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学出版“走出去”:翻译的困惑、目的与对策*
2015-03-16栗文达
◎ 栗文达
自从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其作品的英文译本就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连带整个中国文学出版走出去的翻译问题也成为了媒体和学界关注的热点。无疑,文学作品在语言不同的国家之间进行传播,翻译占有重要地位。英文译本传播范围比中文原版更广,可以在全世界范围内捕捉读者的眼球。就此而言,翻译文本受到关注的确是件好事,但与此同时却出现了另外一些翻译研究者和爱好者,他们拿着莫言的中文原作与其英文译者、美国汉学家葛浩文的英译本逐字逐句地对照,得出的结论竟是葛浩文“把别人的作品删改坏了”。①围绕葛译作品的种种自相矛盾的立场和观点不只是引发了翻译界对葛译作品的认知混乱,即便对于整个中国文学出版“走出去”来说,翻译也是第一个要触碰和解决的问题。同时,尽管国家在“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的基础上于2009年推出了“中国文化著作翻译出版工程”,旨在采取政府资助、联合翻译出版、商业运作发行的方式资助书稿的翻译和全球推广,把中国文化推向世界。但文化传播不只是靠工程就能推动的,最根本还是要有好的内容和好的翻译。不解决当前面临的翻译困惑,就谈不上翻译之后的中国文学出版“走出去”和海外传播的问题,更谈不上中华文化“走出去”。
一、文学出版“走出去”面临的翻译困惑
中国文学出版“走出去”中的翻译首先面临的是文化与语言差异方面的传播困惑。由于世界各国所处的地域不同,历史发展轨迹不同,政治经济不同,信仰更是千差万别,它们在文化形态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这种差异直接影响他们对中国文化的接受程度。中国文学出版物是非常个性化的产品,国际读者个性化的阅读偏好、语言差异等诸多因素,都会起到主导性的作用,也直接影响到国际读者对我国文学出版内容的熟悉和接纳程度。就目前的中国文学出版“走出去”而言,有许多翻译到国外的东西让国际读者很难理解、甚至不知所云,更不用说被他们接受,由此,中国文学出版“走出去”还处于比较困难的阶段,因为这不是强加的,需要有国际读者的深刻认同。
由此,中国文学出版内容要真想在国际文化环境中生根发芽,就要使国际受众认同并接受中国文化,其根本还在于内容的被接受,这就要依赖翻译的力量,并需要中国文学作品的翻译者拥有对跨文化的理解。即是说,中国文学出版在“走出去”的翻译过程中,首先需要充分了解对象国的文化习俗和受众接受心理,其次才是语言的转换问题。
具体到翻译问题上,坚持对中国文学出版文本进行“归化性”直译或忠实原文的翻译都无异于坚持传播学中的“魔弹论”。“魔弹论”的核心观点是指传播媒介拥有不可抵抗的强大力量,其所传递的信息在受传者身上就像子弹击中身体、药剂注入皮肤一样,可以引起直接速效的反应;能够左右人们的态度和意见,甚至直接支配他们的行动,受众只会消极被动地等待和接受媒介所灌输的各种思想与知识,对大众传媒提供的信息产生大致相同的反应。中国文学出版“走出去”过程中的翻译行为在此前很多年就深受“魔弹论”所害,中国文学出版的传播和翻译组织者主观上认为他们输出到国际受众那里的东西会被毫无保留地接受,即他们传播什么,国外受众就接受什么,这种想法完全忽略了国外受众的主动性,甚至只关注于文学出版物是否输出到了国外,而不问被接受程度如何。这种错误的翻译理念直接影响了中国文学出版“走出去”的传播效果,严重阻碍了中国文学出版真正打开国际市场的速度和效率。
同时,中国文学出版“走出去”的模式与渠道往往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这就更需要从内容方面进行掌控。应该说,中国文学出版的“走出去”主要还处于一厢情愿单方面输出的阶段,还不能和国外读者实现良好有效的互动,在不了解国外读者需求的前提下,盲目翻译换来的往往是无效传播。如果只用僵硬刻板的翻译经验指导中国文学出版“走出去”的翻译与国际传播,则必定和国际文学读者之间形成一道藩篱,最终影响到中国文学出版的国际化。
二、文学出版“走出去”应坚持翻译目的论
中国文学出版要实现大规模“走出去”,并产生真正的影响力,最后还是要靠好的内容。解决此困惑的关键在于翻译,而翻译的方法与标准历来是翻译界争论的焦点,这与翻译目的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翻译目的论是功能派翻译理论中最重要的理论,其核心概念是:决定翻译过程的最主要因素是整体翻译行为的目的,而决定翻译目的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是受众——译文所意指的接受者。每一种翻译都有特定的受众,而这些受众都各有自己的文化背景知识、对译文的期待以及交际需求,因此翻译是在目标语情境中为某种目的及目标受众提供部分或全部信息的源泉。②简而言之,翻译是人类有意图的跨文化的互动活动,受众接受程度决定翻译目的。而翻译目的决定翻译策略和翻译方法,对原作形式与内容的取舍、目标文本的制作都以这个翻译目的为参照。目的论把原作品只看作是一种“信息供源”,而不再是评价译作的唯一或最高标准,译者有权按照翻译目的来取舍其中的信息,是否与原文保持篇章一致是由翻译目的来决定的,忠实于原文只是其中的一种可能性。③翻译目的实现的可能性取决于目标文化的条件,而不是源语文化。因此,翻译目的论常被用来解决意译和直译、动态对等和形式对等等问题。
人类的主动行为都是有其目的的,作为中国文学出版“走出去”的翻译活动也不例外。翻译作为一种社会文化活动,是不能脱离译入国社会文化环境而独立存在的。纵观中外翻译史,翻译行为都有着鲜明的社会文化目的,同时译者在翻译过程中也有着具体而微观的目的,二者共同服务于不同国家间的文化传播与认知。其间,翻译方法也因翻译目的的不同经历了各种变化,中国文学出版“走出去”过程中的翻译选材与翻译手段也都受到国际社会文化环境的影响。
三、文学出版“走出去”:翻译的本质与方法
翻译不只是对文学出版作品的文本翻译,而是需要和译入国家的历史文化、权利关系、社会发展和意识形态等联系起来,甚至受到这几个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也就是说,尽管文学出版文本的翻译行为取决于译者,但译者对翻译题材的选择、翻译方法和标准的使用,都无法脱离当时的社会与文化大环境。这就告诉我们,翻译的过程是无法脱离翻译的社会目的和翻译的社会功能而进行的。
首先,翻译目的影响了译者对翻译题材和文本的选取。翻译过程要面临诸多选择,而决定这些选择的各种因素就是翻译的目的所在。这从翻译之始就有所体现,译者对源语文本的选取不是随意而为的,大多数情况下都带有一定的社会目的,即是说,译者会自然而然地选取那些容易被国际社会和文化认知的题材和文本进行翻译。作为目前英文世界地位最高的中国文学翻译家,葛浩文的翻译清单包括了萧红、陈若曦、白先勇、李昂、张洁、杨绛、冯骥才、古华、贾平凹、李锐、刘恒、苏童、老鬼、王朔、莫言、刘震云、虹影、阿来、朱天文、朱天心、姜戎等二十多位名家的四十多部作品。④其中,葛浩文最早读到并计划翻译的莫言的小说是《天堂蒜薹之歌》,但他后来又读到《红高粱》时马上改变了主意,“《天堂蒜薹之歌》是很了不起,但是我觉得作为他的第一本与英语读者见面的作品,《红高粱》会是更好的选择。”⑤葛浩文认为莫言的作品可以与狄更斯的作品相提并论,因为他们的作品都是围绕着一个鲜明道义核心的鸿篇巨制,大胆、浓烈、意象化而又强有力。由上述可知,葛浩文对翻译题材和中国文学出版文本的选取不是随意而为的,而是带有一定的翻译目的和社会文化耦合性目的。
其次,翻译的社会文化目的和文本目的影响了翻译方法。翻译目的论认为人类的行为是发生在一定语境中的有意图、有目的的行为,它既是语境的组成部分,又能够改变语境,而翻译就是在目标背景中为目标语境内的目标接受者制作一种文本,因此可以说翻译的社会目的是译者具体的、微观的翻译目的的决定因素。同时,翻译目的是多层次的,而这些多层次的目的之间不是相互孤立的,而是彼此影响的。就这样,翻译的宏观社会目的影响了译者微观的文本目的,而二者又会对译者的翻译方法、翻译风格的选择产生必然的影响,决定了译者是采用“归化”直译还是“异化”意译的翻译手段。鲁迅在把外文作品译成中文作品时,是一贯主张采用直译的,他主张为汉语输入新的表现法,为达到这一目的,在有些地方,宁可译得不顺口。但葛浩文则完全采取了迥异的翻译方法,并让中国文学披上了当代英美文学的色彩。葛浩文跟很多翻译家都不一样,他是凭灵感进行翻译的,他说,“我差不多看一句、看一段是什么意思,然后就直接翻,再回头对一下。如果太离谱了,那要去修正,太硬的话就把它松一点。”“作者是为中国人写作,而我是为外国人翻译。翻译是个重新写作的过程。”⑥由此可以看出,在翻译中文文学作品时,译者不可避免地需要面对翻译的挑战性、模棱两可性和不确定性,并在忠实于原著和创造性翻译之间面对自我冲突与矛盾,并最后作出满足翻译目的的难免的妥协。很显然,葛浩文的翻译行为和目的是要对得起读者,而不是作者。
由此可见,一个译者选用何种翻译手法,是和他的翻译目的密切相关的。但无论如何,好的译者不仅要掌握足够好的外语,而且要了解两种不同的文化,还要掌握相关学科的知识。唐朝就有人说过:“译即易,谓换易言语使相解也。”也就是说,除了做好语言转换,译者还需要帮助不同语言的受众实现相互了解——“使相解”。如果译者不能考虑译入语国家读者的感受和接受,译本就没有达到翻译的目的。
如果只是就翻译谈翻译,或许“归化”性的直译更为确切些。若是就中文文学出版“走出去”而言,则必须从译作整体的成功度和忠实度出发,而不要纠结于译文中片言只语的匹配度和精确度,更不能发现某些句子或段落的翻译未能字当句对时,就觉得这部译作不忠实甚或不合格。这样一个结论或许是击中国内某些翻译研究者的要害的,也能看出他们的弊病。其症结在于国内某些译者根本不懂得文学翻译的特性,不懂得文学翻译成功与否的判定必须到译入语环境中去考察,而不仅仅是根据译文与原文是否字当句对来判断。
最后,有必要再次强调的是,翻译的本质是一种跨文化的认知行为,判断一个翻译行为成功与否要看它是否有效地促进和实现了不同民族之间的跨文化认知,而不是用所谓的忠实,更不是用自以为是的、所谓的“合格的译本”概念去简单评价。只有从这样的立场出发,我们才有可能正确理解翻译的本质,也才有可能对译者及其翻译行为是否合理和成功作出正确的判断。正所谓“译入语文化决定翻译策略”,从文化传播的角度来看,盲目遵从直译原则并非最佳做法,片面国际化只会减缓中国文学出版“走出去”的步伐及其国际化程度。只有依靠优秀翻译者,遵从翻译目的论,以国际文化认知和国际受众的接受程度为衡量标准,才能在符合译入国文化需求的情境下,让中国文学出版“走出去”,也才能真切传达中国文化的精髓。
*本文系河北师范大学2012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基金青年项目“翻译目的论在文学翻译中的应用研究”(项目编号:S2012Q08)、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全球化背景下河北出版集团数字出版发展策略研究”(编号SZ14129)、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河北出版‘走出去’策略研究”(编号2014031210)、保定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河北大学出版社做大做强路径研究”(编号20140412)的研究成果。
注释:
① 谢天振.顶葛浩文的我行我素[N].文汇读书周报, 2014-04-08.
② 贾丽,滕巧云.从功能翻译角度解析对外传播英译策略[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07):92-97.
③ 孙相文,聂志文.基于功能翻译理论的商务英语翻译研究[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3(05):83-86.
④ 孙红.葛浩文翻译观点探析[J].科学大众(科学教育),2012(02):150.
⑤ 季进.我译故我在——葛浩文访谈录[J].当代作家评论,2009(6):45-56.
⑥ 百度百科.葛浩文 [EB/OL].http://baike.baidu.com/view/150126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