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暴力消解”的视角看武术套路的理性生存
——武术套路的另类解读
2015-03-07石华毕
石华毕
从“暴力消解”的视角看武术套路的理性生存
——武术套路的另类解读
石华毕
套路运动形式是中国武术明显区别于世界其他技击术的重要特征之一。武术在其演化的历史过程中,逐渐出现了功能的多样化,究其原因,是暴力消解的过程产生的内、外动因。本研究以武术套路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套路蕴含“暴力”分析,认为暴力消解促使了武术功能的多元化,套路本身也对暴力起到了消解作用,套路是暴力消解的产物。武术的演变历程是一个暴力消解的过程,即从暴力走向非暴力的过程,武术对暴力的消解也是武术智慧生存的理性选择。
武术套路;暴力;非暴力;消解
1 问题的提出
中国武术拳种众多,门派林立,各拳种的风格主要体现在套路上。“内外兼修”成为中国武术区别于世界其他武技的鲜明特征,武术套路也是中国武术明显区别于世界其他技击术的重要特征之一[1]。
康绍远指出,“武术套路中的动作虽然表现出一定的攻防含义,但它没有攻防作用”;“套路的演练由于加入了节奏、韵律的处理,并向表演的规范化发展;而技击性动作则围绕着实战搏击这一中心去处理”;“所以,动作一进入套路,其技击性先自消解了”[3]。此文的套路,主要指的是竞技武术套路,对于传统武术套路,情况也大抵如此。
武术在发展过程中,“花法”、“舞蹈”、“体操”等无疑为武术套路的艺术化做出了有益的补充,舞蹈和武术在形式上没有本质差异,他们都是“舞”的成分,在表现形式上要求有表演的技巧和美的韵律感,这些要求都要与攻防技击紧密联系[5]。现代竞技武术套路正在不断偏离技击实用性。以“高、难、美、新”为指导的技术要求,很难与传统武术套路所提倡的技法相和谐。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研究院组编的《我国中小学武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研究》中也提出了矛盾的观点——“套路运动制约了中小学生的习武兴趣……”;“然而,调查后却发现中小学学生主要通过影视武打片和武侠小说来了解武术,很多学生将跆拳道和拳击视为武术项目,全国2/3以上的学校竟然没有开设武术课,在学生感兴趣的武术内容中套路名列首位”[2]。基于此,以及目前学校武术教育的现状,有必要进一步认识套路的本质。
对套路的阐释至少有4种:1)套路是记载攻防动作的形式与方法;2)攻防动作一旦以套路形式存在,技击性就自行消解了;3)套路本质上就是类似于舞蹈、体操等的艺术化;4)借用李小龙(Bruce lee)的话,“固定的套路永远不可能带来自由(流动)。这种僵化的训练不是对格斗中不断变化的情形做出的适当反应。这种不断的变化必须以鲜活灵敏的方式去应对,因为时间永远是鲜活的。”[7]
上述对套路的存在及技击格斗功能是一种批判态度。套路是程式化的,套路又是艺术化的,通过练习套路获得的技击格斗能力必将大打折扣。从繁琐的套路中去获得格斗技能是习武者的追求吗?梅里雪山*梅里雪山(Meili Snow Mountain)藏族人“转山”,对神山的崇拜。转山:对着灵性的大山反复绕着走的仪式。藏族人相信,遭遇苦难的人借此能得到罪愆的洗脱与身心的净化。参见谢旺霖.转山[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Meili Snow Mountain)对于登山征服者而言,只是一个海拔高度,对于藏民族而言,却是不可逾越的远度,征服雪山的登峰者走的是垂直高度,而到神山去朝拜的藏民族则是围绕着神山“转山”。显而易见,从信仰的角度来看,“武术”与“转山”两者应该是“异曲同工之妙”。套路存在必有其合理性。本研究论证的前提(假设)是武术(包括套路)是暴力消解的产物,结论是武术不是真正意义的格斗术。另外,讨论套路产生的历史根源以及探寻套路的本质,可以为当前武术教学的困境提供一定的参考。本研究写作逻辑结构:提出观点——以暴力抑制为出发点(前提)——武术暴力弱化的表现及动因(论证)——武术走向“非暴力”的结论(结论)。暴力抑制包括内在与外在的动因;暴力消解包括表现形式与手段、非暴力理念的产生。
2 相关概念及说明
2.1 暴力抑制或暴力消解
如果武术不属于暴力的范畴,此讨论就无任何意义可言,武术与暴力是密切相关的才有了讨论的前提。
“消解”——消释、消除,消释即减少度,消除即除掉、去掉。消解在本研究的含义具有2层:1)认为套路带有暴力,但并非暴力以实现暴力为目的,暴力的等级(程度)减少了;2)由于套路的艺术化,暴力进一步被消弱甚至消除掉了,即失去了暴力,套路仅为艺术、养生、娱乐等服务。武术暴力的消解可从如下进行考量:
1.武术的暴力消解可以从武术的功能或武术的运动形式加以考量。武术功能的多元化就是武术暴力消解的一个客观表现,如健身、防身、修身养性、娱乐、表演等;从运动形式考查即武术具体表现为套路运动、养生功法、与心相关的禅修等。可见,武术暴力的消解一方面是通过外在的技术形式,技术的功能变化。
2.武术功能的变化,不是指武术的本质功能发生了变化,而是指武术的功能多元化,即武术的价值取向多样性。这些功能以武术的本质功能为基础,可以将武术功能多元化称之为功能转化。毫无疑问,武术功能的转化使武术的生存空间进一步扩大。
3.通过道德约束机制。总体来讲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要求,具体表现为,各流派、拳种门规戒律、宗族主义、以及与宗教发生联系的武术等。宗教的教义也便成为了约束武力或暴力的手段。那么,武术暴力消解的内在与外在动力是什么呢?
2.2 非暴力理念
非暴力理念本是指参与社会变革、拒绝使用暴力的理念。佛教武术的“禅武合一”,将武术作为开启禅修的法门,武术不再追求暴力的破坏,而将暴力转化为非暴力的保护。武术的非暴力理念表现为止戈为武、武德、天人合一、修身养性、点到为止等。武术的非暴力演变历程从以暴制暴、以战止战、止戈为武到点到为止,与人为善,从破坏到保护,从“恶”到“善”。
武术的非暴力是通过智慧的手段避免冲突的发生来化解矛盾。习武者本来掌握了技击(破坏或伤害)的能力,却要避免使用武技而选择其他的手段来化解矛盾,社会政治变革者本身就不具备使用与国家相对抗的暴力手段,而只能依赖非暴力反抗、公民抗命或其他强大影响力的不合作对抗形式。鉴于武术理论方面并没有对非暴力理念的界定,如果以破坏与保护来界定武术的非暴力理念,武术的非暴力理念的核心内容应该体现在保护的精神上,如止戈为武、点到为止、与人为善、以德服人以及武德等,这些在不同程度上折射了武术的非暴力理念。
3 暴力“不二性”存在特性决定了武术进行暴力消解
3.1 武术与暴力的关系
暴力是不符合法律和道德规范的力量,泛指侵害他人人身、财产,精神的强暴行为。毫无疑问,武术属于暴力的范畴,世界上很多格斗术消逝了,如古罗马角斗士的斗兽与杀人的武技,那么,武术为什么没有在发展过程中消逝呢?
正是因为武术顺应了或采取了从暴力到非暴力的消解的策略,武术最终得以生存下来。不能绝对否认武术完全不具备暴力,只能说武术巧妙地处理了暴力或对暴力进行了改造及转换,武术并没有完全摒弃暴力。也可以说,暴力与非暴力成为了武术的两极,但是,难以断定这两极是平衡的还是不平衡的。
3.2 暴力的“不二性”
暴力的“不二性”指的是国家暴力是唯一合法存在的。此外,其他任何形式的暴力都是非法的。冷兵器时代,由于武术与军旅武艺的紧密联系,对武术的监控及压制是一种社会常态。
武术暴力消解原因可以分为内在与外在的。一是外在原因或动因的干预,如一定历史时期统治阶级的政治、法律等强制性的国家意志;二是武术内在的主动对暴力消解,即武术要顺应历史的潮〗流,武术自身对暴力的改良是武术生存的理性选择。内部积极态度,实际就是武术发展过程中所体现的生存智慧,在历史的长河中,世界上多少格斗技灰飞烟没了,武术却扎根下来并蓬勃发展。
3.3 暴力抑制:外部动因和内部的积极态度
1.外部抑制动因可以划分为道德舆论、法律制度等;外部动因主要指在传统农耕文明的古代中国,以儒家思想作为根基的封建社会对武术采取的一系列抑制的政策或措施。简单归纳为外在的抑制来源于维护封建社会的统治秩序及儒家礼教的法律及道德约束。
2.内部积极态度则是主动地将含有暴力元素的技击动作进行其他功能的转化。内在抑制来源于武术本身的积极生存适应态度。武术要适应一定的政治与经济制度,武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只有学会“屈服”外在的政治与经济制度,不能有违于统治阶级的政治利益,不能危及统治阶级的秩序,武术才有生存发展的空间。武术只有这样,才能“能屈能伸”。
来自于内、外的动因,使武术基本从暴力走向非暴力(图1)。动因包括抑制、弱化,可以概括为消解。弱化指功能的消退,此处主要指技击格斗功能。
图 1 本研究武术暴力消解进程示意图
从图1可以预推,武术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暴力乃至暴力元素还会继续受到抑制(社会文明发展与进步的客观要求)而弱化,武术将以非暴力的多种形式存在。现代体育的产生,使人们对身体与精神的锻炼有了进一步的选择,武术从传统向现代也迈出了必然的抉择。可以说,现代体育精神使传统武术的暴力更加弱化,从今天看来,部分武术成为了体育,体育精神使得武术必然适应现代体育的改造。物极必反,武术的暴力受到抑制弱化的同时必然导致武术其他功能(如健身)的强化。
3.外部抑制与内部抑制是同步进行的。抑制到一定的历史阶段,或达到一定的程度,来自外在的抑制动因逐渐减弱,而来自内部的动因却逐渐增强。例如,武术积极适应生存的需要,出现的功能多样化。直至今日,武术的体育竞技功能则是武术积极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新的功能。可以说,武术的体育竞技功能的出现是近代武术暴力弱化的时代特征。
暴力的“不二性”决定武术不能以合法的统治阶级暴力形式存在。统治阶级的政治、法律、经济制度对武术只能是抑制作用。现代体育的出现,武术作为一种体育运动形式融入了其中,体育精神进一步抑制与消弱了武术的暴力,武术的暴力只能按现代竞技规则发展。
4 武术的非暴力表现
4.1 “内外兼修”的内在控制:以内为主
内在控制——武术成为一种道德修养的手段。武术的内外兼修,外就是人体的肢体运动,内则是人的精神运动。在修炼武术的初期,外表层次的肢体运动占主要,外引发人内的思考,到了一定的习练境界,人的内在精神的东西就占了主导地位,对外的追求也变得自然而然了。有些研究指出,习武者到了一定阶段,内圣外王儒家风范或内敛成为了习武者的一种内在的气质。此时的武术习练者不再个性张扬,而表现为守柔处雉了。实际上,这就是内心的强大,对自己的行为能控制的结果。
“仁而不武,无能达也”[6],意为:“仁爱而不勇武,是不能实现仁爱的。”武术并不是简单地攻防运动,其中涵盖武、仁以及其他儒家的德目的实践,“武”与“仁”只是一对简单的辩证关系,武术中“武文化”与“文文化”*“武文化”与“文文化”的提法参见:马明达《千年少林》,百家讲坛。以及其他文化相得益彰,这些文化对武的改造促成了对“武”的提升与升华,这就是武术并非全是“武”,武与其他文化的交融并存才使得今天的武术在世界武道独具风格。儒家的成仁、成君子可以折射出武术为何要通过武的手段,去实现“仁”及其他道德的理想。
国外也有研究表明,武术可以很好地控制个人暴力使用的倾向性。Stuart指出,以自我控制、互相尊重及非暴力理念为基础的传统武术对解决校园暴力等社会问题,并满足体育课程教学目标具有指导与实践意义[11]。Woodword提出,虽然武术运动是一种古老的格斗形式,但习练者并没有因此而养成侵犯攻击意识,相反,武术运动还可以作为改善暴力倾向的有效手段[10]。
4.2 套路模式:程式化对自由意志的“扼杀”
武术之所以区别于世界其他武道在于武术是意境化、艺术化的暴力消解产物,而非真实的格斗。由于文化的差异,国外格斗专家对武术的理解存在一定差异或偏见是正常的。就武术的格斗实用而言,是需要认真反思的。中国武术格斗似乎是从自然界或动物获得的搏斗的灵感与技巧,以模仿动物的运动特征或动物的习性来增加格斗的技能,国外的大部分武道则是人与人之间格斗经验的总结,这也是中国武术区别于国外武道的一大特点。以套路为例,套路的练习,使人“威武雄壮”而“耀武扬威”,从而起到“威慑”对手及震撼旁人的作用,这种机制可能来源于动物的本能。
孔雀开屏和红鹿显摆实力的步态(当发现猎食者在场时,作为威慑的力量,吓到猎食者对成功捕获这只鹿的可能性评估)都是可靠的线索,分别说明了健康的基因和健壮的肢体。就耗费体能而言,做出这两种展示活动的代价是极高的,他们不可能假冒,结果是为了向潜在的配偶表明健康的基因(孔雀开屏)以及肢体力量和速度(鹿展示实力的步态)[4]。
威慑是人出于安全的需要的本能,而武术通常采用套路的“舞”的形式加以表达,“舞”使“武”有了意境、声色、震撼,并因此而产生威慑。
“舞”(动作节奏、韵律)和“武”(套路、散手运动)是武术的两种运动形式,前者指节奏、韵律,后者指技法击法,二者是一个互为基础、相互促进的统一整体。套路是用技法动作组合成的,是技击动作记录、模仿和升华;技击动作又在套路中得到训练、改进和提高。换言之,套路运动用“舞”的形式来复述“武”的动作、记录“武”的精华;“武”的技法是在反复“舞”的演练中,得到升华提高的[5]。
武术记录的方式与舞蹈动作记录的方式有相似之处,武术又积极的用“舞”的节奏和韵律改进、提升武术技击的意境,从而使技击达到一定的艺术化。如果由此认为武术就是一种舞蹈形式,恐怕“天下武林”不能答应。那么,武术中的“舞”在武术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呢?对武术的技击作用是什么呢?消解武术的暴力,使武术技击舞蹈化。
“新长拳”体系的武术套路,虽然套路中不少动作的技术规范与技击原形不同,或因连接及演练技巧的需要,穿插了一些不具备攻防意义的动作,但通过一招一式,表现攻与防的内在含义与精神,仍然是套路技术的核心[1]。可见,竞技武术套路存在一些与技击攻防没有关系的动作,这些动作由于连接与演练的需要而存在,这些动作也通过人为的攻防赋予一定的攻防含义,使这些动作看上去也具有的攻防意义了。
暴力消解的产物以功能存在即武术功能的多元化,以运动形式存在则主要表现为套路。 套路对暴力实际就是一种消解。套路即是暴力消解的产物和手段。从表面上看,套路似乎是对攻防格斗的承载或记录,从深层来看,将自由意志的格斗转化为程式固化的套路模式,套路变成了既是功能又是目的。有句俗语“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练习武术十分注重悟性。如此看来,似乎一个人功夫的高低也取决于一个人的悟性,悟性与人的智商、情商、灵商等有密切关系,悟性会影响其习练武术的水准不可否认。“修行”通常以“成功”或“有为”作为评价,这种评价标准也是存在问题的。格斗是瞬间的反应,是人自由意志的体现。下面是李小龙对套路模式的批判。
传统套路的练习是通向真理的障碍,套路是从一些不发生的情形。如果心灵成为偏颇机械的套路的产物,它如何能够理解无形?
自我认识(我们给与学生的)并不是积累一堆记忆的材料。自我认识是在与对手的关系中不断去发现自己。
大多数人无法面对真实的格斗,只有充满程式化动作与花巧绝招的体系组织——随着这些“混杂物”越积越多,便会迷失,离真实的格斗越来越远。
一个固定的套路方式。一种使人向下的锁链。使人受奴役、受限制。它永远不会容纳新的、鲜活的、尚未创造的东西。方法摧毁了鲜活、崭新、自然的发现。[7]
从以上可以看出,套路模式改变了现实真实格斗的需要,也改变了一个人对真实技击格斗的身与心价值取向。
套路模式将人体的格斗艺术化、境界化导致了人体格斗艺术的产生,这就是西方将东方的格斗术译为“Martial Arts”的原因。“暴力美学”是一个电影概念,其实,这个概念或许用在体育上更加合适,体育从诞生之日起,就内在地包含了从暴力转向美学的努力。必须承认,人性当中总是残存着接近动物的一面——残忍、嗜血、好斗……随着文明的进步,竞技规则的完善,体育运动完美地将人性当中的这些“恶”转变成了健康,转变成了优雅,转变成了自我完善、自我挑战、自我超越的奥林匹克精神。
4.3 武术功能的多元化:暴力与非暴力不平衡
暴力向非暴力的转变就是一个消解暴力的过程。“消解”并非完全除去了武术的格斗功能,而是导致了武术技击功能的弱化。
现代体育思想进一步加速了武术暴力的消解。体育竞技对生命的尊重而采取了一系列对格斗类技术的改造,嘉纳治五郎对柔道技术的改造,使柔道走进了奥运的殿堂,武术要进入奥运的殿堂,安全问题必然要考虑。当然这是对散打而言,套路并不存在危及生命的行动,这里需要解释一下,危及生命通常是他人或自己的行为,套路练习不涉及他人暴力行为的侵害。
武术的多元化功能可以说就是暴力消解的积极产物。如将技击外的功能以“非暴力”功能概括,那么,武术的非暴力则表现在除了技击本质之外的功能,如养生、健身、娱乐表演等。武术发展到一定时候,技击功能最终也是服务于这些功能了。
武术的暴力向非暴力的演变过程导致了武术的功能出现多样化。一方面,武术本身的技击格斗功能被艺术化,看似具有攻防的动作,其最终目的是通过攻防来达到表现一定的艺术境界,而并非是为了技击的实现;另一方面,养生、娱乐等功能的出现,通过武术的某些技击动作或功法形式表达,其目的是提高人体的身体机能,也不是为了技击服务。根据马斯洛的层次需要理论,武术的功能可以,此进行构建(图5)。
就其功能体系构成而言,不论是以拳种或是流派存在的武术,其武术体系主要由技击格斗、功法、养生、表演等构成。技击格斗即是搏斗、功法即是促进身体某些功能的练习方法,养生则是内外兼修的方法,而表演则主要以套路形式为主。
武术的套路模式已经使习武者身、技、心偏离真实的格斗,但武术并非完全失去了格斗功效,只是说这种功效被降低了。虽然武术已经只有如此的功效了,却在长期的发展中形成了种种道德约束——社会对习武者以及习武者的道德要求。武术像中国其他技艺一样,走向了“道”的范畴,于是,武术的教育作用就发展了。今天将武术作为传统体育,其中的原因就是武术的“育”。
图 5 本研究基于马斯洛层次需要理论的武术功能分类示意图
5 暴力消解的内、外动因分析
5.1 暴力消解的外在动因:统治阶级暴力抑制
暴力只能服务于统治阶级,暴力只有作为统治阶级的暴力工具存在才是合法的。
暴力抑制→崇文尚武(文武并重)→重文抑武→文武的失衡。我国社会之文武风气基本是循着此线路演进,武术只能作为防身、健身、养生及娱乐等形式存在。唐代虽然开武科举之先河,选拔武勇人才是为了服务于社稷安危;宋代重文轻武的体制,对武将的抑制是担心武将挟天子以令诸侯;元代更是限制民间武力的存在,“禁武令”成为了限制民间武力的法律措施,明、清时期是武术的大发展时期。
总体来讲,民间武力的限制并没有极大限制了武术的发展,这是“武术”与“军旅武艺”有明显的价值取向极大相关。民间武艺与军旅武艺并不能同日而语,虽然都属于武力(暴力)的范畴,但两者并不是今天许多研究所认为的武术与军旅武艺的密切关系。简而言之,军旅武艺是杀人的勾当,民间武艺只是个人格斗技能。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武术又积极与养生、气功紧密联系。
大约在南宋时期,出于对文官与武将的权利制衡,即利用文官来制约武将的兵权,重文轻武之风蔚然兴起只因为有了重文轻武,才有了亦文亦武、文武兼备、文武并重等等呼吁。文武的失衡导致了偏颇,偏颇导致了中国尚武精神的弱,中国是武术大国,但不是格斗大国,更不是格斗强国。
5.2 暴力自我消解的途径或内在动因:文化的侵染
5.2.1 中国古代朴素唯物及主观唯物思想对武术的改造
阴阳理论、五行学说、气论等被武术主动吸收并对武术的技击产生了积极地影响。武术的技击、训练等无不渗透中国古代文化思想,阴阳理论被武术借用改造为攻防的转换,五行学说则被改造为攻防的相生相克,在“气”方面则表现为“外练筋骨皮,内练一口气”。武术套路成为了中国主观唯物思想的积极践行者,许多武术成为了解读、承载中国古典思想的载体,如太极拳、八卦掌、形意拳等。
5.2.2 武术生存发展自我的需要:生存的需要
武力只有作为统治阶级的工具才能合法存在。武术要合理存在于民间,就不得与非法武力组织有瓜葛。存在于民间的武力只有是防身时,统治阶级方能容忍。由于武术是人体功能的展示,武术的娱乐性功能在一定时间得到了充足的发展,武术可以成为人们娱乐观赏的工具。武术巧因其娱乐观赏的功能进行传播。
世界上很多格斗术在历史的长河中消亡了,可以比较武术与角斗士的武技,以窥一二。角斗士游戏依然代表了罗马的想象、象征着罗马至高无上的荣耀。罗马的传统美德——勇敢、力量、胆识,对观众有着永恒的诱惑。
从格斗的实践和实用性来讲,角斗士游戏和中国春秋战国盛行的“斗剑之风”无疑都是人类直接身体的格斗对抗,然而:
大竞技场在,则罗马在,
大竞技场亡,则罗马亡。
罗马亡,则世界俱亡[8]。
罗马亡了,杀人与杀兽的角斗士技艺也随之消亡了,春秋战国的“斗剑之风”也消亡了,无法得知剑客们的剑技是否隐存于武术。两者留下了共同的精神遗产,即罗马精神与角斗士,侠义与剑客。唯一不同的是罗马角斗士格杀技艺并未留存与发展,只能从残垣断壁寻找蛛丝马迹,中国剑客的侠义精神却贯穿于武术,武术承载了剑客们的精神,武术在侠义精神的指引或影响下,使武术的内涵具有了历史深度和发展的远度及宽度。可以简单比较武术与国外格斗术的区别:
套路式的武术——从复杂的动作技能开始学习,寻求的最终结果可能不是技击的实效性,而是另外的一条路,通常称之为“道”。将事物复杂化而最终寻求简单化。
国外格斗技——从简单的实用技能学习,寻求各种方法来提高简单动作的实用性。从简单中学习简洁,将事物简单化而采用复杂化来提炼简单化。
传统社会的武术主要功能是维护宗族利益和获取社会经济利益。前者主要是保护宗族不受外族侵害,如土地、树林、水源、墓地等;后者则是以武术谋取社会经济效益,如“镖局”(最早的民间物流公司),镖局就是以一定武力聚集在一起的利益群体,依靠武力确保他人的货品进行流通。还有古代大户也需要一定武术见长者进行看家护院,武术便成了私人财产安全、人生安全的利器。
一方面,武术因中国特殊文化土壤及社会需要,在武术的社会化进程中,武术不再拘泥于两两较量的初级(低层)需要;另一方面,武术从原始的本能脱胎而出,走向“道”。“天人合一”的哲学观点贯穿整个中国文化系统。武术也正是将天人合一作为最高的追求目标,冀望通过遵循一定的程序模式(套路)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同时,吸收自然产生的能量为己所用,并认为这种模式可以“入道”。
6 武术的非暴力理念的核心体现:从破坏到保护
来自武术外部的诸多因素对武术技术表现的抑制消解,使得武术的攻防技术不再追求攻击的效益性——破坏对手的身体能力。在武术的发展过程中,主动或被动的因素又促使武术与气功、养生、医学的结合,武术的“健身”功能得到了发展;又在一定的时期,武术与艺术的结合,如书法、杂技、舞蹈等,武术的“艺术”表演功能得到了发展。武术的技术表现形式发生了质的变化,虽然这一论点不会得到有关专家的认同,但以今天竞技体育的视角去考察武术,武术的攻击性与世界其他武道存在不同的价值取向。今天认为“技击”是武术的本质功能,但实际在武术的发展过程中,技击的功能是一个逐渐弱化的过程。相反,武术的其他功能却得到了大的发展,“强身健体、修身养性”基本成为武术的主流价值思想,难以看到武术暴力的一面。
在武术技术得到消解的基础上,武术使用者本身的道德修养又进一步消减、消解了暴力使用的倾向性。这点国外报道有一定的说服力。国外有些学校引进武术学习,发现武术的学习能消解学习者自身的暴力倾向,提高自身的自控能力。说明武术不是以技服人,而注重以德服人,武功高强的人更倾向于通过展示自己的武功技术威慑对手或通过言语点拨化解矛盾。武术在发展过程中并未形成完善的竞技体系,所谓擂台较技也并不是追求突破技术,擂台较量更多是为了服务当时的经济、文化等。这就是擂台较量通常有庙会或集会。我国的武术拳种或流派的武功对显露武技是严格限制的,只有迫不得已才会擂台上见高低。习武者大多谦虚内敛、性情温和、包容豁达。
一个武术习练者,通常主要通过多种方法练习,从而掌握某个拳种或流派的动作技巧,具体而言就是武术的劲力。不同拳种或流派的劲力需要通过大量的练习从而协调身体的各个部位,发出不同的劲力似乎成为拳种的追求,劲力的顺达也成为检验功夫者的一种标准。
学习者要熟练不同的套路,这也成为评价一位习武者功夫高低的标准,初学者或入门者有简单入门的套路,入室者则配备相对复杂的套路,对不同套路的掌握熟练度似乎也体现了功夫高低。传统武术的较量也局限于内部的极小范围交流(试手),由于竞技格斗并未解决安全问题,通常以“点到为止”体现功夫的高低,实际“点到为止”并不有利于格斗技击的效益——攻击性产生的破坏力量。研究者武术似乎是在学习暴力的过程中走向学会保护,一方面保护被攻击者;另一方面也保护了自己,这也许是武术高于其他格斗术的智慧所在。
功力、套路、搏斗构成了武术运动形式。如果将搏斗、功力作为具有破坏能力的内容视为暴力,套路在某种程度恰恰是对搏斗、功力的限制。搏斗与功力体现的是人的自由意志,而套路以程式化(固化)的模式出现,是对人自由意志的束缚。即使是今天,通常以掌握套路的熟练度及套路的表现力去考量一个武者的功夫深浅,并不需要以实战的标准检验武者的攻击与防守能力。套路的熟练度及功力的“醇厚”(纯厚),往往起到一定的威慑力量,这也恐怕与中华民族的文化极具关联,威慑是为了不伤害。“恻隐之心”也许可以进行一定的解释,《孟子·公孙丑上》原文如下:
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有是四端而自谓不能者,自贼者也;谓其君不能者,贼其君者也。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9]
通过对武术暴力成分的学习,一方面,习武者通过学习掌握了一定的暴力技巧,同时也认识到了暴力的破坏性;另一方面,习武者的道德得以提升,对暴力的使用有了一定的控制。习武者将心比心,以己身体之感受,体会他人之感受,逐渐出现了权衡暴力与保护两者的关系。武术的暴力运动转化为通过威慑而不是破坏以达到于己于人的利害平衡。可以说,套路的练习就是要达到威武雄壮,从而起到威慑作用。这点不像国外其他格斗术——充分使用暴力达到破坏对方的身体功能。因此,武术追求以技巧取胜,不以蛮力取胜,对技巧的追求充分体现了武者的保护精神。
武术学习者通常真练假打。所谓真练,即反复练习一些攻防套路、功力功法等,但极少进行两两对抗较量,往往是通过假想攻击与防守的动作来训练自己所谓的实战能力。例如,似乎套路的熟练度及美观可以被认为掌握了本门的格斗技巧,这就是我们通常看到的,中国历来习武者大多注重套路的练习,很少有两两真正意义的格斗较量。世界上其他的格斗术与武术最大的不同是,技击格斗必须通过两个人的相互学习才能实践提高。直至今日,习武者格斗实践的机会仍然很少,这样难以说明中国武术的技击格斗效益。一旦一种武技缺乏实战的检验,很难说明其技击格斗的效果,“假打”很难说明格斗实践问题。
习武者自身存在一种现象,即从套路练习进去了,很难走出来,即使是走出来的人也无法进行有效的实践格斗。因为,中国传统武术并未形成类似于今天的竞技体育格斗规则。这个规则即是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奥林匹克精神指导下,以体现对生命的尊重,对生命的有效保护下地体育竞技。传统武术的擂台较量,还处于“生死由命”的低层次,即使是“点到为此”伤人也是不可避免的。
7 结语
暴力的消解使武术在发展的过程中有了中国之道*引自:高瑞泉:《思潮研究百年反思》,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84-85.陈赟在《天下思想与现代性中国道理——中国问题·中国思想·中国道路论纲》认为,所谓中国道路,不仅仅是世界中发现中国自身的特殊方向,同时也是中国承担世界责任的特殊方式。虽然中国承担着世界责任,但对世界的承担,有中国地特殊方式,不必与其他民族、国家相同。在这个意义上,“中国道路”的道路是由“中国”规定的,“中国”不是一个修辞语,而是一个实体词。,这也是中国思想使得武术有了中国独有的发展之道。尽管现代体育思想对武术进行了一定的改造,但真正具有传统意义的传统武术还是沿着中国武术之道在发展,它们在现代体育的竞技中显得那么蹩脚,凸显出与现代竞技体育的种种适应又不适应,这正是武术独特的一面,且是最为根本的一面——中国武术之道的内在选择。
武术是按自己的中国道路发展还是必须国际化发展呢?武术的国际化实际上也是中国道路,只是在寻找中国道路的时候,我们看到了其他武道的发展道路,也想借鉴以发扬武术,然而,其他武道的发展道路选择并不一定适应中国武术,只能借鉴与吸收有益的方面。显然世界上其他的武道的发展有一个很好前提基础,即在国内有雄厚的根基以及成熟的推广模式,而武术则不同,武术在国内并未形成夯实基础。
武术走自己的发展道路,这是应然,武术借鉴其他武道的发展之路,是为了更好地走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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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tional Existence of Wushu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Violence Abatement"——Non-mainstream Interpretation of Wushu Routine
SHI Hua-bi
Routine form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characteristics of Chinese Wushu,which is obviously different from other combat skill of the world.In the process of evolution,Wushu gradually shows the diversity of the function.The reason is the internal and external factors caused by violence abatement.Taking the Wushu routine as research object,through analysis on violence containing in the routine,this paper points out that violence abatement promotes the diversity of Wushu function,routine itself also plays a role in abatement,routine is a product of violence.The process of Wushu evolution is a violence abatement,it is from violence towards nonviolence.The abatement of Wushu on violence is also a rational choice for wisdom life.
Wushuroutine;violence;nonviolence;abatement
1002-9826(2015)03-0068-07
10.16470/j.csst.201503009
2014-10-22;
2015-02-02
石华毕(1972-)男,湖北大冶人,讲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武术教学与训练、体育伦理,E-mail:526770527@qq.com。
湖南师范大学 体育学院,湖南 长沙 410012 Hunan Normal University,Changsha 410012,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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