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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仁”学中的美学思想

2015-03-15袁清云杨晓霞

北极光 2015年10期
关键词:美学史仁学论语

文/袁清云 史 杨 杨晓霞

关于孔子及其代表的儒家学派在中国美学史上的地位,学术界是有争议的。一些学者认为,孔子及其代表的儒家学派关于政治学﹑伦理学方面的研究和阐述,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毫无疑问是居首要地位的,但是其在美学﹑文艺学的建树方面,未必及得老﹑庄。叶朗教授是持这一观点的主要代表,在他的《中国美学史大纲》一书中,就明确将老子的美学思想作为中国美学史的起点,但是仍然认为儒家的代表人物孔子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重视美育的思想家。陈望横教授则认为,老、庄思想的内在精神确实是通向审美,但是老、庄本身是明确表示反审美的,更遑论构建所谓道家的美学体系。但是儒家思想却与道家思想不同。可以说审美是孔子及其代表的儒家思想的学说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就儒家的美学体系而言,关于审美心理学方面的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关于艺术创作的美学规律方面也没有进行必要的探究和分析,但与其他学派相比较而言,儒家更强调从宏观的层面探究审美规律,同时也更为自觉地构建属于美学体系。也正是因为如此,陈望衡教授把孔子看作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独立的创立了美学理论形态的思想家,认为孔子学说中所包含的美学思想是中国美学理论觉醒的标志。

叶朗教授之所以肯定孔子在中国美学史上的地位,主要是窥探到了其所包含的美学思想的核心所在,也即探讨审美和艺术在生活中所起的作用,同时,我们不得不承认,在当时的社会,审美和政治风俗之间的重要联系。

为了使艺术与生活发生积极的联系,对人们起到积极的影响,孔子对艺术作了规范,认为艺术在本质上必须符合“仁”的内在要求,其中必须包含道德的内容。王振复教授认为孔子原始儒学的基本思想精神是“仁”,所以研究孔子的美学思想,也就是研究孔子仁学的美学意义,这一研究必须建立在认识孔子仁学的文化学意义上,而首要的问题是孔子及其学说关于神的文化态度。对此,陈望横教授有不同的理解,他认为孔子思想就其核心而言是归属于伦理学的,所以善在其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因此,孔子美学的首要任务就是处理善与美之间的关系问题。不过,对于孔子的学说是以“仁”为核心这一说法基本上是意见统一的。本文仅就孔子“仁”学中的美学思想进行阐述。

“仁”在《论语》中出现频率极高,“仁”在孔子学说中的地位,可以说是代表了儒家精神的最高境界。孔子认为,他的学生中没有一个够得上“仁”的,就是对他最欣赏的颜回,他的评价也只是“贤哉”。至于他自己,他谦逊地说够不上,“若圣与贤,则吾岂敢”。(《论语·述而》)“‘仁’虽然代表了孔子思想的最高境界,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高不可及,只要我们满怀诚意去践行,我们就可以实现。“我欲仁,斯仁至矣。”“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论语·述而》)通过我们自身的努力,“仁”是可以实现的,而“仁”的实现要以克己为前提。也就是说,一个人若是想要践行“仁”,就得克服和抑制住自己的私欲,甚至某些时候为了他人的幸福和社会的进步,必须牺牲一己的私利。这样一来,“仁”就不那么容易推行了,因为它意味着个体利益的让渡和牺牲,但是又不能采取强制的手段,因此,为了让人们从内心深处真正地认同“仁”,从而自觉自愿地去实行,孔子对‘仁’作了三个层次的转化,也正是这样的转化,让人们对“仁”的理解和接受变为可能。

一﹑“仁”的情感性内化

孔子讲“仁”,尽管含义很多,但基本的含义是“爱人”。《论语》记载:樊迟问仁,子曰:“爱人”。陈望衡教授认为,孔子讲的爱,是建立在血亲关系的基础之上。在孔子的仁学体系里,“孝”和“弟”是其中两个重要的范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由这份血亲之情推广出去,君王是一个国家之主,就像是一家之父,所以可以移“孝”为忠;又因为“四海之内皆兄弟也”,所以又可以移“弟”为义。通过这样的转化,以人类血缘亲属之间自然产生的爱作为基础,以“泛爱众而亲人”为核心的仁学体系得以最终构建起来。

二﹑“仁”的由己及人的转化

孔子每每谈及仁,总是强调推己及人。“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关于此点,陈望衡教授认为,如果在“仁”的第一次转化中,也即是情感性的内化这一个过程里,孔子的仁学体系解决了伦理向心理这样一个转化问题,那么当这里提出这种推己及人的思想时,就使得群体向个体,他人向自身转化具有了现实性,个人的让渡和牺牲成为可能。从孔子多次对“仁”的解释,我们可以看出它对社会性的强调,这份强调的本身就意味着对一己私欲在某种程度上的束缚。但是经过这样一个转化,使得原本只是存在于个体之外的来自于社会的约束性消失了,从而实现社会和个体之间﹑伦理与心理之间关系的统一。这种统一使得儒家的伦理美学得以确立。孔子一再强调“知之者不如好知者,好知者不如乐知者”。(《论语·雍也》)而“乐之”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审美。如果说,知“仁”是好“仁”的前提,那么,好“仁”则是乐“仁”的前提。

三﹑“仁”向“礼”的转化

“礼”在孔子学说中的重要性仅次于“仁”。学术界普遍认同的“礼”与“仁”之间的关系大致如此:仁是礼的内涵,礼是仁的形式。李泽厚先生认为孔子最初用“仁”来解释礼,原本是为了“复礼”,但是最后却是手段高于目的,被孔子所发掘出来的这个人性心理的原则——“仁”,反而成了更本质的东西,外在的血缘“礼”服从于内在的心理“仁”,根本的东西是人性。

《论语·八佾》中有这样一段话: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启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

这里用了一个非常美的比喻:将“仁”比作是一张素白的纸,白纸上所绘的美丽的图画则是“礼”。如果没有白纸,那么就没有图画,也就是说,没有“仁”就没有“礼”,“仁”是“礼”的基础。

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有着名目繁多的各种繁文缛节,也就是“礼”。而“礼”则以一系列规范化的外在的形式承载了伦理的涵义。由于过分地强调“礼”,很多时候,人们甚至只是为了完成某种形式而走的形式,使得形式的本质“仁”的内容被忽视。

既然“礼”在某种程度上不得不藉以形式得以体现,那么在礼的形式设计中,就必然掺进审美的因素。《论语·雍也》中有这样的话:“子曰:觚不觚,觚哉,觚哉!”觚是一种酒器,关于觚的制作以及使用都被要求必须要符合相关的规定,也就是要与“礼”相符。孔子在这里发感叹,由于“礼崩乐坏”,人们制作的觚也不讲究一定的格式,弄得觚也不像觚了。虽然最初制定的“礼”其宗旨并非在于审美,但是通过对“礼”的形式的规范和在不断的演变过程中的改进,人们关于形式的审美和感受能力是确实的不断得到了培养和提高。与此同时,某些关于形式美的法则在这个过程中得以诞生。

综上所述,经过三个层次的转化,作为伦理学本体上的“仁”逐渐地接近了审美。原本强调理性的“仁”,以人类的血缘亲属之爱作为中转,被内化为了情感。陈望衡教授认为,审美可以说是人类活动中最具有个体风格的,而我们通常所说的审美趣味,其实所指即是个体的审美趣味。在孔子的“仁”中,也包含了对个体人格的尊重,于是,“仁”在这里开始走向审美。在“仁”通向审美的过程中,最重要的还是“礼”的作用。也正是“礼”对“仁”所作的这一步形式化的处理,最终使得伦理与审美之间得以联系起来。“礼”的这一重大转化,为“仁”搭建了一个包含了审美因素的形式的世界,从而为审美以及艺术保留了一块广阔的天地。

[1]祁志祥.中国美学通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2]陈望横.中国古典美学史[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

[3]叶朗.中国美学史大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

[4]陈望横.中国古典美学十二讲[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7.

[5]王振复.中国美学史教程[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

[6]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C].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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