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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制下权力配置演变影响因素及对策①

2015-03-01刘新民

现代教育管理 2015年9期
关键词:委员会权力学术

刘新民,张 莹,李 芳

(山东科技大学,山东 青岛 266590)



学院制下权力配置演变影响因素及对策①

刘新民,张莹,李芳

(山东科技大学,山东 青岛 266590)

学院制作为当前我国高校内部管理的主要模式,其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其中学院内部权力配置不合理成为制约学院发展的瓶颈,主要表现为:学院内部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产生矛盾、学院专业设置不合理、学院理财权和人事管理权缺乏独立性。为了学院制的稳健发展,应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学院外部治理环境,构建学院多中心协同治理机制,下移高校管理重心,设置专业化职能机构。

学院制;权力配置;影响因素

我国学院制的稳健实施与运行是不断完善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实践经验证明,学校的繁荣发展离不开学院的支持[1],而对学院制进行优化,能为学科的综合发展以及学院管理效率水平的提高提供保障,有利于全面创新型人才培养工作的顺利开展[2]。学院制管理实质上是在利益上对高校内外部权力主体的配置,治理的实现与否关键在于高校的责权利能否科学合理落实[3]。纵览我国高校学院制管理模式的演变轨迹与现状,可以发现学院内部权力配置成为我国高校学院制下治理的瓶颈。本文从学院制管理下的权力配置问题入手,分析了学院制下权力配置的演变,阐述了其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内外部影响因素出发,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此促进我国高校学院制的健康发展,实现学院治理的预期效果,从而促进我国高校学院制改革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我国高校内部管理体制。

一、学院制下权力配置演变

(一)学院制下权力配置结构

高等学校内部权力划分,从权力分配的纵向来说,权力主体由上至下依次为学校、学院、系,权力主要集中于学校一级;而从权力分配的横向来说,主要由职责部门、科室等单位构成,权力重心集中于行政权力主体。高校的权力行为主体包括以党委书记为代表的党务委员会,以校长为代表的校长或校务委员会,以教授为代表的学术委员会,以教职工为代表的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述权力行为机构主体间形成党委、校长和教授分别代表的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三元权力配置结构模式。

(二)学院制下权力配置结构演变

1.以学术权力为中心的权力配置模式

学术权力主导的模式,指作为学院领导的院长权力如行政权力等明显弱化,学院的基层学术行为主体权力很大,这种模式多为西欧国家以及日本的一部分国立高校采用。该种权力配置模式下以教授为主体的学术权力行为主体起着绝对的主导地位,校长领导的行政权力主体权力弱化,以教授为主体的学术委员会对学院的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除了掌握着学院自身教学科研发展的重要资源,还负责本学院相关学科的讲师和学生等工作人事安排,进而对学院决策施加影响,垄断了学科设置、教师招聘和学科研究领域的决策权力[4]。

2.以行政权力为中心的行政权力主导型模式

行政权力主导的模式,指学院的行政权力过重,有着明显的“地方官僚”特性,作为基层主体的学院其行政权力占据主导地位,而学院的学术权力过于薄弱,这种模式以美国等国家的综合大学为典型代表。以行政权力为中心的权力模式下,校长是学校的最高权力中心,由校长行使权力分配等职责,校长作为权力主体,任命学校领导下的院长,并使院长作为基础行政权力的主体[5]。行政权力主导的模式下,以教授(或教授团队)为代表的学术委员会对学术权力的管理幅度要远远小于行政权力主体,在与自身学科发展等密切相关的问题上很少有或者几乎没有自主权。

3.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协调发展模式

这种模式主要以教授为代表的学术权力主体和以行政管理人员如校长、院长为代表的行政委员会作为行政权力主体,二者均衡发展来促进学校的发展,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为英国等西方国家的一些大学。学术委员会和学院委员会分别作为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权力主体领导下的职能机构来管理学院,履行相应的权力[6]。该种模式下,学院委员会负责学院的所有事务,如筹集学院的办学经费等,而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术权力的行使主体,掌握着制定相关学术等事务的绝对决策权力。

二、学院制下权力配置现状及问题

(一)学院制下权力配置现状探讨

我国学院权力配置多见学术、行政共存模式,学院的行政权力主体和学术权力主体协同参与学院治理工作。然而由于我国特殊的历史背景和政策机制,学院的实体性较弱,权力过于集中在学校,缺乏监督制的机制,行政权力在学院的管理中占据着领导地位[7],学院制中学术权力主体所能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

(二)学院制下权力配置的问题分析

权力配置作为一种普遍现象,在高等教育领域无处不在,党政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人事权力、教学权力、财务权力和其他利益群体的权力(如讲师、学生辅导员和学生等)[8]从不同权力主体的角度共同构建了我国高校的权力结构。虽然我国当前实施学院制在某种程度上获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我国大学在建国以后形成的一些特点与惯性,使得目前学院制下权力配置不合理。

1.学院内部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间的矛盾

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作为学院发展中必不可缺的两种权力,成为学院的重点发展对象,然而当前我国学院内部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权限不明确,学术权力机构大多还行使着行政权力的职责,行政权力过多介入学院的学术权力,学术机构有着明显的行政色彩和倾向[9]。行政权力过重,而学术权力弱化,以教授为代表的学术委员会在学院中缺乏实权,对学院学科设置、专业设置、职称评定和学位人才培育等工作仅仅具有咨询功能,这些权力往往为行政机构所把持。除此之外,在学院建设发展过程的决议中,学术权力主体所能发挥的作用也是十分有限的,其主体地位得不到充分体现,严重损害了基础学院组织中学术权力的行为主体参与学院治理的积极性。

2.学院专业设置不合理

当前学院的专业设置和专业结构调整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一些学院的专业设置并未从当今社会的现实需求出发,脱离了社会的实际发展需求,盲目借鉴外国或本国其他专业设置经验丰富的学院,设置一些完全不符合本院发展的学科专业;学院在设置专业时,跨度太大,学科间很少甚至毫无联系,这种跨度大的学科设置容易造成学院资源的浪费,破坏学院内部学科资源共享机制;学院学科专业数量设置盲目增长问题也很突出,学院因内部竞争而随意设置专业,导致学院专业设置质量低下,缺乏专业特色,学院的教师储备和教学设施不能随着专业设置而同步发展。

3.学院理财权缺乏独立性

学院的理财权力指在国家财政拨款、学校分配的总经费、学院自身教学的学费收入、与企业合作办学收入等办学经费基础上,对学院内各种财务事务进行管理运营[10]。我国现在大部分高校虽然将具体职责事务下放给学院,然而财权依然过分倾斜于学校。学院理财权是学院实现其他权力如行政权力、学术权力和人事管理权力等权力的保障[11],没有独立自主的财务管理权力,学院的其他权力就无法得以实现。而当前我国学院的各项教学与科研工作经费大部分来自于学校财政的下放,几乎毫无独立性与自主性可言,往往学院每一项工作的开展都需要向上级逐级汇报反映,这种逐层上报的财务机制严重影响了学院的办学科研效率,制约着学院的发展壮大。

4.人事管理权力缺乏自主性

学院的人事管理权力指学院依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在学校人员编制的总体水平下,实现自主聘任学院所需人员[12]的工作。然而由于诸多原因,学院在行使人事管理权力的过程中仍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很多问题,主要表现为学院的人事管理权力缺乏独立性,尤其是在教师聘任过程中,虽然学校已经下放了一些人事管理权力,让学院独立进行教辅人员的聘任,然而学院的人事管理权力仍在很大程度上受限,这种情形严重阻碍了学院办学自主性的发挥,无法达到理想的学院治理激励效果。

三、学院制下权力配置影响因素

我国的学院制与西方发达地区的学院制相比还很不成熟,由于没有可供借鉴的直接经验,我国学院制管理模式下权力配置产生了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受学院内外部多种因素的影响。

(一)外部因素

1.历史因素——中国传统社会价值观

我国长达两千多年的“学而优则仕”的封建思想在当代社会依然根深蒂固,学者进行科研学习工作最终是为了获得政治地位,这种中国历史上传统的“官本位”价值观影响着数代中国人的学习工作观念,同时这种传统的历史思想还影响着我国高校学院制管理模式下的权力配置状况,这种影响主要体现为过行政权力化,学术权力弱化。学院内部行政权力过重,学术权力受行政权力的支配,诱发了学院内的很多教师过于重视“行政”,导致其无法专心致志地进行教学科研工作,致使学术权力薄弱现象逐渐加重,最终形成“重行政,轻学术”的权力不平衡现象。

2.政策体制因素——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我国建国之初借鉴苏联模式进行社会主义建设,高等学校的发展也是在计划经济的指导思想下进行的,学校被认为是政府行政部门的附属,这也直接形成了高等学校以行政权力为主导的管理模式。这种高度集权的权力配置结构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权力高度集中于学校,而较少下放到学院,学院缺乏独立治理学院的权力,我国高等学校的院党委、院长和教授分别作为学院的政治、行政和学术方面的权力履行主体,这种模式受我国高校内部领导体制的特殊性影响颇深[13],同样也影响着我国学院制的发展。

3.思想观念因素——现代西方学院管理思想的传播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西方现代先进经济思想逐渐在中国流行,西方现代教育管理思想也对我国高校学院制的管理产生了很大程度上的渗透与冲击。现代西方思想与我国传统高等学校学院制管理思想的碰撞,引发出很多问题,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国外先进成熟的学院权力配置模式,并不能直接拿过来在我国运用,当前我国高等学校的学院权力配置的改革只能摸着石头过河,在失败中摸索经验,这就会出现很多权力配置方面的问题。

(二)内部因素

1.学术权力主体自身的局限性

我国的学术权力的实施主体相较于权力很大的行政主体,十分弱小,容易滋生惧怕和服从情绪,很多学者由于自身过于懦弱,缺乏争取自身合法权力的魄力,不愿意冒险弘扬科学,不注重自身建设。这种学术权力主体过于懦弱、忽视自身建设的表现,很容易削弱学术权力在学院治理中的权力和地位。

2.学术人员仅从事于某一单一领域

我国大部分从事学术的学者仅重视自身所在的学科领域,忽视了现在社会中不可避免的人际沟通等技能的发展,这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学院整体学术权力的发展。很多学者由于自身思维和认识的局限,使得学术权力行为主体在处理一些专业问题时,常过于片面,进而破坏学术权力的专业性与权威性。

3.行政权力主体的管理权限过大,身兼数职

我国当前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行政权力主体在学校及学院日常事务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学院制下的权力配置结构现状表明,行政权力主体除了行使学院的日常行政工作职责外,同时也在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等学术性工作岗位部门起着重要的作用,行政权力主体的管理幅度和管理权限过大,行政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如院长不仅是学院的行政权力中心,而且大多数院长多为教授,并担任学术委员会和教授委员会的委员会主席和负责人,负责学院教学、职称评定等工作,使行政与学术权力混乱,影响着学院制的权力结构配置。

四、对策建议

(一)营造良好的学院外部治理环境

充分考虑影响学院制模式下权力配置的外部因素,为学院权力配置的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学院外部治理环境。治理环境不是指一般意义上的自然环境,而是指有利于学院制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营造学院外部治理环境,要打破中国长久以来的“学而优则仕”的传统观念,形成学术和行政同等重要的平等思想,对待传统文化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充分吸收中国两千多年的优秀文化。此外,良好的学院外部治理环境不仅要包括学院制管理思想的改进,还要充分借鉴西方学院制改革中的经验,促进我国学院制的改革与发展。

(二)构建学院多中心协同治理机制

在学院构建多中心协同治理机制,通过设置相应的权力机构,比如教职工代表大会、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吸纳教职工和学生代表进入学院决策层并参与学院决策,以此来逐步提高教师和学生的权力,在此基础上,要进行大胆创新和发展,将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权力逐步提高到更高的权力阶段,并发展成为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领导制,进而能够使学院治理中充分体现民主精神,以实现多中心的学院协同治理,促进我国学院制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三)学校权力充分下放,管理重心下移

高校应该降低管理重心,减小管理幅度,将学院作为办学实体,实现学院领导及专业职能部门代替学校来对学院进行领导管理,同时学校要将学院内部的各种权力如行政权力、人事权力、学术权力和财务管理权等进行充分下放,学院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需求,进行人事招聘和财务管理,使得学院拥有自主用人权、自主理财权、资源配置权、教学科研等事务的管理权和对外合作交流权,以此充分降低管理工作成本,尽量在最大程度上提高学院的工作效率。

(四)设置专业职能机构

学院制管理中协调权力配置还要通过设置专业的职能机构来实现学校权力充分下放。

1.设置教授委员会,以此来促进学科建设

以教授为代表的教授委员会,在学院学科建设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集思广益,以学科的发展带动学院的发展。教授委员会一般由学院的学科领军人物组成,由学院的院长来担任委员会主席,校长为代表的校长委员会聘请教授委员会成员,委托教授委员会共同商议学院的各项重要事项。这种模式下,可以改变以往学院事务由个人决定的草率做法,提高学院的权力配置效率。

2.充分发挥教授治学的积极性,突出教授学者在学院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教授治学”兴起于西方中世纪,在我国民国时期得到有效的实践,然而由于当时混乱的国家局势,这种观念并没有得以持续。随着我国现代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经济发展的要求,教授治学需重新确立其重要地位。“教授治学”指教授等科研主体依靠在各自学科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学院内部的具体事务进行统筹管理。这种模式不仅能够有效实现学院的办学职能,而且能够调动教授等学术权力行为主体参与学院治理的积极性。

3.成立学院学术委员会,专司学术评议与审核

“学术建校、教授治学、以学科建设为龙头”等思想观念的传播,使得学术委员会的成立成为大势所趋。以教授学者、副教授和教授团体等为代表的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术事务管理、教师职称评定、学科专业设置和学位授予等职责[14]。而高校的学术委员会无法清晰地对每一个学科有着清晰的认识,因而需要充分发挥学院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将学术评议和审核工作下放至学院,使得学院能够充分发挥其学术决策作用。

4.设立以院长为首的行政委员会

以院长为代表的院行政委员会,主要行使学院的行政权力,掌管学院行政事务。学院的行政权力为学院的学术权力和教学专业设置等服务,院长作为行政委员会的领头人,要充分实现行政委员会统筹学院各项事务的职能,让行政委员会服务于各项其他权力,以此来充分协调学院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共同发展,以减少二者之间的冲突。

5.通过实行党政联席会议,理顺学院内部政治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关系

党政联席会议作为学院治理发展、拔尖人才培育、学科建设、行政管理和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对学院的发展壮大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学院以召开党政联席大会的形式,为我国学院发展提供院长负责行政权力和学院党委负责政治权力的良好机制,进而能够有效地实现学院内部政治、行政权力的协调发展,以此促进我国学院治理预期效果的实现,促进学院自身的健康发展。

6.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现教职工的民主权利

在学院设立教职工代表大会能够使学院教师等基层主体的民主权利得到有效实现,当前我国高校在学校层面的教代会制度虽然较为完善,在学院层面缺乏相应的院级教代会制度。学院可以通过二级教代会实现学院教师和普通职工的民主权力,以此提升学院决策的民主科学性。

[1]杨如安.学院制的内涵及其特性分析[J].教育研究,2011,(3):41-44.

[2]郑勇,徐高明.权力配置:高校学院制改革的核心[J].中国高教研究,2010,(12):24-26.

[3]张红峰.利益、权力与秩序——大学组织政治视野下的分析框架[J].现代大学教育,2013,(3):10-15.

[4][5][12]吴丽萍.在多元化的视野中构建适合中国特色的高校权力配置模式[J].辽宁教育研究,2006,(6):25-28.

[6][13]薄建国,王嘉毅.高等学校去行政化:内部权力结构的重构[J].现代教育管理,2012,(5):21-25.

[7]罗昆,李道先.高校去行政化的制度分析:新制度主义的视角[J].现代教育管理,2014,(3):6-10.

[8]杨琼.高校建立学院制管理模式探析[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4):114-116.

[9]商筱辉.现代大学制度下二级学院运行机制研究[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3,(5):12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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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毕宪顺,杨海山,王艳明.高校学术人员参与管理和决策的调查与研究[J].高等教育研究,2005,(4):48-54.

(责任编辑:李作章;责任校对:徐治中)

Influencing Factors and Countermeasures about Power Configuration Evolution Based on College System

LIU Xinmin,ZHANG Ying,LI Fang

(Shand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Qingdao Shandong 266590)

As the main mode of the current internal management in our university,there are many problems in the development of college system.The internal power configuration problem in college becomes the bottleneck which restrict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llege.The main performance are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school internal administrative power and academic power,the irrationality on the college professional setting,the lack of independence on the rights of college financial management and personnel management.In order to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college system,we should create a good external governance environment,build the multi center collaborative governance mechanisms for the school,shift the focus of management,and set up the specialized function institutions.

college system;power configuration;influencing factors

G647.1

A

1674-5485(2015)09-0035-05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重点项目“大学学院制多中心协同治理模式研究”(13BGLJ08);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大学学院制治理问题研究”(13-ZZ-JY-03);山东省软科学项目“组织治理视角下山东省公立高校治理模式构建研究”(2013RKB01141)。

刘新民(1965-),男,山东莒南人,山东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组织治理与竞争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教育管理、组织治理与决策和创新管理研究;张莹(1989-),女,山东济宁人,山东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生,主要从事教育和公司治理研究;李芳(1980-),女,山东泰安人,山东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博士生,主要从事教育管理、组织治理与决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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