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的历史事实与理论演进
2015-03-17乔榛褚文雅
乔榛+褚文雅
摘 要:收入分配在当今地位的凸显,是因为它在新的历史时期和新的经济环境下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如何把握收入分配的这些新特点?首先,需要对收入分配的历史事实加以描述,借此发现收入分配的历史发展趋势或规律;其次,还需要对收入分配的理论加以梳理,以弄清收入分配理论对收入分配事实的把握程度。我们通过分析发现,收入分配在其历史发展中呈现一种有规律的演进过程。这一规律性是以生产力发展为基础,并在生产力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呈现从自然选择的平等诉求,到发展选择的差距需求,再到可持续发展选择的平等回归。同时,当代收入分配的一个最大的特点是从过去的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两个层次,扩展到收入分配的国际层次。这无疑使收入分配变得更加复杂,也极具理论挑战。
关键词:收入分配;收入平等;收入差距
作者简介:乔榛,男,经济学博士,黑龙江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从事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和收入分配研究;褚文雅,女,黑龙江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从事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研究。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我国收入逆向转移影响分配差距的机制及控制研究”,项目编号:14AJY011
中图分类号:F01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504(2015)02-0052-09
库兹涅茨倒U曲线以经济增长的演进为背景,描述了一段收入分配变迁的历史。在前工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过渡的经济增长早期阶段,收入分配不平等迅速扩大,之后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增长,收入分配不平等保持短暂的稳定,而在增长的后期阶段收入分配不平等逐渐缩小。对这一历程进行线性处理就出现了一条类似倒U形曲线。库兹涅茨倒U曲线是否是对收入分配历史的准确描述?对此,任何一个答案都难以把握理论与事实关系的不确定性,即理论即使可以反映事实,但一定不会反映全部事实,因为事实的复杂性和理论的抽象性之间总是有不小的距离;相反,事实即使不能为理论所完全概括,但其具有的规律性还是可以为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所揭示。因此,对收入分配的事实和对它的理论分析总会呈现出随收入分配的历史演进,收入分配的理论一定是在不断丰富。本文就这个问题进行更长的历史描述和更系统的理论梳理。
一、收入分配的历史事实:生产力视角的描述
我们对收入分配的历史事实的描述,可以超越库兹涅茨倒U曲线的历史局限性,在一个更久远,甚至是在人类历史中进行。同时,可以按照生产力发展的线索,从生产力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看收入分配呈现怎样的状况。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上,生产和分配是两个密切相关又伴生演进的经济现象。生产是人类进化所选择的一种生存方式,生产的发展或生产力的进步推动了人类社会从低到高的演进。与此同时,在生产和消费之间,分配是不可或缺的中间环节。因此,生产力的进步自然引起分配关系的变化,并呈现出一个有着丰富内容的收入分配历史。
在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人们通过采集、狩猎、捕捞等简单的生产方式获取的食物很少,难以满足人们对基本生活资料的需求。生产力水平低下决定了人们的生产方式必然采取集体劳动的形式,而极少的食物则决定了人们在分配食物时选择平均分配的形式。一些历史考察表明,在旧石器时代,人们群居在山洞或部分居住在树上,以一些植物的果实、根茎为食物,或集体捕鱼狩猎来维持生活,采取的分配方式类似于群居动物所体现的分配形式,具有共同分享的特征。到了新石器时代,人类走出山洞和下到地面,开始构筑一些简单的房屋,进行一些简单的农业和畜牧业劳动,从而开启了人类真正从事经济活动的历史。但是,这种新的生产方式把人类劳动带到一种新的群体劳动和生活方式中。人们之间的合作劳动的特点更加明显,合作劳动的关系更加紧密,因此,生产与分配的关系也体现得比较突出。对于合作生产出的食物的分配基本上采取平均分配的模式,当然,这种平均分配也不是简单地将食物绝对地等分到各个人,而是按照先成年人、次小孩、最后老人的顺序分配。这实际上也属于一种平均分配的形式。出现这种分配方式完全是自然选择的结果,因为这样的分配更有利于集体或部落的生存。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在实行土地公有制的氏族公社或农村公社中(一切文明民族都是同这种公社一起或带着它的非常明显的残余进入历史的),相当平等地分配产品,完全是不言而喻的;如果成员之间在分配方面发生了比较大的不平等,那么,这就已经是公社开始解体的标志了。”[1](P154)
随着生产工具的改进与种植、养殖的范围扩大和技术的提高,氏族公社或农村公社集体劳动的产品便有了剩余。与此同时,随着公社的扩大、人口的增长,特别是各氏族间的冲突变得频繁,使得氏族间的封闭状态逐步被打破。于是,剩余产品交换成为氏族间交流的一项重要内容。而这种产品交换不仅使产品变成了商品,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推动了社会分工的发展。在原始公社产生的商品交换,以及由此推动的社会分工发展,反过来引起原始公社内部原来作为一个整体的生产者开始走向独立化并形成商品交换的关系。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产品交换是在不同的家庭、氏族、公社互相接触的地方产生的……交换没有造成生产领域之间的差别,而是使不同的生产领域发生关系,并把它们变成社会总生产的多少互相依赖的部门。在这里,社会分工是由原来不同而又互不依赖的生产领域之间的交换产生的。而在那里,在以生理分工为起点的地方,直接互相联系的整体的各个特殊器官互相分开和分离,并且独立起来,以致不同的劳动只有通过把产品当作商品来交换才能建立联系。”[2](P390)这意味着,在原始社会末期,也就是原始公社时期,以社会分工发展为标志的生产力进步推动了商品交换或商品经济的产生。这使得收入分配由原始社会的宏观层面上的分配转型为古代社会的微观层面的分配。
古代社会包括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在社会形态上,不仅产生了国家,而且原始社会的土地公有制变成了土地私有制。随之,首先在土地私有制的内部进行分配,如果土地由家庭所有,那么生产的产品就由家庭占有;如果土地集中被奴隶主或地主占有,并由奴隶或农民去耕种,那么对产品的分配就体现在奴隶主与奴隶之间和地主与农民之间的分配。而古代社会占支配地位的是后一种分配关系,因此,收入分配不平等或存在差距是古代社会收入分配事实的典型特征。当然,古代社会的分配还有一个变化是国家或君主介入分配,从而使分配变得更加复杂,并使得分配具有了转移的特征。从中国古代社会的收入分配来看,无论是奴隶社会,还是封建社会,由于土地集中在奴隶主或地主手中,收入分配也明显地向奴隶主或地主倾斜,而广大的下层民众较为贫困。正如亚当·斯密所讲的:“中国一向是世界上最富的国家,就是说,土地最肥沃,耕作最精细,人民最多而且最勤劳的国家。”但“中国耕作者终日劳作,所得报酬若购买少量稻米,也就觉得满足。技工的状况就更恶劣。欧洲技工总是漫无所事地在自己工场内等候顾客,中国技工却是随身携带器具,为搜寻,或者说,为乞求工作,而不断在街市东奔西走。中国下层人民的贫困程度,远远超过欧洲最贫乏国民的贫困程度”[3](P65-66)。不过,中国古代社会君主介入收入分配的情况出现得较早,而且呈现出较为复杂的特征。早在西汉时期,就出现君主干预分配的政策。《管子》的作者指出:“夫民富则不可以禄使也,贫则不可以罚威也。法令之不行,万民之不治,贫富之不齐也。”[4]因此,在中国大一统中央集权体制下,君主出于政治上的考虑对收入分配进行干预,并出台了“抑商、限田、平准、均输”等政策。
然而,古代社会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收入分配出现了差距或不平等。这是该时期世界各文明地区的基本事实。但考虑到生产力水平的状况,即生产长期处于停滞的状态,因此古代社会的收入分配呈现出来的是,处于社会底层的贫民,其收入只能维持温饱的水平,而不同的等级尽管存在着收入差距,但这种差距在长期来看是稳定的。古代社会收入分配的这一事实,到近代社会,即资本主义社会诞生后,随着生产力的巨大飞跃,财富被大量生产出来而发生改变。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5](P256)这种生产力的进步带来了收入分配的新的变化,呈现出收入分配的新的事实。
近代资本主义社会的诞生,催生了一种全新的生产方式。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的国家,一方面产生了大量失去土地的工人,另一方面在资本家手中积累了一定量的资本,于是,较多的工人为了生计受雇于资本家,并在资本家的指挥下生产商品。在这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收入分配的微观层面变成资本家和工人之间如何分配新创造价值的问题,收入分配的宏观层面虽然还是通过税收财政的形式表现的,但其完成的使命发生了较大的改变,逐渐呈现出现代财政的特征。当然,近代资本主义的收入分配的全部事实并不仅仅是这种由资本家、工人和国家构成的分配关系。但是,发生在资本家和工人之间,以及国家与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分配关系可以反映近代资本主义收入分配的基本事实。在这种分配关系中,不仅延续了古代社会收入分配差距或不平等的事实,而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资本积累的一般规律决定了收入分配的格局是,一方面财富越来越向资本家或越来越少的资本家集中;另一方面工人阶级所获得财富相对地越来越少。这样的一种收入分配事实不仅是近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运行的结果,而且也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运行的最大矛盾。因此,变革这种收入分配事实,成为现代资本主义的重要课题。
进入现代资本主义之后,生产力水平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创造财富的能力大大地超出了人们所具有的购买能力。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这意味着过去长期存在的供给约束转向需求约束。收入分配不仅仅是由生产决定的一种结果,而且成为对生产或再生产具有决定意义的经济现象。为此,现代资本主义所选择的是一种通过国家干预来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的方式。应该说,20世纪40、50年代各资本主义国家不断扩大的宏观和微观干预,一定程度地改变了资本主义收入分配的状况,分配差距有所缩小,阶级矛盾也有所缓和。当然,变革收入分配也不仅仅是这种自身调整的途径,而且也可以是通过彻底改变资本主义制度的性质来实现。后者是20世纪诞生的一些社会主义国家所做的尝试。
自1917年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诞生后,在它的影响和帮助下,世界上共诞生了14个由共产党长期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些国家都按照苏联的模式建立了全新的社会主义制度。生产资料公有制成为基本的经济制度,按劳分配成为基本的分配制度。前者是基础,后者是手段,二者结合又一次实现了收入分配的均等化。这是在收入分配方面对资本主义社会,以及之前社会的收入分配不平等或存在较大差距的一种否定。如果从收入分配的历史进程来看,那么这种收入分配代表着一种历史的进步。因为,人类社会最早实现的收入平均分配,在经历了古代社会的不平等分配后,又一次呈现出收入平等分配的特征,这符合历史发展和进步的逻辑。但是,这些社会主义制度都是在生产力水平相对落后的国家建立起来的。这种缺乏发达生产力基础的收入分配均等化,最终还是难以保持。不过,这又增添了一个收入分配的新的事实。
以生产力发展为线索进行的收入分配历史事实的描述,使我们从更为久远的历史进程中发现了收入分配变迁的一个大的脉络,这就是,收入分配从平等到不平等再趋于平等的历史趋势。然而,我们对这种趋势的历史描述相对较为容易,但对于现实或未来走向的把握却是一个难题。这对收入分配理论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二、收入分配的理论演进:经济思想史视角的梳理
收入分配理论是对收入分配事实的本质关系或规律分析的结果。但这并不意味着有了收入分配的事实就有收入分配的理论。对收入分配的理论分析是伴随着经济思想史发展而演进的。而有着鲜明特征的收入分配理论又是经济学产生后逐渐发展起来的。
现代经济学的产生是以亚当·斯密发表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为标志的。在《国富论》中,斯密提出并重点分析了劳动生产物是按照怎样的顺序在各阶级之间加以分配这一问题。作为对收入分配较早的分析,斯密首先对分配的对象作了新的界定。分配的对象首先是一种财富,而且这种财富既不是唯一以货币形式存在的财富,也不是仅仅局限于农业生产所创造的财富,而是所有劳动的生产物都属于财富。因此,收入分配也就是对劳动生产物的分配。在确定了分配的对象后,斯密重点分析了劳动生产物在各阶级间分配的顺序。“在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尚未发生以前的初期野蛮社会……劳动的全部生产物都属于劳动者自己。”“资本一经在个别人手中积聚起来,当然就有一些人,为了从劳动生产物的售卖或劳动对原材料增加的价值上得到一种利润,便把资本投在劳动人民身上,以原材料与生活资料供给他们,叫他们劳作。”“一国土地,一旦完全成为私有财产,有土地的地主,像一切其他人一样,都想不劳而获,甚至对土地的自然生产物,也要求地租。”[3](P42-44)如此可以看出,斯密将劳动生产物按照工资、利润和地租的形式依次分给工人、资本家和地主。当然,这也不是斯密分配理论的全部,他在这几项基本收入分配的基础上,还论述了君主或国家的收入。这种收入除了来自君主或国家直接占有的资财外,更主要的是在工资、利润和地租之上所加的赋税。因此,作为经济学创始人的斯密,其收入分配理论尽管不够深入,但已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体系。在他的收入分配理论中,不仅涉及到收入分配的根据问题,而且还涉及到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两个层次。因此,斯密的分配理论可以作为收入分配理论演进的历史和逻辑的起点。
不过,斯密的分配理论并非其经济学的核心,而是作为他的经济发展理论的副产品,或者是经济发展的结果。但在19世纪20年代后,由于工业革命取得的辉煌成果并没有为广大劳动人民所分享,他们在生产力迅速发展的同时却仍处于贫困状态。这意味着斯密所追求的富国的目标基本实现了,但裕民的目标却落空了。在这样的背景下,公众和政府开始更加关注收入分配的公正问题,因为这个问题处理不当,将造成政局不稳。对这个背景下的收入分配的关注集中体现在李嘉图于1817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与赋税原理》中。李嘉图在这本书中提出把收入分配作为研究的重点,并认为政治经济学的主要问题是确立支配收入分配的法则。正是李嘉图的这种转向使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走向一个新的阶段。正如马克思指出的:“英国古代政治经济学是属于阶级斗争不发展的时期的。它的最后的伟大的代表李嘉图,终于有意识地把阶级利益的对立、工资和利润的对立、利润和地租的对立当作他的研究的出发点,因为他天真地把这种对立看作社会的自然规律。这样,资产阶级的经济科学也就达到了它的不可逾越的界限。”[2](P16)
至此,收入分配理论在古典经济学领域完成了一个转向,即从发展论的视角转向社会关系论的视角。而这一转向为后续的收入分配理论发展确立了一个基本的分析框架,即分别以发展和社会关系为基础研究收入分配。前者成为新古典经济学等主流经济学研究收入分配的传统,后者成为其他非主流经济学研究收入分配的传统。
萨伊虽然不是新古典经济学的奠基人,但他的理论是新古典经济学的重要基础。在收入分配理论上,萨伊的基本观点对新古典经济学有着重要的影响。萨伊的收入分配理论的核心在于说明收入的分配与生产要素的分配之间的关系,而生产要素的专有权利决定着收入的专有权利。对于生产要素的专有权是如何给所有者带来收入的问题,萨伊认为这是因为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提供了生产性服务,作为基本生产要素的劳动、资本和土地协同创造了价值,因此必须取得收入以报酬它们的服务,即劳动取得工资,资本取得利润,土地取得地租。[6](P192)萨伊所提供的这种收入分配理论实际上成为新古典经济学收入分配理论的逻辑起点,因为在新古典经济学中,收入分配理论核心在于揭示要素所有者之间的分配规律,而这实际上是对萨伊分配理论的深化。生产要素按照其提供的生产性服务获得报酬,但这种报酬是如何决定的?这成为新古典经济学研究收入分配的一个基本方向。为此,约翰·贝茨·克拉克的边际生产力论为确定要素获得收入的份额提供了重要的根据。克拉克把土地看作是一种特殊的资本货物,并和其他资本货物处于同等的地位。在此基础上,他的边际生产力论可概括为三个基本观点:(1)在静态条件下,自由竞争将工资均衡于劳动要素的边际生产力,同时将利息均衡于资本要素的边际生产力;(2)资本和劳动的边际生产力存在着递减的规律,这导致在劳动或资本任何一方不变时,另一方增加其价格也会边际递减;(3)静态条件下资本边际生产力决定的利息乘以资本量等于资本要素的总收入,劳动的边际生产力决定的工资乘以劳动量等于劳动要素总收入,两种要素收入之和等于两种要素在一起所生产的收入总和。[6](P380)
很显然,新古典经济学的收入分配理论在推动萨伊的要素贡献分配论的同时,依然保留了古典经济学中关于收入分配的发展论传统。他们把收入分配看作是经济发展或生产力进步的结果,特别重要的是在这一关系中包含了这种收入分配的任何结果或任何差距都是合理的、公平的观点。然而,由李嘉图开创的研究收入分配的社会关系视角,发展出一系列不同于甚至是对立于新古典经济学的另外的收入分配理论。
这些收入分配理论并不是抛弃了生产力发展与收入分配的关系,而是更加关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收入分配问题。他们对新古典经济学收入分配理论的反对也不是说生产力的发展不会影响收入分配,而是说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后,收入分配的状况不再是一种被动的结果,相反它会表现出一种积极的作用,或对生产力发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在这些收入分配理论中,具有代表性的当属马克思和凯恩斯的收入分配理论,而且他们是从不同的角度阐发出具有相同意义的收入分配理论。
我们都知道马克思经济学理论的核心是剩余价值理论,但从收入分配的角度看待剩余价值理论,它也是一种收入分配理论。马克思继承了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并把劳动看作是一切新价值的源泉。收入分配也就是如何对劳动创造的新价值进行分配。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回答了这一问题。劳动虽然创造价值,但是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实现的。而资本主义生产的特点:一是工人在资本家的监督下劳动,他的劳动属于资本家;二是产品是资本家的所有物,而不是直接生产者工人的所有物。这两个特点决定了资本家不仅对工人的劳动具有支配权,而且对劳动生产物也具有支配权。前者形成了资本主义生产的价值增殖的性质,后者决定了资本家成为这种价值增殖(剩余价值)的占有者。因此,资本主义的收入分配受其生产过程特殊性的影响而形成的结果是,资本家获得生产过程的价值增殖,也就是剩余价值,工人获得资本家购买其劳动力支付的价值或价格。很显然,马克思的收入分配理论虽然也有生产力的基础性作用,但是作为分配的根据并不是生产要素在生产中的贡献,而是生产要素所有者在生产中的地位。马克思除了对收入分配的根据作出了不同于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外,还对收入分配的作用作出更具有革命性的解释。资本主义分配的结果是资本家获得剩余价值,工人获得劳动力价值或工资。但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资本家获得并追求剩余价值被打上资本人格化的烙印,并成为资本主义的一个绝对规律。受此规律的作用,资本积累成为资本家的无法回避的选择。而且,在各个资本家受价值规律的作用下,不断以提高资本构成来进行资本积累,因此又形成了一个资本主义积累的一般规律,即一方面是财富越来越向少数资本家积累,另一方面由庞大的相对过剩人口引起的贫困问题越来越突出。这一规律导致的分配结果不仅是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受到制约,而且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也难以为继。所以,马克思的收入分配理论已不仅仅是受生产决定的一种结果,而是决定资本主义命运的关键性因素。
马克思收入分配理论的这一发展取向并不是孤立的。在资产阶级经济学的发展轨迹中,也有经济学家从关注资本主义制度发展的角度发现了与马克思类似的收入分配理论发展取向。凯恩斯是坚持这一收入分配理论发展取向的重要代表。
我们都知道凯恩斯是宏观经济学的创始人,但从收入分配的角度分析他的宏观经济学,可以发现收入分配被他放到一个特殊的位置上。凯恩斯的宏观经济学实现了对新古典经济学的革命。因此,他不再把从微观上分析收入分配作为其理论的一个独立部分,翻开《通论》看不到有关收入分配的章节。但是,深入分析凯恩斯的经济理论,会发现收入分配又是凯恩斯宏观经济学的基础。凯恩斯宏观经济学的核心是有效需求理论,即投资和消费决定着国民收入的水平。而决定消费的又是人们的边际消费倾向,这不仅与居民总的收入水平有关,而且与居民的收入分配差距有关。如此,凯恩斯把收入分配从新古典经济学微观层面导向宏观层面,并且把分析收入分配差距作为他收入分配理论的主要内容。正如凯恩斯自己所讲的:“我们生存其中的经济社会,其显著缺点,乃在不能提供充分就业,以及财富与所得之分配有欠公平合理。”[7](P321)
收入分配理论的演进远比上面的分析复杂,但归纳它的演进逻辑却是清晰而简洁的。古典经济学开创了收入分配理论,而且提出了分析收入分配的基本框架。一种以收入分配的根据为线索,并突出要素在生产中的贡献作为收入分配根据的意义。当然,收入分配始终被置于被动的地位,受生产的决定或作为生产的一个结果。另一种以收入分配的地位为线索,重点分析人们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对于经济运行具有的意义。这种分析使收入分配取得了主动的地位,并对社会再生产或经济顺利运行具有决定性作用。整个经济思想史中的收入分配理论演进就是对这两个基本框架的不断深化和拓展。而在这个过程的背后,又体现出收入分配历史事实中的生产力的基础地位。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收入分配不仅变得越来越复杂,而且其重要性也越来越凸显,对收入分配平等和正义的诉求也越来越强烈。当然,对收入分配当代意义的认识所面临的挑战也越来越大。其中,最为突出的一个事实是,收入分配借助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超越了其在一国范围内的意义,而取得了世界范围内的新特点。这种收入分配向世界范围内扩展使收入分配变得更加复杂。
三、收入分配的当代特点:世界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的解读
收入分配的历史事实表明,人类社会的收入分配经历了从原始的均等,到古代的存在差距和近代的差距扩大,再到现代的平等趋势。而收入分配的理论演进证明,在经济起飞及生产力发展加快时期,收入分配的核心是分配的根据问题,收入差距被认为是符合社会正义的。当经济持续发展并且生产力积累到较高水平时,收入分配的核心变成了如何对待分配结果的问题,缩小收入差距被认为更符合社会正义,也有利于经济发展。然而,收入分配的这种历史事实描述和理论发展概括,更多反映的是过去,即当我们回溯历史时是可以发现某种趋势并可以对此加以一定的理解。但我们面对当下或预测未来时,是否可以把过去的趋势做简单的延续?是否可以把过去的理论做简单的运用?对此,恐怕就没有简单的结论了。事实上,当代社会发生了一些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大大地增加了当代社会的复杂程度。当然也包括收入分配的变化。
进入当代,世界经济一体化程度达到了一个历史新水平。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带动世界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引起了世界经济的不平衡趋势。一些发达国家得益于一体化带来的发展机会,其经济发展开启了一个革命性时代,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技术革命正在孕育一个新的时代。而一些落后的国家却较少获得这种一体化的机会,仍在十分困难的经济形势下挣扎。当然,这种一体化趋势带来的一个新的变化是,比较多的新兴国家崛起,给世界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这意味着,当代的世界经济一体化和新的技术革命构造的世界格局打破了近代以来由先进工业化国家主导的两极分化的世界格局。在这种新的世界经济格局下,收入分配具有怎样的意义?这绝不能用过去的经验和理论做简单的解释,而必须寻找新的经验并加以新的总结。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格局下,发达国家既是经济一体化的推动者,也是受益者。一个更大而且快速发展的市场,为发达国家,特别是跨国公司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会。发达国家的传统产业通过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突破了旧有的国内市场的限制。其新兴产业又获得了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的支持。这种借助一体化延伸了的市场降低了国内市场的作用,从而也弱化了通过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来扩大国内市场的需求。所以,发达国家在20世纪70年代后,其收入分配的差距不仅没有进一步缩小,而是形成了一个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新趋势。以美国为例,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表示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保持平稳而较低的水平,1950年其基尼系数为0.360,到1975年微降至0.344,且都低于国际警戒线。但到了2000年,基尼系数提高到0.408,不仅有较大幅度的上升,而且还超过了国际警戒线。[8](P23)与此相应地,其他发达国家却并没有出现与美国相同的趋势。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证明,美国在新的世界经济一体化和技术革命进程中所起的领导作用使美国的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更加明显。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格局下,新兴工业化国家是经济一体化的受益者。这些国家在实现制度创新的前提下,抓住了发达国家产业和技术转移的机会,迅速地工业化并使国家经济在较短的时间内达到了一个较高的水平。但是,在这些国家的工业化进程中,不仅资本的地位较为突出,而且其出口导向战略对低成本优势的要求,都在一定程度地造成收入差距的扩大。如在20世纪50年代,同样属于新兴工业化国家的拉美国家和东亚国家(地区),它们的基尼系数比较接近,都超过0.4的警戒水平。其中拉美8国(阿根廷、玻利维亚、巴西、智利、哥伦比亚、墨西哥、秘鲁、委内瑞拉),1950年的基尼系数为0.457。东亚5国(地区)(日本、韩国、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台湾),1950年的基尼系数为0.436。[8](P30)不过,这些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发展前途并不完全一样。东亚5国(地区)在经历了高速增长的一个时期后,较快地调整自己的发展战略,集中开展公共福利、社会保障和转移支付体系建设,通过主动的制度建设和政策调节来缩小收入差距。如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它们的基尼系数在上世纪末都降到了0.3以下;新加坡和中国香港的基尼系数在上世纪末尽管还略高于0.4,但它们呈现出的趋势是下降的。[8](P31)与此相反,拉美国家则在经历了一段高速增长后,并没有及时调整它们的发展战略,利益集团势力强大,不仅把握了政治,而且左右经济,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出现了严重的贫富分化的趋势。这最终使拉美国家掉进了“中等收入陷阱”,国家经济、政治、社会陷入了混乱并长期处于停滞的状态。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格局下,一些最为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则是经济一体化的受害者。这些国家完全是经济一体化的被动接受者。它们既不能顺应一体化趋势进行制度改革和创新,也不能很好地利用发达国家的技术和产业转移的形势。因此,经济处于停滞的状态。它们抗拒风险的能力很差,每当国际经济、政治出现一些风吹草动,它们都是最大的受害者。在这种状态下,这些国家的收入分配受制于经济落后和停滞现状,收入差距长期较大,贫富分化十分严重。
从以上三种发展程度的国家在当代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下的收入分配状况来看,一方面,它们的收入分配状况不再是孤立的、个别国家的现象,而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形成了一个国际层面的收入分配新格局。另一方面,它们的收入分配表现出了分化的趋势,少数发达国家在经历了收入分配差距缩小的趋势后又进入了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新通道;一部分新兴工业化国家在顺利地实现了工业化之后也完成了收入分配的一种转型,即由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转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的趋势;另一部分新兴工业化国家则没能顺利地完成工业化,在经历了短期的经济高增长之后,经济又陷入停滞,从而也没能顺利地完成收入分配转型,即收入差距呈持续扩大的趋势;而那些最为落后的国家则长期陷入经济停滞并呈现收入差距长期处于较高的状态。世界各国反映出来的收入分配趋势或状态,说明收入分配在当代有了新变化。其中一个最大的变化就是,在新的世界格局下,收入分配已经超越了国界,形成了一个收入分配的新层次,即收入分配的国际层次。在传统的收入分配事实和理论中,收入分配被分成微观的初次分配层次和宏观的再分配层次。而新的收入分配事实呈现出来的则是三个层次,即国内的微观层次和宏观层次,再加上一个国际层次。这种新的收入分配结构会带给世界怎样的变化?我们又该如何应对?这无疑是一个新的重大课题。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形成的这种三层次收入分配结构,首先带来的是世界经济不平衡并引起新的经济风险。收入分配的第三个层次,即收入分配的国际关系呈现的是,发达国家借助第三产业特别是新经济的发展,其高额的利润使得这些国家更加富有,但其实体经济大量转移,因此积累起来的财富推动了经济的虚拟化转向。新兴工业化国家则逐步在第二产业上积累壮大,并借助第二产业相对较强的国际贸易自由度,向发达国家大量出口产品,并形成巨大贸易顺差和外汇结存,这在现有国际货币体系下又大量地回流到发达国家,为这些国家的经济虚拟化增添新的动力,如美中经济关系中的这一特征就表现得非常明显。很显然,这种国际收入分配关系及收入转移状况是存在着较大风险的。其次带来的是各国经济的不平衡和风险。当形成收入分配的这一国际层次后,收入的国际性转移对各国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对于一些发达国家来说,新兴工业化国家的收入向它们转移,从而减轻了国内收入再分配和转移的压力,使得缩小收入分配的机制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这些发达国家的国内收入差距不仅没有缩小,而且不断扩大。而大量的流入资金推动虚拟经济的发展,无疑加快了其风险的积聚。对于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来说,收入外流不断地强化着一种经济运行方式,即主要通过投资和出口来拉动经济增长的模式。这种经济增长模式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弱化了消费的作用,并使消费陷入停滞。这种经济增长模式造成的一个严重影响是经济运行对提高居民收入没有内在的要求,结果居民收入长期得不到应有的增长,收入差距不仅越来越大且难以逆转。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中国经济持续增长中的收入分配状况。
收入分配的当代事实已经完全不同于传统的收入分配了。这向收入分配理论提出了许多的挑战。第一,收入分配的国际化对各国的收入分配状况的影响有着怎样的规律?第二,面对收入分配的国际化,是否可以形成一套世界范围内的调节收入分配的协调机制或政策体系?第三,收入分配国际化对我国收入分配形成的影响,我们该如何认识并采取怎样的对策予以化解?对此,本文不打算就这种收入分配事实做进一步的理论分析。对该问题我们将在后续的论文中加以解释。现在,需要对以上漫长的收入分配梳理和已有理论分析加以概括并得出一个结论。
结 论
作为生产和消费这一人类最基本经济活动的中介,收入分配有着非常特殊的意义和作用。整个人类社会的历史证明,当收入分配更接近于消费时,对收入分配提出的平等要求较高;当收入分配更接近于生产时,对收入分配提出的差距要求较高。前者的历史根据在于生产力发展的两个极端时期。在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时,收入分配体现出来的更主要是生存原则,因此平等成为一种自然选择。在生产力达到相当高的水平时,收入分配又被要求承担扩大需求的责任,因此平等成为一种发展选择。后者的历史根据在于生产力发展的中间状态。在这种生产力水平下,收入分配更多地被要求提供一种有利于提高效率的激励,而收入差距可以形成对生产要素所有者的激励,自然地成为收入分配的一种选择。
就当下的收入分配来说,我们可以看到收入分配平等化趋势的端倪,但还不是完全的事实。因为在当今的世界中,我们既能够看到各个社会对收入分配平等化的诉求,也能够发现不同国家收入差距扩大趋势的蔓延。这意味着,当今世界还处于一个历史转型时期。在这一转型时期,出现了一个新的变化是,收入分配超越了国家的界限,形成了收入分配的国际层次的内容。由于它不同于一个国家内部的两层次分配所具有的主权基础,因此这一国际层次的收入分配还多少是经济运行的一种结果。但其已经产生的影响是我们不能不关注的,甚至是收入分配理论发展的一个重要出发点。这也成为我们今后研究的一个方向。
参 考 文 献
[1] 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3] 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
[4] 《管子·国蓄》,载自李山译注:《管子》,北京:中华书局,2009.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6] 张旭昆:《西方经济思想史18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7] 凯恩斯:《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8] 王小鲁:《国民收入分配战略》,北京:学习出版社,2013.
[责任编辑 国胜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