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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之江新语》看为人民服务思想的实践要求

2015-03-14占志刚

观察与思考 2015年4期
关键词:浙江人民出版社之江新语

□占志刚

从《之江新语》看为人民服务思想的实践要求

□占志刚

《之江新语》是一部实践党的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教科书。在书中,习近平同志系统阐述了为人民服务思想的三项实践要求:为人民服务重在想为民做事;为人民服务需要有务实的作风;为人民服务的人应该有清廉的形象。研读《之江新语》,学习习近平同志为人民服务思想,最终目的是要使党员干部在身体力行的实践中,去体会为人民服务的真谛。

《之江新语》 逻辑主线 为人民服务 实践要求

《之江新语》是各级领导干部实践党的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一部教科书。在书中,习近平同志全面而又系统地回答了为人民服务的时代内涵、实践要求和政治保障,丰富和发展了为人民服务思想,强调并凸显了为人民服务思想的实践特征。这些重要思想与党的十八大之后,习近平同志关于为人民服务思想的重要论述在逻辑上是一致的。在毛泽东《为人民服务》的重要演讲发表70多年后的今天,深入学习《之江新语》中蕴含的为人民服务思想,对于新的历史背景下,牢记并更好地践行党的宗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为人民服务,重在想为民做事

如何才能为人民服务?毛泽东的主要观点是为人民谋利益。在《为人民服务》一文的开篇,毛泽东曾指出:“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①《毛泽东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04、1094页。在之后的各种讲话中,毛泽东又多次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必须“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②《毛泽东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04、1094页。,每一个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应该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基本道德准则。

在毛泽东的这些重要论述基础上,习近平同志提出,为人民谋利益,应该通过为人民做事来实现。2012年12月,习近平同志在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曾指出:“我们党就是为人民服务的。中央的考虑,是要为人民做事”,各级干部“要经常问问自己,我们是不是在忙着与党的根本宗旨毫不相关的事情?有没有一心一意在为老百姓做事情?”③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128页。从这里可以看出,为人民服务,关键是要为人民做事、想为人民做事。习近平同志的这一思想,在《之江新语》里,已有系统阐述。最突出的是,他要求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党和人民把我们放在领导岗位上是为人民干事,而不是做‘官’的”。具体地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经典论述。

首先,“心系群众”,是为民做事的前提。为人民服务,首先要对群众充满感情。对群众没有感情的人,是不可能真心为民谋利的。对此,习近平同志明确指出,为人民做事,首先要“目中有人”,这里的“人”就是人民群众。虽然领导干部都知道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但仅此是远远不够的,如果不能做到情为民所系,手中的权就难以真正为民所用,也就难以真正做到利为民所谋。在习近平同志看来,虽然有一些地方为民办事的“钱是拿得出来的,也是应该拿出来的”,但是,只有那些真正对群众有感情的人,在“解难帮困上才会尽心尽力,帮扶工作才能够落到实处”。

其次,“珍惜岗位”,是为民做事的关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共产党人的最低要求,也是最高要求。对此,李瑞环同志曾经解释说:“所谓最低要求,是每个共产党员必备的条件;所谓最高要求,是我们为之终身奋斗也办不完的事。”①李瑞环:《学哲学用哲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72页。关于这一点,《之江新语》中多次提到,虽然一个领导干部在岗的时间有长短,职务有大小,但要真想为人民服务,为群众做事,都是有机会的,也是有能力的,更为重要的是,也是应该的。正是从这一意义上说:领导干部一定要珍惜在一个地方工作的时间,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把在岗的时间看作为人民服务的机会,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为了进一步强调这个问题,2012年11月15日,在与中外记者见面时,习近平同志再次重申,“每个人的工作时间是有限的,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②习近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人民日报》2012年11月16日。,要在有限的工作时间里,无限地为人民服务。

第三,“小中见大”,是为民做事的原则。“群众利益无小事”,这是我们党一直强调的一项工作原则。将这一原则落实到工作中,就需要我们明白,群众是由具体的人构成的,我们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时候,需要为每一个具体的人考虑一下具体的事。虽然在一些领导干部看来,群众一件件具体的事都是小事,但对于普通群众来说,他们身边的每一件琐碎的小事,都是实实在在的大事,有的甚至是急事、难事。如果这些“小事”得不到及时解决,就会影响他们的思想情绪,影响他们的生产生活。习近平同志指出,“群众的一桩桩‘小事’,是构成国家、集体‘大事’的细胞”,小的细胞健康,大的‘肌体’才会充满生机与活力”③习近平:《之江新语》,杭州: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6、263、263、245页。。只有办好群众的小事,才能成就国家的大事。

第四,“使群众受益”,是为民做事的目的。为人民服务,就是要让人民受益。何为受益?简单地说,就是如果让群众选择,他所得到的东西正是他想要的、主观上愿意接受的东西。受益与得益不是一回事,得益有时是被动的,所得到的东西可能是自己不想要的。但是,这个道理许多人并不明白,因此,习近平同志指出:“现实中确实有一些干部,为民办实事的工作热情很高,但所办的事倒不一定是群众最需要、最欢迎、最能得实惠的。”④习近平:《之江新语》,杭州: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6、263、263、245页。也就是说,在为群众办事的时候,没有搞好需求调研,误把自己认为群众“想要”什么当成群众实际“需要”什么,干了一些费力不讨好的事情。要知道,为民办实事的对象是“民”,应该把“群众的呼声作为作风建设的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作风建设的第一需求”⑤习近平:《之江新语》,杭州: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6、263、263、245页。,以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工作重点,有什么问题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群众需要什么就重点帮助解决什么,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参与、让人民群众做主、让人民群众受益、让人民群众满意,真正使群众成为利益的主体”⑥习近平:《之江新语》,杭州: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6、263、263、245页。。

二、为人民服务,需要有务实的作风

为人民服务,不仅仅是个认识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需要体现在具体行动之中。关于这一点,2013年7月11至12日,在河北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习近平同志曾明确指出,“要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体验,为人民服务只作为口号不行,只在文件里批来批去也不行,一定要在身体力行的实践中去体会它的真谛”⑦习近平:《在河北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讲话》,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4年9月4日。。其实,早在《之江新语》中,习近平同志就反复要求,领导干部应该通过扎实细致的调查研究,来准确地把握人民群众的需求,在此基础上,通过有效的方法把造福人民群众的实事办实、好事办好,与此同时,还要把握好为人民服务与树立政绩的关系。

第一,既要注重“调查”,更要认真“研究”。从某种程度上说,调查研究的过程,就是一个联系群众、为民办事的过程。只有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才能了解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最需要党委政府干什么。要增强为民办事的针对性和政策的可操作性,就必须开展扎实细致的调查研究,尤其对群众最盼、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更要主动调研,抓住不放。为此,习近平同志在《之江新语》中引用陈云的话指出:要作出正确决策,需要用90%的时间调研,而且在调研中则需把握好五项要求。具体包括:求“深”,就是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善于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社会各界人士交朋友,到田间、厂矿、群众和社会各层面中去解决问题;求“实”,就是作风要实,做到轻车简从,简化公务接待,真正做到听实话、摸实情、办实事;求“细”,就是要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深入分析问题,掌握全面情况;求“准”,就是不仅要全面深入细致地了解实际情况,更要善于分析矛盾、发现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握规律性的东西;求“效”,就是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切实可行,制定的政策措施要有较强操作性,做到出实招,见实效。①习近平:《之江新语》,杭州: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61页。与这五个方面的要求相关,习近平同志特别强调要抓住“调查”和“研究”这两个环节。他认为,调查不深入,研究不充分,都是不行的,尤其是后者。关于这一点,他在后来的多次讲话中还反复提及,特别是2011年11月16日在中央党校的讲话中,习近平同志再次强调,调查和研究这两个环节把握得不好,调查研究的规模再大、时间再长、调研报告写得再漂亮,成果要是无法运用,不能为群众解决问题,都不能算是有效的调查研究。②习近平:《深入实际实事求是提高调查研究的水平和成效》,《学习时报》2011年11月21日。他始终认为,只有多搞调查研究,搞好调查研究,情况才能了然于胸,才能够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作出正确的决策部署,推进工作落实,才能够不断增进与群众的感情,从而“多干群众急需的事,多干群众受益的事,多干打基础的事,多干长远起作用的事”③习近平:《之江新语》,杭州: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61页。。

第二,既要把事办成,更要讲究方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千方百计为人民谋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这一意义上说,为民办事中的“事”范围很广,党和政府的所有工作都属于为民办事的范畴;为民办事的要求非常高,人民群众要求党和政府办的每一件事都需要办好、办实。对此,习近平同志在《为民办实事成于务实》一文中指出,“实事”既体现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惠及全社会的“大事”,也体现在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家门口的“小事”。要把为民谋利的“小事”抓好,就必须要像抓“大事”那样,把求真务实的精神贯彻到为民办实事的具体工作之中。具体需要从四个方面去把握:一要以实际行动去回应群众的期待。努力办好一批与群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群众要求党和政府解决、群众能看到实效、得到实惠的事项,使广大群众真正成为现代文明成果的创造者和享有者。二要用发展的眼光来为民谋利。“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利益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应根据群众的新变化、新特点,不断拓展实事领域、丰富实事内容、细化实事项目,努力提高为民办实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要用好的作风来办成事。这种作风的具体要求是脚踏实地、稳扎稳打,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决不喊空口号、搞花架子,多“雪中送炭”,少“锦上添花”。为此,习近平同志专门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即到群众需要的地方去问寒问暖,到群众困难的地方去排忧解难,到群众意见最多的地方去理顺情绪,到出现新情况新变化的地方去总结经验,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打开局面,带着深厚的感情帮助群众解决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④习近平:《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推进浙江新发展的思考与实践》,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年版,第528页。四要以正确的工作方法把事办妥。这种正确的方法来自群众,应该向群众学习,遇事与群众商量;这种正确的方法也来自辩证法,应从“大处着眼”搞好定位和谋划,从“小处着手”拿出措施和办法,统筹兼顾、“十指弹琴”,努力使更多的群众接受和满意。

第三,既要追求“显绩”,更要留下“潜绩”。对于一个为人民服务的领导干部来说,在发展一方经济、造福一方百姓方面,应该有政绩,也必须有政绩。这种政绩的具体体现就是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事”,就是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这些问题的解决,这些目标的实现,都需要长期艰苦的努力。对此,习近平同志在《之江新语》中指出,为民办实事的工作更多的是做铺垫的长期性工作,不可能立竿见影、马上见效。换句话说,必须处理好“潜绩”与“显绩”的关系,“要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所谓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就是要多做埋头苦干的实事,不求急功近利的“显绩”,创造泽被后人的“潜绩”;而甘于抓未成之事,就是要在前人的基础上,像接力赛一样,一任接着一任干。在习近平同志看来,“不是自己开头的不为,一定要刻上自己的政绩印记才干,这不是共产党领导干部的风格”①习近平:《之江新语》,杭州: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87、260、260、50、50、81、114页。。一个党员领导干部要想真正在群众心目中留下一点“影”、留下一点“声”、留下一点印象,就要精心谋事、潜心干事,努力为人民多作贡献,而“绝不能靠作秀、取宠、讨巧,博取一些廉价的掌声”。换一句话说,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对那些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群众又支持的决策和做法,要一以贯之地执行下去,决不能朝令夕改,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这是一种政治品格,既是正确政绩观的恰当反映,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现实需要。

三、为人民服务的人,应该有清廉的形象

干净干事,这是党对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领导干部最基本要求,也是习近平同志一直都很重视的一个问题。早在2005年1月31日,中共浙江省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中,他就提出,要“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两个务必’和‘为民、务实、清廉’教育”②习近平:《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推进浙江新发展的思考与实践》,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年版,第394页。;而在2007年1月24日发表的《要“干事”,更要“干净”》一文中,则再次要求领导干部“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既要“怀着强烈的责任感认真干事”,更要怀着“如临如履的心态保持干净”,在“干成事”的同时“不出事”。党的十八大之后,习近平同志又多次强调,我们党执政以后,有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条件和密切联系群众的环境,同时,由于党的历史方位和社会环境的变化,也增加了脱离群众的危险。这种危险在现实中的具体表现之一就是“四风”盛行,其后果是“浪费了有限的资源,延误了各项工作,疏远了人民群众,败坏了党风政风,最终会严重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③习近平:《在河北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讲话》,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4年9月4日。。习近平同志的这些论述告诉我们,“四风”之弊,不仅在于浪费了为人民服务的有限资源,还在于它损害了共产党人的清廉形象。同时,也从另外一个侧面反复提醒我们,为人民服务的人,不仅要“干事”,更要“干净”。

首先,需有“为民用权”的理念。2012年12月,习近平同志在广东考察工作时的讲话中曾指出,领导干部应“自觉把权力行使的过程作为为人民服务的过程”④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127页。。而这一明确要求,在《之江新语》里也可以找到类似的表达。书中是这样阐述的: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服务,始终是我们党执政所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在《权力是个神圣的东西》这篇文章中,习近平同志又指出:“党员领导干部务必珍惜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正确行使权力,掌权为公、用权为民,则群众喜、个人荣、事业兴;错误行使权力,甚至滥用权力,掌权为己、用权于私,则群众怨、声名败、事业损。”⑤习近平:《之江新语》,杭州: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87、260、260、50、50、81、114页。为了强调这一点,他还专门引用邓小平的话来告诫各级干部谨慎用权,不可为所欲为,并且,还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管好自己的同时,“防止他人利用自己的权力和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⑥习近平:《之江新语》,杭州: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87、260、260、50、50、81、114页。。与此同时,习近平同志还特别强调两种意识或理念,一是权力就是服务的理念。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经常想一想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从哪里来的、应该为谁所用这个重要问题,自觉做到用权为公而不为私、用权为民而不为己,确保权力被真正用于为人民服务。二是权力就是责任理念。提醒各级领导干部记住自己是人民的勤务员,手中的职权是人民赋予的,首要的责任就是向人民负责。“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而不能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⑦习近平:《之江新语》,杭州: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87、260、260、50、50、81、114页。此外,习近平同志还进一步指出,虽然现在与过去相比,领导干部的工作条件要好得多,权力也大得多,个人待遇也有很大提高,但是,各级领导干部都必须明白,“权力不是一种荣耀,而是一副担子,意味着领导责任”⑧习近平:《之江新语》,杭州: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87、260、260、50、50、81、114页。。

其次,应有“谨慎用权”的意识。权力用得好还是坏,结果大不相同。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如果用得好,可以干大事,为民谋利;如果用得不好,就会被污水沾染,不知不觉陷入“温水效应”之中。因此,习近平同志在《之江新语》中严肃地指出,手中掌握权力的领导干部,“如果自己不警惕,组织上又不及时教育和监督,就很容易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⑨习近平:《之江新语》,杭州: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87、260、260、50、50、81、114页。。一个头脑清醒的领导干部,应该时刻保持谨慎态度,始终注意自我约束。具体而言,一要“用人格魅力管好自己”。在“工作中靠前指挥,在钱物使用上严守规定,在用权用人上坚持原则,在处理问题上公道公正,在解难帮困上尽心尽力,在工作作风上求真务实,在生活待遇上不搞特殊化,在团结共事上胸怀坦荡”⑩习近平:《之江新语》,杭州: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87、260、260、50、50、81、114页。,以此来展示“自身过硬、组织信赖、下级钦佩、群众拥护”的良好形象。二要谨记“生活情趣非小事”。针对领导干部的蜕化变质往往就是从生活作风不检点、生活情趣不健康开始的,往往都是从吃喝玩乐这些看似小事的地方起步的。习近平同志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正确选择个人爱好,慎重对待朋友交往,明辨是非,克己慎行,讲操守,重品行,时刻检点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三是“做人做事要力戒浮躁”。习近平同志指出,“浮躁祸国殃民,贻害无穷,必须戒此顽疾”。要力戒浮躁,“最根本的是要坚守做人的操守和从政的道德”。力戒浮躁,还要大力倡导实干精神,脚踏实地、踏实工作,讲真话、报实情,不夸夸其谈、不脱离实际,扎扎实实干出实绩,实实在在让群众满意。四要“追求‘慎独’的高境界”。所谓“慎独”,就是要“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人前人后一个样,尤其是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更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①习近平:《之江新语》,杭州: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72、216、216-217页。。为此,既要形成内在的“定力”,也要时刻反躬自省,同时,还要办事公开透明。

第三,要有“甘受监督”的度量。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权力使用得对不对,使用得好不好,当然要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对此,党章中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要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决不允许有任何不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也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正因为如此,习近平同志一直重视监督问题。早在2005年4月,在联系点浙江嘉善县调研时,他就曾引用毛泽东的话说,“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②习近平:《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推进浙江新发展的思考与实践》,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年版,第444、532、532页。。在《之江新语》中,他更是深刻地指出:党员干部也是普通人,难免存在各种弱点,会犯各种错误,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这里的阳光显然是指监督。与此同时,习近平同志还进一步提出,加强监督,从党内来看,需要强化“不能为”的制度建设、“不敢为”的惩戒警示和“不想为”的素质教育,通过这些努力,来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保证领导干部健康成长。而从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来说,则应把监督看作自己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因为,能否高度重视监督、自觉接受监督,是衡量领导干部政治觉悟和境界高低的重要标准。党的十八大之后,习近平同志进一步阐述了这一思想并深刻地指出,受到约束和监督当然会不舒服,不自在,但是,“我们不舒服一点、不自在一点,老百姓的舒适度就好一点、满意度就高一点,对我们的感觉就好一点”③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124页。。2013年1月22日,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他再次告诫:那些不想接受监督的人,不能自觉接受监督的人,觉得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很不舒服的人,不具备当领导干部的起码素质。

四、为人民服务,应该成为一种广泛的实践体验

在党的理论发展史上,《之江新语》的地位将是重要的。它的重大贡献之一是,把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转化为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做实事、办好事、谋利益的实践要求。细读《之江新语》,可以获得一项重要启示,那就是应该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全党的思想和行动中。在思想上牢记“一切为民者,则民向往之”的道理。从每一个领导干部的角度说,只有心里装着群众,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人民群众才会惦记他、信任他、支持他,因为“老百姓在干部心中的分量有多重、干部在老百姓心中的分量就有多重”④习近平:《之江新语》,杭州: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72、216、216-217页。。从一个执政党来看,只有顺民意、得民心、为民谋利,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因为“离开了人民,我们将一无所有、一事无成;背离了人民的利益,我们就会被历史所淘汰”⑤习近平:《之江新语》,杭州: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72、216、216-217页。。在行动上永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面对人民群众,领导干部需要“将心比心,换取真心,而不要掉以轻心”⑥习近平:《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推进浙江新发展的思考与实践》,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年版,第444、532、532页。。要知道,人的感情都是一样的,并不是群众的感情可以简单一点、群众的需要可以降低一点。如果不重视群众的普遍感受,平时工作不认真、不仔细,就不能获得群众的信任。“临时抱佛脚,佛也不会慈悲。”⑦习近平:《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推进浙江新发展的思考与实践》,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年版,第444、532、532页。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应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练就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做实每一件事,赢得万人心”。这既是习近平同志为人民服务思想最重要的实践要求,也是我们学习《之江新语》的意义之所在。

责任编辑:凌 雁

作者占志刚,男,中共绍兴市委党校教务处长,副教授,哲学博士(绍兴 3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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