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农村能源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
2015-03-11沈晓斌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迭部县农村能源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对如何拓宽农村新型能源开发渠道,推动我县农村能源又好又快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农村能源;开发利用;生态保护
中图分类号: F323.214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5.02.004
农村能源建设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既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解决农村能源问题的重要措施,同时又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近年来,迭部县在农业部与省能源办的大力支持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利用国债资金进行了以农村能源综合利用为主的“藏区太阳能温暖工程”、“清洁炊事用能示范工程”以及“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等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开创了我县农村能源工作新局面。
1发展现状
迭部县自2006年实施农村能源建设项目以来,全县累计完成户用沼气建设3700户,农村沼气村级服务网点24处,推广太阳灶4250台,为7所乡(镇)村级小学改建太阳能暖房3720平方米,推广高效省柴节煤灶1954台,以上建设项目分布在全县11个乡(镇)35个行政村,覆盖了全县61%的农户和65%的行政村,为农户提供了60%以上的清洁生活用能,大大减少了柴、煤等常规能源的利用量,有效巩固了退耕还林成果,保护了生态环境,对促进农村整体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太阳灶的使用率为91%,高效省柴节煤灶的使用率为96%,沼气使用率为72%。太阳灶、省柴节煤灶的推广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部分资金需要自筹的户用沼气建设项目,群众带有一定的抵制情绪,建设的积极性不高。群众传统的生活习惯和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之间还存在一定的矛盾。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通过农村能源综合项目的建设,改善了农村用能结构和环境,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但是推广规模、推广力度不够大,推广种类还显单一。
2.1 资金总体投入不足
主要表现在政府投入不足,我县虽然重视农村清洁能源的发展,但由于财政困难,没有将农村能源建设列入财政预算给予资金扶持;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农村能源开发作为公益事业,省、州尚未出台支持农村能源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很难吸引社会资本开发农村清洁能源;农民收入普遍较低,如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农户自筹资金相对困难,从而导致项目建设达不到标准,农户建设沼气池的积极性也受到影响,严重制约了我县农村能源的发展步伐。
2.2 认识度普遍不高
由于有些干部群众对农村能源特别是沼气建设在治理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农业中的意义认识不足;大部分基层干部群众对建设循环经济和节约型社会认识不高,看不到农村能源开发利用的广阔前景。这种观念上的差距,影响了我县农村清洁能源快速发展。
2.3 开发和利用程度较低
目前我县在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太阳灶及省柴节煤灶推广方面已初具规模,但对集约化养殖场、农产品加工污水、小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处理方面仍未起步。我县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巨大,但开发程度还不高,这种开发利用现状于农牧业发展方向不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相适应,与建设循环经济和节约型社会不相适应。
2.4 农村能源建设力量薄弱
县级农村能源部门技术人员匮乏,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甚至没有工作经费,很难开展扎实有效的项目前期调研,实施监督指导和后续服务管理,直接影响了项目效益的持久发挥。同时,乡(镇)一级没有农村能源推广机构和人员,形成了全县农村能源推广工作仅靠县级能源部门几个人单打独斗的局面。另外,由于地方政府没有将村级沼气服务网点维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护人员服务薪酬难以兑现,致使服务跟不上去。 建设力量的薄弱,造成全县农村能源技术培训体系不完善、服务能力不足及农村清洁能源的推广利用过于单一等问题,直接制约了我县农村能源又好又快发展。
3 对策及建议
3.1 建议政府部门列支专项资金扶持农村能源建设
由于我县属于贫困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基础薄弱,这就需要我们加大对中央国债补助资金的争取力度,同时也要整合其他支农资金用于农村能源的开发利用。为此,建议政府部门将农村能源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支持,并列专项经费支持农村能源技术培训、后续服务管理等工作。
3.2 努力拓宽农村新型能源开发渠道
充分利用我县丰富的太阳能、风能及水利资源,不断加大开发力度,将太阳能、风能及水力资源优势转化为实用方便的清洁能源。同时,我县薪炭林资源相对丰富,农作物秸秆数量也较可观,可以利用大量的林下枯枝和田间秸秆开展生物质能的试验示范,并逐步加以推广利用,从而不断拓宽农村新型能源的开发渠道。
3.3 通过强化宣传培训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来报道宣传农村清洁能源推广已取得的成效,不断加强对干部群众的培训,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农村能源建设的积极性,真正让群众认识到农村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农村能源建设的良好氛围。
3.4 建立健全农村能源技术服务体系
要加强县级农村能源部门建设力度,建立乡级农村能源推广机构,地方政府应将村级沼气服务网点维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增加管护人员服务农村沼气的积极性,提升服务能力,使农村能源服务网络体系不断得到补充和完善,实现县、乡、村三级农村能源服务无缝对接,有力推动我县农村能源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作者简介:沈晓斌,大专学历,迭部县农村能源开发管理站,农艺师,研究方向:农村能源应用与推广。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