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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井民兵旗帜别样红

2015-03-15李金宇

国防 2015年8期
关键词:人武部分队民兵

李金宇

晨光熹微,又一个黎明来到。沙井民兵应急连的队员们同往日一样,清晨即起,开始一天的训练执勤。今年是沙井民兵应急连建立的第24个年头,它是全国成立最早的城市民兵应急分队。作为诞生在深圳的新事物,沙井民兵应急连边建边用、边用边建,不断改革创新、规范发展,走过了辉煌的历程,如今已经成为“全国民兵工作先进单位”。2015年,沙井民兵应急连被列为广州军区后备军正规化建设试点、广东省军区主题教育活动试点、广东省军区2015年民兵唯一重大宣传典型、深圳警备区专武干部集训观摩示范点、宝安区委重大研究课题。

不断改革创新,军民深度融合

“龙舟水”时节,窗外大雨扯天扯地。就在10天前,沙井民兵应急连又一次在暴雨洪水中紧急出动,解救被困车辆30余台,转移被困群众120多人。

危急时刻,应急连民兵总是能及时出现在群众身边。“他们是街道最有战斗力的‘拳头’力量。”在沙井街道,这是干部群众的共识。

然而,就是这样一支队伍,创建伊始便承受着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擅自改变民兵性质的怀疑。

“兵役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民兵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沙井街道党工委委员、街道武装部部长曹炎成告诉笔者,“我们经常遇到的提问是,你们这样一支常年集中居住统一管理的队伍,还是民兵吗?”

这个疑问,上个世纪90年代初便已提出,沙井民兵坚持不争论,用实践取得的亮眼成绩来回答。“我们的理解是,应急连的发展非但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反而创造性地诠释了民兵必须军民深度融合的本质内涵。”

曹炎成告诉笔者,应急连的队员并不是全脱产的兵员。他们平时所承担的治安巡防、交通协管、政府执勤等,正是其生产岗位的职责,是以劳养武的创新举措,而工作之余同吃同住同训练,正可为迅速集结执行军事任务创造良好条件。

据不完全统计,建队24年来,沙井民兵应急连共出动25万余人次,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各类案件650多宗,协助相关部门处置应急维稳事件800多起,参加扑灭山火120余次,参加抢险救灾650余次,挽回经济损失2亿多元人民币。

而来自宝安区人武部的统计显示,多年来,区内各民兵应急分队在历次广东省军区或深圳警备区组织的民兵大比武中,成绩一直名列深圳市甚至广东省前茅。

沙井民兵应急连用24年的发展实践证明,在城市发展中建设民兵应急分队,正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民兵工作创新之举,既解决了城市民兵编组难、点验不到位、训练不充分等多方面的新问题,也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独特贡献。

2012年,中发有关文件明确提出,“应急队伍按照任务常态、队伍专业、建设规范的要求,优先建设、常态使用”。

“我认为,这实际上包括了对深圳民兵应急分队20余年建设成就的肯定。”曹炎成说。

坚持党管武装,确保“有为有位”

也是从2012年起,沙井民兵应急连迎来了新的建设发展期。沙井街道从财政中累计拿出8179万元用于民兵预备役后勤保障,改善执勤装备,建起高标准训练场、办公大楼和宿舍大楼,使沙井民兵应急连成为深圳市规模最大、人数最多、建设标准最高的民兵应急分队。

特区人讲求实干,熟悉的一句话是“有作为才有地位”。看到街道倾力发展民兵应急连,有人提出疑问:“应急连做了什么?”

沙井民兵应急连的确做出了成绩。但是,在建设民兵的问题上,不管“有为”还是“无为”,都要建设好。

宝安区委书记、区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田夫一语中的:“党管武装,是民兵工作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建设好民兵队伍,是党管武装的具体体现,是各级党委政府法定的职责,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是沙井民兵应急连最鲜明的特色。”沙井街道专武干部、应急连党支部书记李庆峰对笔者说,仅1年来,军地各级党委领导数十次来应急连调研,不久前省军区军政主官相继来应急连视察指导。省委常委、省军区政委黄善春少将今年甚至直接挂点帮带应急连。

各级党委对民兵队伍建设的关注,在这个最基层的民兵组织上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2012年,深圳迄今为止最大的黑社会组织“沙井新义安”破灭,沙井民兵应急连无一人涉案。建队24年,应急连没有一人违反政治纪律,没有一人违法犯罪,连队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

队伍的样子,就是党支部的样子。有什么样的党支部,带出的就是怎样的队伍。

依法建队治队,依靠制度兴兵

2013年4月,沙井街道党工委、街道武装部联合颁布了《沙井街道民兵应急分队队员管理办法》,就队员的聘用条件、聘用程序、日常管理、工资福利等作了详细规定。其中,首次明确了基干民兵在33周岁时必须离队,从而突破了队员离队年龄缺乏统一规范的困扰。

2014年4月,沙井街道与33名合同期满且超龄的队员解除了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工龄满10年以上及已签订2次合同的队员按每满一年工龄给予补偿2个月当年平均工资的标准进行补偿;另外,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出发,又给予每名队员发放一个月工资作为生活补助。

刚性的制度面前,一些面临离队的队员们情绪“炸了锅”。一位50岁的老队员表示,都在队里干了20年了,一定要在这里退休;有8名队员对街道给予的补偿金有异议,以街道未支付其加班费和高温补贴为由,于当年5月份向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其中一名队员提出高达16万的加班费补偿……

朝夕相处的战友要离队,要说心里不纠结,是没有人情。但民兵应急连毕竟不是上了岁数的人工作的地方,“平时服务”还好说,“急时应急、战时应战”如何保证拉得出、用得上?

劳动仲裁部门的通知书送达,街道武装部决定不回避矛盾,积极应诉。2014年6月,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补发6~10月高温补贴750元,加班费不予支持。

依法依规处理劳动关系矛盾,这在沙井民兵应急连是第一次。从人情大于制度到制度大于人情,应急连在队伍管理上跃上了新层级。

制度兴兵。沙井民兵应急连坚持依法建队、依法治队,大力探索城市民兵应急分队建设现代化正规化之路,创造性地提出“就地编组、就地训练、就地执行任务”的做法,并得到总参动员部的转发。应急连按照“从严入队、市场运作”的编组原则,队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按照本人申请、街道武装部审查推荐、区人武部审查批准的程序进行。选拔入队后,与队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对相关要素进行规范。

2014年,沙井民兵应急连又制定推出了《量化管理办法》,促使连队再度焕发新颜。

合同聘用队员,担当战士使命

2014年7月,沙井民兵应急连组织全体民兵开展了“当代民兵核心价值观”大讨论。

针对8名老队员将街道人武部告上劳动仲裁委,有少数民兵认可他们的做法,认为他们把青春年华奉献给了民兵队伍,也要养家糊口,对他们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表示理解。

但是,大多数民兵表示了极力反对。他们认为在民兵队伍工作就是军旅生涯,不能与在工厂企业打工相提并论。一名队员激动地说:“想起2010年市民广场臭水沟有一对情侣掉进水沟被洪水冲走,当时连里接到上级命令,组织到现场营救,我们二话不讲,往臭水沟里跳,水深流急,我们都不讲自身的安危,难道我们还停下来讲好价钱再去救人吗?!”

应急连连长赵海告诉笔者,经过大讨论,全体民兵认识到,要想让沙井民兵应急连这面旗帜在深圳乃至全国永远不倒,需要所有队员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维护沙井民兵这一来之不易的荣誉。

然而,真正的反思才刚刚开始。

民兵亦民亦兵,作为民兵应急连,第一属性到底是什么?虽然街道对队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且队伍承担的是治安巡防等工作,但一个民兵的权责,是一纸劳动合同能全部概括的吗?

沙井街道武装部清晰地看到,在国家法制不断完善的新形势下,特别是新修《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后,每一支民兵应急队伍都将面临这些新问题。

毫无疑问,民兵队伍的第一属性是战斗队。因应“战斗队”的第一属性,沙井民兵应急连以党支部为堡垒,切实强化党员干部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民兵战士履职尽责的使命担当精神。

从2015年年初开始,党支部组织党员和全体民兵深入学习领会新古田会议精神,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通过典型示范、历史荣誉激励、核心价值观大讨论等手段,激发全体队员争当“四有民兵”的热情,进一步打牢了争做新时期国防后备军的思想基础,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应急连在确保各项任务完成,管理好民兵队伍的同时,加强人性化关怀,时刻关心队员的衣、食、住、行,不断改善民兵队员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提供晋升通道,提供再就业渠道,确保民兵队员安心工作,舒心工作,乐于奉献。

这是一种明确“兵”与“民”的双重属性,从而对应不同要求的特殊管理方式,是沙井民兵应急连在探索城市民兵应急分队建设过程中取得的独特经验。

严格规范行动,坚持科学用兵

建为用。但“谁能用兵、怎么用兵”,却是一道与“谁来建、怎么建”同等重要的课题。沙井民兵应急连始终坚持规范使用、科学用兵。

作为一支武装力量,沙井民兵应急连组建之初就立下铁律:一是必须坚持党指挥枪;二是必须保持政治上纯洁可靠。两条“铁律”从根本上解决了为谁建队、为谁服务的问题。严防“谁出钱,谁使用”,绝不允许这支队伍成为某个人或某团体的“保护伞”“保安队”。

在沙井民兵应急连,如何动用民兵力量有着明晰的规定,每一次行动必须严格遵守报批程序和审批权限。

担负维护社会治安的一般勤务,使用民兵应急分队班(排),必须由街道人武部根据同级党委、人民政府的决定组织实施,同时报区人武部备案;使用民兵应急连,必须由区人武部报经同级地方党委、人民政府同意,并报深圳警备区作战值班室批准;异地使用民兵应急分队执行任务,报省军区批准……

使用民兵应急分队执行抢险救灾任务,必须由区委、区政府批准,区人武部组织实施,同时报深圳警备区作战值班室批准;动用民兵应急分队平息动乱、暴乱或者严重骚乱,不携带枪支等武器的,必须由区委、区政府决定,区人武部根据同级地方党委、政府的决定,报深圳警备区批准;动用民兵应急分队携带枪支弹药担负巡逻、设卡、堵截内潜外逃、重大活动警戒等任务,必须由深圳市委、市政府决定,深圳警备区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定,报省军区批准……

24年,沙井街道和民兵应急连严格遵规用兵,不越雷池一步。

当前,我国进入包括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全面深化改革新阶段,沙井民兵应急连坚定提出,力争2018年建成一支以支援保障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为核心,以经济社会发展为依托,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相统一的现代民兵力量。我们坚信,假以时日,这面在改革创新中诞生的民兵旗帜,再经过“深改”的锻造与洗礼,必将更加鲜艳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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