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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构建财税收入预算监管新模式

2015-03-18财政部驻天津专员办

财政监督 2015年16期
关键词:专员办税源非税

●财政部驻天津专员办

新常态下构建财税收入预算监管新模式

●财政部驻天津专员办

随着国家经济由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转变,财政收入呈现中低速增长,这是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下财政领域发生的趋势性变化。经济发展新常态,必然带来各项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与财政收入相关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深刻认识新常态下财政收入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把握新常态下发展新机遇,积极应对,齐抓共管,出主意、想办法,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一、建立对当地重点税源户的常态化制度化管理

根据《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中央税收收入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专员办承担着对中央税收收入的监管工作。在目前具体运作中基本是采取对执收部门的执行税收任务的直接检查和对重点税源户执行税法情况的检查,而新常态下应该注重工作方式的转变,要注意将检查做调查,变专项为日常,将处理为反映,实现对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情况掌握常态化,从基础上掌握税收情况变化。对当地的重点税源企业以解剖麻雀的方式进行调研,从基础情况抓起,准确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纳税情况,并对相关情况加以分析,包括税务政策的执行、存在问题、企业反映等等。通过情况反馈使财政部在管理中更好地掌握企业情况,制定适宜的税收政策,从根本上解决中央税收收入在地方的管理问题。

二、强化非税收入征管流程,完善基础工作,形成链式管理

根据《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实施中央非税收入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专员办承担了对部分中央非税收入的收缴工作,在征缴中发现存在着被动征管、非税征缴标的不直观、征收办法强制力不足等问题。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完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流程。设计适应非税特点的申报表格,建立缴纳人申报缴纳非税收入制度,加强对企业申报数额的审核,形成“缴纳人申报—专员办审核—缴纳人缴纳—专员办日常核实”的完整征收程序链条。二是强化非税收入监管基础性工作,建立分户业务管理档案,及时记录更新企业基本信息、非税缴纳、经营状况、财务管理等情况。三是建立起岗位责任制和项目管理制。非税项目管理由专人负责,对口管理,通过定期巡访、不定期抽查以及实地清算,使业务事项做到月月有管理,年年有报告,事事有反馈,使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建立链式管理方式,使非税收入的征收更趋同于税收的管理,有助于解决目前非税收入在征收上存在的征收方式被动等问题,使收入监管更加科学严谨。

三、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加强对财税银的动态监管,优化财政收入监管质量

在专员办的收入监管中,应加强与国税、地税、国库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财政收入监管工作。一是拓展信息渠道,升级管理手段,顺应新常态下强化税源监控、堵塞征管漏洞、规范税收执法、提高监管质量的需求。在实地监管外,收入监管应接入财税银横向联网等相关系统,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纳税大户和重点行业基础数据平台,设专人进行信息实时梳理分析和动态跟踪管理,最大限度地提升征管质量。二是根据国库、财税部门提供的财政收入月报表以及系统信息,实行国库对账监管,重点关注财政收入的征收、解缴、划分、退付等环节,及时发现和纠正征收机关“寅吃卯粮”、违规缓征、应征少征未征、预算级次混淆等问题;对缓缴、欠缴项目要求加大催收力度,及时督办,确保应征尽征。

四、税务系统加大评估咨询和稽查力度,做到软性硬性管理相结合

面对新常态,在税收征管上,税收管理应由传统的粗放式管户模式向现代的精细化、信息化方式转变,由被动变主动,深化现有的申报、评估、稽核模式,加强税收分析,强化征管基础管理,创新管理模式,对部分重点企业的纳税人实行重点监管,从请进来到走出去。同时加大评估和稽查力度,做到软性管理和硬性管理相结合,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增强税收的服务意识,通过科学的方法,堵塞征管漏洞,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本栏目责任编辑:尹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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