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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回应的问题与出路

2015-03-11夏全珍

时代金融 2015年6期
关键词:公民社会公众参与

【摘要】在经济全球化和政治民主化的推动下,政府回应成为行政理论研究的热门课题和各国政府改革实践的主要内容。近年来,我国政府回应性已在其行为中有了很好的体现,但面对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政府回应仍显示出其脆弱性:一方面,服务意识薄弱、法律制度缺失、回应方式单一显示出政府回应能力不足;另一方面,思想观念传统、参与动机缺乏、能力素质不足体现了公众参与能力有限。究其因由,思想意识不到位、相关机制不健全、公民社会不成熟是主要制约因素。因此,本文提出明确公务员角色,树立民本理念;打造电子化政府,更新回应方式;培育公民社会,加强公众参与三个提升我国政府回应力的建议。

【关键词】政府回应  公民社会  电子化政府  公众参与

经济全球化和政治民主化在推动各国政治、经济各方面不断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给各国带来各种问题和挑战,从而,新的一轮政府改革再次在西方国家兴起,并迅速蔓延全球。其中,政府回应随着全球范围的政府改革潮流而日渐凸显,成为目前各国政府改革实践的主要内容和行政理论研究的热门课题。

一、政府回应是我国改革的题中之意

“政府回应”是指政府在公共管理中,对社会公众提出的各种需求和问题及时做出回复和反应的过程。它“强调及时与主动,政府应该是‘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出现在现场,定期主动地向公众征询意见、解释政策和回答问题”。[1]在我国,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公众对于民主政治建设有了更高的期许,政府回应成为题中之意。国际行政院校联合会2000年年会(2000年7月10~13日,北京)就以“回应性”作为其主题之一。

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学者对政府回应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我国政府在行政实践中也对回应性行政进行了一些探索,例如,“承诺制”、“公示制”和“听证制度”等。2008年5月1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始施行,标志着我国的政务信息公开步入“有法可依”时代,为构建回应政府做了重要奠基。但是,近年来,农民工问题、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以及各地频发的暴力拆迁事件、城管打人事件等公共问题反映出我国政府回应在不断发展的背后还隐藏着很多问题。

二、我国政府回应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政府回应性已在其行为中有了很好的体现,但面对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和越来越高的呼声,政府回应仍显示出其脆弱性。这种脆弱性不仅表现在我国政府作为回应主体在面对公共问题所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的回应不力,还体现在社会公众作为回应客体在政治参与过程中缺乏相应的能力素质。

(一)政府回应能力不足

近年来,我国政府在回应能力建设方面加快了步伐,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总体上看,我国政府的回应能力仍然较弱。政府作为回应的主体,仍存在着一些不足。

首先,服务意识薄弱。政府既是社会的管理机构,也是社会的服务机构,重视并积极回应公众的利益诉求是服务型政府的应尽之责。但从整体上来看,受中国几千年来“官本位”思想的影响,在我国,现代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所要求的服务行政还未最终形成。公务员在具体行为中,服务意识薄弱,在面对公众的诉求时,欠缺回应的主动性,甚至有时出现相互推诿、搪塞其词、听之任之等现象。

其次,法律制度缺位。法律制度是保证政府政策贯彻执行的刚性保障。不可否认,我国在建设法治政府的同时,“人治”色彩仍旧浓厚。[2]目前,我国政府回应力的构建存在法律规定不详实,责任承担不明确,回应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导致政府回应制度化、科学化和民主化程度较低,社会诉求难以真正实现。比如,我国的价格听证制度的不完善、听证程序的不透明导致公众评价其“逢听必涨”,将听证会称为“涨价会”。

最后,回应方式单一。政府回应的方式包括应答方式和行为方式。[3]政府应答方式要求政府通过主动与社会公众接触和对话,以及时、深入地了解公众的诉求、发现社会的矛盾;政府行为方式则是指政府针对公众需求,迅速、高效地采取行动,以回应社会公众。然而,目前我国政府的应答方式缺乏主动性,很多社会问题多是通过网络等公众媒体扩大影响,激化矛盾后才受到政府的关注;我国政府的行为方式则缺乏有效性,对很多社会事件的处理所采取的行为都难以取得公众所期待的效果。

(二)公民参与能力有限

政府是公民的政府,因此,政府回应力的构建不仅要求政府主动负责地了解并满足公众的利益诉求,也需要社会公众积极地配合。随着我国对政府回应的践行,社会公民在这方面的作用逐渐受到重视,同时,问题也凸显出来。

第一,思想观念传统。正如古时读书人奉行“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信条,自古以来,我国社会公众坚持的是“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理念,对于国家公共事务漠不关心。即使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我国有些社会公众仍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认为国家的治理和社会的管理是国家行政人员的职责,与自己无关。

第二,参与动机缺乏。公民参与是提升政府回应力的重要途径。随着民主政府和自由社会的不断推进,我国社会公众虽然对公共事务的关注度有所提升,但其对国家政治决策多采取顺从的态度,极少尝试对政治系统的输出施加影响以满足自身的需求。总体来说,公众对于国家治理和公共行政方面的事务缺乏应有的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因而参与较少。

第三,能力素质不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有了长足的发展。同样,在此大背景下,我国社会公众的经济能力和文化素质各方面在整体上也有了极大的提升。但是,社会管理和国家治理的复杂性对公众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使在现代社会,我国很多公民仍不具备较强的政治参与能力和素质,这也是我国政府回应力建设的一大难题。

三、我国政府回应的制约因素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政府在回应社会公众需求方面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和不错的成果。但“从理论上,与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的对政府回应力的要求比起来;在实践上,与公民社会人民群众的期待和需求相比起来,我们政府的回应力还难以令人满意”。[4]究其因由,本文认为主要存在着以下不利因素的制约。

(一)思想意识不到位

我国政府回应力的进一步提升,受到政府服务意识和公民参与意识的制约,归根结底是受到文化,尤其是我国传统文化的制约。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从来没有出现过民主政治,甚至没有出现过现代意义上民主的政治思想。我国长期的封建社会奉行的是“立君牧民”的愚民政策,政府回应和公民参与根本无从谈起。在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下,我国行政人员秉持的是“以政府为本”的行政理念,公众则采取淡漠忽视或被动顺从的态度,社会呈现的是“官”“民”分化,“主”“仆”颠倒的现状。

(二)相关机制不健全

政府回应机制既是社会公众表达自身意愿、影响公共决策的渠道,也是政府了解民众诉求、解决社会问题的途径,是实现政府回应的载体。传统回应载体的建设虽然在不断改进之中,但其作为一种被动的回应渠道的性质依然没有改变。而在现代政府回应载体的建设上,我国各级政府网络大都处于初级水平,功能很不健全。而且,在对网站的维护和信息的管理上,我国政府多采用控制的方式,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公众的参与,也削弱了政府的回应能力,导致社会诉求难实现、政府回应难发挥。

(三)公民社会不成熟

政府回应是一个政府与公众互动的过程:政府创造回应的各种条件,但只有广大公众参与才能使回应变得有效。因而,实际上,政府的回应的主动性与公众参与的主动性是同等重要的。公民社会是连接两者的桥梁。改革开放造就了一个彻底变化了的中国社会,也催生了公民社会在中国的出现。但要使公众能够更大程度上在政治生活中发挥影响力以维护或实现自己的利益,当下公民社会在我国的发展是远远不足的。作为公民社会主体的民间组织发展不足、力量薄弱,与之相配套的法律和政策的保障的缺失都体现了我国公民社会的不成熟,使之成为制约我国政府回应的一个重要因素。

四、提升政府回应力的对策建议

针对我国政府回应所存在的问题,基于对我国政府回应制约因素的分析,本文试从以下几方面来提出提升我国政府回应力的对策建议。

(一)明确公务员角色,树立民本理念

作为政府工作人员,公务员是国家政策的执行者。马克思指出无产阶级政权下的官吏是人民的公仆。我国作为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人,政府及其官员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因此,明确政府公务员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以民为本的行政理念,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题中之意,也是提升政府回应力的必要前提。

(二)打造电子化政府,更新回应方式

在信息大爆炸的时代背景下,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创新,电子政府成为改进政府回应方式,提升政府回应能力的重要手段。电子化政府以互联网为依托,及时发布政府的工作信息,有利于改变以往政府与公众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状况。此外,政府网站也为公众表达意愿、提出建议提供了快速渠道,从而大大提高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互动,同时防止了信息在人为传递中的失真,使政府高层能真正了解到广泛的社会民意。在电子化政府的建设过程中,要强化政府信息的完全公开和政府行政的高度透明。

(三)培育公民社会,加强公众参与

公民社会为公民参与国家政治和社会治理的提供了机会和手段,是实现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公民互动的重要平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组织数量及其对政治的影响不断增加,公民社会在不断发展形成。但其自治性以及对国家政治的参与度仍需加强。一个没有公民的社会是及其难以治理的,是没有未来的。但正如马骏教授所说,“整天盯着自己的碗,多一块肉就高兴,少一块肉就抱怨的人,不是公民”。因此,在促进公民社会成熟的同时,也要提高公民的权利意识和参与能力,为公民参与政治提供更好的条件。

参考文献

[1](美)格罗弗·斯塔林.公共部门管理[M].陈宪等译.译文出版社,2003.

[2]李严昌.政府回应:中国的理解和实践[J].行政与法,2011(11).

[3]聂鑫.增强我国政府回应能力的理论意义与现实对策[J].吉林工商学院学报,2008(1).

[4]黄新伟,刘欢生.新时期政府回应力之缺失及其重塑[J].政法学刊,2009(6).

作者简介:夏全珍(1989-),江西吉安人,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2级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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