过关而被淘汰。如因为理论环节的薄弱,不注重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学生在乐器和声乐学习中也好,乐器演奏和声乐演唱中也好,对最简单的“节奏”问题都不愿意去认真地学习理解然后再正确地加以应用,导致节奏感差,出现演奏或演唱中节奏错误、速度不统一、乐曲的完整性被破坏、无法准确地去表达音乐作品的思想和作品内涵等。再如2012年11月教育部组织的“珠江杯-恺撒堡钢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 (师范类)专业本科学生第七届基本功比赛的参赛项目中有一项是理论知识竞赛,并且理论考核占的分指数还很高,此项比赛的确立也进一步说明国家教育部对音乐师范生理论知识方面的重视,在比赛总结的通报会上教育部专家提出,从理论考试上来看,仍有一部分同学的理论知识极差。由此可以看出我们现在的高校音乐师范生理论水平急需要进一步提高,我认为在音乐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下,提高音乐学专业学生的理论知识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是要让学生意识到学习理论的重要性,端正学生的专业思想,转变以前那种重技能轻理论的学习观念;其次是高校音乐理论课教师要转变教学观念,教学中不能仅仅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要教会学生如何去应用知识;器乐和声乐等技能课教师要不断地加强自身的理论修养,教学中不能仅仅强调演奏和演唱的技巧,更重要的还要督促学生如何将理论知识巧妙地应用到器乐和声乐等演奏、演唱的技能技巧中来;其三是培养音乐学专业学生的高校应该向下看、回头看,人才培养中要注意在课程教学内容的安排上、课程与课程的衔接上、学期课程的考核上等将音乐理论知识、人文素养和音乐学科的技能技巧与基础教育的教学内容、中小学音乐教师基本能力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将所有教学知识和能力都集合起来,为毕业生今后走向教学岗位服务,做到严格要求、层层把关,提高音乐学专业学生的整体水平,杜绝多年以来所形成的那种运动员裁判员都是我的现象,杜绝教师有纲不参、有纲不照各自确定教学内容、各自确定考核标准的办学乱象。
(三)娴熟的专业技能技巧
对一个基础教育岗位上的音乐教师来说,最基本的技能要求是“一唱”、“二弹”、“三跳”、“四会教”。作为音乐教师的摇篮,音乐专业在技能课程教学中要避免跟风现象,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模式等老是跟随音乐院校技能课教学模式跑,而最后所培养的学生则是高不成低不就,眼高手低。
所谓音乐学专业学生的技能课通常是指“声乐”课和“器乐”课。技能课的学习简单地说其实就是唱歌或演奏,但要做到正真意义上的歌唱(或演奏)是件不容易的事,它们所表现出来的将是一个歌唱者 (演奏者)的音乐基本功和文化素养的综合体。目前音乐学专业的声乐、钢琴教学中普遍存在这样几种现象:在“教的方面”首先教师们把声乐、钢琴课理解成了纯粹的技能课,在教学过程中不注重演唱 (或演奏)理论知识的传授,甚至在教学作品中连作品的词曲作者的姓名均懒得去认识他,更谈不上去运用音乐理论知识和文化背景分析作品、理解作品、表现作品;其次是技能课教学中学生很多时候是处于模仿教师,大多都还在使用传、帮、带的教学法,教师为了体现自己的教学能力、体现所教学生学习的技巧水平,常常会出现一种攀比的心理,看谁在教学中所选用的内容难度大就说明谁教的学生水平高,根本不考虑教学内容的数量与质量,长此以往所授内容越来越脱离大纲,当然对中小学教材内容来说那就更是八竿子都打不着。从学生的“学的方面”来看,由于教师的教学内容单一,教学模式都属于简单的口传心授,绝大部分学生也就得过且过,学习偷懒,在演唱 (演奏)中有“声”而无“乐”,四年学习下来对所学内容还是稀里糊涂的,对演唱 (演奏)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技巧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更有甚者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都没有思考基础教育音乐课堂教学中音乐教师是如何用歌声 (或琴声)去引领学生、感化学生、培养学生对该学科的学习兴趣,也不考虑不同年龄 (年级)阶段的学生要采用什么不同的演唱 (或演奏)形式、不同的音色去范唱 (或范奏),把音乐的艺术美抛之脑后。在音乐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下,为了使音乐学专业办学能够适应社会的发展和需要,首先音乐学专业的技能课程教师们必须彻底更新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把原来的“声乐 (或钢琴)教师”角色定位转变为“音乐教师”的角色定位,教师要进一步加强音乐理论知识的全面学习,把原来那种注重“声”的教学改变为注重“乐”的教学,将原来的单纯教学生唱歌 (或弹琴)转变为教会我们的学生如何去教别人唱歌 (或弹琴);其次要更新教学内容,改变原来那种教师与教师之间的教学内容是攀大作品、啃难作品的教学转变为因材施教,教学中让学生广泛去接触作品,采取分级式教学,将基础教育中不同年级的教材内容有机地融入到音乐学专业声乐 (或器乐)课堂教学的内容中,并进一步加深对基础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了解,要求音乐学专业教师每学期到中小学承担1—2节音乐课;其三是规范考核标准改变考核方式,将声乐 (或器乐)理论知识的卷面考核和技能考核相结合,把中小学音乐教材中的部分内容纳入音乐学专业学生声乐 (或器乐)考核中的必考内容;其四是打破现有的那种2—3人为一组的小组课教学模式,做到大一年级以小班课为主,教学重点主要是完成作品数量为主,大二年级将小班课与小组课适当结合教学重点声乐 (器乐)的基本技能提升与完成作品数量相结合,大三年级以小小组课和大班教学为主,教学的重点在于对声乐演唱 (或器乐演奏)技巧的提高和对作品的理解分析以及与本课程相辅的课程知识填充,这样的教学组织形式既可以节约办学成本,还有利于培养学生学习声乐 (或器乐)的自信心和学习兴趣,有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真正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从2012年11月教育部组织的“珠江杯-恺撒堡钢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比赛的总结会上专家反馈的意见来看,在声乐演唱方面的比赛中,全国86所参赛高校的学生大部分都倾向于表演,却没有实实在在从教育的角度出发,不去分析歌曲风格,当然也就不能把握演唱风格,并且大部分学生对于中小学音乐歌曲都非常陌生,这说明我国高校的音乐学专业办学中声乐课程教学的问题属于普遍性的通病问题,如果采取以上办法可以为楚雄师范学院艺术学院音乐学专业办学的技能课程领域探出一条新的路子、提供新的可能,同时带动其他课程的改革,最终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
(四)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对人才培养的作用
音乐学专业属于术科专业,俗话说“曲不离口、拳不离手”、“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等的一些俗语就是告诫学习本专业需要持之以恒、日积月累,每天都必须坚持练习。目前普遍高校(特别是我们地方中的艺术类专业)的艺术类专业办学中均出现此类现象,那就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仅限于课堂的那50分钟,走出课堂后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均已完事大吉,就拿我们艺术学院来说琴房虽少,但是,别说节假日 (含周六、周日)就连平时课余时间琴房满员的情况几乎没有,除了教师给学生上声乐能听到学生的唱歌声音外,其他时间从来听不到学生练唱的声乐,难于置信课后这500多名学生 (含音乐表演专业学生)都去哪里了?有人说是因为教风的问题,也有人说是学风的问题,甚至有人说是社会问题,在我看来是教育者和管理者的良心问题,管理者抓的不严、不实,教育者也就得过且过。因此,我认为在音乐学专业的办学中必须将第二课堂列入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框架中来,第二课堂的组织与开展给我们的老师与学生提供了教学相长的实践平台、给我们的教师与教师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增进情感的相互交流、彼此欣赏、提高学生专业学习的自信心专业能力,培养学生专业学习的兴趣,为了做到既能让学生全员参与又能避免“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让每位学生都能按各自的意愿发挥所长,应该做到以下几点:第一是完善和健全确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因为制度是保障;第二是根据课程情况成立不同的活动团队,如合唱队 (可以是大合唱、小合唱、重唱不同类型的演唱团队)、舞蹈队 (可以是民族舞、现代舞等不同舞种)、器乐团 (管乐队、民乐队、电声乐乐队等)、节目主持活动组、舞美设计活动组、舞台化妆活动组等活动团队;第三是定期不定期地举办音乐会(声乐专场、器乐专场、声乐与器乐同场、个人音乐会、班级音乐会等)、综合文艺晚会、校友音乐会或文艺晚会等;第四是与楚雄州教育局教科所的音乐教研室建立桥梁关系,成立楚雄州中小学、幼儿园音乐教师教育联盟,组织师生到楚雄州音乐课程教学较好的中小学校学习交流,组织师生以志愿者的身份参与到楚雄州音乐课程教学较差的学校进行音乐课程教学活动指导。简而言之,在音乐学专业的办学中,如果要将师生们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让学生感受到他的价值得到体现,使教师的专业潜力得到进一步挖掘,就必须在办学中形成以实践活动促学风、以实践活动促教风的氛围,最终形成良好的教风和学风,培养出合格的专业人才,形成自己办学的亮点。
总之,人才培养的过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学校的方方面面。然而对于人才的培养来说必须是家庭、社会、学校三者共同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希望音乐学专业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改革与实践中能呈现新的办学思想与新的办学理念,彻底扭转音乐专业今后发展的命运。
[1]戴定澄.音乐教育展望 [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2]沈尊光主编.中国音教论文集锦[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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