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
2015-03-11王明祥
王明祥
摘要:本文就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建议,以促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策编制工作的完善和提高。具体措施有:国土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制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办法》;委托专业机构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规范会计核算,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关键词:土地开发整理 竣工财务决算 编制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是指国家或省级政府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耕地开垦费进行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包括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省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省易地补充耕地重点项目。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正确确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综合反映竣工项目的建设成果和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是办理固定资产交付手续的依据,是考核预算执行情况和评价投资绩效的基础,因此,编制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至关重要。
一、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分离,导致竣工财务决算无人编制。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部分市县国土部门在申报项目时,其所属的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或造地公司为项目的承担单位,但在项目实际下达实施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所在地的镇(或乡)政府成为了项目的实施单位,原申报的项目承担单位只是作为项目的监督单位,并未行使项目法人职责,因此并不负责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项目的实施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而非项目法人,故也不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导致最终无人编制决算。
2.项目的账务核算单位与项目的承担单位不一致,致使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互相推诿。由于一些地方财政资金实行集中支付,项目实行统一核算,因此有财政资金的项目均由县级财政的会计核算中心进行会计核算,而项目承担单位并不建账核算,无法编制决算。会计核算中心只负责会计核算,不负责决算的编制,认为编制决算是项目单位的事情,因此造成双方推诿。
3.基层财会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编制的竣工财务决算不合规定。土地整理项目的会计核算单位有多种形式,有项目承担单位自己核算的,有县级财政会计核算中心代为核算的,有项目所在地镇政府成立的项目指挥部进行核算的。财务人员也是各种各样,有的是刚出校门不久的学生,缺少实务能力;有的熟悉会计核算,但缺少建设会计知识;有的是农村会计,只能做收支账,对项目核算根本不了解。
4.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不能按时完成。《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第三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但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未能按规定期限完成决算编制工作的现象非常普遍。主要原因有:一是领导对决算编制工作重视不够,往往较多注重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和施工过程控制,却忽视后期工作;二是部门间的配合不够,总认为决算编制是财务工作,与其他部门无关,而不知竣工决算编制需各部门的积极配合才能完成;三是工程结算审核工作不能及时完成,结算中遇到的问题较多,难以解决;四是平时不注意资料的完善和收集,清理工作不及时;五是已完工工程初步验收质量不符合要求,需重新整治。
5.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内容不完整、数字不准确。竣工财务决算的内容应包括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两部分。在实际工作中,大部分项目单位都是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而不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在编制中,由于会计核算的不完整,造成决算报表数字的不准确。如:土地整理项目资金一般由县级财政集中支付,资金都集中在县财政的账户,项目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都进入了财政的收入,而未计入项目的核算,冲减项目的成本,造成资产移交总值不准确。
6.交付资产名称不具体、价值不准确。交付资产总表应以资产的类别填写,交付资产明细表应以每一单项资产填写。实际工作中,较多单位都以项目名称填写,不填写具体的资产,因此,反映不出最终交付的资产是什么,不能反映项目的成果。在其他费用的分摊过程中,未能按照正确的方法进行分摊。
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中的相应措施
1.按照规定确定法人单位,履行法人职责。《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122号)第五条规定:“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实施项目,并对项目建设履行项目法人责任,对投资方负责。”土地整理项目在申报、审批时就明确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即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不应由其他非法人单位或机构负责项目的实施。如有需要可将某些工作委托其他单位实施,但其他单位不能代替法人的职责。
2.明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单位。项目实行法人制,项目法人对整个项目负责,同样应负责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在实际中,虽然因为地方财政要求资金集中支付、财务集中核算,这是财政对财政资金的管理模式,是对财政资金的监督,并不承担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责任。另外,由项目实施单位建账核算的,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也应该由项目法人承担,而非项目实施单位负责。
3.组织基层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管理和监督部门,项目承担单位也是其下属单位。除对项目的监督外,可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核算方法,掌握正确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程序,从而提高决算的编制质量,达到项目验收的要求。
4.成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领导小组,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由项目承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财务决算编制领导小组的组长,全面负责竣工决算的编制工作。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涉及计划、物资、工程、财务等部门。
5.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做好各项清理工作,按期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程完工后,尽快组织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对审核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清理工作包括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账务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点核实和债权债务的清偿等。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各种材料、设备、工具、器具等核对清楚,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的按期完成做好准备。
6.掌握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内容和方法,正确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二是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主要包括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的方法是:一是概况表根据项目批文和相关工程资料以及最终调整后的账面数填列;二是竣工财务决算表根据最终调整后的账面数填列;三是交付使用资产总表根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中相应项目的数字汇总填列;四是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根据形成的各项资产的详细内容进行填列。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是以文字的形式对竣工项目整体财务状况和资产情况进行报告的总结性文件,是对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重要补充,使财务决算报告使用者全面了解竣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项目概况;(2)会计账务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3)项目预算、投资计划和资金到位情况;(4)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主要分析决算与预算的差异及原因;(5)尾工及预留费用情况;(6)项目管理经验、问题和建议;(7)预备费动用情况;(8)招投标情况、合同(协议)履行情况;(9)征地拆迁补偿情况、移民安置情况;(10)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三、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的建议
1.国土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制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办法》。国土部门是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审批、监督机构,财政部门是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下达、财务管理的机构,两部门联合制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办法》,可以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提高各项目承担单位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质量。
2.委托专业机构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综合性较强的工作,编制人员既要熟悉财务,也要了解工程。一般情况下,单位里的财务人员仅具有财务方面的知识,工程人员也只具有工程方面的知识,因此在编制中就有一定的局限性。目前有较多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咨询公司等专业机构提供这方面的服务,他们有这方面的专业人才,具有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可以委托他们做这项工作,从而提高效率,保证质量。
3.规范会计核算,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科学设置会计核算体系,使会计信息具有针对性,把竣工决算的要求融入到日常的核算中。夯实会计基础,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提高会计核算的质量,为竣工决算的编制打好基础。
(作者单位:江苏正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