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文学研究:作为解释的对象*
——雷纳·韦勒克的文学解释思想

2015-03-18柴冬冬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北京100872

关键词:解释学文学批评主义

柴冬冬(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北京100872)

文学研究:作为解释的对象*
——雷纳·韦勒克的文学解释思想

柴冬冬
(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北京100872)

通过反“历史重建”论、“透视主义”与“决定性结构”等理论观点,韦勒克建构起了他的文学解释框架,对如何进行文学研究这一核心问题进行了深入解释。总体上看,其文学解释思想的核心体现在解释的历史性、不完满性与整体性等三个层面。韦勒克的文学解释思想对清晰把握文学研究,阐释繁杂多变的文学现象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雷纳·韦勒克;解释学;透视主义;决定性结构

什么样的文学研究才是值得遵循的?这个问题恐怕自文学产生以来就开始困扰着理论家们。尽管我们可以找出数十种文学研究的方法,但终究不能切近最终的答案。特别是面对当代数字化、产业化的语境,不仅文学本身的生产、传播、消费都发生了巨大变革,就连文学理论也因“后学”的挑战而变得仓忙失措。这种双向性的位移,更使得文学研究难以给自身定位。值得注意的是,由著名文学批评家雷纳·韦勒克所主笔的堪称20世纪西方最为流行、经典的文艺学教材《文学理论》在其开篇便抛出了这个问题:“问题在于如何对艺术、尤其作为文学的艺术,作理智性的探讨。”[1]2韦勒克肯定这种理智性的方法是可能的,并且自信这本书能够开启对文学的理智性探讨。在他看来,问题的首要在于如何才可能。从逻辑上讲,这一步的前提又在于如何从整体上解释文学研究。对此,韦氏在其著述中就曾多次提到了文学的解释问题。只不过是这些观点散落于各处,并未系统表述。因此,解释学为我们提供了一条很好的路径。以解释学作为参照,对韦氏文学研究中所流射出的解释思想予以梳理,进而发现其独特之处,不仅能够推进对韦勒克的研究,更能对当代学界厘清多元话语时代文学研究的对象选择、自身定位、价值判断等诸多问题予以解释学上的启示。

一、反“历史重建”:解释的历史性

关于如何对文学进行解释,韦勒克有诸多论述。早在上世纪70年代总结西方此前十年的批评思潮时,韦勒克就曾指出,对于文学的艺术作品,“什么是专断解释的界限?难道没有正确的解释?难道没有永恒的或至少是常在的标准”?[2]进入90年代,韦勒克再次指出“避免阐释中的教条主义和相对主义的困难”仍然是“目前解释理论的中心问题”。尽管韦勒克并不以文学解释学者著称,但对此却有着巨大的热情,而“解释的客观有效性”也是他毕生关注的问题。那么我们究竟能否抵达作者的原意,并获得客观有效的解释?

在上世纪60年代,激荡着由伽达默尔所代表的本体论解释学和赫施所代表的方法论解释学,二者针锋相对所构筑的解释学讨论热潮,而韦勒克也将此视为“是过去十年批评的中心问题”[2]。按照本体论解释学的逻辑,对文本的理解是带有偏见的理解者在时间距离中与文本自己的历史视界相融合而生成新视界的过程。因此对文本的理解,抵达作者的意图并不是解释的目的所在。在伽达默尔看来,“本文的意义超越它的作者,这并不是暂时的,而是永远如此的。因此,理解就不只是一种复制的行为,而始终是一种创造性的行为。”[3]383与此相反,方法论解释学却将作者原意视为保卫的对象。其先驱者狄尔泰认为,理解一件艺术作品就是要恢复其原来的内容,理解者必须从其自身所在的文化历史语境中走出来,进入到作品的历史背景与心理状态之中,才能抵达作者的意图。狄尔泰的观点在赫施那里得到承袭,赫施也强烈捍卫作者原意的存在。在他看来,作者原意是确定的、可复制的,并不是不可抵达的,伽达默尔的解释学强调理解的历史性进而否定作者的原意,这无疑是对共同价值判断的否定,势必会使文本的解释活动陷入混乱无序的状态,解释的客观性和有效性的唯一尺度应是作者的原意。

韦勒克的观点更偏向于本体论。这一点从赫施在《解释的有效性》中对韦勒克的批评就可看出端倪。“照韦勒克看来,当本文含义‘渗透了读者、批评家和同时代艺术家的精神之时,本文含义就发生了变化。’”[4]赫施认为这是荒谬的读者重建说,其混淆了含义和意义的区别(在他那里文本的含义就是作者的原意)。韦氏认为,“作家的‘创作意图’就是文学史的主要课题这样一种观念,看来是十分错误的。”因为,“一件艺术作品的意义,绝不仅仅止于,也不等同于其创作意图;作为体现种种价值的系统,一件艺术作品有它独特的生命。一件艺术品的全部意义,是不能仅仅以其作者和作者的同时代人的看法来界定的。它是一个累积过程的结果,也即历代的无数读者对此作品批评过程的结果。”[1]35韦氏在此大致释放出了三个信息:一是对艺术作品的解释并不能以抵达作者的创作意图为旨归;二是对艺术作品意义的探寻有赖于历代解释者的共同努力;三是历史性是解释艺术作品的重要原则。

既然艺术作品的意义不止于作者的创作意图,那么对作者所在的历史语境的重建就必然是徒劳的。历史重建论者宣称:“文学史本身有其特殊的标准与准则,即属于已在时代的标准与准则。”[1]33在他们看来,主张批评者就是要以体察古人的内心世界,确定作家的创作意图为批评的标准,而我们自己的先入之见应当予以竭力排除。韦勒克认为这种方法会造成文学批评只有一个标准的印象,而这一标准就在于取得当时的成功。其结果在他看来,也必然会带来文学史的混乱,成为不可理解的残篇断章了。但他也承认,如果要恢复过去时代的评价,我们需要一种同一时代成功的尺度,但借助于此去考察文学史时,在实际的操作中我们又不可能去承认过去的标准。韦氏进一步说到,“我们在批评历代作品时,根本不可能不以一个二十世纪的人的姿态出现:我们不可能忘却我们自己的语言会引起的各种联想和我们新近培植起来的态度和往昔给予我们的影响。”[1]35因为,以想象性进行历史的重建,是绝然不同于实际形成过去的观点的。

通过对“历史重建”论的反驳,韦勒克更加肯定了对文学作品进行历史性考察的重要意义。他明确指出,“一部文学作品只有提供历史才能获得解释,无视历史将歪曲对作品的理解。”[5]15然而我们还应注意到,韦氏并不是一味地贬低作者的意图,作者的意图可以超过他的作品,但却不是对作品的最精确的评论,而只是其中之一种,并不是唯一的。

值得注意的是,历史性的阐释原则在他那里并不仅限于从文学史角度对文学作品意义的分析,而是包含着对文学概念、文学现象乃至整个文学批评。不仅对文学类型的阐释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新作品的不断增加,我们的种类概念就会不断改变”[1]257。而且对文学时期的解释也当植根于历史之中,成为一个开放性文本。他说道:“对现代文学史中各主要时期的讨论一直没有停止过。对‘文艺复兴’、‘古典主义’、‘浪漫主义’、‘象征主义’以及近来的‘巴罗克艺术风格’等术语一直在界定,再界定和争论。”[1]309最后,韦勒克将其运用于对文学研究的解释,在他看来文学研究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发展的知识、识见和判断的体系,文学研究的宗旨并无定论。

历史性的理解原则折射出了韦勒克文学解释观的复杂性与多层次性,究其原因,与他的文学理论、文学批评和文学史的文学研究三分法密切相关。在韦氏看来,此三者之间具有相辅相成与相互生成性,文学理论来源于文学批评,文学批评是在此种文学批评之中获得的文学理论的指导下进行的,而文学史是在一个与同时代出现的秩序内所进行的具体作品的研究,其实质就是在文学理论的指导下处理各种文学材料,进行文学批评。易言之,韦勒克的文学解释观具有多维度性,这一点和本体论解释学所倡导的解释的普遍性如出一辙。

二、“透视主义”:解释的不完满性

从本体论解释学的角度看,韦氏反“历史重建论”实质上是把文学研究放在效果历史原则下进行考量。效果历史将文本作为一种历史流传物,强调文本阐释的累积效果。伽达默尔说道:“真正的历史对象根本就不是对象,而是自己和他者的统一体,或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同时存在着历史的实在以及历史理解的实在。一种名副其实的诠释学必须在理解本身中显示历史的实在性。因此我就把所需要的这样东西称之为‘效果历史’。理解按其本性乃是一种效果历史事件。”[3]387效果历史从另一角度即决定了文本的开放性及意义的未定性。韦勒克虽没有明确倡导效果历史原则,但却多次重申文学的价值由历代批评的累积过程而来,它们又反过来帮助我们理解这一过程。但这意味着我们对文学的解释要摒弃绝对主义(追求固定的解释)而进入一种彻底的相对主义(无法确定固定的解释)状态吗?答案显然不是,这里韦氏主张的是一种“透视眼光”,即“争取从各个可能的方面去看待一个客体并且确信存在着一个客体”。[6]为了将问题更进一步,他更明确阐述了“透视主义”的解释范式:

对历史相对论的反驳,不是诉诸于“一成不变的人性”或“艺术的普遍性”的教条式的绝对主义……我们毋宁采取一种可以称为 “透视主义”的观点。……“透视主义”的意思就是把诗、把其他类型的文学看作一个整体,这个整体在不同时代都在发展着,变化着,可以互相比较,而且充满各种可能性。[1]36-37

韦勒克的“透视主义”不同于尼采以权力意志为本体的生命哲学所建构的透视主义认识方法,它从反历史重建者而来,其注重的首要元素就是历史性,而非主观的唯我性。但历史性虽是原则,却不是目的,“透视主义”更重要的内涵在于对文学本身的发展性、未定性即解释的多种可能性进行揭示。韦勒克指出:“透视论是由于我们的视觉的类似而提出来的,这就是指,一栋房屋,从不同的角度看会有很大的不同,但同时我们依然必须承认有一栋房屋存在那里,在特定的视域内,它的设计、材料、颜色等等,都是确实的,能客观地得到确定。”[2]也就是说,不同的审视角度必然会带来不同的结果。也就是,每一种提问方式都对应着自己的回答方式。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这种视觉上的类似所导致的解释范式的不同外,一般意义而言的透视主义实际上还暗含着距离性,这种距离性既是时间的又是空间的,也是主体心理的,主体在特定的时空之下与客体产生关系,并在这种动态关系中洞见到客体的本质。按照哲学解释学的逻辑,时间距离使得解释者摆脱伪偏见得以可能,从而生发出新的理解源泉。韦勒克的“透视主义”显然带有这种时间距离,但它还指向了空间与解释者自身的心理距离,随着时间距离的展开,解释者自身的心理距离也不断展开,最后其心理也相应地变化。在此,造成文本开放性的基础在哲学解释学的框架下扩大化了。

对韦勒克来说,文学批评始终是面向未来的,它并不存在一个最终目的,其永远是发展的,不能抵达完满的。透视主义虽然以历史性为首要原则,但它并不赞成生物学的进化论和简单的因果决定论,因为文学始终充满着各种“可能性”。在他看来,“我们必须抛弃在文学的发展和从生到死的封闭化过程之间作生物学的类比的观点”[1]295。韦勒克认为这种观点并没有绝迹,而是“又在施本格勒和托因比那里复活了”。他的看法是,要在与生物学进化相区别的意义上理解历史进化,以保持历史事件的个性。其中的关键就在于引入价值标准,也就是将历史意识与价值判断结合起来。他解释道:

只有这样,才能把显然是无意义的事件系列分离成本质的因素和非本质的因素。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谈论历史进化,而在这一进化过程中每一个独立事件的个性又不被削弱。……历史并不是要简单地使一般价值个体化(当然它也不是一条不连续的无意义的流),历史过程会不断地产生到目前为止还不知道的而且是不可预言的新价值形式。[1]296

同韦氏的文学理论、文学批评、文学史三者的交互作用关系所构筑的逻辑循环相似,历史过程与价值判断之间也是交互影响的,“历史的过程得由价值来判断,而价值本身却又是从历史中取得的”[1]296。换言之,文学在动态的历史中存在,虽然具有诸多解释的可能性,但没有价值标准的指导,无论是对作品意义的探寻,还是整个文学批评的进行,都将成为漫无目的的游戏,无法确立最后的意义。韦勒克坦然,批评的目的就是对文学作品和批评文本进行价值判断。而文学研究,“必须成为一个系统的知识整体,成为结构、规范、功能和探索,它们包含了价值而且正是价值本身。”[5]59

应该说,“透视主义”着力回答了两个解释学命题:其一,解释当予以历史之中,永远无法抵达其终点;其二,在特定的时空范围之内,如果具备相应的价值标准予以指导,那么解释者能够克服自身的偏见,达到对“客体”的理解。他借用奥尔巴哈的话解释说:“我们今天已经能够欣赏各个时代、各个民族的艺术,如新石器时代的洞穴壁画,中国的山水画等等。”[5]27因为有一种共同的人性是存在的,据此我们可以超脱传统审美趣味的限制,以及这种趣味所具有的地方主义和相对主义,而进入了不是绝对却是相对普遍的艺术王国。这里,“透视主义”有效地避免了绝对主义和历史相对主义两种解释学之间的冲突,将文学艺术的解释纳入进历史和解释者的双重限定之中,对脱离历史经验的形而上学艺术观予以了有力回击。

三、“决定性结构”:解释的整体性

尽管存在着对现象学、解释学的借鉴,但韦勒克的文论体系最终还是要去为文学寻找一个特定的存在方式。无论是反“历史重建”抑或是“透视主义”,其目的都是要为解释文学的本体服务。那么文学究竟以何种方式存在?

韦勒克认为,存在着本体性和经验性两个维度。一方面,“艺术品可以成为‘一个经验的客体’;我们认为,只有通过个人经验才能接近它,但它又不等同于任何经验。”[1]162它不是任何经验的事实,也不是一种心理状态,更不是一种现象学意义上的固定不变的“理想客体”,我们只有通过对它的结构和声音的经验才能接近它,而且“具有一种可以称作‘生命’的东西”。一件艺术作品从它诞生的那一刻起就获得了这种基本结构,其既具有永恒性,又具有历史性,任何接受者对它的理解和解释都会对其重建产生影响。总之,它具有双重性,既是主观的,依赖于个人的主观经验,又是客观的,并不等同于这种个人经验,而是一种先于主观的符号结构。另一方面,这种结构又是他多次强调指出的“决定性结构”。他解释道:

我们永远也不可能完满地认识一个客体的性质,但我们却几乎无法否认一个客体就是这个客体,尽管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透视它。我们总是抓住客体某些‘决定性结构’,这就使我们认知一个客体的行动不是一个随心所欲的创造或者主观的区分,而是认知现实加给我们的某些标准的一个行动。[1]160

可见,“决定性结构”首先是解释文学作品的一个标准,那么它又是何种性质的标准呢?应该看到,此种标准是对韦勒克所追求的文学终极存在方式的追问,那么它必然既关涉到文学作品本身,又关涉到我们对文学理论、文学批评、文学史的理解。在对“新批评”的研究模式作出深刻反思,又从现象学特别是英伽登的作品层次分析法、俄国形式主义、结构主义语言学中汲取理论营养之后,他认为应当从结构分析入手,研究文学的整体性审美功能,“整体性”当成为文学批评的阐释范式。

在《比较文学的危机》一文中,他进一步解释了其中缘由,并对“整体性”进行了深入阐发。他认为,在作者心理和艺术品之间,在生活、社会和审美之间,存在着一种“本体论的差距”,文学艺术品本身才是研究的焦点,而重视文学的内部研究,并不意味着其轻视或摒弃文学的外部研究。这源于对西方哲学、美学界长期以来对内容和形式的两极对立研究模式的不满。他说道:“唯一正确的概念无疑是‘整体论’的概念,它将艺术品视为一个千差万别的整体,一个符号结构,然而,却是一个隐含着并需要意义和价值的符号结构。”[5]277在此,以整体性的模式去解释符号结构(“决定性结构”),其目的正是为了摆脱形式和内容的二分,所造成的诸多解释矛盾。他还引用H(奥斯本的话说,“诗,必须作为一个被理解的整体来理解。形式和内容之间不可能存在矛盾……因为它们失去了对方都不可能存在,而抽象对双方来讲都是致命的伤害”[5]61在他看来,在艺术作品中,那些被称之为内容或思想的东西,作为经过形象化的意义“世界”的一部分,已经融入了作品的结构之中了。

在确立了整体性的解释范式之后,韦勒克并没有忘记他的历史性解释原则。他补充道:“几乎无可否认,存在一种‘结构’的本质,这种结构的本质经历许多世纪仍旧不变。但这种结构却是动态的:他在历史的进程中通过读者、批评家以及他同时代的艺术家的头脑发生变化。”[1]164由此,“决定性结构”和“经验性客体”也具有了双重性,即:“整体性”的落脚点在于“决定性结构”,而决定性结构作为一种本质(即整体)是不变的,但其结构自身(内部)却是动态发展的,它作为流传物接受解释者的解释,自身意义不断变更,最终使本质的意义发生变更,然后再在历史中如此循环往复,完成一个由部分到整体,再由整体到部分的解释学循环过程。

最后,韦勒克在此又再一次提醒了价值判断的重要性。在他看来,任何标准与价值之外的结构都是不存在的,“能够认识某种结构为‘艺术品’就意味着对价值的一种判断”。不仅如此,他还认为,纯现象学的错误就在于价值是依附于结构的,不是和结构交互并存的。这实际上还是他对现象学那种单纯追求现在的永恒秩序,而将经验的个性化视为附属物的反驳,强调的是整体性的解释过程中客观和主观的相互作用性,反对绝对的客观性和相对的主观性。那么如何在保持整体性的同时解决这一问题呢?韦勒克强调,必须寻找一种新的综合观点取代并使它们成为和谐体,能使价值尺度具有动态,但又不丢弃它。这里他再一次回到了“透视主义”,“这一术语并不表示对价值随心所欲的解释,和对个人怪诞思想的颂扬,而是表明从各种不同的、可以被界定和批评的观点认识客体的过程。结构、符号和价值形成了这个问题的三个方面,不能人为地将它们分开。”[1]165

事实上,此二者的互构关系早在其阐发“透视主义”原则时就已经明晰了。他曾说,“透视主义”的意思就是把诗,把其他类型的文学,看作一个整体,这个整体在不同时代都在发展着,变化着,可以互相比较,而且充满各种可能性。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到,韦勒克的文学解释观正是以“透视主义”为中心,以历史性为主线将反“历史重建”论连接起来,又以整体性为线索将“决定性结构”连接起来,从而整合为一个有机整体的。

四、结 语

可以看到,文学研究在韦勒克那里是被解释为历史的、不完满的和整体的,而这也是文学研究得以可能的前提。虽然他并没有明确指出,也并未将这些原则建构为一个普泛性的整体,但其对文学理论、文学批评、文学史三者的交互关系的强调,却使各原则摆脱了局限性,进而上升为对文学研究进行整体解释的原则。总体上看,其文学解释观具有本体论解释学和方法论解释学的双重痕迹,在二者之中又更偏向前者。他的历史性原则明显来源于狄尔泰、温德尔班、里克尔特等历史主义理论家,这在《近代文学批评史》和《文学史的衰落》等论著中有明显的体现。而“透视主义”所体现出的解释的不完满性、历史性,“决定性结构”所体现的解释的整体性、主观经验性等又更多地倾向于本体论解释学。可贵的是,他既冲破了历史学派的局限,走向了本体论解释学,然而他又竭力避免本体论解释学的过度相对主义倾向,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透视主义”与价值判断的解释对策,又肯定了文学研究的相对确定性和稳定性。

韦勒克的折中主义取向是十分明显的,他努力证明自己的文学研究摆脱了极端的柏拉图主义(追求永恒本体的唯理论)和极端的经验主义(唯名论),并把对文学的理智性探讨首先解释为文学批评、文学史和文学理论的三位一体,显示出其重建一种新的文学研究范式的勃勃雄心。韦氏的研究使我们注意到,文学研究得以可能的基础首先在于采取何种解释范式对其进行解释,而这也意味着文学研究其实并无固定的范式,任何采取试图寻找一种统一范式的理想终究是不能实现的。文学和文学研究总归是历史中的存在,它们的意义永远在历史的流变中传释,不可能达到绝对的完满。唯有以“透视主义”的眼光,并在时空流变中审视,我们才能对纷繁复杂的文学现象予以合理的解释,而不会固定在一个层面上难以前进。同时这种对文学的解释毕竟是整体性的,文学的全息性决定了任何对其进行绝对分层解释的路径都是不可取的。社会、历史、文化、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的文学研究范式,表面上是对文学的外部整体阐释,实际上还是部分性的解释。相应的,结构、形式、符号、语义的文学研究范式,表面上是对文学文本的内部研究,实际上也是对文学的部分解释。唯有建立宏观的整体文学视野,才能避免单方面的突进。但这并不是说,单方突进是不可取的,而是说,在整体视野之下,单方突进是理解整体的开端。二者是相辅相成,共同存在于解释学循环之中的。另外,从韦勒克所谓的文学意义的累积效果,还可看到,单方突进的解释必然是不能离开前人的积累性解释的,这恰恰是解释的开端。最后,文学研究还是需要韦氏所言的价值判断的,尽管这个价值尺度本身还存在着动态性,但它却使特定时空下的文学研究成为可能,且使文学研究避免陷入线性生物进化论的泥潭。

然而,韦勒克终究不是一个解释学家,他的文学解释思想最终还是服务于其以文学本身为中心的内部研究。对此他也明确指出了“文学解释必须从文学本身出发的观点”,而他所试图寻找并证明的确定性的结构,也正说明了这一点。不管怎样,作为韦勒克研究中缺失的一环,韦氏的文学解释思想是值得我们特别注意并进一步发掘的。而韦氏文学批评体系在当代文学研究界的重要地位和巨大影响,更是决定了发掘其文学解释思想以服务现实研究的必要性。

注释:

① 在韦勒克那里,对文学的解释也意味着对文学研究的解释,因为他将文学研究解释为文学批评、文学史和文学理论三者的共构,并且三者是相互作用、不可分割的整体。

[1]韦勒克,沃伦.文学理论[M].刘象愚,译.北京:三联书店,1984.

[2]陈菱.“透视论”:一种经验性的阐释理论[J].外国文学评论,1998(2):15-21.

[3]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上卷[M].洪汉鼎,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

[4]赫施.解释的有效性[M].王才勇,译.北京:三联书店,1991:244.

[5]韦勒克.批评的诸种概念[M].丁泓,余徵,译.成都:四川文艺出版社,1988.

[6]韦勒克.近代文学批评史:第3卷[M].杨自伍,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1:3.

(责任编辑文格)

Literature Study:As the Object of Interpretation——Rene·Wellek’s Interpretation Idea of Literature

CHAI Dong-dong
(School of Literature,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Beijing100872,China)

Through the theory of anti“historical reconstruction”,“perspectivism”and“structure of determination”,Wellek constructs his framework of literature interpretation,and makes a deep interpretation on the core issue which is how to make literature study.On the whole,the core of his interpretation idea mainly reflected in three aspects:historicality,unintegrity and integrality.Weller’s idea of literary interpretation has a great significance to grasp the literature research clearly and interpret the complex and changeable literary phenomenon.

Rene·Wellek;hermeneutics;perspectivism;structure of determination

I0;I06

A

10.3963/j.issn.1671-6477.2015.05.034

2014-12-12

柴冬冬(1987-),男,河北省定州市人,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博士生,主要从事文艺理论与文化研究。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2FZW049);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5-QN-529)

猜你喜欢

解释学文学批评主义
倡导一种生命理想——论谢有顺的文学批评及其文学批评观
新写意主义
近光灯主义
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自成体系的文学批评
回族文学批评的审视与反思——以石舒清《清水里的刀子》文学批评为例
哲学解释学对人文社会科学的启示
文学批评史视野里的《摩罗诗力说》
“生活转向”的解释学意图
这是一部极简主义诠释片
伽达默尔解释学中的内在话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