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统揽 绩效导向 全力推进财政绩效监督工作
2015-03-17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财政厅
改革统揽 绩效导向 全力推进财政绩效监督工作
●河北省财政厅
一、推进“嵌入式”模式,强化全过程绩效监督
将绩效监督融入全过程绩效预算管理体系,建立覆盖绩效预算编制、执行、效果全过程的绩效监督机制,使财政监督真正“嵌入”财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绩效监督在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中的职能作用。
(一)加强对绩效预算编制质量的监督
在预算编制环节,监督局通过参与绩效预算编制,发挥监督作用,强化预算编制审核的绩效导向,重点从绩效目标是否精确明晰可实现、绩效指标是否科学合理可考核、评价标准是否客观实际可检验三个方面,审核论证部门总体绩效目标与政府工作部署的匹配性;部门职责和工作活动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可行性;预算项目安排的关联性、必要性和实效性。
(二)加强绩效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
在预算执行环节,由各部门预算主管处通过会计核算管理平台,动态监控项目执行、资金运行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定期采集并汇总分析绩效运行信息,及时纠正偏离或未达到阶段绩效目标的各种问题。由监督局通过专项资金即时监控系统,对各部门预算主管处的执行监控情况进行再监督,并结合监控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三)加强对预算执行效果的监督
在预算执行完成后,通过部门自评、财政重点再评价和委托第三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绩效评价。督导各部门开展“预算项目”层面的绩效评价,对年度完成情况全面自评;重点开展“工作活动”层面的绩效评价,对重点领域、重大预算项目、重要财政政策进行再评价,并对部分政策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具有普惠性的重点项目和重大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二、整合“大监督”力量,全面开展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是全过程绩效预算管理的核心。由监督局牵头组织协调,对全厅具有专职监督检查职能的10个处级单位进行了业务整合,建立了联动机制,全面开展绩效评价。首先,在评价范围上,实现预算管理层级“全覆盖”,根据“部门职责——工作活动——预算项目”三个层级的绩效预算管理结构,在督导部门对所有预算项目进行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工作活动”层级的绩效评价,以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社会关注热点为重点,对重点领域的工作活动进行绩效评价,逐步将所有工作活动纳入绩效评价范畴,并以此为基础,选择部分试点部门,逐步推进“部门职责”层面的综合绩效评价。其次,在评价形式上,实行工作开展“三统一”,按照统一的评价工作计划、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统一的评价流程规范,结合财政派驻监督工作模式,在监督局统一组织下开展绩效评价。即:年初制定统一的绩效评价工作计划,实现评价工作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统一的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设立规则,逐步建立涵盖各类各行业、分级分层次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制定统一的绩效评价工作规程和操作细则,规范操作程序和质量控制。
三、形成“闭环式”管理,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一是建立监督结果与预算编制挂钩机制。将部门预算项目、工作活动绩效评价情况作为制定财政政策、安排年度预算、分配转移支付资金的重要依据,实现监督结果与预算编制挂钩。
二是建立监督结果报告制度。定期汇总各部门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和整改落实情况,呈报省政府或分管省领导,作为加强预算执行监控、改进预算管理、反映部门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三是完善财政监督结果公开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逐步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环境保护等类资金的绩效评价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处理处罚决定等结论性内容公开。
四是建立绩效问责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委、省政府对部门工作考核办法,对因故意或管理过失致使财政资金配置和执行绩效未达到预期目标的省级部门、预算单位、下级政府以及责任人员实施绩效问责。
四、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绩效监督工作效率
借助财政业务标准化管理手段,以强化财政专项资金即时监控为突破口,着力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研究开发了财政专项资金即时分析监控系统,对预算单位资金实行实时监控,初步实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财政管理网络化、业务处理电子化、数据流程一体化和决策支持科学化。根据全省财政绩效预算管理改革整体部署,按照顶层设计、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在“金财工程”建设的基础上,以一体化支撑平台和数据中心为依托,利用3年时间,建成横向连接各级财政内部和本级预算单位、纵向连接省市县乡四级财政,覆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财政风险防控和决策支撑的“五位一体”财政管控系统,该系统依托财政数据中心,充分收集、汇总和整合财政、税务等部门信息资源,建立数据高度集中、统一管理的“数据仓库”,实现财税信息有效共享、财政收支情况准确分析、财政运行客观评价、资金流与项目流同时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