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陋室铭》中“无丝竹之乱耳”句献疑
2015-02-28魏连科赵芳远
魏连科,赵芳远
《陋室铭》中“无丝竹之乱耳”句献疑
魏连科1,赵芳远2
(1.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河北石家庄 050051;2.邢台学院,河北邢台 054001)
唐人刘禹锡的名文《陋室铭》中,“无丝竹之乱耳”一句,可能是“有丝竹之悦耳”之误。因为“无丝竹”与上句“可以调素琴”在内容上互相矛盾;在语言形式上,与其下句“无案牍之劳形”在对偶上有不足,诵读时欠协调。若是“有丝竹之悦耳”则可避此缺陷。
陋室铭;丝竹;乱耳;悦耳
中唐诗人刘禹锡有文曰《陋室铭》: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孔子云:“何陋之有?”
这篇不足百字的文章,表达了作者身处逆境时的宽广胸怀和对人生的达观态度,历来为人们所称道。凡有中等文化水平的人,几乎都耳熟能详,可称得上是千古名文,令人百读不厌。最近我们在品赏诵读中发现,其中的“无丝竹之乱耳”那一句,有可能是“有丝竹之悦耳”之误。现申述理由于下,恳请海内外博雅诸君子给予教正。
一、从内容看,上下文有矛盾
“无丝竹之乱耳”,表现了对“丝竹”的厌恶口吻,持否定态度。上文说,“可以调素琴”,说明“陋室”中有琴弦乐曲之声;这里却说“无丝竹”,不是自相矛盾吗?何况,古代诗文中凡是用“丝竹”、“管弦”来借代演奏乐器或乐曲的,都表示欣赏的愉悦的心情,不代表使人烦躁“乱耳”的噪音。如白居易《琵琶行》中“浔阳地僻无音乐,终岁不闻丝竹声”,明显是把“丝竹”作为正面肯定的对象表示怀念的,而不是看作“呕哑嘲哳难为听”的“乱耳”之声的。
假若此句作“有丝竹之悦耳”,则与上文的“调素琴”相呼应,顺理成章,天衣无缝。正如“无案牍之劳形”句与上文之“阅金经”呼应一样,都表达了作者摆脱公务烦扰,回到“陋室”里自由自在安适闲逸恬静愉悦的心情,是一种主动进取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
有人依据《晋书·隐逸传·陶潜》有关文字,认为:“‘素琴’就是没有琴弦的琴。”既然“调”的是“没有琴弦的琴”,不会发声,当然与下文“无丝竹之乱耳”就不矛盾了。
对“素琴”的此种解释,我们不敢苟同。查《词源·糸部》释“素琴”:“不加装饰的琴。”通常见到的古文注释本,也都说“素琴”是“没有华丽装饰的琴”、“朴素的琴”,均无“没有琴弦”之说。“素”,本义为白色的丝织品,引申为“白色”、“洁净”、“朴素”诸义。琴是一种古代乐器,5弦,或7弦;与它近似的是“瑟”,25弦。这两种都是平放着敲击或拨弄演奏的,类似于现代的“扬琴”。《诗·小雅·鹿鸣》:“我有嘉宾,鼓瑟鼓琴。”可见早在春秋时期就已经出现琴瑟了。其后的历史名人俞伯牙、司马相如、诸葛亮、嵇康等都流传下来与琴有关的生动故事。还有“琵琶”,是抱在怀中弹拨演奏的。这些乐器都有丝制的弦,一端固定,另一端有“轴”或“柱”,可调节弦的松紧度,以定声音的清浊高低。《琵琶行》中说琵琶女“转轴拨弦三两声,未成曲调先有情。”就是写她在演奏乐曲前,先调试、调和、调节、调理琴弦,定准弦的高低之后,再正式演奏“成曲调”的完整作品。如果不能“调”,那就成“胶柱鼓瑟”无法演奏,难以变通了。所以,文中既然说是“调素琴”,如琴无弦,调什么?怎么调?作者不用“抚、弄”等动词而用“调”字,应该是经过精心选择最准确的结果,不会是草率而为的。
查《晋书·陶潜传》,那段文字为:(潜)“性不解音,而畜素琴一张,弦徽不具,每朋酒之会,则抚(按:未用“调”字)而和之,曰:‘但识琴中趣,何劳弦上声!’”细读此文,得知陶渊明与朋友们宴饮聚会时,他用这张朴素的没有弦和系弦绳的琴,做出应和他人演奏乐曲的样子,以此形式寄托他的情趣和意旨;朋友们的乐器是发声音的,不然,怎么“和之”?陶潜的“素琴”无弦,是“个案”,但不能得出所有 “素琴”都是“没有弦的琴”的结论。 《宋书·陶潜传》节略上段文字为:“潜不解音声,而畜素琴一张,无弦,每有酒适,辄抚弄以寄其意。”如果“素琴”本身就是“没有琴弦的琴”,那就没有必要再加“无弦”二字强调说明了。古人惜墨如金,他们何必画蛇添足呢?所以,此说难以解我们之惑,尚须进一步探讨。
二、从文体形式看,有一定缺陷
《陋室铭》应属于骈俪体。骈体文讲究对仗,一正一反,一张一弛,一进一退,如“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对仗工稳,平仄和谐,音节分明,词性照应(“鸿”谐音代“红”,与“白”成颜色对),一“有”一“无”,相反相成,内容对比鲜明,诵读铿锵有力。刘勰在《文心雕龙·丽辞》中对对偶的要求是:“言对为易,事对为难,反对为优,正对为劣。”而“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二句,仅仅是字数相同,却连用两个“无”字,有正(“事异义同”)无反(“理殊趣合”),显得重复拖沓,音调不协。假如是“有丝竹之悦耳”,则无此缺陷,显得更为完美。
有人提出:“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是排比句,而大量用排比句是骈体文的主要特征之一。既然不是对偶,就不能看作有缺陷。
我们认为:排比不是骈俪文的主要特征,而对偶才是它的必要因素。“骈”的本义是两马并驾一车,引申为并列、对偶;“俪”的本义是成对、配偶。骈俪体文章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大量句式的对偶上,如果句式不是成双成对,怎么称得上是“骈俪文”?把两个含有虚词“无……之……”形式的句子看成排比未必合适。排比是结构相同、意义相关的一组句子或短语,不必要求字数相等,且通常认为同样结构至少要在三个以上。如果只有两个字数相等的句子,尽管有相同成分,仍然看成对偶为好。
以上管见,是从阅读中体会得来,可惜无文本根据。诚恳地希望业内专家及广大读者,以更多资料补我们之缺,或纠正我们之失。
[说明]此议题由魏连科先生提出,赵芳远参与讨论并补充内容,联缀成文。
2015-03-25
魏连科(1936-),河北柏乡县人,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研究员,省管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I207.6
A
1672-4658(2015)02-009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