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城市流动人口家庭生存状况及其社会救助政策探究——基于广州市的调查

2015-03-19谢建社丘旻臻陈雪和吴海琪梁祖荣石诗欣杨炜莉刘嘉茵

城市观察 2015年2期
关键词:流动人口家庭

◎ 谢建社 丘旻臻 陈雪和 吴海琪 梁祖荣 石诗欣 杨炜莉 刘嘉茵

一、引言

本文着重考察国家对于城市流动人口的一系列社会救助政策,就社会救助概念作出自己的理解。本文认为,流动人口的社会救助就是在政府原有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下,对于城市的部分流动人口群体,除给予必要的经济和精神救助外,可通过链接社会资源,联合社会民间组织机构,帮助其掌握更多的社会技能,以提升其社会竞争力,从而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城市社会,提高个人乃至家庭的生活质量。

广义的社会救助(social assistance),也称社会救济,则是指“当社会成员陷入生存危机或不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要的物质和其他援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作为最低层次的社会安全机制,社会救助制度维护着社会成员基本的生存权利,是社会保障制度要实现的最低目标。”这种社会救助趋向于物质层面,仅适合于一般层次的社会性救助。

本文研究群体的独特性在于我们的研究对象不仅停留于来穗工作的流动人口,且更多地关怀其家庭状况,家庭成员的社会生存能力。把家庭建筑在新一代流动人口迁移的显著特征。于是,我们对流动人口家庭成员的构成划分为家庭核心劳动力成员与非劳动力成员,针对不同状况的家庭成员,其社会救助的需求便有一定程度的差异,而劳动力成员的救助政策侧重于社会保险、劳动保险、工伤保险等;而非劳动力成员则更多地需要失业保障、养老保障与平等接受教育权利的保障等。依据家庭成员的不同而采取有区别的社会救助政策,有利于细化救助服务,使社会救助政策真正惠及流动人口中的贫困家庭。

为此,我们根据对来穗流动人口的问卷调查和访谈,结合对社会救助政策的分析,提出实质性的建议与对策,以进一步完善现行的救助政策和法规,提高流动人口在城市的生活质量。

二、研究的问题及其研究的样本分析

(一)研究目的及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目的是通过深入广州来穗流动人口工作、居住、生活的主要聚集地,探析来穗流动人口家庭的家庭组成、成员分布、经济收支、生活情况的特征,以及来穗流动人口家庭与留守户口所在原农村家庭相互的关联性,从而提出相应的来穗流动人口家庭社会救助对策。为此本研究采用横截面定量研究方法,在经过对来穗流动人口家庭分布区域类型的比较后,选取适当的调查区域,采取随机抽样方式,选择调查对象,通过结构性的调查问题收集来穗流动人口及其家庭的相关资料,并对收集到的数据资料进行相应频数、相关、聚类、多重对应等统计分析。此外还运用了实地观察法、文献分析法和访谈等研究方法。

(二)研究的样本

1.调查区域选取

对广州来穗流动人口家庭分布区域类型进行综合比较,包括人数,男女比例,工种比例,工作聚集地,居住聚集地等等,最后确定为方便研究工作开展、具有较强代表性的广州市增城区(曾与从化同属广州市的县级市)新塘镇、广州市火车站(流动人员密集、情绪化变化大)、广州市海珠区康乐村(密集城中村典范)、广州市白云区江夏村陈田村(规划城中村典范)、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阳光劳务市场(无固定工作的来穗流动人口集中地)、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镇植村礼村(有祠堂,本地人与来穗流动人口交往较多的旧村)为调查地区。

2.调查对象选取

第一,在上述判断调查区域的抽样选取的基础上,在来穗流动人口家庭居住较集中的城中村和旧村抽取150名来穗流动人口作为样本;在来穗流动人口流动较大的火车站和劳务市场抽取150名来穗流动人口作为样本,开展结构性调查。

第二,在上述判断抽样基础上,在选定地区进行结构性调查,从中抽取60名典型来穗流动人口开展访谈,了解目前来穗流动人口家庭的生存状况和受到的社会救助的情况。

第三,在上述判断调查区域的抽样选取的基础上,课题组成员深入来穗流动人口家庭居住集中地,进行实地观察(局外观察),采用结构观察与无结构观察相结合的观察方法,观察来穗流动人口家庭各方面的状况,并写下观察日记。

总而言之,是在上述判断调查区域的抽样选取的基础上,按照区域平均分配名额后,随机抽样进行调查。问卷调查以自愿为原则,在征得受访对象同意后,受访对象可以自填的方式完成,也可以在研究项目组成员的协助下完成。问卷填写不记名,相关的研究伦理问题和来穗流动人口的隐私保护在整个研究过程中得到了很好的重视和适当的处理。

3.样本量

本研究所抽取的样本范围覆盖了广州市六个方便研究工作开展、具有较强代表性的区或县级市,共抽取到来穗流动人口样本300人;其中有效问卷284份,问卷有效率为94.7%。在有效问卷中,男性为199人,女性为84人。受访者目前年龄介于17-74岁之间,众数为40岁,年龄均值为38.6岁,标准差为12.327。

4.抽样分布

从表1可以看出,来穗流动人口受教育程度主要集中于小学和初中毕业,可见来穗流动人口群体在接受教育上存在一定的缺失。受访的来穗流动人口有210人已婚有配偶,61人未婚,即有74.3%的调查对象符合普遍认可的家庭概念。60.07%的调查对象认为自己的健康状况好,34.63%的调查对象认为自己的健康状况一般,仅有5.3%的调查对象认为自己的健康状况差,可见来穗流动人口对小病小痛淡然处之。

表1 基本资料

三、来穗流动人口家庭问题现状分析

(一)就业形势严峻

1.就业不稳定,失业人数多

表2 显示,调查对象中从事其他工种的人数最多,占38.7%,其中较多调查对象从事的是散工,工种多变。其次从事加工制造的占22.2%,大多居住于城中村,从事简单的手工业。从事建造业的占13.4%,主要是基础建筑工作。

来穗流动人口工作不稳定,为了获得更高的收入,他们经常会在不同的行业之间寻找工作,因此流动人口在城市内流动性较大,缺少稳定性。尽管有较多工种可供选择,但是还有大部分人失业,其中失业占比13.1%。

流动人口大多从事加工制造、建筑、保洁等工作,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流动人口文化水平低,脑力工作难以胜任;第二,流动人口进城,为求得生存,对就业择业要求低;第三,城市建设加速,在制造、建筑等方面工作岗位增多,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机会。

表2 调查对象就业情况

表3 流动人口从事工作单位性质

2.工资难保障,日薪制突出

调查的来穗流动人口中,31.3%在私营单位工作,35.6% 在个体单位工作,27.1%在其他性质的单位工作,都是较小型的单位,如工作坊、店铺(见表3)。

花都区狮岭镇阳光路劳务市场接受访谈的某女士说:“我和我老公在这招聘市场上等私人老板过来招工,有时候做一天,有时候做几天,一般不超过十天,也都是散工。以前做长工,一年有五个月的工资都是拿不到的,其实我们也不想这么不稳定地工作,就算长工工资比散工少一点也没关系,就算生活待遇很不好也没关系,最重要的就是我辛苦工作的工资能按时按量给我,不要想尽办法克扣。”

可见私营单位和个体单位的不稳定性,因此很多来穗流动人口选择做日薪制的工作,这种形式在花都区狮岭镇阳光劳务市场尤其突出。在这里,女性务工人员和年纪较大的务工人员比较难找到工作,因为他们能从事的工作局限性较大,常常遭到招工负责人拒绝,所以获得的收入较少,只能维持自己的日常生活。

当一个家庭集体来穗务工时,男性家庭成员往往承受着更为重大的压力,然而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失业流动人口大多数都是男性,长期失业,导致生活困难,而短时间又找不到工作,这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之一。因此保证流动人口就业并且持续就业是亟待完成的任务。

发生上述情况的原因归为以下几点:第一,私营和个体单位工作门槛相对较低;第二,私营和个体单位存在经营不规范、诚信缺失等现象,雇主和工人之间信任度低,薪资纠纷多;第三,私营和个体单位的稳定性差,难以提供长期、稳定的工作;第四,流动人口个人维权意识弱;第五,相关部门对流动人口就业及薪资问题关注度低。

(二)家庭收入偏低

表4显示,有43.8%的调查对象的家庭月总收入在3001元以上,虽然总收入较高,但是处于这个区间的都是成员较多的家庭。有19.3%的家庭月总收入处于2501—3000 元,可见以家庭为单位来穗的流动人口生活压力大,甚至难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表4 流动人口家庭总收入

家庭系统理论认为家庭是一个按照互动规则而运作的自然社会体系,家庭成员之间存在互动与相互依赖的关系。家庭是一个不可割裂的有机整体。来穗流动人口家庭在陌生的广州城里面临着就业、居家、养老、教育等突出的生活问题,由于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关联、彼此交互,共同维系家庭系统的相对平衡,所以流动人口家庭中任何一位成员所面临的问题均面向整个家庭。

上述情况的原因可归结为:第一,来穗流动人口家庭中劳动能力弱的成员较多;第二,来穗流动人口家庭经济主力收入不稳定;第三,来穗流动人口家庭生活各方面支出多。

(三)饮食状况不佳

马斯洛理论把需求分成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类,依次由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其中生理需求指需要食物、水、空气和住房等满足生活需求的基本物质条件。本次调查了解到,流动人口的饮食条件差,其在食品安全、饮食健康、膳食摄入状况等方面堪忧,在生理等低层次需求上仍难以满足。流动人口在饮食方面大体可分为以下两个部分:

1.工作单位包餐部分

流动人口所在工厂每日提供1-2餐,食堂卫生条件差,苍蝇、垃圾等随处可见,所提供的食物种类单一、缺油少肉,焦饭烂菜依然上桌。因此,流动人口群体中时有发生食品中毒现象,在饮食方面面临重大威胁。

2.家庭饮食部分

流动人口经济收入低,生存压力大,往往只能“吃饱”而难以“吃好”。他们注重食物的性价比,忽视营养均衡搭配。一调查对象表示:“我们上完班6 点多才去菜市场买菜,都是捡便宜货或是人家不要了的菜叶回家煮着吃,也常煮方便面。有时候没时间做饭,就在街边买一些路边摊小吃边走边吃,情况好一点的就是去一些快餐店,去高档餐厅想都不敢想。”

流动人口饮食条件差,原因如下:第一,流动人口经济条件差;第二,社会对流动人口饮食安全问题关注度弱,工厂在利益的驱使下轻视工人的饮食卫生问题。

(四)住房条件恶劣

本次调查情况显示,在住房方面,流动人口同样面临严峻的考验。住房狭窄,生活配套设施不完善,房租、水电支出高。房租支出占流动人口消费总支出的20%。

总体上说,流动人口在住房方面有以下两种情形:

1.流动人口宿舍居住情况

在广州市,有55%的流动人口住在雇主提供的集体宿舍,部分工厂宿舍需自费。宿舍拥挤、个人空间小。低楼层宿舍潮湿、墙壁发霉,光线差住在里面容易得病;较高楼层的宿舍,生活设施不完善,用水供给不足。此外,也有较多流动人口住在工棚里,随着工作地点的变化而转移。

2.流动人口租房居住情况

所在单位若是没有提供宿舍,流动人口必须自己解决住宿问题。他们往往选择租住在工作地点附近或城中村。在租房过程中,流动人口也遇到各种困难,如中介高价转租。

增城市新塘区一青年男性流动人口表示:“你看我这房子,没有厕所,还得去别人家借,外面那个厨房是我们自己搭的,就这样十几平米一个月都要收200多元,水电也很贵,合适我们的房子都太贵了,只能住这里。”

海珠区康乐村一男性流动人口说:“现在这个房子的房租加上水电一个月要800 元,你看,也就是刚能放下床和一张小桌子。”

花都区狮岭镇一女性流动人口透露:“这边的房租加上水电,一个月花费400元左右,太贵了,水电费比其他地方贵很多,而且水质很不好,有时候是泥水,有时候有怪味,有的出租屋直接自己打的井水,不是消毒过的自来水,收费还要很贵。”

总的来说,不论是工厂提供的集体宿舍还是流动人口自己租的房子,均存在各种问题。究其原因,第一,户籍制度改革还未深入、流动人口经济收入低、社会资源不足等;第二,广州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还没能正式向流动人口敞开。

(五)医疗缺乏保障

在调查和访谈过程中,不难看出来穗流动人口在医疗方面的难题。调查显示,来穗流动人口家庭医疗月平均支出约为102元,占家庭月总支出的5%。增城区新塘镇一夫妇说:“因为广州这边没有医保,所以我们感到身体不舒服,一般都会回老家看病,老家有医保。”来穗流动人口一般都是在非正式的单位工作,大多没有广州医保,只有老家的新农保,在广州看病几乎完全自费,这对于他们来说是负担不起的。

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如下,第一,户籍门槛限制;第二,非正式单位逃脱医保购买责任;第三,流动人口经济能力低,难以自费购买医保。

(六)子女读书困难

在我们的调查走访中,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很多来穗流动人口家庭的孩子很难在广州上学,因此,流动人口夫妻大多会选择让孩子留在老家上学。一方面,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太少而学位的需求太多,公立学校的非本地户籍学位数量少且竞争大;另一方面,私立学校学费高。

(七)工伤保险无望

来穗流动人口家庭成员工伤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直接导致家庭经济收入骤减。以白云区太和镇一流动人口家庭为例分析,该家庭的妻子告诉我们,“丈夫7、8年前因工伤导致没了左脚五个脚趾,老板逃跑了,没有任何赔偿。事情曾经上过电视,但是政府那边还是没有给予工伤补贴或者其他救助。治疗脚伤的费用主要是积蓄和借来的钱,总共花了七八万,后来没有钱拆钢板,所以现在脚伤还会经常犯。丈夫目前没有工作,在家呆着,儿子又未成年,家里现在就靠我卖鸡蛋挣点钱。”

从这个典型的例子中可以看出,某一家庭成员严重的工伤若未得到有效、合理且合法的解决,在家庭内部会发生角色的转变,即原本的家庭核心劳动力成员一夜之间转变为家庭中的非劳动力成员或弱势群体,成为家庭经济的负担。家庭经济主要来源贸然被切断,额外的医药开销大幅增长,家庭经济收入陷入入不敷出的窘境,原有的家庭系统失衡,究其根本,工伤问题未解决的原因主要有:第一,雇主招工不规范,未依法为劳工购买工伤保险;第二,雇主诚信缺失,拒绝认定工伤和给予赔偿;第三,政府未具体落实工伤补贴或救助措施,伤者家属求助无门;第四,政府方面缺乏对不良企业的监管和打击;第五,流动人口家庭成员缺乏依法购买工伤保险、依法领取工伤补贴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问题对策及建议

(一)政府层面

1.完善政策

(1)完善流动人口登记系统,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

第一,来穗流动人口寻找工作时必须向用人单位出示流动人口登记证,用人单位每月都要上报本单位流动人口人数和名单给相关部门;

第二,在火车站、汽车站、高铁站等流动人口来穗必经的地点设流动人口登记站,方便来穗流动人口家庭进行登记;

第三,每个区域都设置分支的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定期确定该区域居住的流动人口的人数和生活情况;

第四,较高文化程度的流动人口可通过网络进行登记;

第五,若某一工种的人数饱和,再出现同类的流动人口登记时,可采取技能培训使其转为其他未饱和工种,以及转介去其他大城市或流动人口户籍地的新型工业区这两种方式解决。

(2)完善异地户籍社会保障制度,创新家庭为单位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一,创新以家庭为单位购买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第二,每个区域都规划来穗流动人口家庭医疗保险指定可用的正规大型医院;

第三,异地政府之间加强联系,建立合理科学的转介系统,以保证来穗流动人口家庭回户籍地后能享受在广州购买的社会保障。

(3)各个区域增设流动人口学校,设立流动人口儿童助学金制度

第一,在各区的来穗流动人口家庭居住聚集地附近增设流动人口子女学校;

第二,提高已有的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的教学设施的先进性和师资水平;

第三,设立流动人口子女助学金制度,鼓励流动人口子女努力学习,提升自我,并一定程度上减轻来穗流动人口家庭的经济压力。

2.加强执法

(1)宣传、科普政策和相关规范

绝大部分的流动人口不了解政策,缺乏自我权益的保障意识,导致被拖欠工资、劳资纠纷和冲突的情况时常发生。为避免更多不幸的发生,除了上述的政策制定之外,政府还需要加大对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政策的受益者及时得到相关信息,这样政策才可以落到实处。

(2)监管、规范流动人口雇佣制度

调查发现,不少地方都存在不规范的雇佣制度,严重侵害了流动人口的权益:不签订劳动合同, 不购买五险一金。

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规范雇佣制度,监督雇佣双方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义务,对违反法律法规的雇佣事件实行“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批评”的处罚,并且加重对违法雇主的罚款额度;政府要表明整顿的决心,动用各自区域的民政和执法等资源,逐步带动雇佣双方参与的积极性。

(3)深化建设“服务型政府”,化被动成主动

本地社保部门落实异地养老保险转移的工作,主动为流动人口提供各险种转移的相关信息;在流动人口办理异地险种转移时,主动帮助联系其户籍地的相关管理部门,做好险种关系的转移对接工作。

3.丰富工作技能

调查发现,大多数流动人口的文化程度不高,所以掌握一技之长对他们来说尤其重要。 各区的人才管理中心应增加开展技能培训的活动,把流动人口纳入服务对象,把帮扶就业纳入服务内容。

(二)社会层面

庞大的流动人口群体在城市定居,其生活状况不佳,享受的社会保障也不健全,因此在社会层面上,我们需要的是构建积极完善的社会支持系统,帮助流动人口更好地融入城市。社会支持系统可划分为先赋支持系统与后生支持系统。先赋支持系统是建立在血缘、地缘关系上的,如通过自己、家人、亲戚和朋友等这些亲缘或地缘网络寻找帮助。这方面的支持系统因人而异,差别较大,与个人社会资本程度相关,也具有较大的主观性。而另一方面则为后生支持系统,后生支持系统建立在先赋支持系统基础之上,是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后借助外在支持力量,主要包括政府、城市社区、城市用工单位、民间组织和社会团体等。后生支持系统的建立,有赖于社会各组织的共同协助,联动支持,切实帮助流动人口更好地融入城市,居住生活。

1.城市社区的支持

社区是一定地域范围内人们社会生活的共同体,它不仅是一个相对稳定、相对独立的地理空间,而且生活在这一区域的人们具有一种地缘上的归属感和心理、文化上的认同感,并产生某些共同的行为规范和社区意识。社区作为联接流动人口群体和城市社会的纽带,向他们传递着城市主流社会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改变了流动人口头脑中固有的传统价值观,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他们的城市融入。因此,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并整合社区资源,以社区作为平台,让流动人口从中获得社会支持与帮助,并能在社区中反映他们的诉求,在社区中感受我们城市的文化,让社区成为流动人口生活过渡的港湾驿站。

2.城市用人单位的支持

能否在城市中找到合适的工作,是流动人口能否立足城市的根本。因此,城市用人单位的支持具有深远意义,它关系着流动人口生活状况的好坏和生存环境的优劣。但事实上,他们经常受到一些用人单位的歧视和不公正待遇,无法享受到单位提供的各种福利和服务,甚至连自己的基本权益都不能保障,从而造成用人单位和求职流动人口的冲突。因此,城市用人单位在建立流动人口社会支持系统的过程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用人单位不仅要切实改善流动人口的工作环境,提高他们的工资待遇,而且还应为他们提供各种社会保障及精神支持。

3.民间组织与社会团体的支持

近年来,随着社会问题的日益突出,政府逐渐把社会问题的处理责任分担了部分给民间组织和社会团体。各类民间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越来越大,成为社会支持中不可忽视的力量。流动人口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以及城市化所催生的一支新生力量,因此吸纳他们参加这些民间组织和社会团体,有利于保障流动人口群体的合法权益,从而有利于整个社会的持续稳定和发展。各类NGO组织对于流动人口的支持主要在:为他们提供就业指导、心理咨询,增强他们的维权意识,为他们链接各种的社会资源等。

(三)法律层面

1.加强对来穗流动人口社会救助的立法工作

(1)设立和完善有关流动人口就业方面的法律法规。

(2)设立和完善有关流动人口医疗方面的法律法规。

(3)加快流动人口子女平等受教育的立法。

2.加强对来穗流动人口相关法律实施的推动和监督工作

设立法律后,需严格执行。只有立法、实施与监督,三管齐下,才能真正发挥法律的作用。 第一,要明确各部门的分工,杜绝出现“踢皮球”的现象。第二,相关部门要做好监督管理的工作。第三,在法律的实施过程中,完善法律法规。

(四)社会工作层面

社会工作是一种以利他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的助人活动。对于受助者,社会工作有助人、救难、解困和促进人的发展等多种功能。调查显示,来穗流动人口家庭急需社会工作的帮扶。

目前广州市部分社工机构已经面向有困难的流动人口及其家庭开展相关服务,但现行的机构或服务仍存在一些不足,无法满足流动人口家庭的需求,例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开展的项目以综合性居多,针对性的较少;提供的服务以团体活动居多,专业化的个人服务较少等等。结合本调查组的调查结果,为了更好地将流动人口家庭的救助活动与社会工作相结合,切实地解决流动人口家庭的基本生活问题,提出以下针对性建议:

1.开展个案工作,帮助流动人口个人及其家庭减轻压力、解决问题

第一,灵活运用心理社会疗法、人本疗法及行为派疗法,从心理、人格、行为层面对案主进行辅导治疗,以减轻来穗流动人口社会生存与社会适应的压力,以提高其融入社会的能力;

第二,对于出现社会行为偏差的来穗流动人口,可通过一系列危机干预方法,ABC-X压力模式对其进行行为矫正,以帮助流动人口更好地投入到城市工作。

2.组织小组活动,促进流动人口彼此互助,增强社会支持网络

第一,开展治疗性小组,对有适应困难的来穗流动人口进行支持、教育及成长指引,把有共同问题的流动人口组成小组,通过小组的力量,以解决其遇到的问题;

第二,开展任务性小组,为来穗流动人口家庭安排特定任务,并针对家庭非劳动力成员开展系列活动,以提高该群体成员的城市适应性。

3.加强社区联动,改善流动人口家庭所在社区关系,增强流动人口社区归属感

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开展各类社区活动,组织城市居民与流动人口共同参与,加深对彼此的了解,有助于城市居民消除对流动人口的“刻板印象”,帮助来穗流动人口家庭融入到社区生活中。此外,社会工作人员可以充分调动社区的资源,在就业信息、技能培训、子女教育方面为流动人口及其家庭提供帮助,增强其生活适应力。

4.构建社区应急管理机制,化解流动人口处理聚众闹事等紧急危机事件

由于流动人口在城市工作多受到恶意拖欠工资、多方求助无门等不公正待遇,一旦处理不当,极易升级为群体事件,若没有通过合法的途径,聚众闹事,会导致社会不稳定,带来安全隐患。因此,具有危机管理意识及技能的社会工作者,应当在这方面及时给流动人口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参考及危机处理方法,通过合法的途径帮助流动人口及其家庭争取合法权益。

[1]史柏年.社会保障概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

[2]曾妮,雷雨.广州实际人口超过1600万[N].南方日报,2012,4(9).

[3]王思斌.社会工作概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

[4]陈晓华等.中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与就业[M].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

[5]刘怀廉.中国流动人口问题[M].人民出版社,2005.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M].中国法制,2014.

[7]郑贤君.基本权利研究[M].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7.

[8]吴家清.宪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M].山东人民出版社,2008.

[9]谢建社.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镇问题研究[M].人民出版社,2011.

猜你喜欢

流动人口家庭
家庭“煮”夫
“家庭癌”到底是怎么回事
恋练有词
漫画
数说流动人口
数说流动人口
流动人口二孩可在居住地登记
寻找最美家庭
给流动人口更多关注目光
寻找最美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