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心儿童:幼儿教师职业的核心品质
2015-03-01高红梅胡福贞
高红梅 胡福贞
(西南大学教育学部,重庆400715)
学前教育
关心儿童:幼儿教师职业的核心品质
高红梅 胡福贞
(西南大学教育学部,重庆400715)
关心儿童既是社会的要求,也是儿童成长本身所需要的。幼儿教育中的“关心儿童”有其特定的含义和要求,即“关心儿童”关注的是儿童的完整存在,“关心儿童”有别于一般的、人际的关心,它具有教育性。“关心儿童”作为幼儿教师职业的核心品质,对幼儿教师的职业具有特定的诉求和规定。幼儿教师“关心儿童”职业品质的提升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树立正确的“关心儿童”的观念,将“关心儿童”内化为内在的职业道德品质,给予幼儿教师足够的关怀等。
关心儿童;幼儿教师;职业品质;职业道德品质
对于不同研究和实践领域而言,“关心儿童”具有不同的内涵和外延,相应的,其职业规范和行动也会有所不同。在当前我国幼儿教育研究和实践中,“关心儿童”呈现出两极化倾向:一方面是研究中较为突出的“高大全”现象,研究的范围广而全,但缺乏具体性和深入性;另一方面则是实践中“关心儿童”沦为万金油般的口号。人们往往把关心更多地圈定在“儿童安全”的生理保护上、关心未能深入到儿童的心灵。然而,幼儿作为生理、心理和灵性多方面整体性发展的人,需要的是将其作为一个整体的生命进行关心的、具有具体规定性和特殊境界的“人的关心”。我们认为,幼儿教育中,“关心儿童”作为幼儿教师职业的核心品质,急需高度重视并具体研究。
一、“关心儿童”的教育品性
品性通常是指人的品德、品质、性情及性格等所应有的格位,若以“关心儿童”这一社会特质而论,“品性”则同时又强调其格调,即该品质在特定领域所应有的水平和高度。因此,教育品性所强调的便是“关心儿童”这种社会行为所蕴含的教育品质和专业高度。因此,其既着眼于对儿童现实存在的诸方具体需要的关注、支持和引导,更指向生命的自由生长。“关心儿童”应是一种具有超越性的精神关怀,以尊重独立人格、个性为基础,以对生命整体的照看为依据。所以,从根本上说“关心儿童”是以智慧为支撑的,作为教师职业的核心品质,其价值与性质决定于教师的教育智慧。
“关心儿童”作为教育关心中一个特别的部分,因其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具有不同于一般教育关心的、独有的特点和对幼儿教师职业的特殊要求。因此,我们首先需要厘清的是教育学中“关心”的特定含义。
1.教育学中“关心”的意蕴
“关心”一词的字面意思是“(把人或事物)常放在心上;重视和爱护”。不过,不同研究视域赋予其不同的特定品性。哲学家海德格尔将“关心”上升到一种生命存在的高度,认为其是人与人之间进行感情联系的基础,涉及人对其他生命所表现的同情态度,人对做任何事情所表现的一种责任感,以及人对于人世间的一种担心、忧虑和苦痛的情感;[1]伦理学家们则普遍认为关心属于情感领域,具有一定的道德情怀因素,认为“关心”作为一种德性建立来源于人的感觉;[2]心理学则认为关心是人对他人的一种态度,是心理和谐的表现。
教育作为培养人的活动,有别于一般的社会性活动,它的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关心”在教育学中具有不同于一般的、人际关心的含义。首先,人是具有可教性和可塑性的,因此教育应该关注人的这种独特性,同时也要关注到人的完整性。教育关心意味着“关心”的对象是一个完整的个体,关心不应该是零散的。同时,关心要注意到每一个人的可教性,要体现一定的教育意义,将关心寓于教育,在教育中融入关心。其次,教育是以教和学的特定方式进行的一种关系互动,它突出的是人作为学习者的一面和教师作为教育者的一面的特殊关系形态。关怀伦理学家诺丁斯指出关心意味着一种关系,它最基本的表现形式是两个人之间的一种连接或接触。两个人中,一方付出关心,另一方接受关心。[1]因此,教育中的“关心”更应该体现出这种关系性,不管是从伦理学角度对关心下的定义,还是教育中对于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所形成的特殊关系,教育中的“关心”都应该体现出一种相互合作、接纳、给予的关系。第三,教育是着眼于人的发展,引导人有效学习,从而促使其潜能发挥,更好地实现自我的专门活动。教育中的“关心”应该基于这样的教育目的,明确关心的宗旨。
基于教育所具有的特殊性,教育学中的“关心”应该是一种关注人的整体发展,引导和促进学习者有效学习,从而使其潜能发挥,达到更好地自我实现的一种教育关怀活动。它是一种具有人文性的社会活动,需要的是关心者具有“离我远去”的意识,即站在被关心者的角度去思考关心者需要关注什么,需要如何去实现关心。它有别于一般的人际关心,教育中的关心具有特定的行为规范,不是随意进行的,它是关心者根据观察、了解被关心者的需要而采取的有目的、有计划的活动,这种活动是具有教育导向意义的活动。
2.幼儿教育中“关心儿童”的特殊要求
幼儿教育作为教育中的一种形式,其所面对的对象是生理和心理发展还不够成熟的幼儿,他们所具有的这种特殊性对“关心儿童”提出了有别于教育关心的特殊要求。
“关心儿童”作为一种教育品性,有其特定的品质。在幼儿教育中“关心儿童”首先意味着意识到儿童的完整存在,而不是作为符号、程序和被加工的材料,是人与人之间生命的相互感应和互动,这体现了教育的一种人文性。其次,意味着关注儿童的独特性,这种独特性指的是儿童作为幼儿教育中的一个群体,关心儿童需要考虑到他们的年龄特征,再则指儿童作为这个群体中的一个个体,有着其独特的需求。因为每一颗心灵都是独特的,所以这种独特性被重视、被呵护、被发展是教育关心的基本前提和落脚点。最后,教育视域的关心不仅是一种超越精神性的关怀,同时也是一种表现为具体行为的关照,是融于教育世界和教学生活时时处处的基本行为范式,不能口号化、肤浅化、功利化、形式化。
因此,幼儿教育中的“关心儿童”需要在注重儿童的基本需要、保证儿童的基本安全的同时,满足儿童作为一个独特个体的特殊需要;需要在注重精神关怀的超越性中,具有切实可行的行为表现,要将精神上的关注和想法运用到实际行动中。在实际行动中应该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在给予儿童关心的同时,要让儿童学会接受关心,具有关心的意识,从而更进一步地学会对他人、对环境、对动物等表达关心。
二、“关心儿童”对幼儿教师职业的专门诉求
幼儿教育中“关心儿童”具有特殊的要求,那么对幼儿教师的职业也有着一定的需要和要求,因为这是提高教学质量,提高教师的育人水平,促进幼儿健康、和谐发展的基础。因此,“关心儿童”在对幼儿教师的职业素养和关心儿童的实际行动中的表现具有特定的要求。
1.“关心儿童”是教师职业素养的基本规定
职业素养是人类在社会活动中需要遵守的行为规范,或者说是职业人在从事某种职业时所必须具备的综合素质。良好的职业素养是衡量一个人职业生涯成败的重要指标和关键因素。职业素养主要包括职业道德、职业思想意识、职业行为习惯、职业技能四个方面。[3]教师职业素养主要指的是教师所具备的基本的职业道德素养,师德也是古往今来备受重视的一种教师职业品质。
尊重儿童、平等对待每一个儿童是幼儿教师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指出教师必须“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美国幼儿教育协会在《道德行为准则》中承诺“尊重每一个个体(孩子、家庭成员、同事)的尊严、价值和特性”。[4]2011年12月教育部颁布试行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在其基本理念中提出了“师德为先”,而后又在专业与师德一栏对幼儿的态度和行为中明确指出“尊重幼儿人格,维护幼儿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每一个幼儿”。[5]另外在《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文件中都有提到尊重幼儿。这些规定体现了这样一种观念:即教师职业从本质上讲是用爱培育爱、用心感动心的一项社会性互动活动。虽然在教师这一职业领域中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有文本式的规范出台,但这是很有限的,更多的是需要教师发自内心的良心指引和品格诉求,要有一颗尊重、重视、接纳儿童的心,从意识上将“关心儿童”作为其职业的一个重要品质来发展。
“关心儿童”作为教师的基本职业素养,首先意味着要求教师要了解儿童,掌握和理解儿童的相关信息。所谓了解越多,认识也就越多,那么相应的爱就越多。越是深入的了解和观察,教师就越能深入到儿童的真实心境中,给予儿童关心。其次,“关心儿童”需要把儿童作为一个独特的个体,美国早期教育协会主张“每一个儿童都是有着自己的人格、学习方式和家庭背景、个人的成长类型和进度的个体”。因此“关心者”需要尊重这种差异,有效地去关心“每一个”儿童,从每一个儿童的不同需求出发,满足儿童的需要。最后,“关心儿童”需要教师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需要教师发自内心地对儿童产生关爱之心,在实际行动中用真心进行关心行动。这同时也是对教师职业素养的一个最基本的规定,即教师需要培养自己的人文关怀能力,把儿童首先当做一个人,一个独立的个体,投入不同于关心事、物的注意力,真正把这种关心能力上升到教育的最高境界。
2.“关心儿童”是对幼儿教师的特定诉求
幼儿阶段教师给予儿童更多的应该是一种心灵上的关怀和启发,教师关心儿童应该突出体现在关心的具体行为和超越性精神关怀的结合上。
首先,“春风化雨润无声”,不只是流于琐碎行为。比如只是关注儿童的生理表象,不去追寻其真实原因;频繁地关心某一位儿童的行为,不给予适当有效的指导,反而让儿童活动不自在,羞于表现自己;经常关注儿童的生活常规的建立是否符合要求,不给予儿童空间或机会让其独自学会建立良好的行为习惯。因此,幼儿教师需要寓教于行,但又不会让幼儿感觉到别扭。
其次,幼儿教师要有宽广的人文情怀,着眼于人的一生来看待幼儿世界中的幼儿的现实存在与发展,并以此来评估自身的学前教育责任。教育是一项与人有关的活动,幼儿教育中的儿童更是具有不确定性,此时教师就必须要具有一种宽广的视界,在具备丰富的幼儿教育的知识的基础上,还应该有更丰富的其他知识。要明确自己的教育责任,时刻反思和评估自己的工作,将幼儿的现实存在与未来发展作为评估自身职责完成情况的核心标准。
最后,幼儿教师需要不断地扪心自问,唤醒自己内心的童真,与儿童相互感应,用生命感动生命,用爱培育爱。儿童的世界单纯而又复杂,要真正做到关心儿童,需要的是深入到儿童的世界,在儿童的世界中思考他们的需要,以儿童的角度去思考他们的成长。因此,唤醒教师自己内心的童真就成为必要,要把儿童作为一个鲜活的生命、整体的人去看待,用具有童真般的爱去关心儿童,培育儿童的爱,使其度过一个快乐且幸福的童年。
三、提升幼儿教师“关心儿童”职业品质的几点建议
职业品质是职业的一种内在要求和从业者综合品质的体现,良好的职业品质对从业者的职业生涯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意义。“关心儿童”作为幼儿教师职业的核心品质,需要得到幼儿教师自身和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幼儿教师“关心儿童”品质的提升能够促进幼儿更好地发展,使幼儿能够在教师的行为中潜移默化地学会接受关心,回应关心,进而学会关心。同时,也能使幼儿教师在关心儿童的过程中体验到关心他人的快乐,体验到关心得到幼儿回应的幸福感,能够丰富幼儿教师的职业生活,使其在与幼儿的关心互动中,寻找到或者重新认识到关心的意义和价值。笔者认为,提升幼儿教师“关心儿童”的职业品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树立正确的“关心儿童”的观念
观念影响行为,不合理的或者错误的观念将导致行为异化。目前幼儿教育中所存在的教师“关心儿童”的口号化、形式化、功利化等现象,便是“关心儿童”的观念存在误区。教师所关心的应该是儿童的身、心、灵的统一,而不是简单的生理、安全上的关心;关心儿童应该建立在尊重儿童的基础之上,而不是以成人的视角对儿童施加所谓的“关心”。因此,关心首先需要的是教师对幼儿有一个观察、理解的过程,然后根据儿童的需要采取适当的关心行为,并适时地给予儿童关心;关心儿童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儿童和谐地、快乐地成长,关心的实现使儿童能够对教师的关心有所回应,能够使儿童在被关心的过程中学会接受关心,进而学会关心他人或者关心身边的环境。
2.教师需要将“关心儿童”内化为内在的职业道德品质
“关心儿童”作为幼儿教师职业的核心品质,需要幼儿教师在职业道德上具有关怀的品质。王焕勋在《实用教育大词典》中指出,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在从事教育活动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必备品德。它包括了外化的师德规范和内化的道德品质。[6]因此,幼儿教师需要将关心内化为自身的一种品质,将其内化为内在的一种职业道德品质。这种内化的职业道德品质所表现出来的行为会更加的真实、具有关怀性,教师也会从这种趋于本能的动机中投入更多的注意力在儿童身上,会发自内心地去关注儿童、了解儿童,从而对儿童实施适当的、有效的关心。教师对儿童的需要、关注具有高度地敏感性是关心内化的一种重要标志,也是实施关心的基本条件。因此,这首先需要的是教师有这样的意识观念,然后在实践中去探索学习,从而达到内化。最终在关心儿童的过程中达到关心到位、关心有度、关心及时的效果。
3.将“关心儿童”纳入到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
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既包括了刚性的、具有制度约束力的文本性规定,也包含了不成文的、具有软约束力的社会观念的道德判断。因此,“关心儿童”需要从“软约束”和“硬约束”两方面着手,对幼儿教师的职业行为和道德进行约束和规范。
“关心儿童”需要有一定的刚性要求作为指标,不能让其流于形式。在幼儿园的师幼互动中,不是教师某个时候心情好了、看某个孩子顺眼了,就给予这个孩子足够的关注,给予他/她更多的关心和帮助。这不是教师率性而为、随意而行的,也不是为了应付家长、领导视察等刻意表现的,需要有一定的规则给予约束和纠正。因此,可以制定相应的道德行为准则,例如,对于幼儿的询问,教师应该耐心倾听,给予足够的关注,然后才能通过观察了解幼儿的需要,采取适当的关心行动,让幼儿感受到被关心、被关注。另外,“关心儿童”也需要社会道德观念这个无形的“软约束”对其进行引导,社会中所倡导的“关心儿童”是一种普遍性的规定,也是一种底线似的规定,因此,教师要守住这条底线,在底线的基础上提升自己的“关心”品质。
4.“关心儿童”职业品质的提升需要给予教师足够的关怀
教师同样有被关心的需要,教师被关心的需要的满足能够激发他/她更多的、更深层次的关心的付出。因此,在制定相关政策时需要考虑幼儿教师的需要,不应该一味地要求幼儿教师怎么做,而是要给予他们足够的关怀。对教师的关怀体现在对教师专业发展的关注与支持、对教师生活的关心、对教师心理的关心等。教师在这个过程中获得被关心的快乐之后,方能在岗位上给予儿童足够的、适当的、有效的关心,更能安心地、愉快地投入到幼儿教育中,将关心带入到与幼儿的互动学习中。同时,教师也可以在这个过程中提升自己的职业幸福感,更好地服务于幼儿教育。
[1]内尔·诺丁斯.学会关心——教育的另一种模式[M].于天龙,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30,31.
[2]王慧娟.论教师关怀能力及其培养[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1:17.
[3]古蓬勃.刍议新时期幼儿教师应具备的职业素养[J].中国校外教育:下旬刊,2010(12):75-76.
[4][美]莫里森.当今美国儿童早期教育[M].王全志,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484.
[5]教育部.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2011,12.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6127/201112/127838.html.
[6]檀传宝.走向新师德:师德现状与教师专业道德建设研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62.
[责任编辑:黄晓娜]
G615
A
1002-1477(2015)06-0071-04
10.16165/j.cnki.22-1096/g4.2015.06.020
2014-08-30
高红梅(1990-),女,重庆云阳人,硕士研究生;胡福贞(1973-),女,江西上饶人,博士,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