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村镇环境卫生专业标准体系研究
2015-03-18陈晓艳
陈晓艳
(1.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上海 200232;2.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 200232)
自2006年以来,连续8个中央一号文件都强调农村环境整治问题,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努力建设美丽乡村;搞好农村垃圾和土壤环境治理工作。2013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也特别指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在推进新农村、城镇一体化建设的进程中,高度重视村镇环境卫生建设,环境治理工作又一次摆在了十分重要的位置。村镇环境卫生建设和管理是一个涉及面比较广的系统工程,包括村镇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配置,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处置、资源利用等重要内容。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美丽乡镇,加强村镇人居环境建设,需有一批因地制宜、可靠有效,适合我国村镇实际情况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来保证。
1 我国村镇环境卫生现状
1.1 村镇环境卫生区域差异显著
我国村镇环境卫生发展较不平衡,在人均收入水平低、地域偏僻、居住分散的地区,大部分农民对环境的认识尚未得到根本的转变,造成农村垃圾仍然处于上山、下地、进流水的乱扔乱放状态,没有固定的生活垃圾堆放点,农业废料、建筑垃圾、橡胶等垃圾逐渐增多,处理难度也越来越大,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现状堪忧。而在一些城镇化水平较高、经济较发达的区域,由于资金投入相对较大,村镇生活垃圾得到有效集中收集和处理,基本实现了生活垃圾资源化和减量化。
1.2 村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进展不均衡
“十一五”以来,根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我国很多地区开展了村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其中以华东一带起步较早。例如江苏省以太湖流域为突破口,积极指导各地全面推广“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处理模式。浙江省从2008年开始全面推进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在平原和经济发达地区采用“户集、村收、镇中转、县处理”模式,在离县级填埋场较远的山区、海岛地区和还没有建设县级集中处理设施的地区采用“户集、村收、镇运、镇处理”模式。上海市陆续关停了郊区镇村级生活垃圾堆场并进行生态修复,将村镇生活垃圾纳入全区收运体系。
目前我国村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尚未全面覆盖,大多数地区收运系统还未完全建立,总体进展不均衡,新型模式推广和执行难度较大。已建成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的村镇地区也存在系统性、技术集成化程度方面均不高,不能适应当前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的要求。
1.3 村镇生活垃圾处理和资源化技术较缺乏
在村镇生活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过程中,已有多种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技术以及相关标准规范的报道,并且对于生活垃圾污染控制起到了较好作用。但是,均没有考虑村镇生活垃圾的特点,而是完全套用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处置技术和模式;针对村镇生活垃圾特点的高效低成本的低碳处理和资源化技术在我国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能够稳定运行的、规范化的集中处理设施尚未形成;村镇污染土壤治理技术和土地利用技术在国内仍是空白。
2 国内外村镇环境卫生政策标准情况
2.1 国内相关标准缺失,村镇环卫建设依据少
近年来我国城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已经逐渐成熟和完善,但是没有专门针对农村的标准体系和标准,只是在城市标准的章节中附带了一些内容,但是由于编制人员没有实地考察和了解农村的实际情况,标准的可操作性差,执行力更差,这些情况制约着我国村镇市容环卫的建设和发展,直接影响了我国建设美丽乡镇的发展目标。
2.2 国外村镇环境卫生专业政策标准
1965年和1970年美国联邦政府与议会通过了《固体废弃物处理法》和《资源保护与回收法》;1974年英国制定了《污染控制法》;1976年法国颁布了关于废弃物处置和回收的75—633号法令;1972年联邦德国通过了《废弃物管理法》,1986年又通过了一项新的《垃圾法》。除了国家颁布的法案对农村垃圾治理有相关规定外,部分地区还颁布了针对农村垃圾专项法规,如美国俄克拉荷马州和肯塔基州对农村地区路边倾倒垃圾的问题颁布了法规,对非法倾倒垃圾的行为处理有条文规范;加拿大的卡佩勒地区颁布了关于村庄垃圾收集设施的规定,对收集设施和收运管理有严格的规定;澳大利亚的Campaspe市对农村废物回收设备发布了相关政策。
为促进农村生活废物的减量、回收利用和处理,发达国家通过财政手段向生活废物处理者提供必要的资金援助。如通融资金、补助金和税收等;对废物生产者收取垃圾收集和处理的全部费用,减少农村垃圾的产生量。经济性政策极大地促进了农村垃圾治理的发展。
美国废物处理及再资源化经济奖金制度规定:“对制定和修改固体废物计划的州、市或州间机关实行补助;对固体废物处理方法的研究开发、调查研究以及实际验证实行补助;对资源回收装置的设计、操作管理、监督和维护人员的训练计划实行补助”。
联邦德国规定:“对废物输送车采取免税制度”等。对生产者,垃圾减量最明显的经济刺激是直接收取他们产生垃圾的收集、处理和处置的全部费用。环境卫生收费,一部分是排污处理费,另一部分是社会服务费。
3 我国村镇环境卫生标准建设建议
村镇建设及其村镇环境卫生工作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的重点和主要任务,其中农村(村庄)层面工作的任务更重、困难更多,且必要性、紧迫性更强。因此,制定村镇环卫标准体系及编制村镇标准,不能以项目资金量、技术难度为主要依据,而应考虑标准编制的应用范围、综合效益及必要性,应把农村(村庄)层面的环卫标准作为重中之重。从标准的适用性和实用性考虑,应设置单独的农村(村庄)环卫标准。
1)制定适宜的村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技术标准,如《小型生活垃圾填埋场技术规范》、《小型生活垃圾生物处理厂技术规范》等和现有设施技术规范在技术含量、工程化程度上有较大差异性的技术标准。
2)设置单独且合理有效的村镇市容环境卫生系统性标准,如《村镇容貌标准》、《村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等与城市要求差别较大的标准。
3)为结合目前村镇建设的重点工作,可编制《重点镇市容环境卫生标准》和《旅游景区市容环境卫生标准》等村镇建设其他环卫标准。
4 村镇环境卫生专业标准体系层级划分及框架建立
村镇环境卫生专业标准体系框架分为综合标准、基础标准、通用标准和专用标准4个层次。通用标准将根据环境卫生标准化对象制订共性标准,以设施规划及工程的设计、建设施工、验收等为主要内容;专用标准将根据环境卫生具体标准化对象制订个性标准,以工程的工艺、操作、安装、检测、运行管理、安全、服务、评价等具体技术要求为主要内容。
5 我国村镇环境卫生专业标准体系内标准项目
村镇环境卫生专业标准体系是我国政府管理部门开展村镇环境卫生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体系内设置的标准都是能基本满足目前环境卫生行业的技术性标准。各地可根据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现状选择适用的技术标准。在此基础上,全国各村镇管理机构在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监管工作中可参照当地实际情况,编制地方导则、标准、规范等,共同推动我国村镇环境卫生的标准化工作。目前城市环境卫生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已经较为完善,部分经济发达区域镇(乡)在建设环境卫生标准化工作的进程中可参考执行。
本标准体系含有技术标准17项。其中,综合标准1项,基础标准3项,通用标准9项,专用标准4项,现行标准3项,制订中标准1项(国家标准),待编标准13项,见表1。
表1 村镇环境卫生专业标准体系标准项目统计
本体系是开放性的,技术标准名称、内容和数量均可根据需要而适时调整。
[1]黄慧.城镇市容环境卫生专业工程建设标准体系[R].上海:住建部市容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14.
[2]邰俊.村镇生活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R].上海: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