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陕西教育近代化初探——以陕西大学堂为例
2015-03-07张丹
张 丹
(陕西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
20世纪初的清末新政中,在庚子事变的危机下,执政者以传统政治权威合法性为基础,运用传统的官僚行政组织手段,自上而下地推进社会变革和政治结构的自我更新[1],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公共事业等领域都起到了早期现代化的效果,可以说这是中国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的转折点。在这种改革的新潮下,新政在陕西也得到了有力的推行,促进了陕西社会的近代化进程。本文以陕西大学堂为例,从其设立的原因、学制与教学、师资力量、学生管理等具体方面,来探究清末陕西新政在教育方面的成效。
一、陕西大学堂设立的原因
庚子事变之后,清政府认识到统治权威的丧失,其极端保守的政治以及传统的儒家思想并不能挽救政权、民族乃至国家,为了一改数千年“积习相仍,因循粉饰”的局面,决定效仿西方,从政治、经济、军事、教育等方面进行改革。
光绪二十七年八月初二日上谕:“人才为政事之本,作育人才,端在修明学术,历代以来学校之隆,皆以躬行道义为重。故其时体用兼备,人才众多。近日士子,或空疏无用,或浮薄不实,如欲革除此弊,自非敬教劝学,无由感发兴起。除京师已设大学堂,应行切实整顿外,著各省所有书院于省城均改设大学堂,各府、厅、直隶州均设中学堂,各州县均设小学堂,并多设蒙养学堂,其教法以四书五经,纲常大义为主,以历代史鉴及中外政治、艺学为辅。务使心术纯正,文行交修,博通时务,讲求实学,庶几植基立本,成德达材。”[2]101
从上谕中我们不难看出,清政府已经认识到在危机面前,人才是立国之本,要讲求实学,剔除各种学术弊端,学制的改革成为当务之急。关于这一点,袁世凯在光绪二十七年三月初七日就曾上奏:“古今立国,得人则昌,作养人材,实为图治根本。中国情见势绌,亟思变计,兴学储材,洵刻不容缓矣。”[3]210而人才的培养又得益于学校,只有改变传统儒家的思维定势,改革学校教育,吸取西方的“器”,才能挽救危机。所以他又说:“臣伏惟国势之强弱,视乎人才,人才之盛衰,原于学校,诚以人才者立国之本,而学校者又人才所从出之途也。以今日世变之殷,时艰之亟,将欲得人以佐治,必须兴学以培才。”[3]317换言之,只有探其本,广植材,才能得人行政,为此“救中国之贫弱以学堂做起最为须要”[4]150。
上谕颁布后,陕西省为了响应清政府教育体制的改革,在全省府、州、县设立诸多学堂,开办学堂教育。《秦中官报》对此这样载道:“学堂之设其旨有之,所以陶铸国民造就人才,振兴实业,国民不能立,必立学之教之”[5],即学堂的设立是为了培养人才、振兴实业,从而解时机之艰,为国家从传统向近代化转变奠定基础。正如刘古愚先生所言,“今日中国之患,不在外人之富强,而在我国之贫弱,亦不在我国之贫弱,而在我民之顽犷,顽则无礼义而日未时势,犷则逞蛮野而触祸饥”[4]150。再加上陕西地处西部地区,教育水平远落后于东南各省。基于此,陕西省对创办学堂极为重视。
二、陕西大学堂的学制与教学
“光绪二十八年,巡抚升允创立大学堂。三十一年,巡抚夏时遵章改为高等学堂”[2]107。设立之初,陕西大学堂的学制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至光绪三十一年编订的《高等学堂更订章程》才明确规定:“补习普通科学一年,正科三年,四年毕业。”[6]477作为高等学堂,四年的学制,亦欲达到培养人才、振兴实业的预期,因而其教育体制就必然会随之做出相应的改革。下面从教学宗旨、管理机构、入学资格、课程设置等方面对其教学进行阐述。
在教学宗旨方面,上文的上谕中提及要以四书五经为主,以西学艺学为辅。陕西省遵奉章程,其在教学章程中亦指出“诸生以中学为体,以西学为用,必明体乃有益于身心,必达用乃有裨于家国,绩学尚已,敦品尤先,若不知砥行饬躬尊君亲上为何事,即智慧日启,学业日精,流弊将不可问甚,有摭拾狂瞽谬说谓人人有自主之权,驯至诋訾圣贤,畔道离经,王化涵儒,奚容有此郊遂之设,正为斯人杜渐防微,当以此为开宗明义。”[6]473虽然此宗旨并没有脱离张之洞“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模式,但是对于清政府而言,其能为了时局危机,向西方学习,进行制度方面的创新,慢慢从极端保守的君主专制向开明专制转变已经是进步了,更何况如果大幅度地快速移植被认为良好的西方教育制度,反而会使新政遭遇激进的制度主义。
在管理机构方面,为了更好地办理陕西大学堂,“办学初期未设专任监督,学堂设总办1人,统辖各员,主持全堂事务”[6]479,光绪三十一年,“大学堂改办为高等学堂后,取消了总办,名誉监督又不能经常到校,便以提调代行监督事务,统辖全堂所有教务,庶务,斋务工作。”[6]479但是诸事门目甚多,一个人的才力是有限,不添派人员是不足集思广益的,为此管理机构不断完善,“在监督或提调之下设3长,即教务长、斋务长、庶务长,设教务长1人,由教司兼任,主要负责管理学科课程设置、教学教法、学生学业等。庶务长,主管堂中一切庶务,庶务长下设文案官,管理一切文牍,会记官,掌管银钱出入,杂务官,管理雇佣人役,堂室器物等。斋务长,负责考察学生品行及处理学生斋舍的一切事务,斋务长下设监学官,考察学生功课学习的勤惰及学生出入起居等,检察官,检查照料学生食宿,卫生等。”[6]479
在入学资格方面,陕西大学堂作为省辖直属学堂,与初级、中级学堂不一样,其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培养人才,故其所收学生也有严格的要求。资料中载有:“大学堂为全省学堂总汇之所,其学生应于各府直隶州所设中学堂内之优生挑选升入,现因各处中学堂未能尅期偏设,暂由各府厅州县按经义史学先行招考申送,以备甄录,凡十八岁以上三十五岁以下,通解经史,文理明顺,身家清白,体质强健并无嗜好者即为合格。”[6]473
可见,为了办好大学堂,陕西省从年龄、生源、文理、身家、体质等诸多方面进行限制,从而评析考送学生是否合格。这只是入学的第一步,如要继续在高等学堂深造,入学之后还要从天资聪明和心术纯正两方面进行第二步的挑选,即“肄业诸生心术品行是否不逾范围,才力聪明是否可期成就,应由教习提调详加察核,于到堂三个月后告知总教习会同总办复加考核,以定去留,其天资高明而心术不正者,立时斥逐,亦有心术纯正而赋质少绌者,考核以后再留三月以观后效,加两次考核,实属不堪造就,不准再留。”[6]484
在课程设置方面,陕西省巡抚升允在开办学堂时曾以上谕为主,提出“教法自当以伦理为先,次及经猷才艺”[6]472的原则。基于此,“经总教习屠仁守拟定教规,分为四门,每门系以子目。第一门性理格致,统明伦、修身、综物、博文四类,第二门政治时务,统治纲、掌故、内政、外交四类,第三门地舆兵事,地舆考形势、习绘图、兵事以法制练,韬钤,第四门天文算术,天文精测候,审推步,算术研元化究积微”,“西学亦拟暂科四科,曰算艺科,曰质测科,曰电化科,曰文语科”[6]472。可见,在课程安排中,无论是内容还是范围都有所改变,性理格致只是其中一个子目,学生学习不再以四书五经为主,而是从时政、地理、算学、兵事等多方面仿照西方学校,从德、智、体逐步推进,促进全面发展。
三、陕西大学堂的师资力量
陕西省地处西部,学务方面与其余省份有诸多隔阂,师资合格者自然不多。因此,师资问题成为陕西办理学堂的关键所在,特别是作为省辖的陕西大学堂,上文中已从四个方面对其自身的体制改革进行阐述,但是体制改革只是学堂教育的第一步。其最终目的在于使学堂能很好地运行,入学的学生在四年的学习中能对相应的知识有所掌握,从而振兴实业,挽救国家。教习在其中起重要的桥梁作用。表1对陕西大学堂部分教习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
表1 陕西大学堂部分教习基本情况统计表
表1中的八人只是曾任陕西大学堂教习人员的一部分。以此为例分析,八人中有两人是进士、两人是举人、一人是秀才、一人是廪生、一人是京师大学堂毕业、一人是日本教习。此外,八人中除了一名日本教习外,陕西省内的教习有四人,其余来自湖北、山西、浙江等外省。概括起来,陕西大学堂聘请的教习有三类:一部分是清朝的进士、举人,而且进士举人中还有三人曾赴日本留学,一部分是国内大学堂的毕业生,还有少数的外国洋教习。陕西省从三个渠道选聘师资,既能吸取省内省外乃至日本的优秀人才,又能通过教习使学生更好地汲取知识,促进陕西教育近代化。
四、陕西大学堂的学生管理
陕西大学堂设立之初的准则就是为了造就人才,振兴实业,而这一原则又是建立在“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指导思想基础之上的,其在学生管理制度方面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光绪三十二年制定的学堂条规中规定:“一是尊君,规定每年恭逢皇太后万寿、皇上万寿、皇后千秋,由总办率领诸生齐班望阙行礼,二是尊孔,恭祀至圣先师孔子暨本省诸先贤先儒,每年延师、开学、散学之期,由总教习、教习、总办、提调率领学生行礼,三是礼让,教导诸生以明廉耻,知羞恶,敦崇礼让,激发忠良为第一要义。”[5]此条规中对于君臣、孔子和伦理是极为重视的,在此基础上才由心术纯正延及学习深造的天资。可见,其办学准则在学生管理的条规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此外,学堂把一些带有民主色彩的言论视为异端,“斥为狂瞽谬说,严加防杜,不改者立时斥逐”[7]。这就表明,学堂虽然从教学课程方面安排学生学习西方的技艺,但在思想方面还是以儒家伦理为主,对民主的思想和言论是极为限制的。
陕西大学堂为了培养人才,在四年的学制中不仅从三个渠道聘请优秀教习,还从课程设置方面对教法内容进行变革,而所招的学生也是经过严格挑选的。为此,在学生管理方面除了上文所提及的学堂条规之外,还从学堂考试和奖惩角度进行监督。
在学堂考试方面,“该学堂的学业考试有月考,季考,学期考,学年考,毕业考五种,月考每月考一次,由总教习阅定后给奖,季考,每季度考试一次,由总教习决定成绩后,交给学堂总办转巡抚定奖,学期考试或学年考试,按考试成绩决定升级或留级,毕业考试成绩分五等,即最优等、优等、中等、差等、最差等。”[6]478除了这五种学业考试之外,“学堂有月课,有季课,月课由总教习阅定后择尤酌给奖赏,季课则由总教习评定甲乙,交总办转送巡抚查核,应否给奖,临时再定。”[6]473可见,在四年的学习中,陕西大学堂对于学生的学业监督是极为严格的。每月、每季度、每学期、每学年都会就学生所学内容进行测试评定,为此还制定了相关奖惩方式来激发学生学习。
而其奖惩的原因,在资料中也有记载:“溯自三十一年拟定章程令高等学堂自三十二年开学始补习中学堂科学一年,再令学习高等,业已照办,现在补习期满已久,似应就其学之所及,划清等级,先办中学毕业,照章考试给奖,既可慰其数年攻苦之志,并可递升高等之阶,界限分明,不虞躐等。”[6]485学堂奖惩的目的既是为了奖励学生数年的攻苦之志,同时也是其递升高等的阶梯。为此,学堂以学生考试成绩为评定基础,“在堂考试毕业,详定分数送司复核,分科考试,其本堂不满六十分者,照章扣除,遵照学部奏定记分降等,新章详核分数酌定等第发给毕业文凭。”[6]487只有本堂考试满六十分者才能发给毕业文凭,进而对其酌定等级。至于等级的标准,上文中已经提及,毕业考试的成绩分为五等,以此为依据,按考试的等级对毕业生奖励出身,“最优等奖予拔贡出身,优等者奖予优贡出身,中等者奖予岁贡出身,差等以下为优禀生”[6]478。
五、结语
陕西大学堂自光绪二十八年开办至民国元年停办十一年间,学堂在管理机构、课程设置、师资力量、学生管理等方面都进行了大幅度的变革,反映
了封闭落后的陕西遵奉章程兴办教育的努力。据记载:“陕西省近来兴办学务,极力扩充,约计常年动用司库正杂各款已逾二十万金,直居全省财政岁出十五分之一。”[6]27可见,陕西省在学务方面也是积极响应清政府的上谕,从而实现了从书院制度向学堂制度的转变,实现了陕西省第一次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了陕西教育的早期近代化进程。
[1]萧功秦.危机中的变革——清末政治中的激进与保守[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11:92.
[2]宋伯鲁.续修陕西省通志稿[M].1934(民国二十三年).
[3]天津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袁世凯奏议:上[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7.
[4]孙志亮,陈国庆,马林安.陕西近代史稿[M].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92.
[5]姚远.陕西大学堂教学活动考[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32(4):164-169.
[6]陕西省教育委员会.陕西教育志资料续编[M].西安:三秦出版社,2000.
[7]西北大学历史系.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陕西大事记述(1840—1919)[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4: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