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亲士》篇考辩
2015-03-17田宝祥
《墨子·亲士》篇考辩
田宝祥
(首都师范大学哲学系,北京100048)
摘要:中国古代的典籍,在篇目排列上向来讲究。近代以来,学术界大多采用胡适的分类方法,将《亲士》篇置于首位,足见该篇对于墨学研究之重要。然而,由于墨子本人与儒家学统的复杂关系、诸篇目难以确定的创作年限、部分词汇的古今异义,以致在该篇的理解上产生了诸多偏差与困惑。试在结合文献与前人的研究基础上,就《亲士》篇尚存的几处问题,尽可能充分地予以解释。
关键词:墨家;士;尚贤;真伪之辩
作者简介:田宝祥,硕士,首都师范大学。
文章编号:1672-6758(2015)06-0040-3
中图分类号:B224
作者简介:朱磊,硕士,西华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亲士》乃《墨子》全书的首篇,据清代孙诒让考证:“此篇所论,大抵《尚贤》篇之余义。”故可将《亲士》篇作为《尚贤》三篇的理论补充。所谓补充,并不意味着本篇的思想性不如《尚贤》三篇,而是指它在行文结构、问题阐发上,足以填补人们对“尚贤”思想的认知空白。
《亲士》篇用对比的方式,一方面列举了齐桓公、晋文公、越王勾践等贤君代表,墨子称他们为“兼君”,即以道义治理天下的圣王;另一方面盘点了夏桀、商纣等昏君代表,墨子称他们为“别君”,即以苛政酷刑统治天下的暴君。墨子以此表明:君王是否“亲士用贤”,不仅关乎一国兴衰,更关乎天下命运。此外,墨子还站在统治者的立场,提出了“亲士尚贤”的具体要求,所论之处也无不包蕴着“兼”的思想。
然而,与先秦其他著作的开篇相比,《亲士》篇提纲挈领的意图并不明显。该篇的复杂之处在于,思想发端于“墨”,复归于“墨”,文体风格却近于《孟子》,后半部分“太盛难守”的论题还贴近《老子》。
一关于行文逻辑
所谓行文逻辑,客观上是指作者在创作上以特定顺序和段落构成方式展开行文的一切内在规定性。行文逻辑的存在,足以使文章更有条理,脉络更加清晰。若按顺序,可分为说明顺序、时间顺序、空间顺序、事件顺序四种;按照段落构成方式,则分为总分关系、并列关系、转折关系、承接关系、因果关系五种。
整体上看,《亲士》篇是具有内在的行文逻辑的。第一,《墨子》一书以《亲士》作为首篇,已然表明整个墨家的政治倾向是积极向上的,而非消极逃避。第二,《亲士》篇为整部书奠定了理性而严肃的基调,既不似《庄子》随性自我,也不似《老子》内蕴幽深。
然而,本篇在逐层深入的过程中,几次转换说明对象,难免让人对其行文的逻辑性产生质疑。开篇部分,墨子从君王的角度出发,以“昔者文公出走而正天下”“桓公去国而霸诸侯”“越王勾践遇吴王之丑而尚摄中国之贤君”为例,旗帜鲜明地指出“亲士”“用民”对于统治者实行“王道”之重要。随后,墨子又以第一人称的口吻,表达了自己对“贤士”这一群体的深切关怀,给出了“君子自难而易彼,众人自易而难彼”的道德标准,并以“归国宝,不若献贤而进士”的类比方式,对“亲士”之主题做了修缮。
墨子由“偪臣伤君,谄下伤上”而发,得出“归国宝,不若献贤而进士”的结论,这部分毫无争议,有理有据。按照事物、事理的内在逻辑关系,接下来墨子在行文上,应该围绕“士”这一陈述对象而展开。而从“今有五锥”开始,墨子陈述的主体和对象却悄然发生了转变。墨子以“铦者必先挫”“错者必先靡”“甘井近竭”“招木近伐”“灵龟近灼”“神蛇近暴”为喻,以“比干之殪”“孟贲之杀”“西施之沉”“吴起之裂”为证,得出了“太盛难守”这样不通常理的结论。在没有任何铺垫和过渡的情况下,极容易让人产生“此部分非墨子原文”的主观臆断。
那么,如何才能使这部分的论证在逻辑上成立呢?只有从反向的角度去切入、去理解。若使这两段文字在观点上吻合,必要条件是内容所对应的主体以及立场一致。上文中,“归国宝,不若献贤而进士”这一观点的陈述重点和强调对象是统治者、君王,而非贤士。到了下文,陈述重点看似回到了贤士那里,而实质的指向仍是君王,这才是整个论证合理性的关键。即在墨子看来,比干、孟贲、吴起这样的贤士,之所以遭受悲惨的命运,“罪因”不在己、不在周遭环境,而在主政的君王。从这个角度出发,再引出下段的“兼王之道”,故而顺理成章。
二关于“胜其任而处其位”
在“任人唯贤”的立场上,儒、墨两家是统一的。《修身》篇有云:“士虽有学,而行为本焉。”同孔子的见地相当,墨子也认为,贤士的才华学识固然重要,但德性方面的考量才是首要。当然,墨家明确提出“亲士”“尚贤”之说,客观上已然与儒家思想形成鲜明之对立,不同之处有二:
第一,立论依据不同。儒家所谓的“贤士”,必须符合“礼”和“仁”的标准。宏观地讲,即“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墨家的人才观念,则以“非儒”“非礼”为基本依据,并从儒家思想中取一“义”字,作为自身的价值追求。《墨子·经上》曰:“义,利也。”又曰:“利,所得而喜也。”在墨子思想中,“义”以利为本,与“兼相爱、交相利”的集体功利主义密不可分。邢兆良认为,“当时的各种士虽然各有各的思想,在他们的思想背后隐藏着不同的阶级利益和政治目的,但追求名利富贵的功利主义,也可说是士进行各种政治活动的一种动力。”可见,墨子这种基于个体平等之上的功利主义,对于其“亲士”“尚贤”思想的阐发与内化,必然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公输》篇中,墨子“义利为本”的政治学说终于在军事外交中发挥了作用。全篇最核心的部分,乃是墨子与公输盘、楚王的两段对话。对话的内容是“止楚攻宋”,对话的焦点则是“战争是否合于义、利”。正如郑杰文所言,“在墨子游说公输盘的说辞中,能够打动公输盘的主要是一个‘义’字。‘义’是士人的立身之本,故墨子以‘义’动之;在墨子游说楚王的说辞中,能够打动楚王的主要是一个‘利’字,是否能够战胜得利,是诸侯最为关心的事”。
第二,评价标准不一。儒家对“士”的要求较为笼统,也无任何监督和约束机制。“慎独”之说,尚能缓解秉性纯良之人的内心惶恐,却无法解决功利之人的现实诉求。反观墨家,关于“贤士”的标准尽是客观且具体的。《亲士》篇有云:“故虽有贤君,不爱无功之臣;虽有慈父,不爱无益之子。是故不胜其任而处其位,非此位之人也;不胜其爵而处其禄,非此禄之主也。”这里,墨子公然站到了儒家“亲亲为本”的对立面,批评周王室“任人唯亲”的乱象,倡导“唯才是用”“量才是用”的用人观。毫无疑问,在人才的选拔任用上,墨家的“胜其任而处其位”更为有效。
梁启超在《子墨子学说》中谈到:“墨子尚贤主义,实取旧社会阶级之习翻根本摧破之也。”也就是说,比之儒家的德性观,墨家“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的亲士论更具有抗争性、革命性。当然,墨子本人从来都不是激进主义的代表,他的政治理论总是可以找到合乎逻辑的依据,譬如“三表法”。
关于“三表法”,《墨子·非命上》给出了充分的解释:“何谓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谓言有三表也。”所谓“本之”,主要是根据前人的经验教训,来参验当下的言论行为。在《墨子》书中,一切关于“尚贤”的正面案例,都来自于“古之圣王”,依照墨子的道义标准,“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大禹即拥有最高人格的“圣人”。所谓“原之”,主要是“诉诸百姓耳目之实”。在墨子看来,真正的贤士应该做到动机与效果的统一,如果说效果是检验动机的最高标准,那么“百姓耳目之实”就是检验效果的最低标准。因为在墨子那里,自始至终都存在一个“尚同”的至高无上的“圣王”,他是“天志”的代表,也是检验一切行为与功效的“绝对精神”。
三关于“吴起之裂”
《亲士》篇有云:“吴起之裂,其事也。”“事”,毕沅谓之“事功”。《墨子今注今译》的解释是:吴起被车裂,是因为专注于他改革的事业。这两句在注解上并没有争议,争议的焦点在于年份,在于篇目之真伪。
在《墨子间诂》中,孙诒让先引用苏时学的说法,“墨子尝见楚惠王,而吴起之死当悼王二十一年,上距惠王之卒已五十一年,疑墨子不及见此事,此盖门弟子之词也”,对“《亲士》诸篇乃墨子亲著”的说法重点提及。然后表明立场,认为“此书虽多后人增益,而吴起之死非墨子所不及见,明矣”。令人费解的是:即便证据如此确凿,孙诒让还是坚持己见,并以此将墨子的年龄考证到90岁到100岁。这显然与历史不符。
任继愈在《墨子与墨家》中的说法则中肯许多。他认为,“有一些事件分明是墨子死后几十年到一百年才发生的,如《鲁问》有见齐太公田和的记载,《非乐上》有关于齐康公的记载,《亲士》提到吴起之死等,这显然是墨家的后学增补的”。据此,任继愈认为,《亲士》诸篇,乃是儒家学说的一种混入。从这个意义上讲,那些认为《亲士》诸篇为墨子早年“习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所作的论点可能站不住脚。
如果从维护墨学正统的角度出发,执意坚持《亲士》诸篇为墨子本人所作,那么“吴起之裂”一句的出现必然极不合理。笔者认为,后人增补语句的可能性不是没有。即使去掉“比干之殪、孟贲之杀、西施之沈、吴起之裂”整个排比的部分,上下文的结构也并未断裂,对于文本的理解亦毫无影响。
四关于“太盛难守”
《亲士》篇有云:“太上无败,其次败而有以成,此之谓用民。”普遍的解释是:最上等的从不失败,次等的即便失败了仍能有所成就,圣王“选贤”的对象应该是这两类人。此三句,理解上并无歧义,仅有“太上”一词值得商榷。
对此,毕沅并无己见,而是引了李善文《河上公注老子》的解释,即“太上,谓太古无名之君也”。孙诒让在《墨子间诂》中的注解是:“太上,对其次为文,谓等之最居上者,不论时代今古也。”他将“太上”与下句的“其次”作对照解读,理解上通顺许多,故为后来学者所接受。
然回看毕沅的注解,虽然含义上有所悖,却不能说全无道理。至少在“太上”的问题上,墨家试图与老子的思想产生联系,这是毕沅最早发现的。陈鼓应后来也对老、墨思想进行过比较,他认为,“《墨子》一书多处引用《老子》的文句和思想观念,而且两者在尚俭、务实主朴、节用、反礼、反战等方面思想一致”。
在下文中,墨子从十个同类型的实例出发,得出“太盛难守”这样的老子式命题,在原理上与“物极必反”相近。元吴海在《闻过斋集·读墨》中也说:“锥、刀、井、木之喻其所长。太盛难守,则老氏之意。”表面上看,“故彼人者,寡不死其所长,故曰:太盛难守也”,乃《亲士》篇极另类的一句。正如孙中原所说,“这就是一个悖论式的命题,乍看像奇辞怪说,与通常见解对立,违反常识,属于似非而是的言论,而实际上却往往是真理。”可若结合全篇,从“亲士尚贤”的角度来理解,问题似乎也不复杂。
“江河不恶小谷之满已也,故能大。圣人者,事无辞也,物无违也,故能为天下器。”在此,墨子无疑为圣王提供了一套“亲士尚贤”的行为方法。墨子认为,“兼王之道”的根本在于用人纳贤,而作为君王,须具备招揽人才的两大前提条件:一是海纳百川、兼容异见的胸怀和心态;二是可供贤士发挥才干、施展抱负的机会和平台。
墨子关于“兼王之道”的论述,还见于本篇最后几句,“其直如矢,其平如砥,不足以覆万物。是故溪陕者速涸,逝浅者速竭,硗确者其地不育”。此处,墨子反复使用了老子式的“正者反也”的论证方法,这才得出“王者淳泽,不出宫中,则不能流国矣”的终极命题。
墨子这种“借彼入己”的论述手法,某种意义上类似《庄子》“三言”之“重言”,即挪移前人的权威和影响来转述或表达自己的观点。倘若“孔子习老、墨子习孔”的说法在学统上无可争议,那么墨子借用“太上”一词以及“太盛难守”“物无违也”等一系列道家话语,来为自己的思想体系服务,在动机和结果上就有可能成立,且不得不说,这样的方式何其高明!
五结语
凡是涉及文本的话题,总是伴随着无数争议。作为《墨子》一书之开端,《亲士》篇仍有很多困惑,亟待进一步解答。但即便真伪问题尚无定论,《亲士》诸篇思想内涵之丰富深刻,也毋庸置疑。在过去一百多年的墨学研究史上,“重逻辑哲学而轻人伦哲学”的偏差始终存在。问题还在于,这其中一部分的“墨辩逻辑”,是比附西学思想、参验西学方法衍生出来的,大多不可信。而今,面对国学回归的文化热潮,墨学研究与复兴之路仍任重而道远。无论“名学”、逻辑的部分,还是伦理学、政治哲学的部分,须从文本和同期的文献材料入手,在研究方法上重“和合”而轻“割裂”,才可能有些收获。
参考文献
[1](清)孙诒让.墨子间诂[M].北京:中华书局,2001.
[2]王桐龄.儒墨之异同[M].上海:上海书店,1992.
[3]邢兆良.墨子评传[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
[4]郑杰文.中国墨学通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5]任继愈.墨子与墨家[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
[6]陈鼓应.老庄新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
[7]薛柏成.墨子讲读[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8]孙中原.墨子解读[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Textual Research on Chapter ofMozi-BefriendingtheLearned
Tian Baoxiang
(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048, China)
Abstract:In the ancient Chinese classics, the arrangement of contents should be paid attention to. In recent years, in the academics field, HuShi’s classification method is used widely for the study of Mozi, putting the Chapter of Befriending the Learned in the first place. However, due to the complex relationship between Mozi himself and the Confucian tradition, the uncertainty of each chapter’s creation time and the different meanings in ancient and modern times made some difficulties in the understanding of this chapter. Combining with the previous research, the paper made an effective explanation of the remaining problems of the Chapter of Befriending the Learned as much as possible.
Key words:Mohism;the Learned;advocating virtuousness;argument of fact or fiction
Class No.:B224Document Mark:A
(责任编辑:宋瑞斌)
胡小恒,硕士,西华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