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烟叶生产组织形式的现状与发展对策
2015-03-11刘贝,邓文
刘 贝,邓 文
(湖南省农业经济和农业区划研究所,湖南长沙 410125)
郴州市烟叶生产组织形式的现状与发展对策
刘 贝,邓 文
(湖南省农业经济和农业区划研究所,湖南长沙 410125)
摘 要:创新烟叶生产组织形式,科学合理利用各类资源,是实现烟叶区域化生产、提高烟叶质量和烟农收入的重要途径。分析了郴州市烟叶生产组织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政策扶持、创新烟叶生产组织形式、创新土地流转机制、提升合作社服务能力、提高烟农整体素质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发展对策。
关键词:烟叶;生产组织形式;现状;对策;郴州市
烟叶是郴州市的主要经济作物和支柱产业,产量约占全省的1/3。郴州市是湖南省最大的烟叶生产区,也是全国六大烟叶种植适宜产区、全国标准化烟叶生产示范区、全国四大浓香型特色优质烟叶产地之一[1]。郴州市种烟区域主要集中在桂阳、嘉禾、永兴、安仁、宜章、苏仙、北湖和临武8县(区),已形成以桂阳为龙头,安仁、永兴、嘉禾和宜章“四朵金花”齐头并进的“1+4”生产格局。2013年,全市收购烟叶102万担,占全省26.76%,其中特色烟叶40万担,占全省40%;国家烟草专卖局基地单元12个,烟农合作社28家,分别占全省的30.77%、22.76%;全市有82个乡(镇)、807个村的21439户烟签订了种烟合同;实现烟叶产值28.57亿元,占全市农业产值的19.25%。烟叶生产组织是推动现代烟草农业发展的主体,是促进烟叶生产稳定发展的基础力量[2]。创新郴州市烟叶生产组织形式,实施适度规模化种植,是提高烟叶资源配置效率,增强优质烟叶保障能力的重要环节,利于烟叶生产专业化服务全面覆盖、全程服务、全体受益目标的实现,促进烟叶生产可持续健康发展。
1 郴州市烟叶生产组织形式现状
1.1种植在“户”
烟叶种植生产的主体是农户,烟草公司与种烟农户之间通过耕地作为纽带形成委托生产关系。根据农户种烟规模的大小,目前郴州市种烟主体主要包括种植专业户、家庭农场和传统农户。
1.1.1种植专业户 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具有生产能力的农户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0.67~3.33 hm2土地进行烟叶生产经营的主体。种植专业户部分土地来自流转,部分用工来自雇工;收益包括土地收益、投资收益和投工收益。在密集烤房散建或烤房群组规模较小的烟区,适宜发展种植专业户。
1.1.2家庭农场 是指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生产管理能力的人员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3.33 hm2以上土地的烟叶生产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家庭成员以管理为主,用工以聘工作业为主,家庭经济收入以种烟为主;种烟土地主要依靠流转;收益包括经营土地产生的收益、资金投入收益和经营管理收益。在密集烤房群组规模适中,土地流转条件较好的烟区,引导组建家庭农场。
1.1.3传统农户 指户均种烟面积小于0.67 hm2的烟叶生产经营主体。传统的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种植方式存在着烟叶种植分散、生产水平较低、烟叶质量不高和管理难度大等问题,已越来越不能适应现代烟叶生产发展的要求。
根据2013年郴州市烟农档案统计显示,全市种烟面积0.67~3.33 hm2的种烟专业户11 982户,种烟面积12 984.67 hm2,占总种烟面积的47.4%,户均面积1.08 hm2;种烟面积大于3.33hm2的家庭农场1 551户,种烟面积11 725.47 hm2,占总种烟面积的42.8%,户均面积7.56 hm2;种烟面积小于0.67 hm2小规模家庭经营的7 906户,种烟面积2 683.19 hm2,占总种烟面积的9.8%,户均面积0.34 hm2。详见表1。
表1 郴州市烟叶生产组织体系现状
1.2服务在“社”
服务型专业合作社是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实现形式,也是规模化种植的必然要求,还是集约化经营的体现形式,是现代烟草农业实施中的关键一环。专业合作社在育苗、耕地、起垄、施肥、移栽、植保、采收、烘烤和分级等环节进行专业化作业,能够有效降低烟农劳动强度和种烟复杂程度,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种烟收益,实现“种植在户、服务在社”,提高效率[3]。
目前,郴州市成立烟农服务型专业合作社28个,其中桂阳县18个,嘉禾县2个,永兴县2个,安仁县2个,宜章县3个,苏北两区1个。最早的合作社是宜章县黄沙镇金叶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2009年注册成立,目前服务面积813.33 hm2。服务面积最大是苏北两区的双元生态烤烟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面积1 966.67 hm2。从合作社总体发展情况看,组织机构和业务管理都较简单,服务规模差别较大,服务内容也不全面,还达不到一个单元全面覆盖的规模。详见表2。
2 存在的问题
2.1土地流转进程缓慢,种植集中度不高
郴州市位于湖南东南部,土地多为山地,且集中度低,土地流转以烟农自主租赁、置换等方式为主,土地入股等模式仍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土地流转进程缓慢。郴州市烟叶规模化种植已显雏形,但仍以一家一户小规模分散种植为主,烟叶种植规模偏小,单块田面积仅为0.06 hm2,基地单元布局偏散。土地流转不畅,烟叶种植集中度不高等问题制约了烟区土地、劳动力、资金等要素的合理优化配置,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种烟风险。
2.2烟农合作社发展势弱,缺乏保障支持
烟农合作社发展不均衡,“空壳”合作社较多,运行不规范,外向型服务所占比重低,盈利能力不强,部分合作社专业化服务水平和覆盖率不高,内生发展能力不强,少数合作社带有较为明显的行政推动痕迹。合作社和烟草部门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实体,烟草部门在合作社的运行、管理及生产经营方面只能给予建议,不能干涉,这种尴尬的合作关系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在烟叶生产组织形式创新、专业化服务体系建设、土地流转有效机制建立、职业烟农培养、工商合作模式推进等关键环节有待取得实质性突破。
2.3烟农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亟需加速提高
发展现代烟草农业,必须突出烟农的主体地位和作用[4]。长期以来,郴州稳定了一支2万余名的“铁杆”烟农队伍,培育了一批有技术、会经营、懂管理的烟叶产业工人,但仍存在烟叶技术推广队伍与发展现代烟草农业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年龄架构不合理,技术人员年龄50岁以上的占比近三成,年轻技术人员缺乏;二是学历结构偏低,生产技术人员中高级分叶技师仅43人,高级农艺师仅4人,基层队伍的整体素质亟需加速提高。
3 发展对策
3.1加强政策扶持,降低种烟风险
表2 郴州市烟叶生产服务型专业合作社现状
一是制定具体的优惠扶持政策,对种烟专业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在人力、物力、财力、科技和管理等方面予以适当的优先和倾斜,提高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二是做好产业保护机制建设,健全基本烟田保护区,乡(镇)政府要制定出台完善保护烟叶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产业保护落实到位。三是建立和完善“灾前预先防范、灾后迅速、有效处理”风险防范机制,切实降低烟农种植风险[5]。由政府和烟草部门共同出资为烟农投保,将烟叶生产纳入特色农业保险范畴,最大限度的弥补灾农损失,提高烟叶生产抵御风险的能力。
3.2创新烟叶生产组织形式,实施适度规模化种植
通过政策引导与技术扶持,改变一家一户小规模分散种植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种植主体,培育种烟专业户和家庭农场,提高户均种烟面积,同时,在条件成熟的烟区,创新发展“适度规模种植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的发展模式,推行集中连片种植,形成种植在户、服务在社、专业合作的烟叶社会化生产组织体系,使闲置的适宜种烟的土地向种烟大户、家庭农场转移,建立种植主体分类扶持机制,重点发展1.33-~3.33 hm2的适度规模农户。
3.3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加快土地流转进程
目前,种烟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畅及用地租金偏高仍是烟区实现烟叶生产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的首要制约因素。因此,政府部门要积极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出台相应的鼓励政策,鼓励烟田承包。在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家庭农场、合作社可以通过成立“土地银行”,将农户闲散的土地存入“土地银行”,土地所有权保持不变。“土地银行”在对存入银行的土地进行资源整合后,开展标准、规模化种植烟草。合作社将所得收益按土地面积分配给土地所有者一定的利息。“土地银行”可加快土地流转进程,促进土地向种植专业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有偿、有序流转,实现土地效益的最大化[6]。
3.4提升合作社服务能力,促进烟农共同富裕
服务型专业合作社应坚持“两头工场化、中间专业化”和“起点高、管理细、职责清、效果好”的要求,重点围绕“耕作、育苗、施肥、植保、打顶、抑芽、烘烤、分级、预检、交售”等环节,逐步建立和完善专业化分工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育苗工场和烘烤工场建设,积极培育育苗专业化服务队、机耕专业化服务队、植保专业化服务队、烘烤专业化服务队、分级专业化服务队、运输专业化服务队等专业服务组织,有效减轻烟农劳动强度,实现烟农减工、降本、增效,促进烟农共同富裕。
3.5提高烟农的整体素质,加快培育新型职业烟农
烟农素质的高低是烟区烟叶发展兴衰的关键因素之一,烟农种不种烟、种植多少决定了烟叶发展规模,烟农的技术水平是烟叶可持续发展的筹码。一是通过办培训班、座谈会、家访等多种形式,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和烟草政策宣传教育,提高烟农的认识;二是加大对烟农计算机操作和网络方面的培训力度,拓宽烟农获取外界信息的渠道;三是开展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合作,采取自学、委培等方式,提升烟农特别是年轻职业烟农的整体水平;四是加强烟叶科技推广网络体系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对职业烟农进行培训,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科技兴烟进程。
3.6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确保烟叶生产可持续发展
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消除烟农的生存焦虑感,烟农作为弱势群体,个人根本无力承担因灾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因重大疾病后高额的治疗费用。因此,建立合作社风险保障、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合作社开展医疗、养老、意外伤害保险等补贴方式,解决烟农的后顾之忧,确保烟叶生产可持续健康发展。
4 结语
郴州市烟叶生产组织形式实现创新,必须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根据“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专业合作”的总体要求,以“种植在户、服务在社”为核心,建立和完善种植主体分户种植、分户经营,烟农专业合作社统一组织、统一服务的烟叶生产方式,推动烟叶规模化种植、专业化分工与集约化经营,对实现郴州“百里烟海、百万烟叶、百亿产业”的发展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黄国联.加快郴州浓香型特色烟叶产业转型升级的探讨与思考[J].产业开发,2014,(5):8-9.
[2] 江连强,徐明康,李 斌,等.烟叶生产组织建设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13,(14):299-307.
[3] 李家俊,刘明国.中国特色现代烟草农业生产组织模式:以贵州为例[J].贵州农业科学,2011,39(11):197-201.
[4] 彭细桥,李宏光,杨虹琦,等.湖南郴州烟区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现状及发展前景分析[J].安徽农业科学,2012,40(5):3103-3106.
[5] 王 红,曾尚梅,刘文丽,等.湖南省烟叶生产组织与支持政策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4,(1):44-45.
[6] 荐春晖,杜兴华,袁治理,等.陕西省旬阳县现代烟草农业生产组织规模研究[J].陕西农业科学,2014,60(11):84-86.
(责任编辑:贺 艺)
Status of Organizational Form of Tobacco Production in Chenzhou and Development Countermeasures
LIU Bei,DENG Wen
(Institute of Agricultural Economy and Regional Planning, Hunan Academy of Agricultural Sciences, Changsha 410125, PRC)
Abstract:The innovation of tobacco production organizational form and scientific reasonable use of various resources are important ways to realize regional production, improve the quality of tobacco leaves and increase tobacco farmers’ income.The status of organizational forms of tobacco production and existing problems in Chenzhou were described.Furthermore, several countermeasures were put forward as follows: strengthening policy support, innovating organizational forms of tobacco production, innovating land transfer mechanism, enhancing service capabilities of cooperatives, improving the overall quality of farmers, and establishing sound social security system.
Key words:tobacco leaf; production organizational form; status; countermeasure; Chenzhou
通讯作者:邓 文
作者简介:刘 贝(1986-),女,湖南长沙市人,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农业资源利用。
收稿日期:2015-11-05
DOI:10.16498/j.cnki.hnnykx.2015.12.028
中图分类号:F326.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60X(2015)12-009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