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纯粹理性批判》的四个二律背驰
2015-03-18徐珍
徐 珍
(1.北京师范大学 哲学学院,北京 100088;2.湖北科技学院 思政课部,湖北 咸宁 437100)
浅论《纯粹理性批判》的四个二律背驰
徐 珍1,2
(1.北京师范大学 哲学学院,北京 100088;2.湖北科技学院 思政课部,湖北 咸宁 437100)
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提出理性的四个二律背驰,指出这是理性本身无法避免的,只要理性存在者开始思考这个世界,认识这个世界,就容易陷入先验幻象。康德通过对二律背驰的分析和解决,开显出先验自由,为自然形而上学和道德形而上学划出了界限。
理性的统一性;数学的二律背驰;力学的二律背驰;辩证法
纯粹理性的整个二律背驰都是建立在以下辩证论证上的:如果有条件的东西被给予,则它的条件的整个序列也被给予,这样,感官的对象就作为有条件的东西被给予我们,以此类推。
一、二律背驰的产生
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主要研究了人的三种认识能力,即感性、知性、理性。感性是通过纯粹直观性形式接受感觉刺激而形成的感受性,通过直观表现为感觉;知性则是以先验的知性范畴和知性规则将杂多的感觉知识统一起来的能力,通过判断,表现为概念;理性是通过推理为知性提供统一性的能力,表现为理念。理性统一性与知性统一性的区别就在于,理性并不关涉经验对象,而是关涉知性。理性有逻辑的运用和纯粹的运用。理性逻辑的运用就是理性推理,其大前提是通过知性而获得的一个规则,其原则是:为知性有条件的知识找到知性的统一性,以完成所凭借的无条件者。理性的纯粹运用就是理性自身就包含着综合的原理和规则,纯粹理性的规则是:如果有条件者被给予,则互相从属的整个条件系列也就被给予,因此这个系列本身就是无条件的。纯粹理性的概念就叫做先验理念。
对于纯粹知性概念和先验理念,康德做了这样的区别:“先验分析论已对我们表明知识的纯然逻辑性形式,在其自身中,怎样可以包含本源的纯粹验前概念,而这种概念是在一切经验之先表现对象的,或更正确地说,它们指示综合统一性,而只有这种综合统一性才能使关于对象的经验性知识成为可能。”“与此相类似,我们可以假定三段论式的形式,当其在范畴的指导下应用于直观的综合统一性时,就包含着特殊验前概念的起源,而这种验前概念我们就可称为理性的纯粹概念或先验理念,而这种概念将按照原理来确定知性在处理经验的全过程中是怎样使用的。” 知性的纯粹概念在于整理统一感性,从而形成知识,知性概念是先验的,它先于经验,但又必须应用于经验。理性的纯粹概念即先验理念在于统一知性,所以康德说,理性并不创造概念,而只安排它们,并且给它们以统一性,从受条件限制的东西,追问条件的全体。所以理性的纯粹概念(一切条件的综合中的全体的纯粹理性概念)总是要求知性的统一性尽可能扩张到不受条件限制的东西上去,这是人类理性的本性的。可见,先验理念,没有具体的现实的使用,在感官经验中没有与它相应的对象,即不能直接应用于经验中,只对知性有指导作用,只以各条件的综合中的绝对全体为其目标,“除了达到在一切关系上无条件的东西之外,理性的先验概念绝不终止。”“所以理性的纯粹概念的客观使用始终是超验的,而知性的纯粹概念的客观使用,按照其本性以及由于它们的应用知识对于可能的经验而言,所以就总是内在的。”
先验理念有哪些,是如何得来的?按照理性追求统一性的本性,和知识在先验使用和逻辑使用之间的关系推断,只有三种辩证推理,它们相应于知性的三种推理,即直言推理、假言推理和选言推理。一直不能忘记的是,“理性的任务在于从‘知性一直为其所局限’的受条件限制的综合,上升到‘知性永远不能达到’的无条件的综合。” 于是在一切表象中就只涉及两种关系:一是对于主体的关系;一是对于客体的关系。而客体又有两种所指,一指出现;一指一般对象。这样有关表象的一切关系就有三种:对于主体的关系;对于出现中的客体之杂多的关系;对于一般事物的关系。与之相应的就有三类先验理念:思维主体的无条件的统一性,即灵魂;出现的条件系列的统一性,即自由;一般思想的一切对象的绝对统一性,即上帝。它们分别是先验心理学、先验宇宙论和先验神学的理念。这些先验理念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统一性,从对于“我”的知识推进到关于整个世界的知识(自由),最后必然统一于原始存在者。所以康德说“形而上学只有三个理念作为它研究的应有对象:上帝,自由,和灵魂的不死。这三者是这样相互关联着,使第二个概念和第一个概念结合时,就导致第三个概念作为一种必然的结论。形而上学这门学问所处理的任何其他东西只是用来作为一种手段,以达到这三个理念而证明它们的实在性。”“对于这些理念的深入理解会使神学与道德,且通过这两者的结合也使宗教,并使我们存在的最高目的都完全依赖思辨理性的能力。”
那么,这些在经验中没有确定对象的先验理念有什么意义呢?理念与范畴有别,范畴导致真理,就是说导致概念和对象相符合,而理念不过是一种幻象,虽然是不可抗拒的,在经验中没有对象和它完全一致,也不能确定任何对象。所以先验理念决不允许有任何组织性的使用。但先验理念也不是多余的,它给知性提供统一性,正是在理念的引导下,经验才能无限的扩展自己的范围,做无限的回溯。“这种统一性帮助我们为知性在其多种多样而特别的使用方式中找出一条原理,使知性注意到还没有被给与出来的事例,从而使它更为连贯一致。” 也就是说先验理念只能做一种限定性的使用,这种限定性的使用使知性获得知识“更好且更广泛”。另外先验理念,除了这种先验的限定性使用外,还有一种超验的使用,就是完全超出经验范围以外,这样就使道德成为了可能,不然一切都是在自然中被确定的,道德就无法解释。“理性的概念可能使从自然概念过渡到实践概念成为可能,而这样就可以给道德的理念以支持,而且是道德的概念和理性的思辨知识联结起来。”
对于纯粹理性的理念没有一个确定的对象和它相符合,那么它的实在性又来源于哪里呢?主要在于理性挣脱一切经验的羁绊,往真空中翱翔的理想,这就是纯粹理性的辩证推理,通过一种必然的三段论式从已知的东西推出我们对之毫无概念的东西,并且认为它有实在性,这样的辩证的三段论式有三种:先验的谬误推理;纯粹理性的二律背驰;纯粹理性的理想。
二、二律背驰的解决
宇宙论的二律背驰一共有四个,康德根据其不同特点,做了分类,这样就可以根据不同的类别,采取不同的解决办法。
首先,根据二律背驰冲突的基础,康德将二律背驰分为辩证的对立和分析的对立。
二律背驰的正方和反方都有充足的理由,这就使二律背驰的解决变得异常的艰难。康德考察了二律背驰冲突的原因,他指出这个原因在于:理性总是追究有条件者的无条件的统一性。因此宇宙论的自相冲突的基础就在于:“如果受条件限制的东西是被给予的,则其一切条件的整个序列也同样是被给予的。” 康德认为如果把出现等同于物之在其本身,则一旦受条件限制的东西被给予,那么条件的整个序列就是被给予的,如果受条件限制的东西仅仅是出现,则受条件限制的东西是无法被给予的,“它的一切条件的系列之回溯就是我们应当担负的任务。” 这就动摇了二律背驰共同的基础,同时也提出了新的问题:二律背驰的正方和反方是不是不可调和的。康德认为相互冲突的命题可能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分析的对立命题,即矛盾的对立命题,分析对立命题(矛盾命题)中一个为真,则另一个必为假;另一种是辩证的对立命题,这种对立的判断可以同时为假。比如说“世界在广延上或者是无限的或者不是无限的”就是矛盾的命题。如果前者是假的,那么后者就是必然是真的。但是如果说,“世界或者是无限的,或者是有限的(即非无限的)”这就属于辩证的对立的命题,这两种说法可能都是假的,因为可能还有第三种情况即世界不是作为物之在其本身而被给予出来的,所以在其量上既不是有限的,也不是无限的,只能对之做序列的回溯。这就是两种冲突命题的区别。从这里可以看出,这两个命题,并不是非此即比的关系,而可能都是假的,当然也可能同时是真的,这就为解决二律背驰问题奠定了基础。
从对“世界”一词的分析,同样可以看出解决二律背驰的希望。关于“世界有无自由因”这一问题,由于对“世界”这一概念有不同理解,使我们不能对之作出草率的回答。先验观念论的意义即在于澄清“世界”概念的含义。康德指出:“所谓先验观念论是指这种学说而言的:它主张,我们要把一切出现都看作是表象,而不是‘物之在其本身’并主张,时间与空间因之就只是我们直观的感性形式,而不是被给予出来作为独自存在的确定,也不是看作为‘物之在其本身’的对象条件。” 就是说一切时空中出现的经验对象只是现象,只是通过主观条件建立起来的表象,但正是时空这样具有普遍性的主观条件给予了经验以实在性。当然康德的先验观念论并不是要否定“物之在其本身”,而是表明“物之在其本身”永远也不能在我们的表象中被给予,它是一个先验客体,是经验的非感性原因。可见康德“先验观念论”是在两种不同的层次上来理解“世界”这一概念的,“世界”可以理解为先验意义上“物之在其本身”,也可以理解为经验界。正是这一区分使二律背驰的解决有了可能。因此,康德认为“先验观念论是解决宇宙论的辩证论的关键”,当然也是解决二律背驰的关键。先验观念论对“世界”这一概念所作的这种区分对于自由问题的意义在于:第三个二律背驰的正题和反题有一点是一致的,即在经验范围内,一切出现都遵循因果律,不同之处在于正题主张存在另一种因果性,即先验自由,以充分解释一切现象;而反题则主张没有自由,一切都依照因果律。其实正题和反题并不是一种矛盾的对立,而是自由与自然因果性是否可以相容的问题。因而“世界有无自由因”的问题可以借助对“世界”的不同层次的理解来解答。承认先验自由,是指在“物之在其本身”,否定先验自由,是指经验世界,在经验世界一切出现都遵行自然因果律。这样一来,第三个二律背驰的正题和反题就不是矛盾的对立,而是可以同时并存的。
其次,数学的二律背驰与力学的二律背驰的区分。
在康德看来宇宙论的四个二律背驰在条件的总体与受条件限制的东西的关系是不一样的,第一、第二个二律背驰是条件在一切情况下对受条件限制的东西之关系,表现为空间与时间的关系。这样一来,条件和受条件限制的东西都属于整个条件系列中的一项,因而它们就是同质的,如在“世界在时空上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这一背反命题中,有限与无限是同质的。第二个二律背驰讨论的是组合的实体是否由单纯的部分构成,即整体和其构成部分的关系,整体和部分也是同质的。在这样的条件性回溯中永远也不能把回溯看成是已经完成了的,而是就会出现这样的困难:“对知性来说,理性把系列弄得太长或太短,结果使得知性永远够不上所规定的理念。” 也就是说理念对知性概念来说不是“太大”就是“太小”从而说明正题和反题都是假的。这两个二律背驰都是从时空关系、数学关系上来讨论有条件者与其条件系列的关系的。在力学的综合中,既允许有同质的综合,也允许有异质的综合。因而在出现的数学联系中,在时空中,只容许有感性的条件,即条件是同质的,而在感性的力学系列中,却可以有一种异质的条件,即条件和受条件限制的东西不是同质的,这一异质的条件是纯知性的。而第三个二律背驰,属于力学的二律背驰,它讨论的是一种异质的综合,自由和自然因果性当然是异质的。这样理性就得到了满足,无条件的东西被置于一切经验之外,经验系列就不至于被打断,它们仍然按照自然因果性而存在。由于力学的理念容许有出现系列之外的无条件者,这样力学的二律背驰所得到的结果就与数学的二律背驰完全不同了。也就是说构成这样的二律背驰的两个命题之所以不被宣布为都是假的,是因为这种位于经验性序列之外的非感性的异质的无条件者——“自由”,它既不违背知性的经验知识,也满足了理性的要求。这样,构成第三个二律背驰的两个命题就可以都是真的。先验自由终于由黑暗的海底升上了光明的地平线。第四个二律背驰的解决类似于第三个二律背驰。
三、二律背驰的辩证法意义
康德将世界划分为出现和物之在其本身,出现是知识的对象,是科学的地盘,有关出现的知识是可以根据自然因果律被证实的,因而辩证法毫无作为,而物之在其本身则只能被思考。在康德看来以前的知识论混淆了可以被认识的东西和只能被思考的东西,从而导致了纯粹理性的二律背驰,因而,以前的知识论是不彻底的。康德自己的做法是:限制知识,为信仰留下地盘。他为理性的认识能力划出了范围,为自由意志留下了地盘,因而,辩证法在道德形而上学的领域有开显之功,它开显出了先验自由,先验自由在知识论中只是一个消极的概念,它是一个边界,一种范围的注释,而在道德形而上学中,自由则获得了实在性,它是道德法则的根据。所以,康德通过辩证法的批判为自然形而上学和道德形而上学划出了界限,也明确了“我能认识什么”和“我应该做什么这两个问题?”的思考对象。康德说,有两样东西,我们愈经常持久地加以思索,它们就愈使心灵充满始终新鲜不断增长的景仰和敬畏:在我之上的星空和居我心中的道德法则。至此,康德对自己思考的两个问题,两个领域,有了较为清晰的答案。
对这两个问题进行批判的方法和结果实际上引导了以后认识论的发展。在康德之后的费希特、谢林,直至黑格尔毫无疑问都是对康德的回应。康德对二律背驰的解决所完成的认识论思想(这里暂且不论康德的实践理论)为后来德国古典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提供了这样的思路: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本体与现象是一种二元对立,但是,由于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又为这种二元对立的统一性提供了前期。费希特认为,人类的一切知识都是经验性知识,经验要么来自于对象,要么来自于理智。康德的物之在其本身在他看来是无法把握的,实际上可以认为不存在,因此,在他的理论中保存了理智,去掉了物之在其本身(即物自体),形成了他的主观唯心主义认识论。而谢林则坚守“知识(真理)以对象与表象的符合一致为基础”的原则,反对单纯把自我作为实体的主张,认为主客体的统一才是知识论的归宿,但他把这种统一看作是一种绝对精神,又走向了客观唯心主义。黑格尔则在此基础上继续发展了辩证法思想,黑格尔说,康德认为知性的范畴所引起的理性世界的矛盾,乃是本质的,并且是必然的,这必须认为是近代哲学界一个最重要的和最深刻的进步。至此,辩证法还在唯心主义轨道上发展。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批判地接受了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之后,提出了实践的观点,突破了绝对精神是主客体统一的客观唯心主义理论,构建了主客体在实践基础上的统一,形成了崭新的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使康以来的辩证法思想得到了新生。辩证法思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上,是我们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理论武器。
[1] 康德.韦卓民译.纯粹理性批判[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2095-4654(2015)09-0072-04
2015-07-30
湖北科技学院校级资助项目“‘观念’论与‘实践’论之比较研究”( KY13011)
B516.31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