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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舆论监督的现状及其负效应规避

2015-03-19李东霞戴瑞凯

关键词:舆论监督舆情舆论

李东霞,戴瑞凯

(河北大学河北保定071002)

《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49亿,全年共计新增网民3117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7.9%。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微博、微信拥有的数亿计的用户基础,全媒体时代呼啸而至,以往由传统媒体单流向、弱互动主导的舆论监督格局已经被打破,逐渐呈现出越来越浩大的全民监督规模,笔者认为这样的发展趋势更加符合学术界关于舆论监督的定义,即所谓舆论监督是这样一种行为:人民(包括新闻媒介)随时对政府(包括执政党)机构及其领导人的活动进行了解和评论(批评、赞扬或者提出建议)[1]。

一、舆论监督现状

新媒体的层出不穷使得全媒体格局逐渐完善,监督主体回归公众是形成当前舆论监督现状最主要的原因,公民意识逐渐增强丰富了舆论监督途径,增强了舆论监督力量,引发全国甚至全世界人民关注的舆论监督事件越来越多,如2015年的“两会”,人民网强国论坛开设“我有问题问总理”栏目,李克强总理与广大网民在强国论坛上交流,倾听社会各阶层群众的呼声,使“网络民意”得到了最大程度的表达和聚集。类似的事件得到各级传统媒体争相报道,相关话题动辄便引发微博上亿级的阅读量,千万级的转发量和讨论量;相关微信文章以“10000+”的转发量刷屏朋友圈。梳理事件舆情发展过程不难发现,全媒体舆论监督的传播机理如下:一是,新闻事件发生→微博爆料→形成第一轮舆论高潮→传统媒体更进→引发第二轮高潮→利害相关单位作出回应;二是,新闻事件发生→传统媒体调查报道→微博、微信整合观点、疑点→引发舆论高潮→相关单位快速处理。两条舆论监督过程流中均有作为进行深度报道的传统媒体,也有作为舆论发酵中心的新媒体,当前舆论监督的全媒体性得到验证。

《2014年新媒体蓝皮书》指出,目前我国共有6亿微信用户、13亿微博注册账号,显然庞大的新媒体用户涵盖了中国社会的各个阶层、方方面面,遍布社会的各个角落,而且新媒体是低门槛限制的利益诉求渠道,让人人都可以拥有“麦克风”,从而使舆论监督的客体具有了空前的广泛性,如在传统媒体无法触及的介于政府和个人之间的社会公共领域,新媒体用户形成了社会治理的“草根力量”[2]。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在利用新媒体拓展信息来源的同时,还善于借用新媒体空间的无限性和信息发布的来推广传统媒体的作品,通过与公众互动来扩大知名度。

例如,人民网舆情观测室观察发现“上海外滩踩踏事件”第一信源来自微博,官方第一回应也在微博,自23时发生踩踏事件后在两个小时内相关微博超过2000条,凌晨4时@上海发布回应之后相关微博暴增至7900条,8时微博达到106108条;随后在1月1日网络新闻高达12565篇,论坛贴文高达2511篇;2日传统媒体跟进报道共计878篇,微信文章超过1000篇。具有社交属性、信息发布属性的新媒体产生“公民记者”,“公民记者”拥有自己的受众(粉丝),形成相对固定的圈子,加之微博、贴吧、论坛的公共性,圈子相互叠加使信息传播速度以指数级增长,快速聚集观点、态度形成舆情。再加上传统媒体以深度报道进行的舆论监督力度大,重新在新媒体平台引发舆论高潮,全媒体的舆论监督态势得以显现。

全媒体时代声势浩大的舆论监督一方面满足了大众的知情权,落实了其监督权,提高了其话语权;另一方面也因其手段多样、平台复杂使得舆论监督的进程难以控制,反映出的民意可能畸形化、虚假化,最终将使得舆论监督的公信力不断下降。

传统媒体轻信网络信源,不进行深入调查就推出媒体观点和大块头文章,符合网民态度的文章在新媒体上又引起狂欢,使舆论出现一边倒的情况,极端的倾向不仅掩盖了部分理性、正向的舆论声音,而且容易引发对持反对意见的网友的人身攻击、人肉搜索、隐私暴露,网络舆论暴力在传统媒体不加把关的情况下会伤害公共利益。再次触及医患关系矛盾的“医生手术台自拍事件”由微博“@当唯美不再唯美”爆料后,众多媒体迅速跟进,但是却用以偏概全、渲染医患矛盾来吸引眼球,使涉事医生成为众矢之的,在“医院急于消除社会负面影响”而被仓促重罚后,结果却是涉事病人站出来为医生说话。事件中的媒体不再是靠事实来引导公众,而是靠情绪来引导公众[3]。

二、全媒体舆论监督的负效应规避对策

随着中国改革逐渐深入,社会关系陷入医患矛盾、就业紧张、空气污染严重等发展带来问题的紧张状态,同时,我国的媒介环境也越发呈现出商业化的趋势,这个时候,媒体需要的是吸引眼球,而媒体最能激发公众注意力的方法是让公众愤怒,要不断的生气[4]。无论是传统媒体为了广告而追求“注意力经济”,还是新媒体平台的意见领袖沉溺于自己的“粉丝经济”,公众的情绪中最容易调动的总是愤怒,愤怒会掩盖真实继而影响人们对于涉及公共利益事件的判断。因此,笔者将提出几点规避全媒体舆论监督负效应的方法。

1.加快推进舆论监督法律法规建设

当前,我国没有明确的法律对舆论监督作出详细的规范和划定不可逾越的框架,面临商业化的冲击,传统媒体的一些行业规定和自律的专业素养开始动摇,加之新媒体平台的舆论监督多依赖情绪和道德标准,易形成极端的“传媒审判”,使得建立具有约束性效果的强制性法律法规已弓在弦上。推进舆论监督法律法规建设不仅可以约束媒体进行舆论监督的方式方法、揭露尺度,调和舆论监督和司法公正的冲突,而且通过相关法律建设可以重塑媒体舆论监督的公信力,为媒体展开舆论监督提供外在保障和具有操作性的依据,明确责任使其更好的承担整合社会、传递信息的职能。

2.重视政务新媒体,加快司法信息公开进程

舆论激化很重要的原因是涉事单位逃避、遮掩事实,各级政部门通过利用新媒体可以重新塑造形象,逐步公开司法信息可以避免极端舆情出现,第一时间与网民互动公开调查进展可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可借鉴荆楚网《网事回应》栏目,从各个媒体渠道汇集爆料信息,挑选出爆料是由清晰、涉事单位明确、有相关法规可依循的爆料,以协查函的形式将内容反映给相关单位,请求进行调查回应,并将结果反馈给荆楚网。政务新媒体可以建立自己的运营团队采用网络舆情采集分析系统掌握舆情动向,积极处理问题事件,利用自媒体平台和公众互动,解公众之惑,答公众质疑。

3.培养意见领袖,强化把关人角色

传播学家库尔特·卢因提出在群体传播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把关人,只有符合群体规范或把关人价值标准的信息内容才能进入传播渠道。传统媒体具有层层审核的程序,只要提高记者、编辑的专业素养和新闻伦理知识会在一定程度上很好的坚守“把关人”理论。但是对于平台不一、形式多样、隐匿性高、全时性的新媒体,缺少传统意义上的“把关人”使得新媒体上观点混杂、舆论复杂。通过对网络舆情发展节点分析,除偶尔出现的“草根领袖”外,通常推动舆论进程、加大舆论监督强度的是一群“固定”的意见领袖。这群人一般拥有强大的专业知识、经济能力,易于接受新兴事物,已然成了新媒体时代的新意见阶层。作为媒体的管理者,在未来应考虑,培养他们的媒介伦理和传播道德、提高他们的新闻媒介素养,让这一群体为网络舆论监督走向理性、法制发挥积极的作用。

[1]赵婵.网络媒体舆论监督的功能及失范现象研究[J].新闻传播,2010(2):98-99.

[2]王胜利,郭东兴.舆论监督中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角色对比[J].新闻爱好者,2012(3)上半月:19-20.

[3]李希光.转型中的新闻学[M].广州:南方日报出版社,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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