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证融通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中的实施
2015-03-19许珊珊赵艳玲
□许珊珊 赵艳玲
一、双证融通概述
双证融通简单来讲就是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学历证书与各种职业资格证书之间的相互衔接和沟通。具体指的是,以开展学历教育为主的高等职业教育与以培训各种职业能力,颁发职业资格证书为主的职业培训,这两种教育形式之间的一种互相认可、沟通与融合,实质上就是学生的综合职业技术能力与其自身文化水平之间的对应与衔接。双证融通在高等职业院校中实施的具体思路为,在一种教育形式下对高等职业院校的正式在校学生这一群体,实行两证制,即在学生毕业后同时对其颁发职业资源证书与学历证书;对于社会上一些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时间不满六年的人员,依照双证融通规定的有关程序和办法将资格证书进行学分的折算,并根据其缺少相关文凭、学历的实际情况,允许其进入到职业院校中进行学习,以在获取其他规定学分的情况下,对其进行学历的颁发。双证融通在高等职业院校中的实施,不仅可以使高职院校毕业的学生在毕业后能够获得对其在校期间阶段性的学习成果予以证明的学历证书,还能够获得对其自身具备的某种专业技术水平、能力、知识予以肯定的职业资格证书。这对于其就业竞争能力的提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能够使其在市场激烈的就业竞争环境当中始终处于上游的地位。同时这对于社会人员自身综合能力水平的提升也具有很大的帮助,使其不仅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从业经验,在相关专业的理论研究方面通过学习也获得了一定的能力和知识积累,为其在工作中对自身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创造了条件,促进了其相关工作改革创新活动的开展。总之,双证融通制度的实施,对于社会既懂理论又懂技术的新型复合人才的培养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很好地满足了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
二、双证融通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中实施的影响因素
(一)缺乏完善的就业准入制度。就业准入制度的提出和实施对更好开发我国的人力资源具有很大的帮助,是党中央有关科教兴国方针的重要举措。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与就业准入制度相关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对我国高等职业院校的教育改革具有一定的影响,使我国的就业准入制度基本框架得以构建完成,在法律、政策、制度等方面为就业准入制度在我国的初步建立提供了一定的依据和保障。就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这些规定、政策虽然对我国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及劳动预备制度在内容上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就整体而言,除少数关于对技术型人员的招用规定外,其他大部分的法规、政策在内容上都极为相似且较为抽象、操作性较差、缺乏一定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同时,对于就业准入制度的推行范围,目前我国依然局限在一部分技术工种当中,无论在制度的执行范围方面还是力度方面都远达不到预计的要求,缺乏一个完善的,具有一定权威性的,能够将全部职业都按照初级、中级、高级进行层次分类的,统一的职业等级标准,在技能等级与学历构成整体职业资格方面的关系尚不明确。
(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存在差异。近年来,我国各地高职院校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其在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指导思想等方面都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和调整,确定了以更好满足市场对复合型人才需求、以促进就业为宗旨的办学目标和指导思想。但基于我国大部分的高等职业院校目前仍然是以开展学历教育为主,培养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人才,要求学生既具备一定的科学文化素养,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又能够熟练掌握职业相关技能,且面对职业的变化具备一定的适应能力和学习能力。这种定位较为宽泛的人才培养目标,拉大了课程体系与实际岗位之间的距离,使得高校相关专业所设置的课程内容与岗位实际要求不相符。然而就职业资格证书的考核来讲,其主要是以岗位标准以及职业分类来进行的,对本职业岗位的从业要求进行了强调,与实际岗位之间的关系较为紧密。这就造成了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之间在标准、范围上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总体来讲,高职院校在教学内容、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方面表现的较为宽泛化,这与以职业技能培养为主的职业培训相比一宽一窄,这造成了两者之间在教学中难以做到良好的衔接,使职业资格证书教育难以被正式纳入到高职院校整体教学计划当中,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这两证之间难以做到有效统一。虽然目前双证书制度在当前高校中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施,但这里所谓的双证书之间是互相独立的,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双证融通。
三、促进双证融通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中实施的策略
(一)建立健全就业准入制度。要想有效促进双证融通在高等职业院校中的实施,就要逐步建立健全我国的就业准入制度,并充分认识到就业准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提升我国企业市场竞争力、服务质量、产品生产效率以及保障广大消费者利益等方面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扩大就业准入制度的推行面,将其从低级别的技术工种范围向高级别技术工种,具有一定通用性的职业进行扩展。提升对技术性职业岗位的素质要求,促进劳动者对相关职业培训的参与,使其在获取相关职业资格后再参与实际工作活动的开展,逐步建立就业培训制度、持证上岗制度,使接受培训和获取资格证书成为上岗的必要条件。同时,还应在企事业单位中对“以能力评待遇”的做法进行推广,将员工自身所具备的职业技能以及所获得的相关职业资格等作为其岗位判定,福利、工资等待遇等级评定的重要指标,以进一步促进员工职业培训、劳动力管理的结合。此外,还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以更好地保障就业准入制度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和实施。具体来说:一是政府要加强对就业准入制度建立、实施情况的干预,促进就业准入制度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完善;二是针对就业准入制度的实际推行情况,制定总体规划方案,以保障就业准入制度工作的有序进行;三是促进政府各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与协调。
(二)强化学校支持。双证融通在高职院校中的良好实施与校方在制度、教学改革、财力、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就高职院校自身而言,要想更好地促进双证融通在其校内的实施主要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对学生开展职业相关知识教育的同时,加强对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使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得以提升,以更好满足当前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二是改革课程体系,加强双证教材的开发,以促进双证之间的衔接,为双证融通创造条件。三是在实践方面加强对学生的教学,促进学生职业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岗位能力等各方面能力的提升。四是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的组建,将师资的来源从高校毕业生中向企事业单位中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管理人员中进行拓展,对高职院校相关的教师培训制度进行逐步完善,以为双证融通在高职院校中的实施提供良好的师资保障。五是高职院校要加强对职业教育相关实训基地的建设,满足高职院校对学生职业能力训练的要求,为双证融通在学校中的实施提供环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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