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医学杂志》投稿须知
2015-03-18
本刊是面向军队医疗卫生系统的综合性学术期刊,由海后卫生部主管,海军医学研究所主办,国内外公开发行。本刊是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数据库(CMCC)统计源期刊,曾获全军优秀医学期刊奖。欢迎军地医疗卫生系统的科研、临床、教学工作者及相关人士踊跃为本刊撰稿。实事信息请扫描中文目次页的微信二维码。
1 本刊主要栏目和刊稿范围
本刊主要栏目有:军事医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卫勤保障、调查报告、医院管理、护理园地、综述与讲座、病例报告等。主要刊登下列文稿:(1)海军军事医学、预防医学以及海军特种作业环境医学研究的新技术、新成果。(2)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学教学训练、卫生事业管理等方面的论著和经验交流。(3)海军卫生工作经验及医疗卫生新技术。(4)国内外海军医学研究新理论、新进展的综述及报告。
2 投稿注意事项
2.1 先进性和科学性:来稿应具有先进性、科学性、逻辑性,并有理论和实践意义;论点准确,数据可靠,结论明确。投稿者须征得论文其他作者的同意,并对文稿负责。
2.2 伦理学标准:当报告以人为研究对象的试验时,作者应该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负责人体试验的委员会(单位性的、地区性的或国家性的)所制定的伦理学标准并得到该委员会的批准,是否取得受试对象的知情同意。
2.3 基金论文和获奖论文:文稿如产于基金资助项目,请在首页脚注位置标注基金资助项目名称和代号;已获奖的论文和成果请说明奖励等级并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2.4 快速通道:本刊对属国家或军队攻关项目、有重大意义或在国际竞争中争取首创权的重大研究成果,使用“快速通道”,以最快时间发表。凡要求以“快速通道”发表论文的,请投稿时提交需要加快处理的书面申请,编辑部审核认为符合快速通道稿件要求者,将在2个月内向作者反馈处理结果,决定录用的稿件将在收稿后5个月内刊登。快速通道的稿件处理费为每篇200元。
2.5 论文专有使用权:来稿一经接受刊发,由全部作者亲笔签署论文专有使用权授权书。专有使用权归编辑部所有。
2.6 来稿须付稿件处理费(每篇50元)。刊用后适当收取版面费,版面费收取标准按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标准(图、表、参考文献按版面计字)并开具发票。刊印彩图者需另付彩图印制工本费。刊发后酌付稿酬(稿酬包含中国期刊数据库、万方数据库、重庆维普等数据库的酬金),并赠当期杂志1~2本。
2.7 请勿一稿两投。如作者在4个月内未收到刊用通知,可以另投他刊,但须及时告知本刊。一旦发现一稿多投,将立即退稿;发现一稿多用,本刊将刊登该文系重复发表的声明,提请作者所在单位处理,2年内拒绝以该文第一作者为作者的任何来稿。已在非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在学术会
议交流过的、已用其他文种发表过的文稿,不属于一稿多投,但须附首次发表刊物的复印件。
2.8 文稿后务请附作者单位保密审查意见、单位介绍信,文后务请注明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手机)、E-mail等。投稿请登录 http://hjyx.cbpt.cnki.net,进行注册、登录后投稿。或来稿附光盘(以Word格式排版)寄:200433,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880号《海军医学杂志》编辑部收。
3 文稿书写要求
3.1 文题:文题应简明、确切地反映文稿的特定内容,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不能使用非公认的缩略语、标点、疑问句式等。
3.2 作者及工作单位:作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参与选题、设计、研究、观察,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者;(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主要内容者;(3)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在学术界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作者中如有外籍人士,应征得其同意,并有证明信。文稿应标出全部作者的工作单位(写到科室),并列于文稿首页脚注位置。作者单位前同时标出所在省、城市、邮编。作者单位要求写全称,不得缩写;有部队代号的写部队代号,并在文后标出具体通讯地址。
3.3 摘要和关键词:论著的中、英文摘要均采用结构式书写方法,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每篇论文均需标引3~5个关键词,且中、英文应一致。
3.4 医学名词和术语:医学名词以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专业名词为准,尚未审定公布的以人民卫生出版社编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计量单位使用法定计量单位;中文药物名称以最新版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法定药物)或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辑的《药名词汇》(非法定药物)为准,统一使用通用名称,不得使用商品名。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不用商品名。
3.5 统计学方法:必须标明所用统计学软件、检验方法,对结论性指标给出具体检验值,如t值、F值、χ2值、Q值等,然后列出P值。
3.6 图表:图、表(三线表)应设计合理,并具有自明性,不与文中表述重复;准确标注图的坐标名称和单位。
3.7 文后参考文献:按国家标准要求,采用顺序编码制标注文后参考文献,即按照在文中引用的先后次序依次著录文献,并在文中引用处标注文献序号。作者为1~3位时全部照录,超过3位时只录前3位,其后加“,等”或者其他与之相应的字(西文加“,et al”,日文加“,他”,俄文加“,и др”)。
3.8 其他:(1)本刊为国内外公开刊物,作者应严格按照部队保密要求,严禁涉泄密;(2)凡属论点、数据、结论等原则性问题,请作者仔细核对、核实,出现差错一律由作者文责自负;(3)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有权对来稿作文字修改、删节,涉及改变原意的修改会征求作者同意;(4)非公知公认的缩写字母,均应在文中首次出现时,给出西文全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