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速递
2015-03-18
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腐败案一审宣判
2月28日,山东省东营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安徽省政府原副省长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认定被告人倪发科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2年,被告人倪发科利用担任安徽省六安地区行政公署专员、六安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六安市委书记、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谋取利益,其本人或通过特定关系人或与他人共谋,先后49次非法收受有关单位负责人丁劲松、黄劲松、吉立昌等9人给予的人民币、玉石、玉器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96万余元。倪发科还对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的578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云南原副省长沈培平涉嫌受贿案被提起公诉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涉嫌受贿一案,由北京市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并于近日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沈培平利用其担任中共腾冲县委书记、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思茅市人民政府市长、普洱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普洱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湖北原副省长郭有明涉嫌受贿案被提起公诉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湖北省政府原副省长郭有明涉嫌受贿一案,由河南省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河南省南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南阳市检察院已向南阳市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郭有明利用其担任湖北省宜昌市委副书记、宜昌市政府市长、宜昌市委书记、湖北省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河南省委原副秘书长王铁牛受贿案二审宣判
2月25日,河南省鹤壁市中级法院对河南省委原副秘书长王铁牛受贿一案作出终审判决,依法以受贿罪判处王铁牛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违法所得107.8万元人民币、1000美元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8年期间,王铁牛利用担任河南省水利厅副厅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下属水利部门负责人贿赂款共计96.1万元人民币、1000美元,在“红旗渠精神杯”竞赛、灌区技改、安全饮水等分管工作上给予下属水利部门关照。
广东省残联原副理事长谢禧乐受审
广东省残联原副理事长、巡视员谢禧乐(副厅级)涉嫌贪污人民币720万元案,2月27日上午在深圳市中院一审开庭。
庭审中,谢禧乐被指利用分管征地及项目建设的职务便利,与社会人员共谋,共同贪污财政征地款720万元。当同案人拿到720万元后多次找到他,要求按约定分给他300万元时,他均以“知道,再说”等答复,致使他直到案发时也没拿到钱。开庭时,谢禧乐对指控表示出异议,辩护人也为他作无罪辩护。
陕西省检察院依法对汪汉臣等5人决定逮捕
日前,陕西省检察院公开披露了一系列腐败案件的进展情况。陕西省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汪汉臣决定逮捕。同时,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西安市雁塔区原副区长张晓琪决定逮捕;以涉嫌受贿罪对中共陇县县委原书记杨宝玉决定逮捕;以涉嫌受贿罪对中共周至县委原副书记刘武周决定逮捕;以涉嫌受贿罪对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张印寿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