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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两汉新兼语式的发展及其影响

2015-03-19孙书杰

关键词:论衡用例左传

孙书杰

(河北大学 文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一、引 言

兼语式是指这样一种句法结构:两个动词V1、V2共享一个论元N,且这个论元N既是前一动词V1的受事,同时也是后一动词V2的施事。用符号可以表示为“V1+N+V2”,例如“叫他来”。上古汉语的兼语式,“以使令派遣类为最常见”[1],V1主要是“使令”类动词。从产生时间上看,使令类兼语式也是起源最早的,甲骨文中就已多见。宋绍年指出,上古中期出现了V1不再是使令类动词而是一般动作动词并以此来表达实现某种结果的方式的兼语式,如“止子路宿”(论语·微子),并称之为新兼语式[2]。对于这类结构的性质,学者们有不同的看法。太田辰夫称之为使役句[3],王力[4]、梅祖麟[5]等称之为隔开式使成式。梁银峰接受新兼语式的称呼,但认为“止子路宿”的“止”仍是使令类动词[6]354。本文沿用新兼语式的称呼。新兼语式是针对使令兼语式而言的。它“新”在V1不再是使令动词,而是动作动词;“新”在它既能表达某种结果,又能同时表达实现这种结果的方式。这种独特的兼语式有独立出来单独研究的必要性。本文的研究目标是对先秦两汉时期新兼语式的发展状况给予描写并旁及相关结构的发展态势,在此基础上推断它对使成式的形成有何影响。

本文以《左传》《史记》《论衡》为主要语料。根据V2有无宾语,新兼语式可分为两类,一类是“V1+N1+V2+N2”,V2为及物动词,这一类中V2绝大多数由及物动词“为”充当,形式也可简化为“V+N1+为+N2”,如“立子产为卿”(左传·襄19);一类是“V1+N+V2”,V2为不及物动词,如“止子路宿”(论语·微子)。

二、《左传》的新兼语式

1.“V+N1+为+N2”式

甲骨文中只有使令兼语式,使令动词有“呼、令、使、曰”四个,常用的是“呼”和“令”,“使”和“曰”很少用[7]。金文的使令动词扩大到“俾、命、令、呼、使”等15个,但仍以“呼”和“令”为主[8]。且甲骨文和金文都不见“V+N1+为+N2”式兼语式①“以N1为N2”和省略介词宾语的“以为N”在先秦早期文献《周易》、《尚书》、《诗经》、《论语》中都有用例。本文所说的新兼语式“VN1为N2”在上述文献中还没发现用例。。《左传》中使令兼语式的动词则以“使”、“令”为主,由非使令动词构成的“V+N1+为+N2”兼语式仅有2例:

(1)尤之曰:“处则劝人为祸,行则数日而反,是夫也,其过三岁乎?”(昭29)

(2)郑人使子展当国,子西听政,立子产为卿。(襄19)

例(1)中“为”是“做、干”之义,“为祸”是“劝人”的目的;这类兼语式没有致使义,上古早期就有用例,如“送子涉淇,至于顿丘”(《诗经·卫风·氓》)[9]。例(2)中“为”乃“担任、充当”或“成为”之义,“为卿”是“立子产”的结果。这一类具有明显致使结果义的“V+N1+为+N2”即为本文所要考察的新兼语式。

有时兼语可承前省略,形成“V为N”式。《左传》仅有1例:

(3)文王伐崇,再驾而降为臣,蛮夷帅服,可谓畏之。(襄31)(杨伯峻注:句应云降之为臣,使崇侯降为臣也。)[10]

《左传》中其余10例“V 为 N”皆为连动式,如:

(4)昔尧殛鲧于羽山,其神化为黄熊,以入于羽渊。(昭7)

(5)既而与为公介,倒戟以御公徒而免之。(宣2)

(6)其君之戎分为二广。(宣12)

这些“V为”中间都不能插入名词性成分,但能插入连词“而”,如“使圣人化而为农夫”(吕氏春秋·审应览)、“楚分而为三四”(荀子·议兵)、“立而为乡长家君”(墨子·尚同下)等,故皆为连动式。

可见,《左传》里“V+N1+为+N2”或“V为N”新兼语式数量还极少。至先秦晚期,如《韩非子》、《战国策》,这种“V+N1+为+N2”或“V为N”式稍渐增多,但也不过数十例而已,说明先秦时期这种新兼语式的发展尚处于起始阶段。

2.“V1+N+V2”式

“V2”为不及物动词,大多是状态动词或形容词,如“打汝口破”(幽明录)。这一类是新兼语式中的典型结构,也是学界讨论最多的一类。严格地说,《左传》里还没有这类典型的新兼语式例证。下面是梁银峰所举《左传》里的新兼语式例证:

(7)宰夫胹熊蹯不熟,杀之,寘诸畚,使妇人载以过朝。(宣2)

(8)莫敖必败,举趾高,心不固矣。(桓13)

(9)邾子执玉高。(定15)[6]356-357

例(7)“宰夫胹熊蹯不熟”,断句存在争议。如蒋绍愚认为此句应该断为“宰夫胹熊蹯,(熊蹯)不熟”,认为是两个小句[11]301。显然此句不宜视为典型的新兼语式。

例(8)例(9)的“举趾高”和“执玉高”,从表层形式上看,很像新兼语式。但是,从深层语义结构上看,与新兼语式明显不同。新兼语式都可以拆分成两个小句,如“打汝口破”可以拆分成“打汝口,汝口破”,且不违背原文意思。而“举趾高”和“执玉高”则不可以拆分成“举趾,趾高”和“执玉,玉高”,拆分则与原意不符。两例“高”都不是表达“举”和“执”所表示的动作行为施及宾语所产生的结果,而是对“举趾”“执玉”两个事件的表述。如例(9)完整的句子是:

邾子执玉高,其容仰;公受玉卑,其容俯。(定15)(沈玉成《左传译文》译为:邾子高高地把玉举起,他的脸仰着;定公低低地把玉受下,他的脸俯着。)

类似的例子还有:

(10)冬,楚子越椒来聘,执币傲。(文9)

显然,“执玉高”“受玉卑”“执币傲”与“举趾高”结构相同,都是主谓结构。可见,例(8)、例(9)都不是新兼语式。

《左传》里与“打汝口破”(幽明录)之类新兼语式类似的例子,如“子都自下射之颠”(隐10)、“牛臣隐于短墙以射之卒”(襄25)、“城射之殪”(昭21)、“又射之死”(昭21)等,其实都以在“之”后点断为宜,即“子都自下射之,颠”“牛臣隐于短墙以射之,卒”“城射之,殪”“又射之,死”。理由有二:一、“射之”前有“以”“又”等,“以”是连词,连接“牛臣隐于短墙”“射之”两个动词短语所表示的一先一后的两个行为,“牛臣隐于短墙以射之”已经是一个意思相对完整的小句;“又射之死”的“又”不可能一直管到“死”,“一个人不能死两次”,只能断为“又射之,死”[11]301。二、状态动词“颠”“卒”“殪”“死”单独成句的能力都很强,且其前可以有修饰语,如“我获射之,必殪。”(襄25)显然,先秦时期新兼语式尚未发展成熟。

根据《马王堆汉墓帛书·五十二病方》,发现使动式及使令兼语式的运用很活跃,全文八千余字,使令兼语式就有78例,使动式有35例。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表达同样的意思时使动式和使令兼语式轮替使用。如(a为使动式,b是使令兼语式):

(11a)以布捉取,出其汁,以陈缊□□傅之。(诸伤)

(11b)以桑薪燔□□其□□令汁出。(虫蚀)

(12a)灸梓叶,温之。(疽病)

(12b)先饮美酒令身温。(痂)

(13a)□□根,干之,剡取皮□□采根……□十斗。(□噬)

(13b)燔所穿地,令之干,而置艾其中。(朐痒)

(14a)狂犬伤人,冶礜与橐莫,酰半杯,饮之。(狂犬啮人)

(14b)歕,漆王,若不能漆甲兵,令某伤,鸡矢鼠壤涂漆王。(漆)

可见,先秦时期使令兼语式和使动式仍然占主流,新兼语式尚处于产生初期。上古汉语单音节词占绝对优势以及“单核心句为主”的特点使得像“打汝口破”这种双核心句不可能在先秦时期大量出现①典型新兼语式的特殊性在于其结构为双核心谓词句,而上古汉语谓词句的主体是单核心谓词句。如“打汝口破”是双核心,而单核心谓词句则是“打汝口,汝口破”。。

三、《史记》的新兼语式

1.“V+N1+为+N2”式

《史记》中出现了大量“V+N1+为+N2”或“V为N”式,其中新兼语式“V+N1+为+N2”共计330余例,如:

(15)卫人立公子斑师为卫君。(卫康叔世家)

(16)昭王薨,安厘王即位,封公子为信陵君。(魏公子列传)

(17)周惠王娶陈女为后。(陈杞世家)

(18)居顷之,拜贾生为梁怀王太傅。(屈原贾生列传)

(19)夫人命子郢为太子。(卫康叔世家)

(20)于是尊荆卿为上卿,舍上舍。(刺客列传)

(21)徙赵王歇为代王。(项羽本纪)

(22)吕太后怒,乃详迁陵为帝太傅,实不用陵。(陈丞相世家)

“V为N”共计410余例,既有兼语式,也有连动式。其中可以看作省略兼语成分的“V为N”新兼语式共计70余例,例如:

(23)今太子母无号,宜立为皇后。(外戚世家)

(24)考烈王元年,以黄歇为相,封为春申君,赐淮北地十二县。(春申君列传)

(25)秦昭王召见,与语,大说之,拜为客卿。(范睢蔡泽列传)

(26)周元王使人赐句践胙,命为伯。(越王勾践世家)

(27)高祖以萧何功最盛,封为酂侯,所食邑多。(萧相国世家)

(28)王仲蚤死,葬槐里,追尊为共侯,置园邑二百家。(外戚世家)

(29)道上国不能食,乃分为数军,从南北道。(大宛列传)

(30)上贤而释之,迁为荥阳令。(汲郑列传)

(31)令到满三十日弗去,黥为城旦。(李斯列传)

上面诸例“V为N”中“V”与“为N”之间皆可以插入体词性成分,故为兼语式。其余更多的则是连动式“V为N”,如:

(32)燕、赵、齐、楚、韩、魏皆立为王。(秦始皇本纪)

(33)其三弟皆封为侯,各千三百户。(外戚世家)

(34)陈豨拜为巨鹿守,辞于淮阴侯。(淮阴侯列传)

(35)吾,白帝子也,化为蛇,当道,今为赤帝子斩之,故哭。(高祖本纪)

西汉时期连动式和兼语式两种结构合流为一。有些“V为N”究竟是连动式还是省略兼语成分的新兼语式,离开上下文则不好分辨。随着使用频率的增高,“V为N”结构渐趋固化。个别“V为N”用例早在先秦时期就已频繁出现,西汉时期连词“而”的使用又突然衰落。因此,一些使用频率较高的“V为N”可能已经发生了语法化,如“化为N”“黥为 N”等。以“化为N”为例,《庄子》《左传》《国语》《韩非子》《吕氏春秋》五部先秦文献,共计15例“化为N”,同时有6例“化而为N”。而对《史记》、《新书》、《说苑》、《列女传》、《西京杂记》五部西汉文献的调查发现,也有15例“化为N”,但仅有1例“化而为N”。其中《史记》出现10例“化为N”,没有一例插入连词或名词性成分的用例。可见,“化为”在《史记》中词化倾向已很明显,可能已重新分析为使成式了。

2.“V1+N+V2”式

《史记》中这类新兼语式仍然较少,且都是与“宰夫胹熊蹯不熟”类似的非典型新兼语式,即“V2”前大都有否定副词修饰。这样的句式有5例:

(36)屈平属草稿未定。(屈原贾生列传)

(37)他日,简子出,有人当道,辟之不去,从者怒,将刃之。(赵世家)

(38)休舍,穿井未通,须士卒尽得水,乃敢饮。(淮南衡山列传)

(39)病得之沐发未干而卧。(扁鹊仓公列传)

(40)尧虽贤,兴事业不成,得禹而九州宁。(匈奴列传)

“V2”为表状态的不及物动词或形容词,且“V2”前没有否定副词修饰的典型新兼语式,《史记》中例证极少,以下两例引自梁银峰:

(41)客有观津人朱英,谓春申君曰:“人皆以楚为强而君用之弱,其于英不然。”(春申君列传)(用,治理;用之弱,即把楚国治理弱了。)

(42)乃斫大树白而书之曰“庞涓死于此树之下”。(孙子吴起列传)[12]109

此外,有两例“V2”之前有连词“且”:

(43)皆叩头,叩头且破,额血流地,色如死灰。(滑稽列传)

(44)三人还射,伤中贵人,杀其骑且尽。(李将军列传)

兼语式中间不可以插入任何连词成分,因此这两例都不是兼语式。如果去掉“且”字,则与“打汝口破”之类的典型新兼语式无异,但是《史记》没有发现“叩头破”“杀其骑尽”之类用例。

四、《论衡》的新兼语式

1.“V+N1+为+N2”式

《论衡》“V+N1+为+N2”式共计82例,如:

诸例“V为”间都隐含着兼语成分“之”,即“拜(之)为郎”、“分(之)为十二时”。而自西汉始,随着汉语复音化进程的加快,“V为N”结构大幅增加,加上东汉时期代词“之”的使用已呈衰减之势,同时,随着“V为”使用频率的增加,“V”与“为”的结合更加紧密,有些“V为N”组合发生重新分析是很自然的。如:

(54)偶人千万,不名为人者,何也?(自然)

(55)张汤文深,在汉之朝,不称为贤。(定贤)

“不名为人”、“不称为贤”这种“不[V为 N]”结构的出现至关重要,这是一种汉代以前所没有的新型结构。先秦汉语连动句中如有否定词,否定词一般是否定与其临近的动词V1,而不否定V2,若要否定 V2,必须在其前另外添加否定词。如:

(56)不战而反,我罪滋厚。(国语·晋语)

(57)如是则不战而胜,不攻而得,甲兵不劳而天下服。(荀子·王霸)

(58)为人子者,求其亲而不得,不孝子必是怨其亲矣。(墨子·节葬下)

(59)战不胜,田忌不进,战而不死,曲挠而诛。(战国策·齐一)

例(56)(57)只否定 V1而不否定 V2;例(58)(59)是否定V2的例证,如最后一例“战不胜”,在先秦不能说成“不战胜”。

先秦汉语连动式中,否定词既能否定V1又能否定V2的有两种情况:知。(薄葬)

(46)如黄帝之时质,未有谥乎?名之为黄帝,何世之人也?(道虚)

(47)土地广远,难得辨祭,故立社为位,主心事之。(明雩)

(48)心思为谋,集扎为文,情见于辞,意验于言。(超奇)

(49)出口为言,著文为篇。(书解)

(50)孝武皇帝封弟为鲁恭王。(佚文)

(51)景帝立,拜广国为章武侯。(吉验)

“V为N”式在《论衡》中共计93例,其中省略兼语成分的新兼语式“V为N”有13例,例如:

(52)赵人徐乐亦上书,与偃章会,上善其言,征拜为郎。(命禄)

(53)一日之中,分为十二时,平旦寅,日出卯

a.含连词的连动式,否定词后往往有含助动词性质的“能”、“得”等,或者中间有目的连词“以”:

(60)有恐后世子孙不能敬莙以取羊。(墨子·明鬼下)

(61)是故庶人不得次己而为正,有士正之。(墨子·天志下)

(62)吾不徒行以为之椁。(论语·先进)

b.不含连词的连动式,第一动词大多是位移动词“来”、“往”等目的式连动式,或者V1、V2各自携带宾语组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短语成分,如:

(63)吾有馁而已,不来食矣。(左传·哀20)

(64)君欲见之,召之,则不往见之,何也?(孟子·万章下)

(65)庶人不传质为臣,不敢见于诸侯,礼也。(孟子·万章下)

(66)不称瓢为器,则已;已称瓢为器,国必裂矣。(战国策·秦三)

“传质为臣”“称瓢为器”都是结合紧密的短语成分。虽然先秦到西汉都有省略兼语的“V为N”新兼语式用例,但是不见其否定形式“不V为N”用例。

《论衡》里的“不名为人”“不称为贤”,否定词“不”显然是否定“为”的。据上下文义,“不名为人”不是不“名”,而是“名”之(偶人)“不为人”;“不称为贤”不是不“称”,而是“称”之(张汤)“不为贤”。可见,否定格式的变化表明“名为”“称为”结合已非常紧密。尽管《论衡》还存在“名甲乙为日”“名之为皇帝”等形式,我们仍然倾向于“不名为人”“不称为贤”已经被重新分析为使成式了。一种语言新形式的产生,并不意味着旧形式会立即消亡,新旧形式总是会共存一段时期[13]。

2.“V1+N+V2”式

《论衡》里此类新兼语式较少,仅找到以下几例:

(67)孔子又谓:为明器不成,示意有明。(薄葬)

(68)死之物,烹之辄烂。(道虚)

(69)令文挚息乎?烹之不死,非也。(同上)

(70)骨肉之物,烹之辄死。(同上)

(71)既能烹煮不死,此真人也,与金石同。(同上)

以上诸例V2之前皆有副词修饰,为非典型新兼语式。最后一例“烹煮不死”可看作省略兼语“之”。

《论衡》不见典型新兼语式,同时期其它文献有零星用例,如:

(72)取禾种,择高大者,斩一节下,把悬高燥处,苗则不败。(氾胜之书辑释·收种)

(73)恩到觻得卖鱼尽,钱少,因卖黑牛,并以钱卅二万歳粟君妻业,少八万①恩,人名;觻得,地名。此简前有“建武三年”字样,故知为东汉时期的语料。。(居延新简E.P.F22:24A8)

(74)羹定。郑玄注:亨肉熟也。(仪礼注·大射)

显然,“V1+N+V2”型新兼语式在《论衡》甚至整个东汉时期使用频率都很低。从先秦到两汉,这种典型新兼语式一直处于“若隐若现、捉摸不定”[12]111的发展状态。我们认为,造成这种结构发展缓慢的原因,除了该句式本身的特殊性之外,主要是其它句式与之竞争的结果。我们注意到,与这种典型新兼语式表达同样意思的还有一种结构,即魏培泉所谓的“使成结构丁式”。这一结构从先秦就很多见,魏文列举了汉简帛书的9例[15]841,马王堆汉墓帛书《五十二病方》中此类用例甚多,(魏文已举2例,此处再举数例):

(75)治之,熬盐令黄。(伤痉)

(76)熬蚕种令黄,磨取蚕种冶,亦磨白鱼、长足。(肠颓)

(77)□取女子月事布,渍,灸之令温。(肠颓)

(78)瘢□□□□□□□□□□□□者,燔之令灰,以□,□如故肤。(□烂者)

(79)先善以水洒,而炙蛇膏令消,傅。(产痂)

两汉时期这种结构依然很多,如:

(80)冶药以和膏,炊令沸,涂牛领食。(敦煌汉简2034)

(81)糜,煮米使糜烂也。(释名·释饮食)

(82)疮,戕也。戕毁体使伤也。(释名·释疾病)

(83)桑生正与黍高平,因以利镰摩地刈之,曝令燥。(氾胜之书辑释·桑)

(84)取麦种,侯熟可获,择穗大强者,斩束立场中之高燥处,曝使极燥。(氾胜之书辑释·收种)

(85)半夏毋父且洎水斗六升,炊令六沸。(武威汉代医简·木牍)

(86)夫决水使之东西,犹染丝令之青赤也。(论衡·本性)

这种结构甚至到唐代初年仍在使用,魏培泉列举了7例《十三经注疏》唐代贾公彦、孔颖达等人注疏文字中的用例,如“增之使广”“切之使断”“煮肉令熟”等[14]843,可见这种结构生命力很强,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典型新兼语式的发展。

五、结 论

两类新兼语式的发展很不平衡,从先秦到两汉,“V+N1+为+N2”型新兼语式发展迅速,而“V1+N+V2”型新兼语式发展较为缓慢。随着“V+N1+为+N2”型新兼语式的快速发展,省略兼语的“V为N”结构也逐渐增多,并与连动式“V为N”合流。合流之后的“V为N”结构其使用频率大幅增高,促使这种结构成为较早演化成使成式的先行者。

V2之前没有修饰成分的典型新兼语式“V1+N+V2”在两汉时期文献中的例证极为有限。这一类新兼语式在汉代以后用例才逐渐增多,尤其是译经中比较多见。因此,典型新兼语式对早期使成式的形成应该没有直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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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魏培泉.说中古汉语的使成结构[C]//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71本第4分,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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