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诠释学眼光重审《红楼梦》高鹗续书说*
2015-03-18王攸欣
王攸欣
(中南大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3)
以诠释学眼光重审《红楼梦》高鹗续书说*
王攸欣
(中南大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3)
《红楼梦》后四十回乃高鹗续书说是新红学的主要论断之一,笼罩《红楼梦》研究近百年。历来虽有异见,但从无以诠释学眼光对续书说进行系统审视者。本文从各个层面和维度论述高鹗续书说是在20世纪特定文化历史处境中,因为胡适等人诠释《红楼梦》时的特殊生存状态而提出来的,其观点不能成立。作者通过文本细读和理论思辨,梳理出前人较少关注的系列证据作了较充分的论述,并推测《红楼梦》后四十回主体可能为曹雪芹生前原稿被毁后的重写稿。
诠释学;重审;《红楼梦》;高鹗续书说;曹雪芹
一 小 引
《红楼梦》后四十回乃高鹗续书说,是胡适、俞平伯在新的文化历史语境中,作为特定诠释主体理解、接受、运用西方学术方法和话语,开创新红学的两个重要论断之一,与《红楼梦》乃曹雪芹自传说一起,成为此后多数普通读者以致研究者解读《红楼梦》百二十回文本的前提和指南*胡适《红楼梦考证》(1921),《胡适红楼梦研究论述全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俞平伯《红楼梦辨》(1922),《俞平伯论红楼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本文著述后标明的时间,尽量采用写作时间,因为这涉及到著者当时的生存状态。在写作时间不明确的情况下,则不得已采用最早公开发表或出版时间。。胡适、俞平伯提出此观点后,不少《红楼梦》研究者发挥、论证,颇成声势,即使在1950年代,胡适、俞平伯因意识形态关系遭受严厉批判的时代,此观点也没有动摇*俞平伯本人1950年代因助手王佩璋的影响,已经怀疑高鹗续书说,却认为是高鹗之前的他人所续。俞平伯临终,深自悔恨,彻底否定了胡适与他自己的高鹗续书说,以颤抖之手写下两条遗言:“胡适、俞平伯是腰斩红楼梦的,有罪。程伟元、高鹗是保全红楼梦的,有功。大是大非!”,“千秋功罪,难于辞达!”。此遗言据其外孙韦柰所说,并非指对高鹗续书说的否定,而是对高鹗续书不佳说的否定。这种解释持之有故,却不一定合乎俞平伯原意。从文字本身看,俞平伯应是彻底否定续书说。俞平伯临终忏悔事,见木示(作者按:即韦柰)《俞平伯的晚年生活》,《新文学史料》,1990年第4期。。有些人因为认定后四十回是续书,极力否定其成就,以突显曹雪芹的伟大。当然,也不时地有学者质疑,有些质疑是很出色的,却因为历史、文化、学术语境等各种原因,未能深入人心,致使高鹗续书说几乎笼罩了近百年来的《红楼梦》研究。当今出版的众多《红楼梦》百二十回本,作者署名大都仍为曹雪芹、高鹗。一些批评者提出了有力的证据,否定高鹗续书说,涉及对续书论者的学术眼光、方法的质疑,却极少有人系统地采用诠释学眼光和方法对续书说作出较深刻反省*诠释学,或译为解释学、阐释学、释义学,均系英文hermeneutics的汉译,本文采用了伽达默尔的重要汉译者洪汉鼎的译名。但不同语境中,对“诠释”采取不同的用词。,高鹗续书说与胡适、俞平伯等人的生存论关联没有得到充分揭示,而在对他们具体论证方法的分析上,也没有抓住要害,不够深切有力。本文试图在对本体论诠释学和方法论诠释学的接受和反思中,重审《红楼梦》后四十回续书说,并对《红楼梦》作出一些具体的文本分析来论证《红楼梦》后四十回主体仍是曹雪芹所作——很可能是曹雪芹经过反复增删的原稿后半部分因故被毁后的重写草稿——高鹗等人仅作文字改易和补缀。
哲学诠释学也即本体论诠释学,是存在主义哲学家海德格尔开创的。“此在”是其“基础本体论”的核心观念,他把“领会”(理解)和此在联系在一起:“此在的存在方式是:它对这样去存在或那样去存在总已有所领会或无所领会”,“领会是此在本身的本己能在的生存论意义上的存在,其情形是:这个于其本身的存在开展着随它本身一道存在的何所在”*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176-177页,三联书店,1987年版。。海德格尔又称:“我们把领会的造就自身的活动称为解释。”*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181页。也就是说理解或者说领会和诠释既是任何此在存在的前提,又是其生存过程本身。可以说诠释是此在的本质,也就是生存的本质。人在诠释中展开自身,又在诠释中确证自身。伽达默尔的诠释学,继承、发展了海德格尔的基础本体论及其核心观念,如从海德格尔的“前结构”概念演化出其“前见”或“偏见”(Vorurteil)和“视界”(Horizont)概念*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上卷,第341-348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年版。,从而提出诠释就是主体与对象的视界融合,即摆脱了主观性的历史性存在,是“效果历史”(Wirkungsgeschichte)*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上卷,第385-394页。。哲学诠释学这样一种生存论的思路,一定意义上揭示了诠释的本质,是相当深刻的,诠释任何时候都是和特定个体甚至群体的生存状态密切相关的,不能理解这一点,就不能很好地理解一切具体的解释。但是本体论诠释学并不能代替具体的经验论、方法论意义上的解释规范和规则,更不可能取消对这些规范规则的具体运用。从文本解读来看,作为诠释对象,不同文本具有基本的相似性,但作为人类生存的语言创造物,文本又有着类的差别,因为我们着眼的维度、焦点、层面不同,这种类别区分也是相当复杂的,有些从特定的维度,如生存实践的维度来说,也有着本质的意义,而且只要不从绝对的意义上理解客观性,一切具体的解释总有客观性程度的差异*参看王攸欣《选择·接受与疏离——王国维接受叔本华朱光潜接受克罗齐美学比较研究》(三联书店,1999年版)的《导论》中相关论述。。在笔者看来,诠释还不能真正看作生存的本质,人类对世界的适应,以及由此生发的基因延续机会及相关资源的竞争才构成人类生存的最为深刻的本质和根源,也是人类文化产生的动力和核心因素,因为不同层级的基因主体差异而形成文化的复杂性与价值取向的多样性*请参看王攸欣《论王国维红楼梦评论与红楼梦根要——为纪念红楼梦评论发表110周年作》,《曹雪芹研究》,2014年第4期。。我们要深入理解一个具体的文学文本或学术文本,既要深刻地理解本体论诠释学,也应充分掌握具体丰富的解释经验规则,更应该领会人类个体、群体适应世界这一根本,才能达到本体诠释学的目标。仅从本体论诠释学的维度上,无法对不同的文本解读作出应有的价值评判。本文恰恰希望能够在学术史眼光中,对《红楼梦》高鹗续书说作出确定的评价,当然就需要更多地运用前人积累起来的解释经验和《红楼梦》研究的具体成果,同时也力求提出新见,作为笔者对诠释学作出较自觉反思后的具体研究实践之一。
二 胡适的诠释取向与方法主导了高鹗续书说提出
19世纪中期以来,中华民族历经多次重大挫折,尤其是甲午中日战争之败,形成了严峻的民族生存危机感,以严复为代表的先驱者对西方进化论的介绍,泛化到整个人文社会领域,成为年轻一代有文化的中国人深信不疑的理论。胡适之父胡传正是甲午战败后清政府割让台湾时代理台湾直隶知州,日本占领台湾时奉命内撤,不久就在福建厦门含恨而死,此时胡适才四岁。国危家难,让胡适对中华民族的生存状态之沉滞落后感受远超过一般人。他对进化论的信念也非比寻常。其名字“适”就是他自己据严复名译“优胜劣汰,适者生存”一句的关键词,报考留美名额时改命的。他1910年考上第二批“庚子赔款”留美名额,也是他发愤图强,试图借助对西方文化的深入了解接受改变民族命运的结果。他一到美国留学,立即感受到中美文化、社会发展程度、个体生存状态的巨大差距,让他执著于希望通过对西方文化和学术的引进,来迅速改变中国社会的落后状态。也正是裹挟着西方列强相对于中国的巨大军事、政治、文化优势,胡适以提倡学习西方文化的白话文运动和新文化运动暴得大名,成为当时中国文化、学术领域的领袖和权威。胡适待人处事颇有过人之处,如他立志高远,对美国社会的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方式有意识作了较深入的了解,并着意运用到自己的人际交往中来,有助于他在国内政界、学界影响力的扩展。他追求民族富强和独立的动机和努力应该说是不容置疑的,即使是提倡“全盘西化”、“充分世界化”,也是他认为追求民族独立、自由、民主、富强不得不然的惟一正途。他试图以建构西方式的文化与学术话语作为提升民族素质的基本方法。一方面,他接受了美国大学的正规训练,相对于当时国内学界而言,其眼光、思维能力、学术方法有常人不易及的地方,这使他能够开一代风气,并在多个方面有所成就,成为中国现代学术转型的枢纽型人物;另一方面,胡适对西方逻辑思维方式、论述论证的规范、最新研究成果的理解接受是较为浮泛、不够深透的,他的生存体验也不够深厚,这几乎体现在他所有的文学创作与研究中。他也有刻意求新以凸显自我、扩展声誉的动机,同时代的学者如梁宗岱、温源宁等人就对他有所批评讽刺*梁宗岱对胡适的批评请参见王攸欣《朱光潜传》(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六章相关叙述。温源宁在《一知半解》(1934)中也对胡适有略带讽刺的叙述。。这使他的不少具有较大影响的成果,实际上是粗疏勉强、站不住脚的。他留美期间致力且倾服杜威实用主义哲学*胡适译“实用主义”为“实验主义”。,回国后大力推介,并热诚邀请杜威来华长时间巡回演讲。但他从杜威实用主义哲学中总结出来的科学研究方法,只不过是“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胡适《治学的方法与材料》(1928):“科学的方法,说来其实很简单,只不过‘尊重事实,尊重证据’。在应用上,科学的方法只不过‘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胡适文集》,第4卷第105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并且在其学术生涯中,几乎一以贯之。直到晚年还在宣扬*他1952年在台湾作《治学方法》的演讲,还是说“现在我想起我二三十年来关于方法的文章里面,有两句话也许可以算是讲治学方法的一种很简单扼要的话。那两句话就是:‘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 ”。见《胡适文集》,第12卷第131页。。他自认为他的一生大部分研究都是对这种方法的践行和倡导,有益于改造中华民族精神。这种方法论倡导,既扭曲了杜威的本意——杜威本人反对把任何方法绝对化,强调任何具体问题都应具体分析——也并不符合人文学科以至自然科学的研究规律。在其具体运用中,漏洞甚多。他并没有真正深透地理解现代西方学术的精义,包括思维的逻辑性,证据的可信度,证明的严谨性,也未能领会西方现代哲学家对逻辑思维的超越性反省,接受现代神经生物学对人类大脑适应世界特征的深刻揭示等。他往往假设、怀疑过于大胆,而求证、论述不够小心,引导了对中国历史研究虽有一定贡献,形成史学流派,却并不完全正当的疑古思潮*许冠三《新史学九十年》(岳麓书社,2003年版)相关章节中,对胡适的历史研究方法及具体成果,进行了尖锐的批评和否定。虽或措辞尚可斟酌,但大体合理。可参看。。他最偏颇的观点之一,就是根据《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中关于屈原记载的一些矛盾叙述,论定先秦历史上根本不存在屈原这样一个人*胡适《读楚辞》(1922),《胡适古典文学研究论集》,第344-34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其实,《史记·屈原列传》因后人在《史记》流传中阑入了淮南王刘安《离骚传》的相关内容,因此造成了矛盾*详见汤炳正《屈原列传理惑》(1962),《屈赋新探》,第1-19页,华龄出版社,2010年版。。从理论上说,任何文本都可能存在矛盾,即使哲学名著也不例外。人类的逻辑思维能力是在适应世界的漫长历程中形成的,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和必然性,但人类大脑至今没有达到彻底适应世界的水平,所以又并不可能真正贯穿对于世界的生存体验和认识,而且人类个体的生存本身就是充满了矛盾与不确定性的。因此必须辩证地看待文本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叙述。在中国古籍中,更因为文本形成和流传的复杂性,如一个文本往往有不止一个书写者,甚至有众多的改写者,多数都会出现各种看上去矛盾的陈述。何况著者前后看似不一致的论断,往往是着眼的维度、层次、焦点不同,而解读者忽略了这种不同,从逻辑的单一维度上去衡量,误以为出现了矛盾*请参看王攸欣《章太炎齐物论释定本论要》,《浙江学刊》,2014年第4期。。如果根据胡适的诠释和论证方法,大部分文本的叙述对象和作者都可以被论证为不可能存在的。他的研究方法的失误也更充分表现在他开创的“新红学”中。
《红楼梦》在创作删改过程中,就出现了脂砚斋等人的反复评点,他们提供了一些对于了解作者身世较为难得的素材,也提出了对《红楼梦》的某些特殊理解,但他们对《红楼梦》的解读,大多沉浸于家族衰落、个体死亡的怀念、伤感、叹息中,也不少对《红楼梦》细腻生动的叙事手段的直观赞叹。他们的评点弥漫着生存的得意与失意。不过,在胡适提出高鹗续书说的1921年,脂评抄本仅有正书局影印的戚蓼生序本可见,且脂批尚未太得到关注。当时《红楼梦》研究中流行的是索隐派红学,如王梦阮、沈瓶庵的《红楼梦索隐》(1916),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1915)。索隐派红学家往往从文本中的只言片语,如人名谐音、字义岐解等,引申出匪夷所思的结论,对清朝皇室与世家大族的隐秘家事尤其是男女情事感兴趣的诠释者,通过对各种异闻传说的了解,把《红楼梦》与清帝顺治与董鄂妃的情爱故事,康熙朝宰相纳兰明珠与其子纳兰成德的身世、情爱等勉强联系起来,进行附会解说。具有民族主义思想,亲身参与辛亥革命的蔡元培,则把《红楼梦》解读为关于康熙朝的政治小说,认为《红楼梦》中人物影射针砭了当时的一些政治人物,具有强烈的排满惜明的民族主义思想。索引派红学既缺乏文学审美的浓厚兴趣,也没有历史考证的严格训练,牵强附会、粗糙荒陋,胡适斥之为猜“笨迷”——“假使一部《红楼梦》真是一串这么样的笨迷,那就真不值得猜了”*胡适《红楼梦考证》,《胡适红楼梦研究论述全编》,第81页。最早对西方哲学有较深入理解,传统学术素养也相当深厚,同时具有悲剧性的生存体验和哲学反思的王国维,根据叔本华哲学、美学,整体观照诠释《红楼梦》,批判了中华民族的审美精神和既往的《红楼梦》诠释方法,得出了一些崭新的结论,写出了划时代的论文《红楼梦评论》(1904)。王国维的哲学、美学诠释思路,胡适并没有接受,但王国维在该文最后提出的《红楼梦》历史考证的思路:“苟知美术之大有造于人生,而《红楼梦》自足为我国美术上之唯一大著述,则其作者之姓名与其著书之年月,固当为唯一考证之题目”*王国维《红楼梦评论》,《王国维遗书·静庵文集》第62页,上海书店出版社,1983年影印版。,则给了胡适很大的启示。胡适承接着这一提示,致力于《红楼梦》作者、本事的考证,希望通过《红楼梦》的考证性研究,给中国学界提供严谨的文学研究的历史观念和科学方法。在当时的文化历史语境中,他的这种追求有某种必然性与合理性,可惜胡适自己做得并不成功,恰恰产生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这也可以说是新文化运动时期对西方文化接受还不够深入的历史情境所决定的,而且是已经形成的历史状态,不可改变,但就其诠释、研究的重大失误而言,并不是本体论诠释学所谓客观性的“效果历史”可以辩护的。所以还是应作出分析、批评。
胡适的假设、考证实在太过“大胆”,他根据俞平伯曾祖,在清末声名显赫的学者俞樾之笔记《小浮梅闲话》中关于乾隆进士高鹗的叙述与相关材料,就认定《红楼梦》后四十回为高鹗续书“自无可疑”*胡适《红楼梦考证》,《胡适红楼梦研究论述全编》,第115页。。胡适所引俞樾文字为:“《船山诗草》有‘赠高兰墅鹗同年’一首云:‘艳情人自说《红楼》。’注云:‘《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然则此书非出一手。按乡会试增五言八韵诗,始乾隆朝。而书中叙科场事已有诗,则其为高君所补,可证矣”*胡适《红楼梦考证》,《胡适红楼梦研究论述全编》,第113页。。胡适一方面质疑俞樾根据乾隆年间乡试会试中才出现要求作五言八韵诗而作出高鹗所补的论断,另一方面又据俞樾所引张问陶赠高鹗诗题注,作为关键证据——“最明白的证据”*胡适《红楼梦考证》,《胡适红楼梦研究论述全编》,第115页。——论证高鹗续作。其实,正如不少研究者所论,“所补”不能理解为“所续”。对此,曾有续书论者辨析,认为这所补是针对前八十回而指后四十回*陆树仑《有关后四十回作者问题的材料考辨》认为:“应当从整个句子的结构情况分析。一,‘补’在句中是对前八十回而言;二、被‘补’是内容是整个后四十回。这样整个句子的意思便是: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全部内容都是高兰墅补上去的”。刘梦溪编《红学三十年论文选编》(下),第494页,1984年版。。笔者反复细体原文和程高本两序与引言,认为很可能如程甲本高鹗序所称,程伟元邀请他一起校勘出版《红楼梦》时说“子闲且惫矣,盍分任之?”可能前八十回校勘工作量较小,程伟元分任了校对整理,而后四十回,“漶漫不可收拾”,工作量较大,所以请高鹗分任了校“补”。也正因如此,张问陶诗注既不用“续”,也不用“校”,而用“补”。“补”字或许恰恰显示他用词是考究而准确的。胡适对程伟元、高鹗的序、引言这样的第一手材料,大胆而轻率地怀疑,而对张问陶诗题注这样的第二手材料又随心所欲地解释,是很不严谨的。胡适所列的四层证据,都已经被不少批评者作了甚为充分的驳正,这里就不必重复了*如宋孔显《红楼梦120回均曹雪芹作》(1935)、周绍良《论红楼梦后四十回与高鹗续书》(1953)等相关著述。高鹗在编辑完程乙本后,有一首诗,收入其《月小山房遗稿》,题曰《重订红楼梦小说既竣题》,用的是“重订”,也即再一次“修订”之意。胡适当时没有发现。。胡适又据与他相互影响的俞平伯就《红楼梦》内容所作的分析,证明“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决不是一个人作的”*胡适《红楼梦考证》,《胡适红楼梦研究论述全编》,第116页。。俞平伯是北京大学1919年毕业生,与胡适既有师生之谊,也有朋友之情。出身书香世家,学术和文学审美素养都是相当出众的。俞平伯是新文化运动的参与者,新潮社成员,白话新诗人,对新文化领袖人物胡适自然钦佩,颇受其影响。1921年受胡适影响作《红楼梦》研究,就《红楼梦》后四十回乃高鹗续书说,与顾颉刚、胡适不断交流意见。俞平伯的文学审美能力非胡适可比,他对《红楼梦》的细读有很出色的一面,他与胡适诠释方法颇不相同的是,他主要倾向于通过文本的文学解读和作者原意的追寻来论证高鹗续书说,而胡适侧重于通过并不严谨的笔记野史诗文集和版本考证来论证,始终坚持续书说与自传说,虽然他的《红楼梦考证》改定稿中也引述了俞平伯的一些解读意见。俞平伯最早研究《红楼梦》的时候,就在与顾颉刚的信中提出:“我日来翻阅《红楼梦》,愈来愈觉得后四十回不但本文是续补,即回目亦断非固有”*俞平伯《俞平伯论红楼梦》,第2页。。他以对《红楼梦》的细致解读,成为高鹗续书说的最为有力的论证者之一,其《红楼梦辨》(1922)主要论证这一观点,上卷专论高鹗续书及其漏洞,中卷、下卷也涉及高鹗续书问题。此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坚持并不断地论证此观点。胡适对其曾祖俞樾《小浮梅闲话》的引证,可能对他致力于论证高鹗续书说产生某种影响*俞平伯在《红楼梦辨》中卷,专门提及胡适对其曾祖俞樾《小浮梅闲话》的引述,足见其心中有某种家族荣耀感,这种荣耀感与高鹗续书说发生了联结。。他与顾颉刚以及胡适与顾颉刚关于《红楼梦》的大量通信,显示了高鹗续书说的形成过程*可参看胡适《胡适红楼梦研究论述全编》,俞平伯《俞平伯论红楼梦》所收与顾颉刚通信。《红楼梦辨》中也提到顾颉刚的观点。胡适、俞平伯后来也有相关回忆。。因为具有文学审美眼光,他不久就写了《红楼梦辨的修正》(1925),对“自传说”作了反思和批评:认为文学只是文学,不应以历史的或科学的研究方法去研究,“昔人以猜谜法去读它,我们以考据癖气读它,都觉得可笑而可怜”,自传说的考证,已经近乎索隐*俞平伯《俞平伯论红楼梦》,第347-348页。。他把自传说与续书说剥离了。此文发表在与胡适关系较深的《现代评论》上,胡适却并未反省、改变自己的观念。如前文注解所述,俞平伯1950年代已怀疑高鹗续书说,临终时对坚持续书说深自忏悔,认为胡适和自己对《红楼梦》的正常传播是“有罪”的。这样一种敢于自我否定的磊落品格是值得称扬的。
三 续书论者及反对者的诠释取向与背景论略
自1921年胡适、俞平伯高鹗续书说提出后,接受续书说的研究者及相关成果甚多,相关论文在200篇以上(专著不易统计,至少几十种),其中有些人成为后四十回的极端否定者。如1947年因作《红楼梦》考证研究,受到胡适赞赏、帮助的周汝昌,在其主体完成于1948年的《红楼梦新证》(1953年初版)中,根据胡适的曹雪芹自传说,以各种史料与《红楼梦》前八十回文本进行互相诠释、循环论证,成为洋洋大观,他甚至为《红楼梦》所叙情节详细编年,此书成为新红学的代表性著作。所谓“科学的考证”成为他研究《红楼梦》的唯一目标。他对程高刊本的改文极力贬斥。后来再版,增加“议高续书”一节,举出几十条证据,论证前八十回文本及脂批的预示,未能在后四十回中呼应,对高鹗续书进行论证和批评,态度多有武断之嫌。所列大部分例证,都是主观性较强,不一定符合文本作者原意的。而对后四十回价值观念方面的否定往往与意识形态有深刻的关联。事实上,续书论者搜罗证据、进行论证的方法均大同小异。
1950年代初,俞平伯助手王佩璋提出无名氏续书说,后来,又有人提出某特定人而非高鹗续书说。他们都指出后四十回程乙本所改程甲本的多处文字,表明高鹗并没有很好地理解文本原意,如第90回宝蟾借送果酒勾引薛蝌,第101回凤姐逛大观园遇秦可卿魂,回家见到贾琏的相关段落等,所以后四十回不可能是高鹗续作。此一论证是有力的。但从强调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相异的角度看,这些观点与高鹗续书说是相近的,都认为原作者不可能写成现存后四十回文本的形态。
胡适高鹗续书说提出以后,也有一些学者反对其论断,相信程高本两序与引言,认为全书百二十回均曹雪芹所作,程、高二人只是全书尤其后四十回的编辑、补缀者。1957年以前论证论述较为出色的学者有容庚、宋孔显、周绍良等*容庚《红楼梦的本子问题质胡适之俞平伯先生》(1926),原连载《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周刊》第1卷第5、6、9、11期。宋孔显《红楼梦120回均曹雪芹作》,原载《青年界》第7卷第5号,1935年5月。均收入《红楼梦研究稀见资料汇编》,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年版。周绍良《论红楼梦后四十回与高鹗续书》(1953),收入其《红楼梦研究论集》,山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1978年以后到20世纪末,较为突出的论者有陶剑平、萧立岩、王昌定、朱眉叔、宋浩庆、杜福华等*陶剑平《红楼梦后四十回非高鹗续作》(1978),《红学三十年论文选编》(下),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84年版。萧立岩《高鹗续红楼梦后四十回说质疑》,《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0年第5期。王昌定《关于红楼梦后四十回的著作权问题》,《天津社会科学》,1982年第1期;《“脂评”与红楼梦后四十回》,《天津社会科学》,1983年第2期。朱眉叔《论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问题》,《辽宁大学学报》,1982年第3期。宋浩庆《红楼梦后四十回辨》,《北京师范学院学报》,1982年第3期。杜福华《试论红楼梦后四十回仍为曹雪芹作》,《红楼梦学刊》,1985年第2期。近年有两篇硕士论文反驳续书说,其中有些论证是能成立的。。近年来亦有一些论文。他们的论述,有时也质疑续书说论证方法,但更多提出反证,论证后四十回非高鹗续作而是原作。从他们所举的证据来说,相当一部分能够言之成理,如指出某些地方程高本试图把原文改得更合理,但未能成功的例证,如第93回末的关于贾芹的改文*周绍良《红楼梦研究论集》,第82页。,显示出程高有意识控制修订原文的幅度*程乙本《红楼梦引言》中谓“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为厘定,且不欲尽掩其本来面目也”。当然,现在看来,程本的改文在局部作了一些较大的改变,扭曲一些人物形象的性格、经历,如对王熙凤、尤三姐的相关改动,由此也不符合原作的思想倾向和价值意识。。只不过他们尚未从解释方法上,深掘高鹗续书说之根,因此至今尚没有真正推倒续书说,让原作说深入人心,为学界普遍接受。
时至今日,《红楼梦》脂评抄本的影印本已经甚为普及,数据检索较为方便,诠释学眼光也让我们能够更好地反思诠释主体的“偏见”对于文本解读的决定性影响,当然也就能对续书说相关证据和论述作出更深入的检讨。本文试图对续书说从各个层面作出诠释学审视,充分展示其观点和论证的不合理性,同时以具体的证据加以论述,凡属前人采用过的证据仅作提示,力图提出一些前人未曾充分关注的例证,或对某些证据作出新的阐释。
高鹗续书说提出的一个基本背景,是不少读者和红学家们认为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的后四十回文本的写法和水平不如前八十回,情节进展和人物结局不符合前八十回正文和脂评的提示,价值倾向与思想水平不同,文学价值也不同,不可能是一人所作。这样一个判断前提,初看起来似乎有着较为明确的文本根据,具有一定合理性,实质上却存在着逻辑和事实等各个层面的问题。几乎所有据此前提作出的推断和论证都是不能成立的。续书说论者所举的绝大多数具体例证,从纯粹逻辑的意义上说是没有证据价值的。他们没有充分考虑到《红楼梦》文本创作和流传的复杂性,以及读者阅读体验、价值判断的主观性和偏失可能性。
对照细读前后文本,总体观感后四十回确实不如前八十回,譬如在细节叙述和人物塑造的生动性、暗示性、审美超越性等方面都有一定差别,后四十回的某些段落甚至较为滞涩笨拙,缺乏灵气,神韵不足。这一点持异议者不多。但形成这种状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足以论定为续书。现存前八十回虽然也有个别章节段落非曹雪芹手笔,但承传源流不同的抄本、刊本众多,相互比勘,除甲戌本凡例和第一回,个别版本的第六十七回外,整体看来,均大同小异,可知比较完整的庚辰本、甲辰本、列藏本等已近乎定本。甲戌本已有“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之句*《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影印版),第15页,人民文学出版社,2010年版。,说明即使现存抄本的最早底本,已经五次增删,趋于定型了。且所有抄本(凡存第一回者)都有此句。但现存后四十回,程高本、蒙府本、梦稿本等很可能均出自同一源流抄本,可以说肯定非曹雪芹定稿,因为甲戌本脂评眉批有明确的“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书未成”当指修改未完成,而非指初稿未完成,否则,不可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这一点已被前人多次指出,应为定论。,但是我们不能断定是否近乎定稿,也不知究竟是初稿还是二稿或三稿、四稿,甚或是原稿散佚后的作者重写草稿。即使假定现存后四十回文本全为曹雪芹所著,因并非其最后定稿,自然会有质量上的差别,情节上的不统一。据程甲本程伟元序,他前后只搜到了后四十回中的30余卷,且“漶漫不可收拾”,所以理论上(实际不一定)有近四分之一的篇幅可能系补作。由此可知,列举一些具体的例证来说明后四十回写得不如前八十回是没有意义的,姑不说这些举证本身是否合理。
四 高鹗续书说的诠释、论证方法辩要
胡适、陈独秀等人倡导的新文化运动,积极引进西方文化,对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宗法伦理、科举制度进行严厉的批判。胡适、俞平伯对《红楼梦》后四十回的批评已经具有某种意识形态色彩,认定后四十回改变了前八十回作者曹雪芹的价值取向,特别是在宝玉致力八股,参加乡试并中高魁,贾家沐天恩家道复初,贾政复世职等方面,因此断定是高鹗续书。1950年代以后的不少续书论者,受阶级论意识形态的制约更为明显,决定着他们诠释的致思路向,对后四十回口诛笔伐,吹毛求疵。其实,对作者价值观的判断主观性很强,诠释者的意识形态往往使他们无法准确把握《红楼梦》文本,更无法领会《红楼梦》作者复杂深沉的人生体验和纠结辩证的价值取向。
前八十回的宝玉形象确实表现出对科举制度的反抗和鄙弃,对超功利境界的向往。然而他骨子里也有着对贾府命运的关切——《红楼梦》表现的对于贾府由繁华至衰败的悲剧性叙述就是作者价值观执着于家族基因延续及相关资源竞争利益的明证——甲戌本凡例中有作者明白的愧悔之意:“实愧则有余、悔则无益之大无可奈何之日也。当此时则自欲将已往所赖上赖天恩、下承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美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兄规训之德,已至今日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记,以告普天下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影印版),第4页。。何况后四十回写宝玉中举,并不像续书论者诠释的那样,是续书作者改变了宝玉的价值观。宝玉参加乡试并不是去追求他历来所反对的科举功名利禄,而是已经决定出家后,良心不安,不得不给予深爱他的贾府家长们一定程度安慰的无奈之举。这与他在前面表现的对于贾母、贾政、王夫人的孝顺之心是完全一致的,既合乎情理,也合乎情势。他乡试后离家出走的情节,恰恰表明他仍然像前八十回一样,视利禄功名如敝屣,弃之而不顾。在最紧要的人生关头充分展示他对于世俗生活的彻底绝望而无奈摆脱这一与众不同的个性,使其形象能够丰满、完成。
有些续书论者认为后四十回中宝玉此前对女儿的一味欣赏、呵护的态度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绝非原作者的本意。这些论者并没有以同样的眼光去分析前八十回。前八十回中固然突出地表现了宝玉对女儿的推崇,甚至写他认为“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个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甲戌本第二回)。但有时,作者叙述了宝玉对女儿也毫不客气,即使对他甚为亲近欣羡的宝钗、湘云,贬斥她们“学得沽名钓誉,入了国贼禄鬼之流”,竟至于全然不顾她们的脸面,那么称得上“清净”的女儿还有几何?宝玉对女儿的推崇是从女儿比男人具有某种超功利性的意义上来说的,但超功利性评价准则,是人类文化创立的最高价值准则,即使女儿们最为清纯忠贞的爱情,因为根基在于获得基因延续机会这样一种功利目的,在这一价值准则的观照下,也就显示出根本的功利性,因此在价值评价上,就必然具有否定性。所以第二十一回《贤袭人娇嗔箴宝玉 俏平儿软语救贾琏》,写宝玉在受了黛玉、袭人嫉妒心的挫折后,再读《庄子·胠箧》中一段否定功利性的文字,就续写了他的对女儿无法摆脱功利性的哀叹和指责:
焚花散麝,而闺阁始人含其劝矣;戕宝钗之仙姿,灰黛玉之灵窍,丧减情意,而闺阁之美恶始相类矣。彼含其劝,则无参商之虞矣;戕其仙姿,无恋爱之心矣;灰其灵窍,无才思之情矣。彼钗、玉、花、麝者,皆张其罗而邃其穴,所以迷惑缠陷天下者也*《乾隆抄本百廿回红楼梦稿》,第25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
宝玉,或者说是作者曹雪芹,理性而清醒地意识到,宝钗、黛玉、袭人、麝月等,都用尽各种心机,以各自不同的方式,为争夺宝玉的基因资源和生存资源,撒下了天罗地网,挖下了深坑邃穴,并且以超越性标准对女儿们作了几乎彻底的贬损*王攸欣《论王国维红楼梦评论与红楼梦根要——为纪念红楼梦评论发表110周年作》。。如果按续书论者的诠释、论证方式,前八十回也并非原作者所作了。这是续书论者为自己的诠释立场、逻辑思维能力所蔽,无法适当地解释任何文本的确证。
也有续书论者如俞平伯等人,认为后四十回在宝钗的性格塑造上,不符合作者原意。原来稳重、矜持的宝钗,似乎被续作者写得甚为不堪了。其实,后四十回写宝钗篇幅虽不如前,也堪称精彩。作者叙写宝钗忍辱负重,顶着黛玉之名,骗得宝玉结婚后,面临宝玉执著痴傻的状态,所采取的各种办法,包括告诉宝玉黛玉已死的真情,虚设黛玉成仙后必定看凡人不堪的闲谈,以女儿柔情对宝玉的笼络,宝玉出走前的警惕,出走后的痛苦和决断等等,都是宝钗性格的恰当表现,极为生动、深刻,表达了作者对宝钗这类人理性、节制、冷静,思虑深沉、安时处顺的性情、人格的透彻体悟,以及对宝钗之爱宝玉的适度把握,作者对人性的理解、表现的深度与创造性是续书论者很难达到和领会的。
续书论者往往以后四十回写得不那么精彩的情节、段落来断定非原作者所写。如前所述,因后四十回非曹雪芹定稿,有些段落可能系高鹗补作,所以这种论证是没有意义的。从论证方法上说,只能以后四十回最出色的叙述与前八十回相比,才能看出两者的同异。因为曹雪芹天才卓绝,要达到其最高水平是很难的。所以只要能够找到后四十回有些叙述达到了其他小说作者很难达到的高度,就可以证明主体是原作。当然,这种证明也会具有较强的主观性,有力与否有赖于论证本身。正如笔者已在他文中曾作论述的贾母、王夫人决定宝玉婚姻过程中在宝钗、黛玉间作选择时的思虑和对话,黛玉听到宝玉娶宝钗时的心理和行为变化的细腻婉转准确,王熙凤听到马道婆败露,知道魇魔法真相时的反应和心机等,以及宝钗婚后处理与宝玉的关系所显现的性格与前八十回的一致性,贾母临终遗嘱、黛玉之死、袭人出嫁心理等,相当多的章回段落都叙述得非常出色,是曹雪芹以外的其他作者极难达到的。这里仅举第八十一回之一例:
凤姐道:“咱们的病一准是她。我记得咱们病后,那老妖精向赵姨娘处来过几次和赵姨娘讨银子,见了我,就脸上变貌变色,两眼黧鸡似的。我当初还猜了几遍,不知什么原故。如今说起来,却原来都是有因的。但只我在这里当家,自然惹人恨怨,怪不得人治。宝玉可人有什么仇呢,忍得下这样毒手。”贾母道:“这是我疼宝玉不疼环儿,竟给你们种了毒了呢。”*《乾隆抄本百廿回红楼梦稿》,第935页。
如此短短的一段对话,把王熙凤性格写得神采飞扬,神气活现。既细腻准确地写出了王熙凤由知道结果回忆此前遇见马道婆时马道婆的特殊反应,又写出她当时的猜度和现在的反思这一特殊的心理过程,非对于心理现象有准确把握的作者是写不出的。接着又写出了王熙凤能够随时为自己的利益作出敏捷应对,利用贾母对宝玉的溺爱,置死敌赵姨娘等于不利,自己占据有利位置的心机,同时也写出了贾府这个大家族因为人性的自私而发生的内斗是导致崩溃的根源之一,真是精彩绝伦,王熙凤的性格塑造绝不逊色于前八十回。同时也写出贾母立即领会、接受了王熙凤的诱导。对话的语言也生动活泼,深切自然。
续书论者都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的情节和人物结局多与前八十回的暗示不符,所以肯定非原作者手笔。如宝玉、宝钗、王熙凤、湘云、元春、探春、妙玉、惜春等人的结局。其实,多数怀疑源于对文本原意的理解不一定恰当,有时发生了过分的联想。暂且不论后四十回并非一定是与现存近乎定稿的前八十回相应的修改稿的问题。仅仅从判词、谶语本身具有的涵义并不太明确——暗示性是其主要特点,尤其是没有提供具体情节——也不能用来作为判断是否符合的标准。即如王熙凤判词中的“一从二令三人木”一句,解释至少多达十余种,当然,无法选择以其中任何一种来衡量现存后四十回是否恰好是正当的结局。而从现存的王熙凤结局看,大体是与其判词、《聪明累》曲词一致的。现存宝钗结局与第五回判词、曲词更没有任何不合之处,甚为贴切。又如有人认为现存贾府结局不符合秦可卿托梦、《红楼梦曲》预示的贾府家破人亡、子孙飘零的境况,这也是很牵强的。现存后四十回写的正是贾府死的死、飘零的飘零。难道真要所有的人都死光、散光,才算是家破人亡吗?这恐怕就太偏执了。
所有证据中最被频繁引述,也最能坚定续书论者信心的可能是脂评中明确提及的《红楼梦》后半部分的一些章回目录与故事情节没有出现在现存后四十回中。但其中有些可能纯粹是对脂评的理解不当。如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前有脂批:
按此回之文固妙,然未见后三十回犹不见此之妙。此回“娇嗔箴宝玉”、“软语救贾琏”,后文“薛宝钗借词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本)第1册,第227页,文学古籍刊行社,1955年版。下引庚辰本据此版,不另注。
这条脂批每被续书论者作为重要证据,一据“后三十回”证《红楼梦》原稿为110回,二据后文回目证现存后四十回非原稿。仔细体会分析,这里的“后三十回”并没有任何可以证明原稿为110回的意义,因为这“后三十回”,指120回本、110回本、100回本都是可以的。“薛宝钗借词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的回目,完全可以看作对现存109回“候芳魂五儿承错爱,还孽债迎女返真元”,110回“史太君寿终归地府,王凤姐力诎失人心”中薛宝钗微讽宝玉为黛玉候魂、与柳五儿对话,以及王熙凤勉力为贾母办丧事而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故事情节的概括。另如同回夹批:
此意却好,但袭卿辈不应如此弃也。宝玉之情,今古无人可比,固矣。然宝玉有情极之毒,亦世人莫忍为者,看至后半部则洞明矣。此是宝玉三大病也。宝玉有此世人莫忍为之毒,故后文方有“悬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此宝玉一生偏僻处。
宝玉悬崖撒手,得宝钗为妻,麝月为婢,却仍出家为僧,与现存文本并无任何矛盾,唯未写麝月成为“妾”的仪式,按《红楼梦》的书写风格,也就几句话足以完成这一仪式。以这些脂评来否定后四十回是无力的。这些篇幅不大的情节的佚失,对于《红楼梦》这样一个多次修改、流传复杂的文本来说是很自然的。前八十回中也有不少这种情况,如“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之类,另如第三十四回宝钗说她哥哥薛蟠曾大闹学堂,但今传各本均已无这些情节,说明作者在修改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如忌讳、歧出、杂乱等,完全可能删去一些情节。再如富察明义《题红楼梦》诗中提到的有些情节如写宝钗扑蝶后“尽力一头还雨(引者按:应为两)把,扇纨遗却在苍苔”,写宝玉让玉钏喝羹之“碗边误落唇红印,便觉新添异样香”,还有不少如“晚归薄醉帽颜欹,错认猧儿唤玉狸”,“留得小红独坐在,笑教开镜与梳头”等*富察明义《题红楼梦》,有题注:“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钞本焉”。学界认为作于曹雪芹生前。共20首诗,多咏前八十回事,咏最后结局的三首,与现存后四十回并无不洽之处。见朱一玄编《红楼梦资料汇编》,第25-26页,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都是咏前八十回的情节,这类情节并没有什么应该忌讳的地方,也被删掉了。很显然,绝不能根据这些情节的丢失,证明前八十回也是续书而非原作。
还有一些脂评确实提示了原稿有较大篇幅的散佚,如己卯本等第19回夹批:
补明宝玉自幼何等娇贵,以此一句留与下部后数十回“寒冬噎酸虀,雪夜围破毡”等处对看,可为后生过分之戒。叹叹!
后观《情榜》评曰“宝玉情不情”,“黛玉情情”,此二评自在评痴之上,亦属囫囵不解,妙甚!*分别见《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己卯本)第398、405页,人民文学出版社,2010年版。
庚辰本等第20回眉批:
茜雪至“狱神庙”方呈正文。袭人正文标目曰“花袭人有始有终”,余只见有一次誊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甲辰本等第64回夹批:
《五美吟》与后《十独吟》对照。*《甲辰本红楼梦》第2107页,沈阳出版社,2006年版。
畸笏叟丁亥批语明确讲到“五六稿”迷失,这是很大篇幅的缺失,即使是这种篇幅的缺失,与程伟元序也毫无矛盾,何况畸笏叟所说“迷失”的,也有可能流落到“鼓担”上。当然,有些续书论者推测,原稿后半部分的佚失,很可能是曹雪芹长辈因忌讳家丑外扬或政治禁忌而有意损毁、禁止传播,或认为某些权势人物因内容敏感禁忌而刻意阻碍流传致使原稿不存。这种假设不失为一种可能性。如果散佚在曹雪芹去世前发生,我们据此可以进一步设想,或许正是因为原稿触犯禁忌被损毁,曹雪芹又可能另起炉灶,创作了与原稿差别较大的后四十回。重写稿也可能既保留了原稿的部分重要情节,又与原稿大不相同,而且没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像前八十回那样的反复修改,这样不是能够更好地解释现存文本的实际状况吗?而且因为原稿被损毁的教训,重写稿很可能连畸笏叟这样有毁稿嫌疑的脂批人也没有能看到,所以后四十回脂评较少。在笔者看来,后四十回的个别段落,很像是脂评的遗留,可以相当有力地证明是曹雪芹原作而非续书。如第一百二回写袭人嫁给蒋玉菡后,有一小节:
看官听说:虽然事有前定,无可奈何。但孽子孤臣,义夫节妇,这“不得已”三字也不是一概推委得的。此袭人所以在“又副册”也。正是前人过那桃花庙的诗上说道:
千古艰难惟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
这不像作者的叙述,而更像脂评在传抄过程中误入正文。从内容来看,这是跳出故事叙述对于袭人的评价,对袭人在“金陵十二钗”大橱内列入“又副册”,作了原因追溯,全书正文没有这种写法,而且这种对袭人归入“又副册”原因的判断,并不符合文本原意——袭人并非因品格问题列入“又副册”, 而是因婢女身份,晴雯同样列在“又副册”——关键是,“看官”的提醒方式,是脂评的用词习惯,前八十回各种脂评本中总共有34条脂批使用“看官”这个字眼,如第二十回庚辰眉批:“‘等着’二字大有神情。看官闭目熟思,方知趣味。非批书人漫拟也。己卯冬夜。”第二十一回庚辰眉批:“看官熟思:写珍、琏辈当以何等文方妥方恰也?壬午孟夏”, 第二十三回庚辰侧批:“看官想,用何等话,令黛玉一笑收科?”等等,例不胜举。而全书正文,仅第一回开端采用了“列位看官”(甲戌本)或“看官”的说法,而且在《红楼梦稿》中,这个“列位看官”还被删去了*《乾隆抄本百廿回红楼梦稿》(影印本),第1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甲辰本第8回在“这就是大荒山中青埂峰下那块顽石幻相”前加了“看官们须知道”一句,此前各本均无,应非曹雪芹原笔。见《甲辰本红楼梦》第269页,沈阳出版社,2006年版。。上引关于袭人文是前人很少注意到的后四十回非续书的有力证据。
当然,续书论者还有各种论证,如用词习惯、语词频度的统计差异等,但因为以统计方法研究文学文本还不成熟,再加上《红楼梦》文本的形成、散佚、修改、补订、成书过程异常复杂,所以同样按统计方法进行研究者,甚至用同样的选词进行统计研究,如陈大康和李贤平,得出的结论截然相反*见陈大康《从数理语言学看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红楼梦学刊》,1987年第2期。李贤平《红楼梦成书新说》,《复旦学报》1987年第5期。。笔者认为都很难成立,因篇幅所限,只能在另文中论及了。
Re-examination of the Argument in the Continuation ofADreamofRedMansionsby Gao 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Hermeneutics
WANG You-xin
(Department of Literature & Journalism,Central South University,Changsha 410083,China)
The argument that the successive forty chapters ofADreamofRedMansionsare completed by Gao E is one of the main conclusions in the late study of this novel, which highlights the study ofADreamofRedMansionsfor nearly a hundred years. Although some scholars always dissent, no one has ever examined systematically this argumen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hermeneutics. All aspects and dimensions considered, this paper holds that as a result of the special living conditions of the interpreters like Hu Shi, the novel was put forward in the specific cultural and historical situation of the twentieth century. The argument is not valid. The author sorts out a series of evidence which are paid less attention by the predecessors and makes a more full exposition through intensive reading and theoretical speculation,and reckons that the main part of the successive forty chapters may be a rewriting edition of Cao Xueqin's manuscript after its destruction.
hermeneutics; re-examination;ADreamofRedMansions; argument of Gao E’s completing the unfinished novel; Cao Xueqin
2015-08-10
王攸欣(1966—),男,湖南湘乡人,中南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文学博士.研究方向:中国文学、哲学、学术史.
I206.09
A
1008—1763(2015)05—003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