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比较研究
2015-03-06张光宇廖建聪马文聪
张光宇, 廖建聪, 马文聪
(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510520)
中美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比较研究
张光宇, 廖建聪, 马文聪
(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510520)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开展,我国起步较晚,多是参照日本、美国经验。日本经验表明,政府可以通过宏观调控主导联盟构建和发展;美国经验表明,市场作用有利于联盟发展的有序性。近年来,我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政府的引导和推动下发展迅速,但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明确联盟发展前、中、后期各阶段的不足,通过内部驱动、外部推动、内外部联动等驱动机制实现协同创新。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驱动机制; 协同创新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简称“联盟”)是指由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1]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的大方针下,联盟在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产业创新效率和整合区域创新资源等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雏形最早出现于欧洲,英国首先成立研究联合体,并很快被日本、美国等国重视和借鉴。日本的联盟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主要由政府主导,表现在政府从宏观上指导联盟的构建和发展,实现整体的产业技术创新;美国的联盟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市场起主导作用,政府则扮演支持角色。我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起步较晚,2007年在钢铁、能源等领域成立国家首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随后,联盟试点工作在各领域迅速展开。我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积极借鉴美日两国经验,探索出符合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
我国学者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研究多数集中在国内外成功案例的介绍和经验分析两方面。周程通过对日本VLSI技术研究组合的案例研究,从组织的成立、管理和成果三个方面进行梳理,探讨了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关键问题。[2]胡冬云以美国SEMATECH为例,研究了政府行为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作用,并指出政府行为所存在的问题,为政府的联盟管理提供了新视角。[3]邸晓燕等对我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进行分类,提出不同类型的联盟需要政府提供不同方式的支持。[4]多数学者的研究涵盖了中美日联盟的发展历程、主要模式、政府支持等内容,但以联盟发展阶段为时间节点来研究联盟的文献较少,缺少对联盟的过程分析。因此,本文拟从中美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具体实践入手,比较各国联盟在成立、成长和成熟阶段的各自特点,分析我国联盟在发展各阶段所存在的不足,从联盟内外部驱动力的角度为我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健康运行提供新的思路及对策。
一、中美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组建背景及特点
20世纪60年代,日本首先出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随后开始在世界各地得到快速发展。据统计,自1985年以来,联盟组织的年增长率为25%。在1985—1992年间,日本和美国共有近500家研发联盟注册成立,[5]而到了21世纪联盟总数超过5 000家。[6]联盟从起初单一的研究开发,发展到生产制造和建立技术标准的过程中,逐渐走向成熟。美日联盟合作的参与者由于处在完善的市场经济环境,在经历长期的合作探索后,形成了比较完备的联盟合作机制,在组织协调和技术转让、成果转化等机制上都达到了较高水平。我国联盟由于成立时间较短,在运行机制和发展模式上仍处于探索阶段,虽取得一定成果,但联盟组织松散、行为短期化等问题还有待解决,需借鉴美日两国经验。
(一) 组建背景及典型案例
日本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这一新型合作研发形式的先行者。20世纪60年代,日本政府为应对美国企业对国内市场的冲击,保护国内产业,通过《工矿业技术研究组合法》。1971年,日本将官产学结合的研究开发体制立为国策,使研究组合得到快速发展。随后10年间,日本共设立30个研究组合,将近一半的研究组合来自计算机行业。[7]其中最著名的是1976年由日本通产省组建成立的“超大规模集成电路技术研究组合(VLSI)”,在其成立短短4年内便取得巨大成功,极大增强了日本半导体企业的竞争实力。通过10年的努力,日本半导体设备的世界市场份额在1986年达到50%,位居世界第一。美国早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形成与日本有很大关系。20世纪80年代,美国计算机行业受到日本企业严重侵蚀。为挽救本国市场,计算机行业成立了美国第一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尤其是1984年《国家合作研究法案》的通过使合作研发联盟消除了《反垄断法》的限制,美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始在各个领域遍地开花。[8]据美国司法部门统计,自1985年开始十年间,美国平均每年成立50个联盟,到1996年美国的联盟数量已经达到600个。期间最著名的当属1987年成立的“半导体制造技术研究联合体(SEMATECH)”,美国政府每年超过1亿美元的经费投入保证了SEMATECH的顺利开展,带动了美国半导体工业的整体发展。在被日本超越将近10年时间后,美国企业终于从日本对手的手中夺回失地,重新确立美国半导体产业的世界霸主地位。我国从1992年实施“国家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开始,才算有了真正意义上的联盟雏形,但此时的产学研结合对推动我国产业技术进步的作用仍不明显,其原因是缺乏有效的指导和引导。2007年,国家成立首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意在指导和支持联盟开展技术协同创新,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截至2013年8月,我国共有95家联盟参加了试点工作。其中“TD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TDIA)”是我国比较有代表性的联盟之一,联盟成员有华为、联想、中兴等90多家成员单位,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引导下,现已成为支撑和推动我国整个TD产业发展的关键载体和重要平台。
在联盟发展过程中,日本的VLSI和美国的SEMATECH均是其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形式的典范,许多联盟都是参照他们进行组织设计和管理。因此,本文选取中国TDIA作为比较对象,对三国的联盟典型案例进行比较研究,总结归纳出中美日三国联盟建设的异同点。
(二)共同点
1.联盟的形成来源于自身利益和发展的需要
共同的创新需求是企业成功结盟的根基,明确的利益目标是联盟合作创新的内部驱动力。如VLSI和SEMATECH的目标是为了在半导体领域保护国内市场并赶超对手;TDIA的目标则是在移动通信领域做强做大,成为行业领先者。[9]联盟建立之初,各联盟成员都是在基于行业大环境的背景下发现自身的先觉创新需求,才自发地选择和培养合作伙伴,然后发展形成联盟。
2.联盟的发展得益于政府的支持和引导
联盟的成功开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和政策引导,政府作用是联盟合作创新主要的外部驱动力。日本政府颁布的《工矿业技术研究组合法》,赋予联盟以独特的“非营利性特殊法人”,改变了联盟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成功解决了阻碍联盟的制度障碍,使联盟便于享受税收优惠。在VLSI组合运行的短短四年期间里,通产省的补助金就高达291亿日元(约占总经费的40%)。[10]美国国会通过的《国家合作研究法案》,消除了联盟的“垄断”限制,降低了企业间开展合作研究的法律门槛,鼓励建立研发联盟。同时,美国国会向SEMATECH每年拨款1亿美元(为联盟总研发经费的50%),[11]极大降低了联盟的合作风险,使联盟企业更愿意参与合作研发。我国国务院于2008年颁布的《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从联盟领域、构建原则和机制建设等方面指导联盟合作。此外,国家为TD项目提供了7 108亿元启动经费,并向TDIA提供资金政策倾斜,设立专项的专利和标准奖励基金。一般情况下,资金补贴和法律政策支持均是政府推动联盟建立和发展的直接手段。资金可降低联盟投资风险,提高联盟合作的积极性;政策可帮助联盟在成长阶段更快速地发展壮大。[12]
(三) 不同点
1.政府在联盟发展中期的引导方式不同
在日本,政府多以协调联盟合作和沟通交流为主要方式来促进联盟发展。日本通产省官员要求VLSI的各研究室科研人员每隔一到两周就进行定期汇报以促进研究交流,并通过公用实验室等方式加强各部门研究人员的非正式沟通;此外,联盟成员还经常一起进行各种联谊活动,以达到缩小心理距离的作用。在美国,政府将联盟交给市场,自己则行使监督职责规范联盟发展。[13]美国国会每年不仅会对SEMATECH的技术进展情况、管理有效性以及提升产业竞争力等方面进行评估,美国审计署也会每年对SEMATECH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2.联盟发展后期的运行结果不同
在日本,联盟并不是一个永久性组织,在共同完成特定的技术研发目标后就会立即解散,联盟的合作时间是由技术研发的难易程度来决定的。如VLSI,仅在成立了短短4年时间,就完成了研究使命后解散。在美国,政府在联盟建立之初会对联盟进行全方位帮助,但到了联盟后期则会退出联盟,让联盟自发形成公司制管理。如SEMATECH前期为有政府参与的非盈利技术开发协会,在后期政府退出后则转为公司制,进行自主管理。
中美日三国联盟建设比较详见表1。
表1 中美日典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比较
二、我国联盟存在的不足
近十年来,我国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虽然在美日经验的指导下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由于建立时间尚短,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制约着联盟活动的展开。本文将联盟合作分为前期(成立)、中期(成长)、后期(成熟)三个时间节点,从联盟合作的内外部动力角度分析制约联盟发展的问题与不足。
(一)联盟前期:组建联盟的动力不足
许多联盟的组建并不是因为各方拥有共同的创新需求,而是为了获得国家计划经费资助或财税政策优惠,往往在获得利益后就各自散伙,导致联盟名存实亡,行为短期化现象严重。据统计,中国的联盟失败率超过50%。长期以来,学研方的学科设置与学术团队建设对产学研结合缺乏重视,市场化程度低。据统计,我国每年完成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超过3万项,但实现成果转化的仅占总体的1/4,实现产业化的则更是不足5%,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足40%。我国企业自主产品开发一直受到缺少专业技术人才的制约,[14]归其原因则是由于企业新产品开发意识淡薄。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存在严重的短视行为,只关注眼前利益,缺乏对能够保持长期竞争优势的核心技术创新予以重视。企业通常通过直接购买专利或申请专利授权来解决技术创新中所遇到的难题,更偏向于直接获取技术而不是自主技术创新或是技术开发合作。学研方长期脱离市场的研究方式导致其无法快速适应产学研合作要求,企业方缺乏战略性和持续性的合作动力导致联盟合作关系不稳。
(二)联盟中期:联盟缺乏相应的管理机制
联盟的顺利运行需要联盟成员的共同努力,但目前大多数联盟内部专职工作人员较少,基本以兼职为主。据课题组调研结果显示,大多数联盟内专职人员数量约占联盟人员数量的10%,有的甚至不超过5%。这极大增加了联盟日常组织和管理工作的难度,阻碍着联盟的正常运行。同时,联盟内缺乏沟通交流机制。联盟的相互交流仅存在于每一阶段的例行会议,在平常时间里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缺少联系和互动,难以调动联盟各方合作的积极性。不仅如此,由于联盟单位有各自的利益追求,常出现涉及到自身利益时就积极参加,不涉及时就避不出席的现象。联盟内部缺少相互合作的意愿,存在“搭便车”的侥幸心理。这需要政府出面进行协调,促进相互间交流,缩小成员单位间的心理距离。而政府方面通常只对联盟前期的号召和建立进行统筹,但到联盟中期的运行和发展有严重的管理缺失。很少有地方政府针对本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和产业发展状况对联盟进行合理的规划和指导。并且由于管理机构的不完善,政府内部基本不会为联盟特别设立相关监管部门,这与西方国家相比仍存在巨大差距。
(三)联盟后期:成果转化困难,缺乏利益分配机制
由于联盟属于自愿结合的合作组织,接近半数的联盟没有明确的法律身份,导致联盟组织的性质模糊,极大阻碍了联盟作用的发挥。在科技项目申请时,也只能以各自名义独立进行申请;在专利申请时,联盟也无法以独立法人身份进行申请。此外,联盟缺乏完备的利益共享机制。在资金分配方面,一般都是由项目牵头单位与其合作伙伴私下解决,联盟并不直接参与其中分配,也没有一套合理的分配方案。联盟仅仅是为大家构建了一个交流平台,在其中扮演协调和组织者的角色,而在联盟合作上缺少作用。
三、启示
我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由于发展时间短、经验不足以及现行体制的制约,在发展初期仍存在一定的不足。要正确推进我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发展,政府应在联盟发展的不同时期给予联盟不同的帮助,为联盟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内部,联盟成员应依靠合作过程中相互作用所形成的各种机制来维持联盟运行的有效性,如图1。简言之,我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组建和发展,必须通过内部驱动、外部推动和内外部联动三重机制共同作用,实现我国各产业技术的创新和发展。
图1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运行动力结构
(一)内部驱动
内部动力决定联盟的形成。我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形成,必须以企业为基础。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求,以实现共同目标和优势互补为根本出发点,选择信誉优良的合作对象共同组建联盟。由于联盟有减少研究的重复性支出、增强技术创新实力等优点,产学研各方通过利益驱动走到一起,并依据项目需要以及合作对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联盟模式组建联盟。在组建联盟后,联盟应根据具体的合作性质和合作模式确定合作的组织结构,并通过有效的利益机制维持联盟稳定,[15]使联盟合作得以顺利开展。
(二)外部推动
外部动力推动联盟的合作发展。联盟的自发合作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相关产业的创新,但由于其本身不可避免的局限性,无法完全主导产业整体的发展,这需要政府部门进行引导和调控。我国政府对联盟的引导主要体现在专项计划支持上,对联盟的调控则着重于政策优惠和财政补贴上,但在技术转移和知识产权保护上仍有较大缺失。这需要政府通过立法支持,从法律上保护联盟技术创新成果;也需要政府发挥行政管制作用,通过“前期分析,中期跟踪,后期验收”的方式加强对联盟成果的监管。
(三)内外部联动
内外部联动是联盟稳定长远的重要纽带。联盟的长远发展关键在于人际协调,最困难的事情是协同不同利益甚至互为竞争的人们共同进行合作创新。[16]这不仅需要联盟内部单位成员的相互合作,更需要作为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部门进行外部协调促进。因此,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领导层必须负起责任,以联盟共同利益为核心,在内部促进成员间沟通和交流;同时,政府应学习日本通产省的做法,派专员深入联盟内部,对联盟单位进行组织协调,减少单位间隔阂。形成内外部联合驱动联盟人际稳定,构建良好的合作机制。
综上所述,内部和外部动力的双重作用是我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形成和发展的关键:内部动力驱动联盟形成,外部动力推动联盟发展,内外部联动稳定联盟长远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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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编辑:贾俊兰 责任校对:王香丽)
2015-03-23
张光宇(1962—),男,汉族,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管理科学与工程,战略管理。
张光宇, 廖建聪, 马文聪.中美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比较研究[J].社会工作与管理,2015,15(4):79—83.
F273
A
1671-623X(2015)04-0079-05
■ 基金课题:广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研发投入和人员激励对创新绩效的影响:基于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的研究” (2013B070207008);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青年项目“研发投入对创新绩效的影响研究:人员激励的调节作用” (14Q22);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广州市产业创新联盟结构、运行及有序性评价研究”;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广东高校协同创新的人事管理政策和机制研究”(2013JKZ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