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2015-03-02郭立海
郭立海
(吉林省松原市乾安县教育和科技局计财科 吉林 乾安 131400)
中小学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郭立海
(吉林省松原市乾安县教育和科技局计财科 吉林 乾安 131400)
随着《会计法》、《预算法》、《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中小学会计制度》等相关制度的修改及实施,会计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层次:规范中小学校的会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成为财务主旨。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领导法律观念不强、会计人员业务有待提高。在举国上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的氛围中,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的背景下仍存在侥幸心理,虚构经济业务事项,虚假发票入账,设账外账,“小金库”。大部分会计人员成天忙于事务性工作,无时间学习业务和理论,更无精力分析研究学校的资金使用及核算。小部分会计人员又不固定,常常是一些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教学人员兼任会计工作,没有系统的专业知识,未能及时掌握新的规章制度,业务生疏,对资金的管理、资产的购入、领用、报废等常常出现手续不全,固定资产有时也不入帐,造成财务管理混乱。
二是各单位预算刚性不够,各单位虽做了预算,但由于缺乏有效监督机制,财务开支无计划,盲目性、随意性比较大,出现随意支出,无预算支出,相互牵制的财务管理岗位之间缺位、越位现象屡见不鲜,一人能办理所有支出事项,造成资金开支不合理以及不应有的浪费。
三是收支未按规定入账,未能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对收支实行归口管理应将所有的收支都并入学校大账中,
四是专项资金使用,缺乏监管,致使中小学年末决算与财政对账单对不上,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专项资金在拨付、使用、管理及资金使用效益中存在很多问题,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在相关部门财政、审计、检察中发现最多的是“挪用专款”问题,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有意规避招投标,以拨代支;改变资金用途,挤占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支付环节违规,白条列支;未按规定实行招投标,自行招标执行中缺乏监管。
五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
针对以上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解决对策。
一是提升素质,强化监督。对于单位领导而言,有权就有责,责权要对等。要加强自身修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要正确树立正确的财务观,做到廉洁自律,不谋私利,不为各种世俗的利益得失所困惑。要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尽责。今后在领导交接时,接管领导只接受接交单上的有关财务,账外不得出现赊欠办公用品教学设备等债务,账外部分和不合理支出债务由前任领导自行解决。对于会计而言,必须持证上岗。认真学习财务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如《会计法》、《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会计制度》,结合局下发有关财务制度,制定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成立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并制定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本单位财务管理。财务人员要有广博的知识结构,具备扎实的专业素质。不论是多年从事此项工作的老行家,还是刚刚走上这个岗位的新人,都要把提升专业素质和能力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总结新经验,增长新本领,努力成为会计、财务、审计等领域的专业高手。严禁一人保管收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专用章应当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应当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负责保管印章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对主管单位而言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建立督查督办、公开通报等工作机制,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虚报套取、挤占截留挪用经费,违规向学生乱收费,私设“小金库”、“账外账”,公款私存,乱发钱物等行为,坚决查深、查透、查实、查处。
二是严格控制预算管理及计划审批。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单位内部各部门间沟通协调充分,预算编制与资产配置相结合、与具体工作相对应;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进度合理,不能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决算编报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对于“校财局管”下的财务中心主办会计要时刻对照年初学校预算,绝不下超预算账目,将无预算、超预算的支出由所在单位自行解决,同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相关条文进行处理。各单位要按预算编制,做好月支出计划,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做好会议记录)并全体签字后,报局领导审批后再进行购置等业务发生。单项支出超出3万元的报局长审批。义务教育学校的月支出计划要严格按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来安排。要按规定合理使用生均公用经费。生均公用经费的支出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生均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特别是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绝不能用生均公用经费来开支。
三是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相关规定。收入要实现归口管理,按照规定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收入的有关凭据,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和票据。支出事项要按照规定审核各类凭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坚决杜绝使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基建账要并入学校大账中。中小学基本建设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同时,至少按月并入“在建工程”科目反映,实现了基建会计与中小学校财务会计并轨整合。食堂账要并入学校大账中。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已承包的,合同期满,立即收回;合同期未满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由学校收回管理。相关下账手续按有关规定进行。代管款项要并学校大账中。其中代收代付的学生作业本费、教科书费等,代管经费的党费、团费、工会经费等一并进入大账中。
四是加强教育专项资金的管理。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完善治理工作责任制,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科目,建立项目监督制度,对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需要办理政府采购和资产手续的,要按政府采购和资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办理手续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不允许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应严格按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健全责任落实和倒查追责的有效机制,把工作责任层层落实。
五是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强对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业务、建设项目业务、合同业务等经济活动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风险点及主要防控措施制定,形成“三重一大”的民主管理,夯实单位各项基础工作,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实现阳光财务、透明财务、放心财务,全面规避风险,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