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医院医疗收费价格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2015-03-18江苏省镇江市中医院肖本群
江苏省镇江市中医院 肖本群
一、当前医疗收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环境的影响
我国医疗机构服务收费价格由政府补偿和业务收入两部分组成。其中业务收入包括药品收入,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收入等。建国后,政府对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经历了定额,差额,定项等的变化,然而补偿往往无法满足公益性治疗带来的损失,因此医院需要取得一定的经营收入才可以维持正常的运转。医院的这种收入结构导致不同收入来源对医院各类服务的激励作用和消极影响。市场经济一方面促进了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一方面也不适当的推动了医院医疗的变相收费,以及不合理的收费方法。例如一些医院出售的部分药品价格超过国家规定最高限价,药品漏标价格或未能明码标价;医院常用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不能做到透明公示,书写不规范等。
(二)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是医疗机构生存、发展的基石。处于市场经济环境中,医疗机构在提供公益性、公平性、福利性的同时,需要满足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因此,采用什么样的经营模式以及医疗服务价格的定位,是卫生事业的生存发展的关键。当前,医院不合理收费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医院设置的收费项目比较多,内容复杂,专业性强
由于我国采用按照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的方式,也就是医院的收入与服务项目数量成正比,所以医院往往为了自身利益设置复杂收费项目,诱导消费者为过度医疗服务或者根本没有作用的服务付费,同时由于项目专业性强,消费者无从比较判断服务的真正价值。
2、医用耗材的使用没有完善的管理机制
近年来医用耗材的管理相对于药品和诊疗项目的管理,存在更多问题。因为根据用法和用量可以规范药品使用,医嘱可以约束诊疗项目,然而没有系统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约束耗材收费,使耗材收费难以管理。
3、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区别定价未能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
目前,不同级别的医疗单位服务收费的区别定价仅仅体现在大型检查和手术费上,其他收费标准不尽相同。如三级甲等医院的门诊费与二级甲等医院的门诊费并没有显著差异。大型医院的医疗设施,治疗环境较好,风险小,患者一般选择到大医院就诊。大型检查以及手术治疗费之间的差距也不大,各级之间仅有约10%的差别,远远达不到分流的效果,造成医疗资源不能充分使用。
二、制定医疗收费的管理对策
(一)健全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医院内部物价管理的规章制度
医疗收费价格管理工作必须要做到有法可依。已有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大型医院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等属于社会性管制,缺少经济型管制,因此,迫切需要建立系统全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价格监管。同时,医院内部也要加强自我监督与管理,要建立起医院内部物价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成立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组织,统筹和制定合适的医疗价格
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是医疗数据核心,需要医院管理者及其相关科室共同参与,因此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层级分明的组织机构,形成医院价格管理网络体系。需成立医院物价管理领导小组,全面管理医院物价工作。物价办公室设专职物价员,负责药品、医用耗材和诊疗服务项目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医药价格政策,起草医院物价管理规章制度;科室兼职物价员负责本科室医疗收费计价和审核;同时聘请社会人员作为医院物价监督员,从而形成从院领导到临床医护人员、从医院部门管理到接受社会监督,多层面多角度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组织结构体系。
(三)完善政府医疗服务价格补偿机制
我国的医疗机构具有公益性、福利性和公平性,医院自身没有能力履行其公益性的责任,需要政府予以合理的补偿,从而保证医院的良性运营。一方面需要因地制宜,对供方差别补偿。也就是对不同地区,不同级别的医院建立不同的补偿机制,拉大不同级别医院的价格差距,促进医疗资源的有效利用。二是以国家宏观财政状况和市场价格为参考,加大需方公共医疗补偿。对大病多补偿,使大病就医的负担降到普通居民可以接收的范围内,同时保证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避免医院为了获取个体利益而设置复杂无用的收费,造成资源的浪费。
(四)构建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
考虑到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为了鼓励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需要构建合理的医疗价格来体现医务工作者的技术水平、劳动价值,下调药品价格,适当增加有效但是利润较低的药品价格,改革医用耗材的价格管理机制,合理调整各项检查的收费价格。如“特约会诊”、“点名手术”、“特需护理”等项目的价格可以由公立医院根据相关规定自主确定,拉开与一般医疗服务价格的差异。
三、结束语
不合理的医疗收费加重了患者的经济负担,阻碍医疗公益性、公平性、福利性的实现,本文指出医疗收费管理中存在收费项目多,内容复杂,专业性强、医用耗材的使用没有完善的管理机制、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区别定价未能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等弊端,并提出相应解决办法。规范医院医疗收费管理,既保障了医院的效益,又保护了患者的合法权益,是医院的当务之急,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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