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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史记》异文的训诂价值研究

2015-03-19黎千驹

关键词:五帝异文尚书

黎千驹

(湖北师范学院语言学研究中心,湖北黄石435002)

古书异文的产生主要有两种原因:一是古书在不断流传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的版本,在这些不同的版本中,因传写、抄录、刊行而难免出现一些异文现象;二是人们在引用某种古书时因所依据的版本不同,或引用时因抄录的讹误而出现一些异文现象。这两种异文,往往皆古人所谓“书三写,鱼成鲁,虚成虎”[1]97。因此皆需校勘而定其是非,这正如王引之所说:“经典之字,往往形近而讹,仍之则义不可通,改之则怡然理顺。”[2]778

然而,我们在读《史记·五帝本纪》和《尚书》时却发现这么一种奇怪的现象:《史记·五帝本纪》在撰写相关人物传纪需引用《尚书》时,基本上是抄录《尚书》,内容却有所增删,文字亦有所改易。这种增删和改易,使得《史记·五帝本纪》与《尚书》的相关内容上出现了大量的异文现象。考察这种异文的产生,往往并非上述两种原因,就是说,既不是版本的原因,也不是司马迁引用时因抄录的讹误而出现的。那么,是什么原因呢?是司马迁有意为之!司马迁在引用《尚书》资料时,几乎是在用今译的方法把《尚书》中的一些诘屈聱牙的语言转换成汉代的语言。因此,如果我们把《史记·五帝本纪》与《尚书》中的《尧典》、《舜典》和《皋陶谟》加以对照(我们所依据的版本是岳麓书社2001年出版的周秉钧先生的《尚书注译》、中华书局1982年出版的《史记》),校勘其用字的差异,则往往可以据此来探求和考释出《尚书》中的某些疑难词句。此可谓读古书之一法,亦可探求出先秦至西汉时某些语言演变的情况。

具体而言,《尚书》、《史记》异文的训诂价值主要体现在由异文而识异体字、由异文而明通假字、由异文而系联同源词、由异文而知同义词、由异文而知词义句意、由异文而明句式、由异文而定前贤注释之是非等七个方面。

一、由异文而识异体字

异体字又叫“异形字”,也有叫或体、重文的,字典里叫做“俗字”,这是相对于常用的“正字”而言。

异体字是指读音相同、意义相同,而形体不同,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互相代替的字。在文字未规范之时,书写者用该字的何种形体,或许是根据自己的习惯,或许也有其他方面的考虑。例如:

(1a)眚災肆赦。(《尚书·尧典》)

(2a)四罪而天下咸服。(《尚书·尧典》)

(2b)四辠而天下咸服。(《史记·五帝本纪》)

对于例(2a)、(2b)中的“罪”、“辠”二字,《说文》分别释曰:“辠,犯法也。从辛,从自,言辠人蹙鼻苦辛之忧。秦以辠似皇字,改为罪”;“罪,捕鱼竹网。从网非。秦以罪为辠字”。按,“罪”的本义是“捕鱼器”,“辠”的本义是“犯罪”,秦始皇认为“辠”字与“皇”字相似,故用“罪”来代替“辠”,后来“辠”反倒成了“罪”的异体字。《尚书》中“罪”似应作“辠”,然何以写作“罪”呢?是否由此可以证明秦以前“罪”字就可表示“犯罪”呢?不可!段玉裁指出:“经典多出秦后,故皆作罪。”[3]355《史记》不必遵秦之规定,因此仍然使用“辠”字;但在《项羽本纪》中却用“罪”字,例如《史记·项羽本纪》:“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

二、由异文而明通假字

通假又叫通借,或曰假借。“通”是通用,“假”是假借。所谓通假,就是指古文中音同或音近的字的通用和假借,它是古人在书写某个词的时候,放着本有的正字不用,却临时借用一个音同或音近的字来代替而产生的一种用字现象。本有的正字叫本字,临时借用的字叫通假字或通借字,也叫假借字,简称借字。《尚书》多用借字,容易给读者带来阅读障碍,《史记》有时改为本字,则可令读者之疑惑涣然冰释。例如:

(1a)禹,汝平水土,惟时懋哉!(《尚书·尧典》)

(1b)禹,汝平水土,维是勉哉!(《史记·五帝本纪》)

(2a)皋陶曰:“都!在知人,在安民。”禹曰:“吁!咸若时,惟帝其难之。知人则哲,能官人。安民则惠,黎民怀之。能哲而惠,何忧乎驩兜?何迁乎有苗?何畏乎巧言令色孔壬?”(《尚书·皋陶谟》)

(2b)禹曰:“吁!皆若是,惟帝其难之。知人则智,能官人;能安民则惠,黎民怀之。能哲能惠,何忧乎驩兜,何迁乎有苗,何畏乎巧言善色佞人?”(《史记·夏本纪》)

由异文可知,《尚书》“时”通“是”。这是《尚书》用借字而《史记》用本字。按,《汉语大字典》“时”字条未收此义项,可据此增补。

《尚书》、《史记》异文的通假还有三种情况值得我们注意:有时《尚书》用本字而《史记》改用借字,有时《尚书》用某个借字而《史记》改用另一个借字,有时《尚书》用借字而《史记》改用表示本字意义的字。例如:

(3a)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尚书·尧典》)

(3b)遂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辩于群神。(《史记·五帝本纪》)

张守节正义:“辩音遍,谓祭群神也。”由异文可知,《史记》“辩”通“遍”。这是《尚书》用本字而《史记》用借字的情况。

(4a)厥民隩。(《尚书·尧典》)

(4b)其民燠。(《史记·五帝本纪》)

《说文》:“燠,热在中也。”即“暖;热”。《说文》:“隩,水隈,崖也。”即“水涯深曲处”。《说文》:“奥,宛也。室之西南隅。”即“房屋的西南角;也泛指房屋的深处”。周秉钧《尚书注译》:“隩,通奥,室。”由此可见,《尚书》和《史记》各用了不同的借字。

(5a)教胄子。(《尚书·舜典》)

(5b)教稚子。(《史记·五帝本纪》)

王引之《经义述闻·尚书上》曰“教胄子”,《说文》引作“教育子”,《周官·大司乐》注亦作“教育子”,《史记·五帝本纪》作“教稚子”。引之谨案,育子,稚子也。育字或作毓,通作鬻,又通作鞠。古谓稚子为育子,或曰鞠子。凡未冠者通谓之稚子,稚子即育子。“育”、“胄”古声相近,作胄者,假借字耳。王引之认为,“胄”通“育”,“育子”即稚子。由此可见,《尚书》用借字“胄”,而《史记》改用表示本字“育”的意义的“稚”字。

三、由异文而系联同源词

同源词是由同一个语源直接或间接派生出来的一组音近义通的词。所谓“音近义通”,是指音义皆近,或音近义同,或义近音同。同源词往往是以某一词义特点为中心,而以语音的细微差别(或同音),表示相近或相关的几个意义。同源词在经传往往通用,我们亦可由异文而系联同源词。例如:

(1a)岁二月,东巡守。……五月南巡守。……八月西巡守。(《尚书·尧典》)

(1b)岁二月,东巡狩。……五月南巡狩。……八月西巡狩。(《史记·五帝本纪》)

“守”(shòu)是“诸侯为天子守土”,“狩”是“帝王出外巡视”。《孟子·梁惠王下》:“天子适诸侯曰巡狩,巡狩者,巡所守也。”《礼记·王制》:“天子五年一巡守。”陆德明《经典释文》:“守,本又作狩。”《白虎通·巡狩》:“王者所以巡狩者何?巡者循也;狩,牧也。为天下循行守牧民也。”《正字通》:“狩,与守通。”“守”与“狩”为同源词。按,王力先生《同源字典》未收此组同源词,可据此增补。

(2a)厥民析,鸟兽孳尾。孔安国:乳化曰孳,交接曰尾。(《尚书·尧典》)

(2b)其民析,鸟兽字微。(《史记·五帝本纪》)

《说文》:“孳,汲汲生也。”“字,乳也。”段玉裁注:“人及鸟生子曰乳。”《说文·叙》:“字者,言孳乳而寖多也。”“孳”与“字”为同源词,经传往往通用。

《说文》:“尾,微也。”《释名·释形体》:“尾,微也,承脊之末稍,微也。”“尾”与“微”为同源词。按,王力先生《同源字典》未收此组同源词,可据此增补。

四、由异文而知同义词

同义词是语音不同而意义相同或相近的一组词。同义词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等义词,另一类是近义词。近义词的两个词,意义并不完全相同,人们一般所说的同义词指的就是这类近义词。古代训释材料中的单训、互训、同训、递训等皆可作为判断同义词的参考依据。某部古籍不同版本中的异文材料有时也可作为判断同义词的参考依据。例如:

(1a)申命羲叔,宅南交。(《尚书·尧典》)

(1b)分命羲叔,居南交。(《史记·五帝本纪》)

“宅”的本义是“住宅;房舍”,《说文》:“宅,所托也。”引申为“居住”,《尔雅·释宫》:“宅,居也。”“居”的本义是“蹲着”,《说文》:“居,蹲也。”引申为“居住”,《易·系辞下》:“上古穴居而野处。”由此可见“宅”与“居”在“居住”义上为同义词。

(2a)宵中,星虚,以殷仲秋。(《尚书·尧典》)

(2b)夜中,星虚,以正中秋。(《史记·五帝本纪》)

《尔雅·释言》:“宵,夜也。”《尔雅·释诂》:“殷,正也。”由此可见“宵”与“夜”、“殷”与“正”为同义词。

五、由异文而知词义句意

《史记》往往采取用今语释古语的方式来改动《尚书》的相关文字或整个句子,因此读者可以由《史记》来推知《尚书》中某些词语的意义甚至整个句子的意义。例如:

(1a)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尚书·尧典》)

(1b)乃命羲和,敬顺昊天。(《史记·五帝本纪》)

《尚书》“钦若”难懂,郑玄曰:“敬事节用谓之钦。”《尔雅·释言》:“若,顺也。”《史记》用今语释古语的方式而改“钦若”为“敬顺”。

(2a)愿而恭,乱而敬。(《尚书·皋陶谟》)

(2b)愿而共,治而敬。(《史记·夏本纪》)

《尔雅·释诂下》:“乱,治也。”《说文》:“乱,治也。”按,“乱”的“治理”义在《尚书》中多见,但在先秦其他文献中已罕见,《左传·襄公二十八年》有“武王有乱臣十人”之语,《论语·泰伯》有“武王曰:‘予有乱臣十人’”之语,或许皆是引自《泰誓》“予有乱臣十人”。西汉时“乱”的“治理”义已完全消失,《史记》用今语释古语的方式而改“乱”为“治”。

(3a)允厘百工,庶绩咸熙。(《尚书·尧典》)

(3b)信饬百官,众功皆兴。(《史记·五帝本纪》)

《史记》几乎是用逐字对应直译的方式来改写《尚书》的这段原文,这就使得《尚书》这两句话变得通俗易懂了。

六、由异文而明句式

《史记》往往采取用今语释古语的方式来改动《尚书》的某些句式,因此读者由此可以发现《尚书》中所反映出的某些与西汉甚至西周时代不同的句式特点。周秉钧先生指出:《尚书》二十八篇反映了许多古代汉语语法特点。比如:(1)它很少使用句末语气词。例如:《西伯戡黎》“我生不有命在天”句是个反问句,却没有表示反问的句末语气词,《史记·殷本纪》引作“我生不有命在天乎”,加了一个“乎”。(2)它的主动句和被动句在形式上没有什么区别。例如:《禹贡》的“禹锡玄龟”句,《史记·五帝本纪》作“于是帝锡禹玄圭”,原来是个被动句。(3)“者”字结构还没出现。例如:《尧典》的“下民其咨,有能俾乂”,《史记·五帝本纪》作“下民其忧,有能使治者”[4]4。

下面我们再略加阐发。

(1a)明明扬侧陋。(《尚书·尧典》)

(1b)悉举贵戚及疏远隐匿者。(《史记·五帝本纪》)

(2a)瞽子,父顽、母嚣,象傲。(《尚书·尧典》)

(2b)盲者子。父顽、母嚣,弟傲。(《史记·五帝本纪》)

《尚书》中的“侧陋”、“瞽子”,《史记》分别改为“疏远隐匿者”、“盲者子”。此可证周秉钧先生“《尚书》二十八篇中‘者’字结构还没出现”结论之正确。

(3a)帝尧曰放勋。(《尚书·尧典》)

(3b)帝尧者,放勋。(《史记·五帝本纪》)

(4a)帝舜曰重华。(《尚书·尧典》)

(4b)虞舜者,名曰重华。(《史记·五帝本纪》)

《尚书》判断句不用“者”字,《史记》则在主语后面用“者”字表停顿。这表明《尚书》二十八篇中“主语+者,谓语”这种判断句式还没出现。

(5a)惇德允元,而难任人,蛮夷率服。(《尚书·尧典》)

(5b)行厚德,远佞人,则蛮夷率服。(《史记·五帝本纪》)

《尚书》像并列复句,《史记》加一“则”字,则知为条件复句。这表明《尚书》二十八篇中复句往往不用关联词语,而是使用意合法。

(6a)寅宾出日,平秩东作。(《尚书·尧典》)

(6b)敬道日出,便程东作。(《史记·五帝本纪》)

(7a)寅饯纳·日·,平秩西成。周秉钧注:饯:送行。纳日,入日,落日。(《尚书·尧典》)

(7b)敬道日入,便程西成。(《史记·五帝本纪》)

《尚书》作“出日”、“纳日”,为述宾短语;《史记》分别作“日出”、“日入”,为主谓短语。二者语序正好颠倒。

(8a)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尚书·尧典》)

(8b)岁三百六十六日。(《史记·五帝本纪》)

(9a)十有一月,朔巡守。(《尚书·尧典》)

(9b)十一月,北巡狩。(《史记·五帝本纪》)

《尚书》表示零数时,皆在整数和零数之间加个“有”字,其他先秦作品也大抵如此。按,甲骨文和金文表零数时也多用“有(又)”,但也有例外,例如:

(10)八日辛亥,允戈伐二千六百五十六人。(郭沫若《卜辞通纂》)

(11)万三千八十一人。(小盂鼎)

《史记》则往往不加“有”字,而是把整数和零数直接结合,如例(8b)和(9b)。读者由此而可知上古两种零数表示法的演变情况。当然先秦时代加“有”的零数表示法不会随着西汉时整数和零数直接结合的方式占主流地位而立刻消失,因此《史记》有时也加“有”字来表零数,与《尚书》保持一致,例如:

(12a)帝曰:“咨!汝二十有二人,钦哉!惟时亮天功。”(《尚书·尧典》)

(12b)舜曰:“嗟!汝二十有二人,敬哉!惟时相天事。”(《史记·五帝本纪》)

七、由异文而定前贤注释之是非

《尚书》注释,历代名家辈出,这就为我们阅读《尚书》扫清了许多障碍。然而有时几家对某字某句的训释各不相同,这就需要读者辨识其正误,择善而从。有时借助《尚书》、《史记》异文也可以帮助我们来判定前贤注释之是非。例如:

(1a)帝曰:“咨!四岳。朕在位七十载,汝能庸命,巽

·朕位?”岳曰:“否德忝帝位。”(《尚书·尧典》)

(1b)尧曰:“嗟,四岳,朕在位七十载,汝能庸命,践

·朕位?”岳应曰:“鄙德忝帝位。”(《史记·五帝本纪》)

蔡沈《尚书集传》引吴氏曰:“巽、逊,古通用。”陆德明《经典释文》:“巽音逊,马云:‘让也。’”皆解释为“谦恭;谦让”,盖误。

裴骃集解引郑玄曰:“言汝诸侯之中有能顺事用天命者,入处我位,统治天子之事者乎?”张守节正义:“四岳皆云:鄙俚无德,若便行天子事,是辱帝位。言己等不堪也。”按,训“巽”为“逊;谦恭;谦让”,与“巽朕位”文意不合。根据《史记》异文可知,“巽”通“践”。按,“巽”上古属文部,“践”属元部,文元旁转;“巽”上古属心纽,“践”属从纽,心从旁纽。《礼记·中庸》:“践其位。”郑玄注:“践,犹升也。”按,《汉语大字典》“巽”字条未收此义项,可据此增补。

(2a)帝曰:“吁!静言庸违,象恭滔天。”(《尚书·尧典》)

(2b)尧曰:“共工善言,其用僻,似恭漫天,不可。”(《史记·五帝本纪》)

孙贻让曰:“滔,通謟,《尔雅·释诂》:‘謟,疑也。’”孙贻让认为《尚书》“滔,通謟”,并引《尔雅·释诂》“謟,疑也”为证;而司马迁的解读则是“滔,漫也”。滔天即漫天,文从字顺,不必言通假,因此《史记》改“滔”为“漫”。张守节正义:“共工善为言辞,用意邪僻也。似于恭敬,罪恶漫天,不可用也。”

(3a)帝曰:“吁!咈哉,方命圮族。”(《尚书·尧典》)

(3b)尧曰:“鲧负命毁族,不可。”(《史记·五帝本纪》)

《孔传》:“方命者,谓好比方命名。”蔡沈《尚书集传》:“方命者,逆命而不行也。”《孔传》把“方”解释为“比方”;蔡沈解释为“违;逆”;《史记》解释为“负;违背”。按,蔡沈和司马迁的解释虽用词不同,然意思相同。由此可见《史记》是用今译的方式来改动《尚书》,亦可知《孔传》之误。

(4a)烝民乃粒,万邦作乂。(《尚书·皋陶谟》)

(4b)众民乃定,万国为治。(《史记·夏本纪》)

郑玄曰:“粒,米也。众民乃复粒食。”王引之《经义述闻·烝民乃粒》:“‘粒’当读为《周颂·思文》‘立我烝民’之立。”按,“粒”通“立”,而“立”的意义是“定;安定”。这里《史记》是用本字“立”的意义“定”来改写《尚书》中的借字“粒”,可见在司马迁看来,“烝民乃粒”之“粒”并非米粒。可以说,王引之的训释与司马迁之意相同。

综上所述,运用校勘中的考异文之法来读古书,可以帮助我们解决语言文字上的某些阅读障碍。值得注意的是,运用校勘中的考异文之法来探求和诊释词义时,应遵循正确分辨异文材料的原则。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要正确分辨异文材料的类别。例如:

(1)《尚书·尧典》:“师锡帝曰:‘有鳏在下,曰虞舜。’”《史记·五帝本纪》作:“众皆言于尧曰:‘有矜·在民间,曰虞舜。’”“矜”是“鳏”的借字,《尚书》用本字,而《史记》用了借字,不能把它们理解为同义词或同源词。

(2)《尚书·尧典》:“震惊朕师。”《史记·五帝本纪》作:“振惊朕众。”按,《尔雅·释诂》:“震,动也。”《广雅·释诂》:“振,动也。”“震”与“振”音同义通,为同源词,因此经传往往通用。《尔雅·释诂》:“师,众也。”可见“师”与“众”为同义词,因此《史记》往往用同义词来替换《尚书》中比较难懂的词语。

(3)《尚书·皋陶谟》:“夙夜浚明有家,日严祗敬六德。”《史记·夏本纪》作:“蚤夜翊明有家,日严振敬六德。”“夙”的意义是“早晨”,《史记》用“早”的借字“蚤”来改写《尚书》中与“早”同义的“夙”字。

第二,要正确分辨异文材料中的训诂同义与修辞同义。例如:

(4a)汝无面从,退有后言。(《尚书·皋陶谟》)

(4b)女无面谀,退而谤予。(《史记·夏本纪》)

(5a)帝曰:“吁!嚣讼,可乎?”(《尚书·尧典》)

(5b)尧曰:“吁!顽凶,不用。”(《史记·五帝本纪》)

例(4a)、(4b)中,“从”是顺从,“谀”是阿谀奉承,“有后言”是在背后议论,“谤予”是在背后议论我的过错。“从”与“谀”、“有后言”与“谤予”的意义不可以互训,它们并不构成训诂中的同义词,然而它们在语境中可以构成同义关系:“从”则可能阿谀奉承,“谀”则肯定顺从;“有后言”是在背后议论,“谤予”是在背后议论我的过错,前者抽象,后者具体。例(5a)、(5b)中,“可乎”是反诘问句,“不用”是否定句。它们所表达的意思相同,只不过前者委婉,而后者直接。上述两种异文情况,我们分别称之为修辞中的同义词和同义句式。因此我们当然就不能根据这样的异文材料来探求和诠释词义了。

综上所述,《尚书》、《史记》异文材料极为复杂,必须仔细甄别。

[1]葛洪.抱朴子·遐览[M]//诸子集成本.上海:上海书店,1986.

[2]王引之.经义述闻·通说下[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

[3]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4]周秉钧.尚书注译·前言[M].长沙:岳麓书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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