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群体社会认同的跨文化解读
2015-03-01卢媛
卢 媛
(湖北大学 新闻传播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2)
乞丐群体社会认同的跨文化解读
卢 媛
(湖北大学 新闻传播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2)
近年来,随着媒体对“职业乞丐”报道的增多,乞丐群体的社会认同也逐渐瓦解。由于乞丐与普通人之间存在较大的文化鸿沟,从而使社会对乞丐群体产生认知上的偏见。本文从跨文化的角度探讨乞丐群体社会认同发生变异的深层原因。
乞丐;形象;社会认同;跨文化
2014年9月15日,央视《新闻1+1》播出题为《当乞讨成为职业》的节目,再次聚焦“职业乞丐”,由此引发社会广泛的讨论。10月8日,美国一条同样关于乞丐的新闻引人注目,一位美国小伙发现自己常年接济的乞丐开着比自己还好的车,当场情绪失控。截至2014年11月12日,对百度新闻以“职业乞丐”为关键词进行搜索,相关新闻达103000篇。
乞丐原本是处于社会边缘的弱势群体,理应受到社会的同情和帮扶。但事实上,由于生活方式的变迁和行乞行为的变质,社会对乞丐群体的认知正在发生嬗变。
人们对事件和他人的反应方式主要是由文化深层结构决定的,从跨文化的角度分析和解读社会对乞丐群体认同的文化心理和行为动因,有助于更深入地剖析社会现象,并对不同文化群体之间的交往提出思考。
一、乞丐作为“他者”的形象建构
(一)媒体报道的“有声语言”
媒体报道是对社会现实的再现,由它所建构的世界被受众所感知并形成自我判断,媒体对乞丐群体形象的建构主要来源于相关报道。
在央视播出的《当乞讨成为职业》这期节目中,频繁强调“职业乞丐”如何“职业”的各种细节。例如,行乞地点的选择、行乞人员的搭配、装扮等等。另外,还对乞丐在行乞之外的生活大肆渲染并加以点评,如收摊后吃着炸鸡啤酒、逛名牌店等等。
同样,来自网络各个媒体的相关报道中,诸如《职业乞丐“现形记”》这类的新闻标题数不胜数,这类报道往往将焦点集中在乞丐如何“表里不一”,同时用“乞丐的月收入”、“乞丐用iphone6”作为话题炒作,吸引眼球。
对乞丐群体演技的还原以及“优越”生活的描述是媒体报道对乞丐群体的建构方式。来自底层社会的弱势群体在媒体的报道中,不见其悲情经历,却满是成功故事,媒体的“有声语言”塑造的乞丐形象已深入人心。
(二)乞丐自身传递的“无声语言”
作为社会的边缘群体,乞丐通常处于沉默状态,但他们并没有失声。正如萨默瓦提出的,在人际传播的场景中,来自传播双方以及环境的非语言刺激物对传播双方都有潜在的信息价值。[1]
20世纪90年代,光棍节在中国兴起并逐渐成熟。起先是由于11月11日的四个数字为1,形似四根棍子,因此被称为光棍节。在这个特殊的节日里,青少年通过唱K、聚会等活动形式来表达自己单身的情绪,集中表现出了他们对于自由、独立的向往。进入21世纪,光棍节逐渐大众化和社会化,有了稳定的文化意义和社会活动形式。
在乞丐自身传递的“无声语言”中,主要包括外貌特征、成员构成和肢体语言三个部分。从行乞人群来看,他们往往是衣衫褴褛、蓬头垢面,以老弱病残者居多,通常是躺或跪在地上,表情悲伤无奈。此外,不少乞丐将自己的悲情故事用字报的形式铺在地上或用粉笔就地书写。这些非语言符号透露给大众的认知便是乞丐群体都是社会底层人群,他们过着常人难以想象的生活。
总之,来自于媒体的报道与来自于乞丐自身的传递建构了两种乞丐群体形象的认知,不同的社会认知造成了普通人与乞丐之间的文化鸿沟。在二者产生交集时,跨文化的认知心理影响着人们对乞丐群体的认同感,这一心理过程在社会认同的过程中被重塑并发生流变。
二、群体认知的跨文化心理
(一)认知理论框架下的偏见
由于文化心理的差异,普通人对于乞丐这个特殊人群有着明显的群体效应。现代社会认知理论认为,偏见是针对某个特定群体的消极评价态度。
人们脑海中对于乞丐的最初印象已经根深蒂固,贫困、慵懒成为乞丐的代名词,于是也就产生了群体间的范畴化效应。范畴化是人类认知的一个基本特征,它通过将某事物与他事物进行异同比较,来理解和界定该事物是什么。
社会心理学家亨利·泰弗尔提出我们习惯将人归类,并在自己特定的群体中寻找认同,同时将自己的群体与其他群体比较,即社会同一理论。[2]在这种认知框架的指引下,人们将自己的文化即都市的、大众的文化作为中心和标准,将乞丐文化视为非主流的底层文化,这种偏见使人们获得优越感和权力感。
在社会认知和文化心理的影响下,乞丐成为弱势群体和边缘文化的象征,并由此产生其初级的社会认同,即由偏见而产生的边缘化。在初级状态下,人们的责任意识是最强烈的,他们出于同情心愿意为乞丐尽微薄之力,甚至呼吁相关机构对其帮扶。
乞丐群体虽然不被社会所认可,但却是社会关注的对象,他们游走在城市的中心地带,却徘徊于文化的边缘。因为人们仍然是凭着自己的认知,站在文化的制高点去审视这样一个群体。
(二)媒介话语建构下的认同
媒介话语不仅能塑造大众的价值观,更能够颠覆已有的价值存在。在乞丐人群与普通人的跨文化“对话”中,媒介起着关键的作用。话语的选择和倾向性是媒介对乞丐形象塑造的手段,媒介话语建构下的乞丐群体其社会认同也在悄然改变。
新闻报道是通过语言进行的意义生产活动,新闻传播本身就是跨文化的。分析新闻传播的话语倾斜和缺失有两个主要的视角,即文本视角和语境视角。文本视角是对各个层次上的话语结构进行描述;语境视角是把对这些结构的描述与语境的各种特征如认知过程、再现、社会文化因素等联系起来加以考察。[3]
(三)文化冲突与文化想象
在福柯看来,话语构造了话题,它界定并生产了我们知识的各种对象,它控制着一个话题能被有意义地谈论和追问的方法。由于感知更多地受到社会和文化因素的影响,而不同文化的人们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去感知世界和其他群体。
根据库利的“镜中我”理论,“他者”是主体建构自我意义的重要元素。在固有认知影响下,大众通过“他者”认识自我,从而获得作为文化主体的优越感。
媒体报道的既定模式使得“他者”形象发生变异,由媒介话语方式建构的乞丐形象与人们对乞丐群体的认知心理产生了文化上的冲突。人们通过新的框架去感知乞丐群体,从而使原有的自我认知发生颠覆。因此,在交流与传播的过程中人们感受到“他者”文化与自我文化间意义的隔阂,不同文化群体的人之间产生了认知上的不对称。
中国社会是一个高度语境化的环境,文化冲突和认知变异导致了大众对乞丐这个群体新的文化想象,并由此产生对“他文化”的误解和偏见。在大众的想象中,乞丐是个表里不一的群体,他们虽然游走在社会的边缘,接受以“我”为代表的主群体的施舍,却享受着优于主群体的生活方式。不同文化群体间的认知差异发生巨大的扭转,同时,作为主流文化的大众群体对自我的“主体”地位产生怀疑。
三、乞丐社会认同的流变
(一)文化焦虑导致面子协商
群体认知的跨文化心理使得大众对乞丐群体心存警惕,在这种心态的作用下,“我们”不可回避地面对着一种弥漫于整个社会的焦虑和潜入心灵的焦虑,难以保持跨文化心理的平衡,并产生认知上的失调。
费斯汀格在《认知失调理论》一书中提出,认知失调将会造成特定的心理压力,并使人产生一种求得协调的动机,这种不协调状态具有动力学的意义。为了在文化交际中捍卫作为主体的地位和形象,人们采取面子协商的方式应对文化冲突。在与乞丐群体的互动中,人们主要通过三种途径减少认知上的不协调从而维护自我的面子。
第一种是改变行为,使主体对行为的认知符合态度的认知。例如,经常施舍乞丐而又认为职业乞丐不值得同情的人选择不给钱;第二种是改变态度,使主体的态度符合其行为。如认为“职业乞丐也不容易”,从而使态度与其施舍的行为协调;第三种是引进新的元素,通过找各种借口如“自己碰到的也许是真的乞丐”来说服自己,消除不协调感。
(二)“他者”社会认同的危机化
迈克尔·赫克特提出了身份传播理论,他阐明了身份的四种框架,其中第二个层级即表现化的身份。指个人表现的或者表达的身份,人们在传播中表现他们的身份并且交换表现的身份。[4]
社会赋予每个个体以社会身份,在社会规范的影响下经过社会互动产生社会认同。在大众与乞丐群体的文化碰撞中,偏见的产生和跨文化心理作用使得乞丐作为非主流群体的文化失落,以及因遭受排斥而无法全面、公平地融入更广泛的社会。乞丐群体的社会身份因此遭受污名化,其社会认同也开始走向危机化。
据《羊城晚报》对“遇到乞丐给不给钱”的调查报道显示,41.2%的人从来不给,40.1%的人选择偶尔会给,只有少数人在多数情况下或每次都给。在不给钱的人中,对于“为什么不给乞丐钱”,有49.8%回答“给钱感觉受骗”,25.5%的人回答“不值得同情”。
奥地利心理学家弗里茨·海德运用归因理论分析了跨文化交往中的定式和偏见的形成,归因是人们对他人或自己行为的感知和因果关系的解释,而文化提供了人们解释行为的参照标准。
四、结语
跨文化传播是不同文化群体间的一种交互活动,在此过程中人们分别透过不同的文化框架去认知和解释对方的行为。
当这种文化与大众文化发生碰撞时,来自不同文化的传播各方会在交往的期望、过程和结果上表现出一种不和谐、不相容的状态,这就使文化差异通过人际冲突的形式表现出来。传播促进了对立问题的产生,形成个体对可感知的冲突的认知,并将情绪及观念转化为冲突的行为。
不同文化群体之间的交往与互动如果停留在表面的感知和文化心理,显然无法跨越文化鸿沟。文化间的共识需要建立在互相理解的基础上,对自我文化保持清醒,同时对“他文化”以包容的心态去对待。
[1] 孙英春.跨文化传播学导论(第1版)[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65.
[2] 熊伟.话语偏见的跨文化分析(第1版)[M].武汉大学出版社,2011:64.
[3] 托依恩·A.梵·迪克(荷).作为话语的新闻[M].曾庆香,译.华夏出版社,2003:26.
[4] 单波.跨文化传播的问题与可能性(第1版)[M].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75.
G206
A
1674-8883(2015)18-0229-02
卢媛,湖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