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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的分析及启示
——以万福生科为例

2015-03-17中央财经大学李梦圆

中国商论 2015年10期
关键词:万福公司财务舞弊

中央财经大学 李梦圆

农业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的分析及启示
——以万福生科为例

中央财经大学 李梦圆

蓝田股份、银广夏、绿大地,近年来一系列农业上市公司与财务舞弊事件相关联,令投资者对农业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产生怀疑。2013年10月23日,被勒令停牌一年之久的万福生科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成为创业板首例因财务造假接受处罚的企业。本文将以万福生科为案例,对其财务舞弊手段进行研究,分析我国农业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件频发的原因及处理对策,以期对该行业的监管提出一定的建设性意见。

财务舞弊 万福生科 舞弊三角理论

从2001年的银广夏到2002年的蓝田股份,从主板的草原兴发到中小板的绿大地,我国农业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件屡见不鲜。2013年10月23日,被勒令停牌一年之久的万福生科正式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成为创业板首例因财务造假而接受处罚的企业。我国第一大国民产业接连曝光丑闻,这对投资者信心造成了严重影响,同时也威胁到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本文以万福生科财务舞弊事件为例,深入探究我国农业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件频发的原因及处理对策,以期对该行业的监管提出一定的建设性意见。

1 万福生科财务舞弊事件回顾

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福生科”)成立于2003年5月8日,注册资本3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有稻米及饲料的精加工与销售、畜牧养殖加工等。2011年9月,万福生科正式登陆创业板,并被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然而上市仅一年,万福生科却被曝出财务造假。2012年9月15日,万福生科在深交所发布《被立案稽查公告》,因涉嫌违反有关证券法律法规而被湖南监管局立案稽查。2012年10月25日,万福生科再次发布公告,承认在2012年半年报中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在2012年的半年报中,万福生科虚增营业收入18759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4556万元、虚增利润4023万元,且未披露公司上半年停产事项。该项调整披露金额重大,其中利润总额一项,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32.66%,直接导致万福生科2012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由盈转亏。

在监管部门的深入调查下,万福生科的财务造假内幕逐渐浮出水面。2012年3月2日,万福生科披露《关于重大事项披露及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中称通过自查,公司2008~2011年期间存在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情形,四年中累计虚增收入7.4亿元、虚增营业利润1.8亿元、虚增净利润1.6亿

元,虚假净利润高达九成,这样的自查结果令整个市场为之震惊。

2 万福生科财务舞弊手段分析

2.1 虚增收入

通过分析万福生科发布的2012年中报更正公告,我们可以从“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两个科目的变更了解其虚增收入的情况。

2.1.1 主营业务收入

2012年10月25日,万福生科发布《万福生科2012中报更正公告》,其中公司前五名客户收入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除了“东莞市常平湘盈粮油经营部”的营业额保持真实以外,其他四个主要客户均发生变化。湖南祁东佳美食品有限公司、津市市中意糖果食品有限公司营业收入骤降,降幅分别高达84%和91%;湖南省傻牛食品厂、怀化小丫丫食品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直接从大客户名单中消失;更正后的第五名客户营业收入额只有90万元,与更正前列示的1340万元相去甚远,令人怀疑更正前营业收入究竟是虚增还是凭空捏造。值得注意的是,万福生科上市前公布的审计报告中,主要客户仍由更正前的这五位担任。由此可见,万福生科很有可能在IPO报告期内就已经开始采取了虚增收入的舞弊手段。

2.1.2 应收账款

2012年中报更正公报中的“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也出现了反常现象。更正前万福生科的前五名应收账款合计512万元,更正后骤降至164万元,而原本的五家应收账款单位在更正后全部从名单中消失。更正前后前五名应收账款合计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几乎不变,保持37.77%。由此数据推算,更正前应收账款总额约为1355.57万元,更正后约为434.2万元,降幅高达68%。在名单和金额上如此大的调整,再结合更正前后公司主要客户的巨变,万福生科不仅存在财务造假嫌疑,数额也十分巨大。

2.2 虚增资产

通过“应收账款”和“主营业务收入”虚增销售收入后,万福生科需调整资产负债表,达到与利润表的匹配。通过对更正公告的分析可以发现,万福生科选择了“在建工程”和“预付账款”两个会计科目来达到虚增资产的目的。

2.2.1 在建工程

对万福生科这样一个新兴的上市公司而言,即使账面上出现大量的募投项目,也不会令市场产生怀疑,因此万福生科试图通过多计在建工程,少计成本费用,以期同时达到虚增资产和虚增利润的目的。万福生科更正前在建工程账面余额为17997万,更正后为9961万,减少了8036万之多。

2.2.2 预付账款

根据万福生科2012年中报更正公告中披露的数据,预付账款由更正前的3789万,降至更正后的2714万,预付账款虚增1075万元。更正前的预付账款第一名是自然人童大权,预付金额为1002万元,款项为预付工程、设备款,因工程尚在建设中所以未结算。但调查发现,此人并非万福生科的工程设备供应商,而是其粮食经纪人。因此财务人员将这笔款项作为“预付账款”是掩人耳目的违规行为。

2.3 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万福生科上市前的审计报告,2008~2010年期间,万福生科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是14253万元、19629万元、19013万元,分别占当年流动资产的72%、75%和67%。面对高金额、高占比的存货,万福生科三年来却从未对存货计提过存货跌价准备。万福生科作为农业企业,存货大多是粮食,粮食在外界因素下容易发生非正常损失,而不计提跌价准备这一做法违背了会计的谨慎性原则。这种做法很有可能是为了维持IPO “连续三年盈利”的必要条件。

2.4 关联方交易占资嫌疑重大

根据万福生科公布的2012年中报更正公告,更正后的主要五大客户中排名第二的是佛山市南海亿德粮油贸易行。2012年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曾为万福生科出具带强调事项的审计报告,提到佛山市南海亿德粮油贸易行的所有人,是万福生科控股股东亲属黄德义。并且事务所明确指出,无法对“黄德义回函确认销售收入”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尽管万福生科在2012年年报中声称“其实质是我公司对广东地区销售客户的经纪人,且交易事项真实,交易价格公允”,但很难让人相信他们之间不存在大额关联交易。

3 农业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事件频发动因

对万福生科财务舞弊的处理已经尘埃落定,但资本市场对农业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了诸多怀疑。自2001年的银广夏事件起,陆续被曝光的蓝田股份、绿大地、新大地、万福生科等农业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事件层出不穷。什么导致了这种现象的发生,以及如何对其进行预警和防范,成为需要关注的问题。针对农业上市公司成为财务舞弊案的高发领域的原因,本文结合史蒂文·阿伯雷齐特的舞弊三角理论进行分析。

3.1 压力要素

压力要素是企业舞弊者的行为动机。对于农业上市公司来讲,压力因素主要来源于资本市场的制度,包括获得IPO资

格、避免退市或特别处理等。

3.1.1 获得IPO资格

我国的创业板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了充分运用民间资本的平台,有利于培养高新科技企业。但根据《创业板首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公司获得IPO资格需要满足严苛的条件。众多企业排队等候IPO的现象使公司在申请IPO前达到上述条件变得困难,上市资格指标在实际执行中往往会更高,以真实业绩恐怕很难符合创业板上市的资格,于是许多企业希望通过“财务包装”骗取上市资格万福生科和新大地就是如此。

3.1.2 避免退市或特别处理

我国资本市场规定,上市公司如果连续三年亏损并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将终止上市。事实上,在正式退市之前,这些公司就开始受制于一些特殊管制。比如,上市公司一旦连续两年亏损或者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交易所将对其股票实行“ST”处理。2011年度万福生科虚构营业收入2.8亿元,虚增营业利润6541万元,分别占公司已披露2011年财务报告中三项数据金额的51%和111%。可见,万福生科若不采取虚假交易等方式来虚构经济绩效,很可能将会面临“ST”风险。

3.2 机会要素

机会要素是指可进行企业舞弊而能掩盖起来不被发现或逃避惩罚的时机。对于农业上市公司来讲,其机会要素主要来源于农业企业的部分自有特点等。

3.2.1 税收优惠及相关政策扶持

国家为了鼓励农业生产及加工行业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这极大降低了造假成本。当其他企业考虑虚增收入带来的沉重税负时,农业上市公司可利用相关政策进行避税甚至免税,这使得企业在虚增收入时更无后顾之忧。因此农业上市公司进行舞弊时,往往会虚构大额收入。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农业上市公司会因此受益。

3.2.2 生产性生物资产核查不易

农业上市公司的存货监盘往往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作为存货的林木、养殖的动物等在核查价值的时候,有很大的调控空间。如蓝田股份养殖的鳖类,很难通过盘点的办法准确核算出其生物资产的数量和价值。另外,生物资产受自然环境的影响较大,审计人员往往缺乏专业判断的能力,难以辨别企业给出的存货数量变化的理由是否合理。如蓝田股份在解释甲鱼数量的大额变动时,曾以“甲鱼下崽”、“发洪水冲跑”、“被冲跑的甲鱼又回来”等说法试图掩人耳目,这时就需要审计人员结合实际情况与专业意见做出判断。

3.2.3 对上市公司的惩罚力度有待加强

目前证监会对财务舞弊公司的处罚手段主要集中在对上市公司给予警告及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及罚款等措施。而除了警告及罚款外,大多数公司依然保持着继续入市的资格,并非外界建议的“选择性强制退市”。对于违规公司而言,当“公开谴责”所带来的成本远远小于信息披露违规带来的收益时,财务舞弊现象恐怕依然屡禁不止。

3.3 借口要素

借口要素即企业舞弊者必须找到某个理由,使企业舞弊行为与本人的道德观念、行为准则相吻合,无论这一解释本身是否真正合理。当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被曝光后,该公司董事长龚永福曾说,万福生科上市主要是政府推动的,而如今的局面与当初地方政府推动过猛不无关系。“政府推动”可能是促生万福生科造假的部分因素,但更是为自身的造假开脱责任的借口。

4 结语

本文通过分析万福生科财务舞弊案例,对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频发的动因进行解释,更全面地了解其造假手段及目的。为了减少农业上市公司舞弊事件的发生,本文认为资本市场应继续规范农业会计制度、同时加强内外部监管、细化法律规定、完善退市机制,同时对会计从业人员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加强职业素质培养,以创造更加良好的资本市场秩序。

[1] 孙艳阳.万福生科财务造假的背后[J].财务与会计,2013 (3).

[2] 丁茜菡.农业企业财务舞弊的原因及对策分析[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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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096-0298(2015)04(a)-1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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