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民本管理思想及其当代借鉴意义
2015-03-18杨赣太聂洪辉余秀华
□杨赣太 聂洪辉 余秀华
一、老子“民本管理”思想的逻辑理路
所谓“民本管理”,就是以民为根本的管理理念、思维和方法,具体说就是以人民群众的生存、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管理理念、思维和方法。“民本管理”与“人本管理”既联系又区别:“民本”也是“人本”,“人本”的内核应是“民本”,但“人本管理”的外延大于“民本管理”,“人本管理”中的“人”包含了作为管理客体的“人”,有时也包含了作为管理主体的“人”,而“民本管理”中的“民”一般不包括管理主体在内,这是其一;作为社会学和政治学范畴的“民”与“人”,区别较大,“民”是相对于“官”而言的概念,是指社会阶级、阶层、组织中的非领导人员;而“人”则包含了“官”与“民”,这是其二。
老子“民本管理”内涵中的管理主体,是各级统治者、领导者(包括老子笔下的帝王、侯王、圣人等);管理客体则是社会、组织中所有的被统治者、被领导者,即全体社会民众、黎民百姓(老子称之为百姓、民,有时也用“人”代称百姓和民)。那么,老子提出“民本管理”思想的依据抑或说“民本管理”思想的逻辑理路是什么呢?
(一)人是宇宙的中心。老子论“道”只是其思想体系的逻辑生长点,主旨却是论“人”,整部《老子》紧紧围绕百姓安宁、社会稳定、天下太平的治国理政管理目标,阐发领导者如何认识和遵循自然、社会、人生之道,如何爱民治国,实现百姓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他以“道”论人,以“道”育人,关注人的命运和发展,关注社会整体生存和发展,成为第一个将人从天地万物中分离开来,作为独立于天地万物之外的一个类别的哲学家,指出:“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道德经》通行本,下同;二十五章)。老子将人与道、天、地并列齐名,看到了人在宇宙万物的主体地位和一枝独秀的特质。这里所说的“人亦大”,不仅指出了人类社会具有自然界同样的客观规律性,还指出了人掌握运用自然、社会规律的能动性,从人的力量与作用视域确立了人在宇宙的中心地位。当然,老子也看到了人的主体地位的相对性,即人的主体地位必须在尊重“道”、“天”、“地”的前提下,才可充分彰显,故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二十五章),要求人在社会实践中自觉尊重自然、社会规律,与自然和睦相处,实现和谐发展。[1]
(二)人民是社会的根本。由人组成的人类社会,在老子所处的春秋末期,阶级、等级分化及其矛盾对立十分鲜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在社会中的尊卑、贵贱、高下地位泾渭分明,前者尽管是少数,但成了矛盾的主要方面;后者尽管是多数,但只是矛盾的次要方面。然而,老子不愧是辩证法的鼻祖,他看到了矛盾双方的辩证关系,指出:“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称孤、寡、不谷”(三十九章)。揭示了位居贱、下的百姓、民众是位居高、贵的侯王等统治者之“本”之“基”,说明了人民群众在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根本作用;揭示了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的相互转化,“反者道之动”(四十章),告诫统治者只有充分认识、尊重占多数的人民群众,谦虚恭下,变矛盾双方的对立对抗为和谐协调,才能赢得政权稳固、社会安定、国家长治。[1]
(三)治民是治国的关键。治国理政虽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但最关键、最重要、最艰难的问题在于对百姓、民众的治理与管理,因为人民安居乐业、国家繁荣富强、社会安定有序的治国目标,完全取决于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取决于人民群众对治国理政者的支持、拥戴程度,取决于国家政令在多大程度上被人民群众所认同、所执行。老子不仅目睹了官民对抗、战争频仍、民不聊生、危机四伏的社会现实,同时又以高度的时代忧患精神,从政治哲学、管理哲学以及官民关系的视角,揭示了问题的根由,指出:“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后,是以轻死”(七十五章)。一针见血地指出统治者违背了治国理政目标的正方向,而是朝反方向行事的管理现实,把自己的生命看得过于珍贵,只顾自己奢侈享乐,主观妄为,好大喜功,不顾百姓死活,导致百姓与统治者离心离德,甚至揭竿而起。这是统治者背离人民群众推动历史前进决定力量的社会历史规律所致,它从反面告诫统治者要将“以民为本”的民本管理贯穿治国理政的全过程。
二、老子“民本管理”思想的主要内容
老子从人与宇宙、人民与人类社会、治民与治国三个关系层面以及治国理政、社会历史内在规律的视域,阐明了“民本管理”的逻辑理路,那么,应该从哪些方面体现“民本管理”呢?老子强调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爱民。在老子看来,爱民是实现“民本管理”以及治国理政目标的首要前提。“爱民治国,能无知乎”(十章),老子把爱民置于治国之先,认为只要治国理政者真正关心、爱护百姓,即便是缺少智慧,也能把国家治理好。道理很简单,统治者对百姓的爱护、关心往往会直接转化为百姓对统治者的拥戴与支持,转化为建设国家的热情与动力,这种“非智力因素”比“智力因素”更具实效。老子认为真正的爱民要体现在大爱、博爱上,不能是小爱和有选择的爱,指出:“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二十七章),要求统治者关照、关爱到每个人甚至每个事物。
(二)信民。老子认为,信民必须是取信于民众和相信、依靠民众两方面的统一。取信于民众,就是统治者、管理者要以身作则,以身示范,要求百姓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老子强调“行不言之教”(二章),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就是不能欺民、诈民,言出必行,行出必果,不能朝令夕改,正如老子正话反说:“信不足焉,有不信焉”(二十三章)。相信、依靠民众,就是统治者、管理者不能自高自大、自以为是、刚愎自用,否则只能是“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二十四章),而应像接纳百川的江海,虚心向民众学习,才会获得民众的尊敬,一如老子所言:“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是以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六十六章)。
(三)利民。老子总结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得出的基本结论就是:“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八十一章),所以,他强调统治者、管理者要自始至终将人民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先民后己,先公后私,不与民争利,做到“后其身”和“外其身”(七章)。为此,必须具有“以天下为己任,为万民所托命”的责任担当,即老子所说的“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十三章)。
(四)民治。民治就是充分调动发挥民众的智慧与力量,实现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老子倡导“太上,不知有之”(十七章)的理想型社会治理模式,即统治者、管理者不要事必躬亲,也不要处处发号施令,要让民众有自我发挥的空间,甚至要广泛听取民意、聚集民智,做到“以百姓心为心”(四十九章),从而达到“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五十七章)的社会治理效果。
(五)民生。民生是人类社会奔流不息的源泉,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老子看到了统治者、管理者无视百姓疾苦,甚至不择手段剥夺其生活资料和生命的残酷现实,致使整个社会民不聊生,江山社稷风雨飘摇。他希望百姓过着丰衣足食、安居乐业的生活,因而痛斥统治者不让百姓拥有自己的家园、充足的生活资料、生命安全保障的卑劣行径,他反复指出老百姓之所以饥寒交迫,就是因为“以其上食税之多”(七十五章)和“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七十二章)的结果,他把那些着华服、佩利剑、厌饮食、富流油的统治者历斥为强盗头子,指出:“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竽”(五十三章)。
(六)民享。人民群众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因而,老子主张百姓有权享有社会的一切,包括人格平等权、财富分配权、国家管理权等。老子认为优秀的统治者、管理者不应主观设定是非好坏标准,能够破除心中的不平等观念,对黎民百姓做到一视同仁,即“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四十九章);优秀的统治者和管理者不应专横跋扈,而应实施民主管理,即“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四十九章);优秀的统治者和管理者应做到“人法地”,在财富分配上“损有余而补不足”,而不是“损不足以奉有余”(七十七章),应像厚德载物的大地那样“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五十一章)。
三、老子“民本管理”思想的基本特征
老子“民本管理”思想具有人民至上性、主体修养性和普遍适用性等鲜明特征。
(一)人民至上性。“民为邦本”观念是人民至上性特征的集中体现。“民为邦本”是老子政治哲学、领导哲学、管理哲学的核心观念,如上所述,老子围绕如何实现长治久安的理想治国理政目标,从爱民、信民、利民、民治、民生、民享等六个层面阐明了“民本管理”的主要内容。“爱民治国,能无知乎?”(十章)老子把爱民作为治国的先决条件。为何?因为民为贵,君为轻。民众是江山社稷的根基,没有民众这个被领导、被管理者就没有领导、管理者,懂得以民为贵,才会去真心爱民,而爱民的最好体现就是尊重民众的各种权利,解决好信民、利民、民治、民生、民享等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调动民众建设国家、推动社会发展的能动性。历览前贤、博古通今的老子知道,国家社会管理的重心是在以统治、领导者为管理主体,以及以百姓、民众等被统治、被领导者为管理客体的矛盾关系中展开的,矛盾展开的情况是:领导、管理者的决策、号令离不开被领导、被管理者的贯彻落实;管理目标的最终实现主要靠被领导、被管理者;国家、社会、组织的长治久安与否取决于民心向背;人民群众始终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而这正是老子抽象出的社会规律和治国理政规律,即“人之道”与“圣人之道”,统治者、管理者果能如此,则必然达成“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泰”(三十五章)的治国理政图景。
(二)主体修养性。人民至上的本质是群众利益至上,管理主体要始终遵循人民至上的“民本管理”宗旨,在老子看来全然依靠管理主体的道德修养,即统治者、领导者、管理者的“上德”。
1.修养清静无为之德。“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三十七章),老子从事物规律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前提出发,强调统治者、管理者以不妄为去作为,以不生事去做事,以不参味去品味,即“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六十三章),尊重社会规律,尊重民意,做到无妄、无伪、无违。[2]
2.修养知足知止之德。老子深谙“知足常乐”、“知止不殆”的重要性,洞见到不知足、不知止就会做出损人利己、损人不利己、害人害己的行为,正所谓“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四十七章);“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三十二章)。
3.修养少私寡欲之德。恰当而适度的私心、欲望可以促进人类社会发展,但私心、欲望失当或过度便会造成社会危机和社会灾难。如,老子看到的“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五十三章)情形,即一边是豪华的宫殿,一边是荒芜的农田和空虚的粮仓情形。老子并不反对恰当的私心和欲望,但他极力倡导统治者、管理者应“去甚、去奢、去泰”(二十九章),要去掉极端、奢侈、过分的私心、欲望,在先民后己、先公后私中成全自己的主观愿望。
4.修养为而不争之德。自然的规律法则往往是“损有余而补不足”(七十七章)、“利而不害”(八十一章),同理,人类社会的规律法则应该是“为而不争”(八十一章),所以,老子主张统治者、管理者要爱民、利民,不应损民、扰民、害民,更不应该与民争利,甚至强取豪夺,否则必遭灭亡,一如老子所言:“强梁者不得其死,吾将以为教父”(四十二章)。
5.修养谦卑处下之德。谦卑处下是官员走近民众和民众亲近官员的润滑剂,倘若官员总是衣冠楚楚、高高在上,百姓只会畏而远之。老子心目中的理想型治者就是“亲而誉之”(十七章),即百姓亲近且称赞的领导,难怪乎他提倡“上善若水”的官德,希望官员具有“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八章)以及“善下之”(六十六章)的谦下情怀。
能否体现“人民至上”,关键在能否做到“以民为本”,而“以民为本”的保障在于管理主体的道德修养,这是老子“民本管理”思想的基本逻辑,也是“民本管理”的基本路径。
(三)普遍适用性。老子的“民本管理”思想,无论是其理念、观点,还是路径、方法,都具有普适性特点,既适用于古代社会,也适用于当今社会;既适用于国家、社会的治理与管理,也适用于企事业单位、组织的治理与管理。一方面,老子的“民本管理”思想完全建构在哲学宏观视域,他以哲学为立论,以“民为邦本”、“人民至上”观念为核心,以国家、社会管理(治国理政)为旨归,借古用今,把自然之道延伸、贯通、落实到人类社会之道,形成具有哲学世界观统摄指导和“以民为本”治理、管理国家、社会的既理性又普遍适用的管理哲学思想体系。另一方面,事物矛盾的普遍性,时代、社会、国家、组织的共性以及古今社会人性的相通性,决定了反映普遍规律的老子“民本管理”思想具有普遍适用价值和普遍指导意义。《列子》云:“五情好恶,古犹今也;四体安危,古犹今也;世事苦乐,古犹今也;变易治乱,古犹今也”。[3]著名国学大师南怀瑾先生认为,细读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成功的统治者们有一个共同的秘诀,那就是在政事治理上,都是“内用黄老,外用儒术”,自汉唐开始,接下来的宋、元、明、清的创建时期,都是如此。[4]其实,这里所说的“秘诀”就是“无为而治”的“民本管理”之道。据此,老子的“民本管理”思想也必然能够借鉴于当代管理领域。
四、老子“民本管理”思想的当代借鉴意义
中国人民正在聚精会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而努力,为此,需要各级领导、各行各业的管理者,从老子“民本管理”智慧中汲取营养,牢固树立唯物史观和党的群众观点,最大限度凝聚和发挥全体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
(一)确立“无为”的“民本管理”原则。老子全部思想包括“民本管理”思想的核心,就是“无为而治”。老子说,“为无为,则无不治”(三章),又说,“无为而无不为”(四十八章),可见,他提出的治国理政目标境界和一切工作的目标境界都是“无不为”、“无不治”,而实现这一目标境界的途径、原则就是“无为”。“无为”的主旨内涵与本质要求就是不主观妄为,具体说就是尊重客观规律,不以主观代替客观,做到主观与客观相符合,认识与实践相统一。“民本管理”体现遵循“无为”原则,其依据是:第一,“民本管理”内蕴了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社会发展规律。历史从来就不是少数领导者、管理者创造的,而是广大人民群众创造的。尊重这一规律,就要求领导者、管理者树立“人民至上”观念,组织发动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激发并保护群众的劳动创造热情,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摆正领导与群众、上级与下级、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第二,“民本管理”彰显了主权在民的社会政治和社会管理法则。领导者、管理者的权力是公共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是受人民群众委托并代表他们行使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权的。尊重这一法则,就要求领导者、管理者始终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而不是站在自身立场上观察、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科学管理、民主管理,让群众拥有广泛而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第三,“民本管理”浓缩了历代前贤治国理政和管理社会的成功经验。古代圣贤把“道常无为”(三十七章)的法则运用于治国理政,形成了“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五十七章)的成功经验。尊重这一经验,要求领导者、管理者相信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带头示范群众,做到清静无为、简政放权、质朴恬淡、少私寡欲,做到不扰民、不损民、不害民、不掠民,使人民群众过上安定、富足、幸福的生活。
(二)践行“上善”的“民本管理”修养。如果说“无为”原则是对领导者、管理者实施“民本管理”提出的客观前提,那么,“上善”则是对领导者、管理者实施“民本管理”提出的主观前提。“上善”就是高尚的道德情操、道德境界、道德行为。老子从领导者、管理者所承担的职责、使命出发,提出了与之相匹配的道德修养要求,老子称之为“上善”、“上德”、“孔德”、“玄德”。老子心目中的理想治者是“圣人”,“圣人”就是既有超出常人的领导才能,又有高于常人道德修为的人;老子倡导的理想人格是“圣人人格”,“圣人人格”的基本特征就是尊道贵德、守道同德、清静无为、少私寡欲、谦下不争、功成身退。只有具备这样的人格才能成为群众的榜样,才能赢得群众的爱戴,才能凝聚感召群众,才能代表群众利益,才能履行群众托付的使命,一言以蔽之,才能真正彰显“民本管理”,实现“无为而治”。
我们党一贯倡导民本思想,坚持“民本管理”路线。从党在革命、建设、改革时期形成发展起来的“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到“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再到核心是“以人为本”(实质是以民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自始至终、一脉相承。但客观地说,现在远不如过去做得好,党群矛盾、干群矛盾比较突出,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现象比较普遍,诸如:脱离基层、脱离群众的“拍脑袋”决策现象;热衷于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现象;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现象;挥霍公款、奢侈铺张的享乐主义现象;强征强拆,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的与民争利现象;违背真实民意的各种“被代表”现象等。所有这些行为和现象都是“民本管理”内涵和党的宗旨的背离,根源在领导者、管理者的主观世界改造不力,降低了自我要求,放松了自我修养。
领导者、管理者回归“民本管理”路线,关键在修养“上善”的道德品行。“上善若水……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八章),老子希望治国理政者应修养出具有水一样的高尚品行,做到安居卑下之位,思想深邃且心胸宽广,待人仁慈友爱,言语真实无欺,为政清静安定,做事快捷高效,行动顺势而为。那么,领导、管理者应践行修养哪些“上善”之德呢?
1.践行修养“无为”之德。即通过勤奋学习与实践的途径,认识规律、尊重规律、运用规律,防止主观偏见,防止凭主观好恶行事。
2.践行修养“无私”之德。“无私”并非绝对不要个人的正当利益,而是反对那种损人利己、损人不利己的行为。作为领导者、管理者应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先人后己,先公后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用老子的话说就是“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七章)。
3.践行修养“为民”之德。社会历史永远遵循顺民心昌,逆民心亡的基本规律,所以老子强调真正的“以道莅天下”(六十章)的落脚点在于“故德交归焉”(六十章),亦即按规律治理天下必须将恩德交归人民。用现在的话说就是领导、管理者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4.践行修养“不争”之德。老子观察出“利而不害”(八十一章)成为自然界保持平衡的规律法则,所以推演出人类社会维持平衡的规律法则必然是“为而不争”(八十一章)。“不争”是要求领导、管理者不要与群众、部下争利益、争荣誉、争高下。“不争”的现实依据是领导、管理者已经拥有比群众更大的权力、更高的地位,甚至更多的收入,所以不能与民相争;“不争”的哲学依据是“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四十四章),所以对一切身外之物的追求要懂得适可而止,知足常足。要懂得“舍得”的辩证法,向修养高尚的领导学习,做到“圣人不积,既已为人,己愈有;既已与人,己愈多”(八十一章),在帮助他人中收获快乐,在服务群众中体现价值。
5.践行修养“无欲”之德。人的行为受动机支配,而动机和欲望存在天然联系。动机本身也是欲望,反映欲望;欲望本身也体现动机。高尚的动机反映的是合理的、正当的、纯净的欲望,而只有适当、正确的欲望才有利于高尚动机的形成。老子强调“无欲”、“去欲”,“无欲”不是不要欲望,而是不要不正当的欲望;“去欲”不是去掉合理欲望,而是抛弃不切实际的、过度的、损人利己的、损人不利己的欲望。不当欲望往往是罪恶的渊源,所以要“无欲”、“去欲”。作为领导者、管理者,当然要有更高要求,当然要去掉、抛弃不符合“无为”、“无私”、“为民”、“不争”要求的欲望,去掉违逆“民本管理”要求的权欲、物欲、色欲、贪欲,如此,方能先公后私甚至大公无私。
(三)实施“柔性”的“民本管理”方法。推行“民本管理”,在方法手段上应实施运用“柔性”艺术或曰“柔性管理”艺术。“柔性管理”是相对“刚性管理”而言的。刚性管理是“以事为中心”,柔性管理是“以人为中心”,以“人性化”为标志,强调在尊重人的人格独立和个人尊严的前提下,努力塑造组织的共同价值观和文化精神,以提高员工对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从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5]一般而言,权力、领导、管理有两种方式:硬权力、硬领导、硬管理和软权力、软领导、软管理。以强制力、威慑力实施的权力、领导、管理,谓之硬权力、硬领导、硬管理;以强调领导者、管理者的品德、素养、才华、水平、信用度,依靠群众,使下属和群众折服、信服、顺服来实施的权力、领导、管理,谓之软权力、软领导、软管理。[6]软管理就是柔性管理的直接体现。可见,柔性管理的方法最贴近“民本管理”的内涵要求。
老子是最早系统阐述“柔性管理”的管理哲学家,他围绕“以民为本”的治国理政目标,提出了一系列“柔性管理”方法,值得借鉴和运用。
1.仁爱的方法。“爱民治国,能无知乎”(十章),老子主张领导者、管理者要设身处地爱护、关心民众,增进与百姓的情感关系。领导者、管理者有了这样的仁民情怀,即便是缺少智慧也不会从根本上影响稳定发展。这一方法告诉我们,各级领导和各行各业管理者要重视以情感为核心的非智力因素,体贴群众生活,关心员工事业发展。
2.处下的方法。“欲上民,必以言下之”(六十六章),老子主张领导者、管理者在群众面前不能高高在上、盛气凌人,而要表现得谦卑、低调,这样百姓才不会有压力感。这一方法告诉领导、管理者,要善于主动走进群众,善于联系、沟通、宣传群众,使百姓愿意亲近、赞扬、拥护自己。
3.民治的方法。“太上,不知有之”(十七章),老子反对领导者、管理者发号施令,反对扰民政策,主张信任百姓,简政放权,实现群众自治。这一方法告诉领导、管理者,要将精力集中在宏观决策和统筹谋划协调上,少一些具体指挥和干涉,充分调动、激发基层组织和员工的积极性,建立完善自组织、扁平组织,发挥群众的自管功能。
4.示范的方法。老子主张领导、管理者“尊道贵德”,从自我修身做起,以“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五十一章)的“玄德”品行示范、影响家庭、乡里、全国乃至全天下。为此,他提供我们当今领导、管理者诸多加强修养,率先垂范的“柔性管理”之道,诸如:“后其身而身先”的利人利己之道;“上善若水”的修身处世之道;“致虚极,守静笃”的淡泊宁静之道;“绝巧弃利”的拙诚信用之道;“惟道是从”的务实求是之道;“行不言之教”的身传之道;“以百姓心为心”的民主管理之道;“知人者智”的察人用人之道;“知其荣,守其辱”的退让负重之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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