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精彩的导学案 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2015-03-02江苏淮安市淮阴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223001杨爱平
江苏淮安市淮阴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223001) 杨爱平
设计精彩的导学案 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江苏淮安市淮阴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223001) 杨爱平
从解读英语课程标准入手,对导学案设计的内容、形式、方法几个方面来逐步阐述,以提升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促进他们英语素养的提升。
导学 内容 形式 方法
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的学习是有效的学习方式,有利于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英语课程标准》也指出: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发展状况,整体规划各个阶段的教学任务,有效整合课程资源,优化课堂教学,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为学生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因此,在小学英语课堂教学中,我们可以为学生设计精彩纷呈的导学方案,促进他们英语综合语言能力的发展。那么,在教学实践中,我们该如何设计导学案呢?
一、导学内容精细化
导学内容的设计是否精彩合理,是否适合学生发展的需要,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在设计导学内容时,教师要根据学生的知识水平与个性特征,以及对于知识的接受能力来设计。在设计时,要细化内容,要具有针对性,这样才能更好地引导学生开展自主学习,并形成有效的学习策略。
如教学《Unit8 At Christmas Story time》时,我考虑到本单元的教学重点是围绕圣诞节这个传统节日展开的。学生对西方的节日知之甚少,他们或许知道何时是圣诞节,但是对于西方国家的传统习俗和文化背景还是比较陌生的。因此,在教学导入环节时,我首先播放了西方孩子庆祝圣诞的动画视频,引导学生在观看视频之后,猜一猜他们在过什么节日。在这个节日里,人们都会做些什么。我们可以先引导学生在小组内交流讨论,当他们讨论结束之后,教师再利用多媒体课件,对圣诞节的由来、庆祝方式、饮食习惯等做总结。
二、导学形式趣味化
导学方案的形式要多样、要具有趣味性,这样才能促进英语课堂的动态生成。因此,在小学英语课堂教学中,我们要采用丰富多彩、元素丰富的导学形式,为课堂教学添姿增彩。如由教师主导变成学生主导;评价由教师单一评价转为学生自评、互评;单调的课堂融入歌谣、竞赛等。
如教学《Unit4 Hobbies Story time》中的词汇时,我没有急于用单一的方式呈现单词和短语,而是拿着几个足球走进了教室,并提问:
T:What are these in Chinese?
Ss:足球!
T:Can you play it?(呈现相应的提示性动态视频)
Ss:Yes,we play it well.
T:Oh,you are great.So what are these in English?
S:Footballs.
T:Good job!So you like playing football,right?(再次强化like playing football)
Ss:Yes,we like playing football.(教师适时的引导学生说出这个句子)
在这个环节中,我有意识地将词汇、短语和句型融入情境中,提升教学的趣味性。在操练时,我一直坚持“词不离句,句不离篇”的原则,让学生在句子中加深对词汇和短语的理解。如此的导学方案,学生学起来不仅轻松愉悦,还能体验到英语学习的乐趣。可见,导学方案形式的多样化、趣味化是非常必要的。
三、导学方法创新化
导学方法要具有创新性,如果总是运用老方法,学生会厌烦,课堂效率会极其低下。因此,在设计导学方案时,我一直尝试用具有新意的方法创新,以此来加强学生自我思考的意识,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比如在教学Story time部分时,我会运用各类具有挑战性的问题来激发学生讨论的激情;在教学Cartoon time部分时,我会联系学生的实际生活,引导他们进行角色扮演,或者进行游戏活动等。
如教学《Unit5 Signs》时,我考虑到这个单元的话题为“公共标志”,与学生的生活联系比较紧密,具有很强的生活交际性。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关注标志,讨论标志,做遵守公共法规和秩序的公民。在教学时,我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利用课余时间,观察校园内外的情况,看看在哪些地方可以设立公共标志。我还要求小组合作绘制地图,在地图上用英文标出标志。在课堂上,我让每个小组推选一位学生介绍本组的探究成果。在这样的探究性活动中,我一直关注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形成,以及他们合作探究能力的培养,希望通过这些活动,能激发学生语言创造的灵感。
总之,在小学英语教学中,有效地运用导学方案引导学生学习,可以促进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发展,并能帮助他们奠定良好的英语学习基础。但是,在设计导学方案时,教师应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根据教学内容的实际需求,合情合理地设计导学方案,希望通过运用优质的导学方案优化英语教学过程,也让学生学得更加容易、更加开心。
(特约编辑 陈兮琰)
G6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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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9068(2015)24-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