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宪法学案例教学的实施
2015-03-02屠振宇
屠振宇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46)
论宪法学案例教学的实施
屠振宇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46)
摘宪法学教学要用好案例教学法,必须注重教学案例的选取、编排和组织。一是要选择适合课堂教学的案例,既要紧紧围绕教学目标,又要难易适度,能够引起学生兴趣。二是要侧重地对选定的教学案例进行编排注重案例的呈现方式,使之能以一定的顺序和模式展现。三是要注重课堂教学的策划与组织,掌握好教学案例占用的课堂时间,确定适当的实施方案。
例教学法宪法学教学案例课堂教学
案例教学法又称为苏格拉底教学法,它是按照一定的教学目的、以事实为依据,围绕几个问题,编写出故事性或叙述性的案例,向学生提供模拟场景,引导他们运用所学的原理对实例进行综合性分析,使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的方法。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教育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案例教学法也开始在我国受到重视,并逐渐在法学教育中得到广泛应用。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社会科学,它不仅以认识法律为目的,重要目的在于把法律运用于实践。在教学中开展案例教学,将社会生活中复杂、生动、鲜活的事实与判决融会于教学之中,不仅可以使理论的讲授变得易于接受,而且可以能够有效地锻炼和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实践应用能力及自主学习能力。然而,由于我国无宪法诉讼制度,所以缺少宪法案例,导致本科宪法学课程同其他部门法教学相比,无法全过程地进行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法更多地用于解释和说明宪法原理和规范。有鉴于此,本文结合笔者在宪法学案例教学中的经验,针对案例教学法实施的相关环节进行重点研讨,以资参考。
一、教学案例的选取
教学案例的选取,是要选择适合课堂教学的案例。可以说,“案例选得好,教学就成功了一半。”教学案例的选取,是案例教学得以顺利开展的关键一环。十多年来,尽管宪法诉讼制度迟迟没有建立,但是学术界已经汇编和出版了不少关于宪法案例或事例方面的著作和教程。例如,1999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由焦洪昌、李树忠主编的《宪法教学案例》;2004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韩大元、莫纪宏主编的《外国宪法判例》;2005年开始,法律出版社陆续出版的韩大元主编的《中国宪法事例研究》系列丛书;等等。这些教辅资料的出版,为案例教学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改变了过去宪法学案例或事例匮乏的状况。但是,案例教学不是案例的堆砌,不是案例越多越好。案例教学的目的是解决问题,使学生掌握的知识有用武之地,所以,任何案例都不可信手拈来,适合在课堂教学使用的教学案例必须经过充分地筛选、比较、论证,甚至要采用“沙里淘金”的办法,选取最精华的东西,才能使案例教学取得实效。因此,教学案例的选取应当遵从下列原则:
首先,案例内容必须与课堂所授的内容密切相关,紧紧围绕教学目标,使学生比较容易将将要学习的内容联系起来。如果只是为了课堂气氛的生动、活跃,毫无选择地引进一些与所学内容并无关联的案例,容易使学生顾此失彼,只记忆了个案中的若干特殊情景,却不能与理论知识联系起来,根本达不到教学目的。选取的案例最好还能够代表某一法律领域的基本情况,在同类案件中较有特色,能从中抽象出一般原则。这样既能顾及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又能达到理论联系实际、知识升华为能力的目的。
其次,除了要与教学内容相匹配,以使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外,所选案例要具有一定难度适宜。一方面,案例应当具有较强可辩性的案例。如果所选取的案例过于简单浮浅,学生一目了然,学生对理论的理解就将处于表层,追求新知识的情趣也会降低,很可能导致学生松懈乏味,精力涣散。只有具有一定疑难性的案例,才能提出有挑战性的问题。这些问题可以引起学生的探究兴趣,使之可以利用已知的知识来加以解决。这种案例能够激发学生积极思维,提高学生的论辩能力,对指导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意义和实践意义。当然,另一方面,问题不应太难,不应过于超出学生的已知范围和理解能力。案例如果难度过大,容易使学生产生混淆。所以采用的案例要做到难易适度,有困难而并非不可逾越,使学生体验到刻苦努力获得胜利的喜悦。
第三,案例反映的问题要贴近时代,能够引起大学生兴趣。案例太早太久,学生没有新鲜感,不仅难以引起学生兴趣,而且也难以起到案例教学的作用。只有让学生们感兴趣的话题,学生们才会积极地投入进去,认真地思考,主动地发言,探究的热情高涨,教学效果才会好。如果所选案例不能引起大多数同学的兴趣,即使教师拥有很高的组织技巧,同学们不愿身临其境,也很难收到应有的效果。所以,应尽可能选择司法实践中的最新案例,尽可能地选取新闻时事报道的法律实践活动中的有关现象作材料,尽可能选择贴近大学生生活的事例。这样既可以保持新鲜感,将课堂与学生所处的社会联系起来,使学生感到不止是坐在课堂上,而且还是和时代的紧密相连的。
二、教学案例的编排
选取了一个好的教学案例,只是开展案例教学的第一步。选取好案例或事例后,还必须有侧重地对选定的教学案例进行编排。教辅资料或新闻报道中提供的案例或事例,往往形式各异,各有侧重。为满足案例教学法的需要,对选定的教学案例不能停留于资料的堆砌,必须以适当的形式展现出来。教学案例所提供的真实场景应当是系统的和全面的,有背景、来龙去脉、发展过程、人物情节、完整的图示和数据。使学生读完案例后,能够掌握所述事情的基本事实以及充分的数据和资料,从而为案例分析和讨论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教学案例在选取后,应当注重案例的呈现方式,使之能以一定的顺序和模式展现。这就要求做到:
一要立主题。摘编教学案例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更为突出一个或数个法律规则的内涵及作用,反映一种理念或学到一些策略。因而,教学案例必须要有主题。所谓主题,就是教学事例所表达的基本思想,它直接关系到教学案例的成败与价值。宪法学的教学主要围绕三大展开,即基本理论部分、国家制度与机构部分和公民基本权利部分。因此,在选定案例之后,应在三大部分的框架内选定教学案例所要反映的主题,理清相关的原理和法律规定。主题的确立,是作者对教学事例中蕴含的原理与规则提炼的结果。通过对所筛选案例的反复研读和认真反思,提炼出正确、集中、鲜明、深刻的主题。
二要分类型。确立了主题后,就要进行定型的思考。定型,即在写作前,依据事例的数量与性质,确定选用哪种类型的教学案例。从课堂教学角度看,案例分为单项型案例和综合型案例。前者主要用于理论的升华,强化对理论的认识;而后者主要以培养对现实问题的洞察能力为依归。单项型案例往往是一个或者一组具体生动的案例,反映一个宪法原理或规则。有时也采用两个案例对比的形式,在比较中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这类案例内容较为单一,通常短小深刻、发人深省。与单项型案例相比,综合型案例通常是一个较为复杂、包含较多争议点的真实案例。这类案例对于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锻炼和提升学生的思考角度和深度,具有更为积极的作用。这类案例内容丰富,综合性强。
三是定形式。教学案例的内容是多样的。形式为内容服务,其形式也应是多样的。然而,形式的多样化,也有其共同的表现形式,可以说“形式无定规,大体有常规”。教学案例的基本表现形式有以下四个要素:标题、案情、提问、评析。标题是教学案例的眼睛,是对教学案例内容或主题的揭示。一个好的标题,常常会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能引起人们阅读的兴趣,并对教学案例内容或主题有个基本的了解。案情是教学案例的主体部分,主要是描述事例发生、发展的过程,核心是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写清楚。提问部分是教学案例的重点。在案情的基础上,找出案件的主要争论点,进而启发学生发现、提出问题。评析的主要任务,是对案例反映的主题内容进行理性的解读,评论其利弊得失,分析其价值意义,以揭示案例的内在规律,给人以启示。
三、教学案例运用的组织
除了选取合适的案例,并以适当形式进行编写外,教学案例运用的策划也很重要。策划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教学案例最终在教学过程中运用的效果如何,因此在编写教学案例时就必须提前作出准备,以免教学时因为准备不足而导致效果不佳。在策划中,主要应当考虑这样几个问题。
第一,教学案例的呈现方式。如果仅单纯地依靠教师或学生口述有关案件事实,既占用大量的课堂时间,又显得得不够直观生动,难以将案例描述得清清楚楚。如果通过多媒体课件或录像、图片、幻灯等视听材料的运用,则能充分调动学生的情绪,增加案例教学的生动性、形象性,同时还能有效地增加课堂信息含量,极大地丰富教学内容。根据案例的具体情况,可以使用图表漫画、音像案例利用电化教学手段呈现给学生,也可以利用模拟再现、角色扮演的形式呈现文字案例。
第二,掌握好教学案例占用的课堂时间。案例教学是以学生为主体,所以教师在案例教学中应把大部分时间留给学生。根据经验,一般应把80%的时间交给学生阅读材料、个人思考、小组讨论和全体学生辩论。教师布置案例、引导和对学生的讨论评价等时间应控制在总课时的20%以内。
第三,确定适当的实施方案。教学案例的实施,一般包括分发案例材料、学员个人阅读分析案例、小组讨论、全班讨论、每个学员撰写案例分析报告和教师小结等多个环节。在教学案例的编写过程中,应当根据案例和学生的特点,选择适当的实施方案。以讨论的方法为例。在教学中,讨论法有三种形式:讨论式、辩论式、研讨式。讨论式适合于刚刚开始学习案例分析而经验不足的学生。辩论式是案例教学经常采用的形式,适宜于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对案例分析有一定经验的学生。研讨式是教师先提出具体的活动内容和背景材料,指定一些参考文献或资料,学生完全以角色的身份直接参与活动,然后写出活动分析报告。最后,教师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例让全班学生一起研讨。这种方式的实施难度较大,只适宜于已系统学完专业知识的学生或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在职培训学员。
[1]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本文系南京师范大学校级教改研究课题"《宪法学》课程建设与网络化教学"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2]刘文峰:"《行政法学》案例教学浅谈",载《南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年第2期。
[3]朱应平、王月明主编:《宪法学教学理论与实践》,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170页。
[4]宋涛:"法学教学中案例教学法的应用",载《中国成人教育》2005年第9期。
[5]张松:"案例教学的实质、过程与实施策略",载《许昌师专学报》1999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