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湘潭市农业劳动力的职业转型研究
2015-03-18贾湘琳赵碧波
□贾湘琳 赵碧波
湘潭地处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是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城市之一,是国家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其城镇化率在2013年达到56.52%。但湘潭是一个农业大市,将常住人口按照户籍性质统计,农业人口仍超过200万。如果按照《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中镇化率达到80%的目标预算,意味着湘潭城镇人口将达到近224万,即到2020年,相继有近69.7万农业人口进入城镇,平均每年约9.96万人。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湘潭市产业结构逐年优化调整,为承接农业劳动力转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承接能力明显增强,但由于地区经济的发展差异、地区的位置差异,导致各地区之间的承接劳动力转移的情况不同,直接影响到农业劳动力的职业转型。
一、湘潭市承接劳动力转移的现状分析
本文分析来源于湘潭市2014年决策咨询课题组的实地调研数据。调研以公众问卷和个人访谈为主,以文献调研为辅,历时3个月,涉及湘潭10余个地区,调查对象达6,000余名。总体来说,湘潭市在承接劳动力的转移上受地区经济发达情况和地理位置优劣势影响,在市区、城郊地区、乡镇地区三类地区承接情况不一。
(一)市中心区承接劳动力转移的情况。以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湘潭高新技术开发区为代表的市区是二、三产业发展的主阵地,区域经济相对发达,产业比较集中,产业结构体系趋于完善;同时,这类地区也是近年来随着湘潭城镇化建设而发展起来的新区,入驻了大量的规模工业企业,具有较强的就业承载能力,因此也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重要阵地。这里除了吸纳部分当地失地农民外,还大量吸纳了周边地区及湘潭以外地区的劳动力。
1.市区农业劳动力的规模与结构。通过对问卷进行整理,在市区就业的2,105人中,户籍地也在市区的人数仅735人,外来就业者有1,124人,超过本地劳动力数量的1.5倍。说明市区对农业劳动力的就业与其他地区相比,更具吸引力。从劳动力的年龄看,年龄在20~35岁之间新生代劳动力更趋向于到市区就业,占到市区就业的农业劳动力总数的76%;其余依次为35~50岁、50~60岁、20岁以下和60岁以上者。因此市区就业劳动力有很明显的新生代特征。从劳动力的文化程度看,高职、中职和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在市区就业率最高,分别达到100%、89%和88%;其余依次为高中、初中以下、初中毕业者。很明显,高学历和受过正规职业教育者在市区就业的就业率要高于其他文化程度的人。
2.市区农业劳动力就业的主要领域。市区劳动力就业领域在第二和第三产业之间的就业人数基本持平。第二产业就业主要集中在建筑业和加工制造业,第三产业的就业主要集中在住宿餐饮业,其次是批发与零售业、居民生活服务业和休闲娱乐业。从就业的行业领域看,与湘潭产业转型升级的大趋势一致,但是存在结构失衡的现象。如从第三产业就业的领域看,大多是停留在传统服务业,高端服务业的从业人员还不多。
3.市区农业劳动力就业的主要类型。目前在市中心区就业的农业劳动力以流动就业为主,流动就业的人数接近正规就业人数的2倍,占到市中心区就业总人数的56.3%。从就业的行业领域看,正规就业率最高的为采矿业、金融业、加工制造业,都超过了70%;流动就业率最高的为建筑业、住宿餐饮、居民生活服务和休闲娱乐业,都超过了60%;自我雇佣率最高的为居民生活服务、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达到了18%以上。
4.农业劳动力市区就业的主要渠道。不考虑从事纯农业生产和待业群体,所有在市区从事非农和兼业生产的1,859名调研对象中,通过亲戚朋友介绍就业的达850人、劳动力市场招聘454人,通过这两种渠道就业的人数占了市区总就业人数的70%,其余依次分别为政府安排与推荐、自己到用人单位找、自主创业和其他途径,这说明,亲戚朋友和劳动力市场招聘对劳动力就业发挥了很大作用。
5.农业劳动力市区就业的收入水平。农业劳动力在市区就业的收入水平根据行业经济领域的不同有较大差异。从收入水平看,工资在2,000~4,500元/月之间的人数最多;从行业领域看,从事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业的劳动者平均工资水平最高,其次是从事批发零售、采煤采矿和加工制造业的劳动者;工资水平最低的是住宿餐饮、居民生活服务和休闲娱乐业的劳动者。
(二)城郊承接农业劳动力转移的情况。姜畲镇、河口镇和响水乡都是典型的城郊地区。这些地区距市区距离较近,是城市空间的延伸区域,从行政区划上已经纳入市区统筹管理,但是本地区农业人口的户籍性质没有发生改变,仍是以农业劳动力为主的地区。从经济上看,湘潭市城郊地区的经济发展缺乏支柱产业的支撑,本地的第二、三产业和企业不足以支撑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地职业转型。从地理位置上看,城郊地虽然不是市区,但离城市中心经济圈较近,使得这个地区的富余劳动力到城区就业在地理位置上有着天然优势。城郊的农业劳动力就业有“离土不离家”的明显特征。
1.城郊劳动力的本地就业。以姜畲镇为例,从姜畲的本地就业情况看,从事农业生产的8人,从事非农业生产和兼业生产的102人,待业的34人。这说明城郊从事传统纯农业生产的人数比重较低,待业的比重较高。从事纯农业生产者,以种植蔬菜和粮食为主,年收入约在2万元上下;遇到市场行情好的时候,收入会相对高一点,一般在3~4万元之间。待业的主要是不想做事的年轻人,尤其是一些新生代农民,由于家庭条件良好、生活不愁,又觉得本地企业对他们没有吸引力,所以宁愿赋闲在家也不愿意出去就业。非农就业和兼业主要集中在加工制造业和服务业。由于该地区不具有大规模的工业企业,各行业的企业以个体和私营业主为主,企业对劳动力的就业吸纳能力相当有限,所以这个地区的本地就业人员集中度不高,比较分散。加工制造业月工资收入约2,500元,服务业工资水平在1,000~2,000元之间不等,总体水平比市区略低,但是他们有田、有地,吃饭住房都自给自足,这个收入对于他们是额外的,所以他们也乐意。他们不在乎厂里给他们缴纳社会保险,宁愿把缴社保的钱自己存着,所以姜畲地区的企业基本都没有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2.城郊劳动力的市区就业。与市区相对照,城郊第二和第三产业相对来说不发达,缺乏规模企业的支撑,非农就业机会较少、工资收入也偏低。但这类地区的人由于生活上本来就能自给自足,加上距离市区近,到市区打工赚钱具有通勤优势,所以对于外出就业的迫切性没有其他一些欠发达地区强烈。这个地区很多人自己骑摩托车白天去市里打工,晚上下班回家。他们或在建筑工地上打零工、或为快递公司开车跑运输,其非农就业或兼业就业具有典型的“离土不离乡”特征。
(三)乡镇承接农业劳动力转移的情况。乡镇是农业人口的主要所在地,在湘潭市共210.75万农业人口中,乡镇农业人口占80%以上。根据湘潭市统计局提供的2010~2014年的人口数据,农业人口数量一直保持稳定。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推进,资金和技术对传统劳动的替代,从而产生了大量的农业剩余劳动力。
总体来说,乡镇农业劳动力外流现象普遍,但受乡镇本身的经济发展情况影响,外流现象在发达乡镇、发展中乡镇和欠发达乡镇依次减弱。以青山桥和花石镇为代表的发达乡镇本地就业率和就业稳定度最高,能稳住一部分本地劳动力;以山枣和银田为代表的发展中乡镇就业机会相对较少,二三产业不发达,只能解决小部分本地劳动力,大部分劳动力外出务工;以分水和洪塘为代表的欠发达乡镇缺乏二三产业支撑,本地企业吸纳劳动力就业的能力非常有限,劳动力外出务工者多。乡镇的农业劳动力就业与市区和城郊地区有明显差异。
1.乡镇的职业农民发展。根据访谈了解到,随着近年来的城镇化建设,多数乡镇第一产业的比重逐年降低;但农业依然是乡镇不可动摇的经济之本,只是每个家庭从事农业生产的情况也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如传统农业以维持生计为目的,而新型农业已经成为独立产业,具有较大的生产经营规模。传统农业向新型农业的转变使得越来越多的农民正在由传统农民转变成职业农民。他们仍然从事农业生产,但是掌握了现代农业的相关专业技能;他们能进入市场,并在竞争中获得最大化收益;他们的职业具有高度的稳定性和延续性、继承性。如花石镇的湘莲种植大户、姜畲镇的蔬菜种植大户、银田镇的顺康和长丰大型养殖大户、青山桥镇的畜牧、林业和生猪养殖户都拥有自己的种植、养殖基地,年收入均在几万到几十万元不等,也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
2.乡镇的农民自主创业。近年来,随着乡镇支柱产业的迅速发展和通讯、交通、信息技术的发展,自主创业环境越来越好,因此创业人数逐年增多、形式多样。镇上和村里的个体经营户、农业合作社、专业种植和养殖户等各种自主创业的小型经营实体已经成为乡镇经济的重要载体。自主创业主要集中在新型农业和乡镇支柱产业配套服务领域。一方面,农民创业从一定程度上加快了当地产业链的完善。如青山桥镇的自主创业主要集中在皮鞋的配饰商品制作领域和流通领域;花石镇的自主创业主要集中在湘莲的销售流通领域和辅助加工领域,仅2014年第二季度,个体创业人数就达到13名,共安置了劳动力300余名。另一方面,工业产业链的完善、农业产业链的拉长对农业劳动力转移,尤其是新生代农民群体创业产生了越来越强的吸引力。乡镇自主创业开启了农业劳动力的职业转型的新方向,大家创业意愿较高,认为这样既能发展自己的事业,又能为其他劳动力就业提供更多的机会;但总体来说,创业的门类偏窄,创业的规模偏小,主要集中在“种植、养殖、加工”等投资少、门槛低、周期短的行业,大多属于薄利实体,创业效益整体偏低。
二、影响湘潭农业劳动力职业转型的主要因素分析
农业劳动力转移就是农民从农业部门分流出来,在职业性质和类型方面发生改变,包括行业转移和工种转移,是农业转移人口社会流动和地位提升,并融入城市社会的关键。农业劳动力能否顺利转移,受到政策制度、外部经济环境和农业劳动力自身能力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一)二元户籍和社会保障等制度滞后,“人口城镇化”慢于“土地城镇化”。由于“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的二元户籍制度,社会保障体系对农业转移人口的覆盖不到位现象,城镇扩展对农民土地的征收只给拆迁补助而没有提供给失地农民更好的保障机制,导致了较为突出的“人口城镇化”远远慢于“土地城镇化”步伐,大量失地农民“坐吃山空”,而没有实现职业转型,让不少以土地为生存基础的农业转移人口成为了城市的“无业游民”。以国家级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潭九华示范区为例,根据该区关于实行住房货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2010年版)中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规定:在实行货币补偿后,九华地区的失地农民还是要自行解决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待遇。所以从总体上看,九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覆盖面严重偏窄,保障水平严重偏低。
(二)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现状导致湘潭承接农业转移人口的能力有限。“十二五”期间,湘潭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总体发展速度和发展水平还不高,能提供给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岗位有限,制约了农业转移人口实现职业转型。另外,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湘潭由以工业部门劳动力人数增加为基础的外延型经济向以技术进步和劳动生产率提高为基础的内涵型经济发展,导致对劳动力需求的停滞或下降,同时大量以传统工艺为基础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企业被关停或进行了“转方式、调结构”,从而使得城镇自身分流出大量富余劳动力,降低了城镇对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进一步加剧了农业转移人口实现职业转型的难度。从三次产业承接农业转移人口的能力看,当前湘潭第三产业的就业人数并不比第二产业少,但是第三产业的经济比重比第二产业足足低了26.5%(根据2013年湘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测算),说明第三产业的劳动生产率还很低,生产水平还很差。当前,湘潭第三产业对劳动力的就业吸纳属于被动接纳,促进农民职业转型的能力也还很弱。
(三)农业人口文化素质总体偏低和缺乏职业规划,受“走一步,看一步”观念影响较大。通过调研发现,农业转移人口文化素质总体不高,特别是新生代农业劳动人口由于条件相对父辈优越,加之父辈的宠爱或放任,不愿从事农业生产而热衷于外出务工,但往往没有认真思考自己的将来发展,作出自身的职业规划,多是跟着亲戚朋友外出,“走一步,看一步”,“有什么事就做什么事”,导致职业转型的盲目性,大多只是实现了从农业生产到非农业生产的转型,但不知道将来到底从事什么职业和岗位,甚至年老后重新转回到农业生产,导致了农业劳动力不能顺利完成转移。
(四)专业技能匮乏导致农业转移人口职业转型空间狭小,转移的稳定性不高。农业转移人口普遍文化素质不高,职业技能匮乏,没有受到必要的职业培训,在劳动转移过程中不具备相关职业需要的职业理念、职业知识、职业技能和职业规范,导致只能进入门槛低的职业领域。而国家大力推进工业现代化和现代服务业,加之城镇较高的生活开销,导致农业劳动力“眼高手低”,职业转型空间狭小,转型的稳定性不高,甚至因害怕失去生活保障而不愿离开土地。农业劳动力的非农就业转型受行业影响,具有流动性、临时性、季节性、就业层次低的特点。
三、加快湘潭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对策建议
(一)推进制度创新,加快“人口城镇化”,让农业转移人口进得来。促进农业转移人口的职业转型,必须消除“流而不迁”现象和“农民工制度”。要深化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居住证制度;要推进土地制度、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的联动改革;要尽快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分担机制,形成政府、社会、农业转移人口个体共同参与的局面。
(二)加快产业布局优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让农业转移人口留得住。加快“1210”工程的建设步伐,促进核心区、区域副中心和特色小城镇协调发展,造就更多就业岗位,让农业转移人口有岗可上,有事可做,切实提升湘潭承接农业转移人口的能力。要优化三次产业结构,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要创新农业经营模式,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要鼓励自主创业,大力扶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
(三)优化职业培训体系,提升专业技能水平,让农业转移人口干得好。在培训体系的设计上,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企业、社会和农业人口个体对职业培训的认识,提高农业人口参与职业培训的积极性;要根据每个地区的实际情况,建立形式多样、灵活有效的职业培训模式,实现培训资源利用的最大化;要按行业、分层次构建职业培训模块,各模块既有关联又相对独立,使职业培训既具有系统性,又能满足个性化和差异化要求,真正满足农业转移人口的职业转型需要;要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新模式,创新现代职业培训方法与手段;要充分认识到职业农民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在职业培训的机制保障方面,要构建完善的法制保障体系、建立多元的培训经费投入机制、实施职业培训的科学管理。
(四)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让农业转移人口活得鲜。农业转移人口实现在城镇就业只是其职业转型的第一步,在成功就业的基础上,要进一步进行社会改革,打破城乡壁垒分割,建立起城乡统筹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要按照湘潭新型城镇化建设的“1210工程”,加快特色小城镇建设步伐,提高小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承接能力,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向特色小城镇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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