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生迷航者跨越“四重门”
2015-03-09刘桂池
刘桂池
时隔六年,朱正萍不用翻资料,依然记得那一天。
2008年9月3日,梁平县礼让镇派出所“社区矫正对象衔接”现场。
“人就交给你了。”所长话语里饱含期待。
“我会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朱正萍看着五名社区矫正人员说。
这天,梁平县司法局成立社区矫正科,结束了公安局负责社区矫正的历史。
朱正萍作为科长,成为梁平县第一批社区矫正工作者。
在这六年多时间里,她带领同事帮助一批又一批社区矫正人员跨越了“四重门”,成功回归社会。
跨越矫正之门
2012年8月的一天,梁平县司法局矫正科。
一个戴墨镜、鸭舌帽的女人站在门口。
在她遮盖的脸后面,朱正萍读出一丝不安。
“是王丽(化名)吧?”朱正萍猜到是社区矫正人员。
“是的。”王丽低声应道。
…………
王丽原本在外地当保姆。
她因一时贪念,偷了雇主家的财物,被抓获后判了缓刑,她被移送梁平县司法局接受社区矫正。
因此,王丽前来报到。
社区矫正人员包括被判管制、缓刑、假释等罪犯。他们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
王丽不曾想到,自己会跟“犯罪”两字沾边。
来司法局路上,她彷徨不已;敲门那一刻,如临断头台。
悔恨和耻辱撕扯着她的心。
这种痛苦的缓和,始于朱正萍的一句话。
“人难免犯错,只要从此改过,你还是好妻子、好妈妈。”朱正萍说。
王丽终于摘下帽子和墨镜,抬起头来,眼泪滑落。
她原以为,矫正科跟监狱一样,她将面对严苛的询问。
却不料,朱正萍用亲和力一下子拉近了两人的距离。
矫正期间,王丽每月得参加义务劳动。
第一次做大扫除,王丽担心被人发现“社区矫正”的“标签”。
“朱科长,你也和我们一起参加劳动啊?”王丽发现了朱正萍,非常惊讶。
“大家一起出力,更快更好地完成任务!”朱正萍说。
“王丽们”都明白了朱正萍的心意:期盼大家尽快回到正常生活中。
大伙儿都很卖力地做清洁,仿佛从地上拾起的是尊严。
王丽再次去矫正科时,内心不再纠结。
她觉得,推开矫正科的门,迎来的是光明。
走进亲情之门
矫正科的“门”,只是矫正人员改过自新的第一步。
有些犯过罪的人,重返家庭时心存障碍,甚至会与家人发生矛盾。
这时,光靠亲和力还不够,朱正萍还得充当“调解员”。
2013年末,吴某因职务犯罪入狱。
因表现良好,吴某从收监执行转为社区矫正。矫正期6个月。
在妻子陪伴下,吴某来矫正科报到。
可能是刚出狱的缘故,吴某言语很极端。
“谁让你们把我从监狱弄出来?!”吴某抱怨。
妻子陪着笑,照顾丈夫的情绪。
看得出来,吴某出狱后,与家人的感情很不融洽。
“要不是假释,说不定我已减刑出狱了!还用得着接受什么矫正!”吴某继续抱怨。
朱正萍问他:“那你觉得监狱里好,还是家里好?”
王某说:“出来还不是受限制!”
“监狱里能想吃啥就吃啥吗,每天能洗热水澡吗?”
“你被收监,你妻子支撑一个家容易吗?”
“父亲坐牢了,女儿什么感受,你想过吗?”
朱正萍接连发问,令王某幡然悔悟。
不久,王某按时来矫正科汇报。
他在汇报材料上写道:“朱科长的教导,让我走出了心里阴影,走进了亲情之门。”
步入社会之门
2013年某日,朱正萍打开电脑,登陆阿里巴巴网站。
她点开“创业项目”页面,在众多条目里搜寻着。
忽然,朱正萍眼睛一亮:“这个项目合适!”
她随即拨通电话:“小李,我找到一个创业项目!”
小李是朱正萍负责的社区矫正人员。
两年前的一天,小李的妻子突发疾病住院。
小李在骑摩托车赶往医院途中,意外撞死一位路人,因交通肇事罪入狱。
服刑期间,妻子病故。
2013年2月,小李开始接受社区矫正,向朱正萍报到。
“你今后有什么打算?”朱正萍问。
“不知道干什么。”
“以前做过什么工作?”
“我以前是司机,但因为交通肇事罪,驾照被吊销了。”
看得出来,一系列变故让小李万念俱灰。
朱正萍鼓励道:“不要灰心,我帮你找找看有没有合适的工作。”
一直以来,社区矫正人员融入社会都有一定困难。
一方面,由于“犯过罪”,令一些人对社区矫正人员敬而远之;另一方面,社区矫正人员自信心不足,也成为融入社会的障碍。
因此,帮助矫正人员更好地在社会立足,是朱正萍关心的事。
“感谢朱科长!”听朱正萍讲完创业项目内容,小李非常高兴。
在朱正萍指点下,小李的生意很快张罗了起来。
又过了半年,已结束社区矫正的小李打来电话。
“朱科长,我要结婚了,想请你当证婚人。”
小李创业初步成功,又找了个对象,打算结婚了。
“你还记得我呀?”朱正萍打趣道。
“记得!一辈子都记得!要不是你,我就没有今天!”小李激动地说。
打开心灵之门
社区矫正人员或多或少会因犯罪留下心理阴影。
对于朱正萍来说,帮助矫正人员打开心结,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关键,也是难点。
一日,梁平县人民法院向县司法司移交社区矫正人员郭芳(化名)。
不料,郭芳来报到时,躺在办公楼里打滚。
“法院判得不公平!”郭芳躺在地上哭喊。
朱正萍第一次遇见这样“撒泼”的人,马上给法院打电话了解情况。
据法院方面说,郭芳的确很老实,她的邻居很强势,两家向来不和。
一次,因地界不清引发冲突。
打斗中,郭芳用钢钎刺伤邻居,她本人也挨了打。
经法院审判,郭芳受轻微伤,邻居受轻伤;郭芳构成犯罪,赔偿5000元医药费。
缺乏法律常识的郭芳,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何双方都受了伤,自己却要赔钱,还要接受社区矫正。
郭芳“咽不下这口气”,在司法局哭天抢地。
朱正萍说:“既然不服法院判决,你可以申诉。”
“我不懂,我也听不进去!”
“如果你不接受社区矫正,那法院只能判收监执行了。”
“大不了同归于尽!”
朱正萍在矫正科“阅人无数”,她清楚:女人一旦较真,很容易走极端。
为防止郭芳“想不开”,朱正萍随即联系了郭芳所在乡的干部。
“……请你们做好两户的调解工作,保持关注,避免矛盾激化。”朱正萍嘱托乡干部。
有乡干部调解,郭芳与邻居的矛盾逐渐缓和。
隔一个月,郭芳主动来找朱正萍汇报矫正情况,前后判若两人。
“朱科长,感谢你!要不是你工作做得好,我当时死的心都有了。”郭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