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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币制下企业会计核算研究——平潭综合实验区内企业会计核算设计

2015-02-28汪秀清

邢台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账簿平潭记账

汪秀清,辛 林



双币制下企业会计核算研究——平潭综合实验区内企业会计核算设计

汪秀清,辛 林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福建福州 350202)

双币制将是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对台经济合作先行先试的具体措施之一,在岛内实行双币制将给涉台企业带来全新的机遇和挑战。分析了这一政策的特殊背景和意义,从会计核算的角度,对实验区的双币制与其他外资企业外币核算的区别及优点进行阐述,并对双币制下平潭岛内涉台企业日常业务中会计核算作出设计。

双币制;会计核算;设计;平潭综合实验区

一、平潭综合实验区实行双币制的特殊背景与意义

2009年5月,国务院审议通过《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以福建为主体的海西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2009年7月,中共福建省委决定设立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2011年,国家发改委出台《平潭综合实验区整体发展规划》,允许平潭综合实验区实行特殊的开放开发、先行先试政策,成为对台特殊地区。2012年2月,国家发改委表示,将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内实行“双币制”,平潭和台湾地区的银行机构之间可以同时开立人民币和新台币两个同业往来的账户,允许境内外企业以及个人在平潭岛内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开设人民币和新台币银行账户。基于这种背景,有专家学者提出,与台湾共同构建两岸货币清算机制的设想,即在平潭岛内设立两岸货币清算银行,清算银行将作为平潭银行和台湾银行的中间桥梁,负责人民币和新台币的清算和兑换业务。在平潭实行双币制具有不可忽视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1.打破了长期以来海峡两岸双方货币不得在各自行政区域内流通的僵局,脱离了美元等中介货币,大大降低了双方各项资金往来的换汇费用和汇率风险。

2.“双币制”为实验区内的涉台企业、金融机构和个人提供了直接进行双币现钞/现汇清算的平台,无需再依赖中银香港提供人民币购售服务,换汇渠道最为直接、便捷、经济。

3.创建了便捷的日常涉台经营业务货币清算渠道,为台资企业的货币结算、兑换和清算等金融合作提供了更为全面的服务。

4.台商在岛内可直接用新台币进行投资,投资成本低、速度快,能有效地吸引投资,解决了当前台资企业筹资渠道少、成本高、规模小的问题。

5.“双币制”下,平潭岛率先实现两岸双币直接清算和自由兑换,是“先行先试”的创新举措,是国家海西经济区建设战略意图的具体落实,是对两岸经济合作和创新的“探路”,具有积极的实践探索意义。

二、平潭综合实验区双币制与其他外资企业外币核算的主要区别及优点

(一)基本存款账户开立不同

基本存款账户是企业和个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银行结算账户,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业务都得通过本账户进行办理。按照现有的会计法规规定,企业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双币制下,允许外资企业在境内外分别开设人民币和新台币两个基本存款账户。例如,允许平潭的银行机构和台湾地区银行之间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的账户和新台币同业往来的账户,同时允许平潭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为境内外企业以及个人开设人民币银行账户和新台币银行账户。

外资企业同时开立两个基本存款账户,大大方便了跨境银行间的同业往来,大大简化了境内外企业以及个人结算办理手续,节约了换汇费用。

(二)记账本位币选择不同

记账本位币是指企业日常记账和编报时的货币。我国《会计法》规定,一般企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外贸企业根据需要可以选择一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企业只能选择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双币制下,有外币业务的企业选择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的同时,还可以选择一种主要的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同步反映会计数据。例如,双币制下,平潭综合实验区内的台资企业,可以同时选择人民币和新台币作为企业的记账本位币。

同一企业可以同时选择两种记账本位币在我国会计惯例中暂无先例,是平潭先行先试、特事特办的亮点之一。这种账务记录方式,为双方的利益相关者提供更加完整、全面、直观的会计信息,帮助其作出更好的财务决策。

(三)双币结算方式不同

现有外资企业是遵循《境外机构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在境内结算银行所开立的非居民人民币结算账户进行外币结算。海峡两岸的双币结算,是按照2010 年 7月,两岸三地所达成协议,即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香港中银为双方货币结算提供服务,其主要方式是通过美元等第三方货币账户来实现货币清算功能。

“双币制”下,平潭综合实验区内可以设置双币清算银行,专门办理两岸投资、贸易和非贸易项下的清算业务,实现两岸货币直接对(划)转。清算银行下设双币交易中心,专门负责人民币与新台币的货币兑换。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台湾地区的银行将通过双币清算银行,直接进行双币清算和自由兑换,真正实现两岸金融深度合作,实现两种货币直接结算。

例如,实验区内台资企业,对台业务可直接启用新台币银行账户进行结算,每笔业务终了也无需随时结汇;而对内业务直接用人民币结算,无需换算成新台币。两个账户都是独立账户,相关业务的收支结算和结存,无需结汇。

(四)记账方法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规定,外资企业实行外汇统账制,即日常记账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将发生的外币业务折合为人民币反映,外币在账簿上只作辅助记录。对于折算中汇率的选择,除特殊情况外,企业发生的外币业务应以即期汇率作为折合汇率。期末,则按期末汇率将所有外币账户余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其产生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在这种做账方法下,企业主要设置一套账,用以反映所有经济业务的往来,外币业务只是其中一个组成部分,其会计信息不够直观。

双币制中外资企业将同时开设两套账,一本将按照我国的新会计准则、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进行账务处理,所有直接以人民币结算的业务都将记录本账本;同时,还可以外币投资国或地区的会计准则和相应记账本位币进行账务处理,账本中仅反映以该国或地区货币结算的业务。两套账都是企业的主账簿。双方之间除双币兑换业务外,不进行交叉处理。分开实行两套账,有利于保持各自账务处理的独立性和系统性,也能为利益相关者提供更加直观的财务信息。

(五)期末报表不同

按照规定,外资企业日常经营业务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定某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期末编制财务报告时,必须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汇兑差额在所有者权益项目中列示。

双币制下,因为外资企业日常同时用两种货币遵循两个可能不同的会计准则同步进行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两本账都只记录了某一方面的业务,无法全面、系统、完整的反映企业所有经济业务,所以,期末必需编制合并报表,综合反映企业全部业务情况和经营结果。

三、双币制下平潭综合实验区内涉台企业的日常业务具体会计核算的设计

双币制中,外资企业账务处理特点是:分别开设人民币账簿(以下以A账簿表示)和新台币账簿(以下以B账簿表示),并在相应银行开立两个基本存款账户。人民币业务和外币业务将分别通过各自账户直接支付和结算,会计处理将分别记录到相应账簿。下面将以平潭综合实验区内台资企业日常业务处理为实例来对其账务处理进行设计。

(一)吸收台资业务

2013年起,中国台湾将全面采用国际会计准则。大陆则按照新会计准则进行处理。

企业收到新台币投资时,可以直接存入新台币银行账户,同时在B账簿中,按照台湾的会计准则作出吸收投资的账务处理,无需按当日的市场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登记入账,也无需记录A账簿中。同理,如果企业吸收的是人民币投资,也只需存入人民币银行账户,只在人民币账簿中做出记录即可。

(二)日常经营业务

1.国内购销业务

企业国内购销业务时,所涉及的款项将直接通过人民币银行账户进行收支结算,并将此业务只记录到A账簿;与此业务相关的后续未了款项,将来也是以人民币银行账户结算。

2.台湾地区购销业务

企业同台湾企业之间的购销业务,相关款项将以新台币直接进行收支结算,并按台湾会计准则记录B账簿;与此项采购业务相关的后续未了款项,将来以新台币银行结算。

3.其他国际购销业务

企业与台湾地区以外的国际间的购销业务,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记录A账簿或者B账簿;相关款项将根据交易国的需求,既可以用人民币账户结算,也可以用新台币银行账户结算。企业账簿中都将此类业务按照相应的会计准则,作为外币业务处理。

4.台籍工作人员薪酬结算与支付

企业支付给台籍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直接用新台币进行结算和支付。并计入B账簿中。

(三)借贷业务

企业借入新台币时,直接存入新台币银行账户,并在B账簿中做出借款处理,A账簿不做账务处理。

(四)对台投资业务

企业涉台投资,可以直接从新台币银行账户结算,并在B账簿中做出记录。

(五)期末处理

由于双币制下,企业平时对不同的业务采用两种准则分开记录,每月末报表必须合并反映,才能保证会计数据的全面性和完整性。建议,以人民币和新台币编制两套会计报表。人民币报表中,以我国的新会计准则为标准,将B账簿中的业务视做外币业务处理,在报表工作底稿中进行加工后反映在合并报表里。同时,参照台湾会计准则编制新台币报表。在这份报表中则将A账簿中的业务视做外币业务处理,反映在工作底稿中,最后合并编成新台币报表。两套报表都应当系统、全面、完整的反映当期经济业务,其主要区别是各自遵照的会计准则不同,记账本位币也不一样。中方和台方的利益相关者都能按照自己的理解方式较为准确的采用会计信息。

四、需要进一步关注的问题

1.两岸货币清算银行能否顺利建成问题。双币制是基于通过双币清算银行成立交易结算平台之上实现的,两岸货币清算银行能否顺利建成,以市场为主导的双币交易平台能否如期有效发挥作用,有待进一步落实。

2.两岸货币当局对双币制具体执行共识问题。双币制是建立在双方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提出的,但就具体执行方式,海峡两岸是否达成共识,还有待进一步落实。

3.报表中汇兑差额处理。由于双方合并报表中,都将对方作为外币业务处理,必然会涉及换算汇率的选择和汇差处理,这有待相关政策进一步明朗,才能进行账务处理。

4.有关税收问题。相关的税收优费政策未体现,也给企业将来的会计处理带来不确定性。

[1]福建平潭.面向台湾选干部实行“双币制”[N].新华新闻,2012-2.

[2]林声强.ECFA下海峡两岸货币清算合作机制研究[J].福建金融,2011,(2):23-27.

[3]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S].2003.

[4]陈茜.海峡两岸贸易人民币结算及其制度构想[J].商业研究,2011,(1):191-195.

[5]《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应用指南[S].2006.

2014-11-23

2013年福建省教育厅社科A类课题:两岸会计准则差异性对台商总部经济岛——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体的影响研究.项目负责人:汪秀清.项目编号:JA13364S.

汪秀清(1977-),女,福建福州人,硕士,主要从事财务管理的研究.

F23

A

1672-4658(2015)01-009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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