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互认条件下高等艺术院校学生学籍管理探讨
2015-03-01吕绍娴
文/吕绍娴
一、学分互认的积极影响
1987 年为推动大学生在欧盟国家内的流动及通过合作提高欧盟国家高等教育的质量,欧盟在其成员国间进行名为“伊拉斯莫”的高等教育合作计划,该项目将欧盟各国及中东欧部分国家高等教育纳入其中,通过对学分、课业负荷量、等级三要素的统一界定,大大地推动了加入该计划的180所大学间跨学院跨学科在教学与科研上的合作,促进了欧盟国家间教育与就业的一体化进程。1999年《博洛尼亚宣言》将学分转换与积累功能附加到“伊拉斯莫”计划中,以构建“欧洲高等教育空间”为目标,实现了欧洲47个国家近1000所大学间学分互换,促进了终身学习理念的推广,推动了欧洲国家间人员的流动,大大整合了教育、科研、生产及人才资源。
在学分制完善的美国,除了校际间同类或跨类的学分互换外,学生在学校与企业联合开办的“企业大学”获得的成绩也可与学校课程成绩互换,这不仅扩大了学生的学习与实践领域,还充分体现了学分制是以学生为主体,尊重个体差异,使高等教育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先进管理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在传统教育观念与现代外来教育思潮的充斥下,我国1996年开始在全国各类高等院校实施学分制,在学年学分制和自主学分制实施较好的上海、北京、江苏和浙江等省市,部分高校开始借鉴欧美发达国家学分互换和建立学分银行,充分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和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动性,使学分制改革更深入高等院校的教学与科研管理中。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发展,教育资源均衡性面临更大的挑战,各省市高校在人口增长导致招生生源增加、高等教育大众化快速推进以及高等教育发展国际化进程等诸多压力下,以“大学城”的建设来扩充高等教育资源的有效整合,跨学校跨学科的学习交流与科研合作,亟待学分互换在学分制推行中发挥积极的作用,更有效低提高地方高等院校的生命力和竞争力。
二、现行高校学籍管理制度对实施学分互认的影响
欧美发达国家学分制运行体制给我国高校深入实施学分制最大的启示在于如何构建合理的学分转换与累计制度。我国高校一直以来执行学年学分制和规范的学籍管理制度,学分制在实施推进过程中既受到一定限制,也使一些管理制度在不断改善。
1.我国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阶段的大部分专业以四年制修业教育为主,在学分制推行过程中,各高校建立了弹性学制,即学生可以提前或延迟毕业,修业年限一般在3-8年间,但由于学生学籍学历注册的时限要求、学年学分制下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的普遍性,能提前毕业的学生较推迟毕业的学生少之又少,大部分是按规定的修业年限完成本科阶段的学习,学校为拓展学生知识,满足学生自主学习积极性,设置了辅修专业,学分在主辅修专业中能够实现互认的仅限于各专业下的共同课,即一分多用。
2.教育部21号令严格规定了学生的学籍异动条件,特别转学与转专业要求更为严格。以我省学分制收费备案规定为例,其中要求“给予自主选择专业机会的学生人数不低于该年级该专业招生人数的5%”。学分制在学生自主选择专业中要逐步淡化专业的界限,而学籍管理强调了严谨的专业划分,这两者的矛盾对高校人才培养的界定以及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强化或淡化录取时专业方向的区分,成为各高校招生录取中的一大难题。获准转学或转专业的学生,在新学校与新专业的学习中,除相同课程学分得以互认外,相通或接近学科课程的学分互认标准在各高校不尽相同,学生面临重复修读或漏修个别专业课程。
3.随着高等教育的国际化发展趋势,我国高等学校学籍管理中允许学生在修业年限休学以出国留学。对于出国留学的两类学生,一类是自行出国留学的,部分国家可以认定国内基础课程的学分,这样缩短这部分学生在外的留学时间,但其在外修读的课程学分复学后是不予或难以认定到学校学分体系中的;另一类是合作办学项目下出国留学的学生,在外修读的本专业课程学分可以完全认定到本校学分体系中。不管自行出国留学或者合作办学模式下的出国留学,学分认定的标准迫切要求我们的学分制在实施中制定完善的、具有符合地方院校、国内院校、国际院校间学分互换的统一标准。
4.在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国务院于今年发布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允许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并且可将其创业期间探索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各高校在实施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中如何设置专业课程结构,如何折算创业学分成为教学管理中的新课题。
三、学分互认条件下,高等艺术院校加强学生学籍管理的探讨
高等艺术院校在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呈现多样性和特殊性,教学过程要求充分考虑学生的个性,因材施教,将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全面挖掘。学分制对于高等艺术院校培养特殊的专业人才提供了有效机制,学生学籍科学化、多样化的管理模式将在现有的教学条件中发挥强大作用,特别对于地方高等艺术院校,学生可以充分享用本校教学资源,同时可以跨专业、跨学校、跨国界学习与本专业相通或互补的知识,提高自身艺术修养,挖掘艺术才能。
1.科学化:以教育部高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标准,制定全面的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细则。在严格执行艺术类学生转学、转专业要求时,细化同类专业互转条件、考核方案及学分认定标准。
2.多样化:首先,由于艺术类专业方向的多样性,按专业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由专业导师指导可以对专业方向进行多次选择,学籍以不变的行政班应对多变的教学班,同专业不同方向下课程群内的课程学分实现互认。其次,作为地方艺术院校,在本校教学资源不能满足优秀的艺术人才培养时,允许学生申请到部委直属专业院校或省内外高校进行长期或短期借读学习,细化学生外出借读期间的学籍管理和修读课程成绩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