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国内
2015-02-28
宏观•国内
交通运输部将在3重点领域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
2015年3月13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推广应用。
《意见》要求在车型选择上,重点推广应用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积极推广应用燃料电池汽车,研究推广应用储能式超级电容汽车等其他新能源汽车。在行业选择上,重点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领域,并积极拓展到汽车租赁和邮政快递等领域。
《意见》提出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应用初具规模,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的总量达到30万辆;新能源汽车配套服务设施基本完备,新能源汽车运营效率和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具体体现在:公交都市创建城市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京津冀地区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5%。到2020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达到20万辆,新能源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共达到10万辆。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运营效率明显提升,纯电动汽车运营效率不低于同车长燃油车辆的85%。投入交通运输行业的新能源汽车可靠性显著增强,车辆故障率明显降低。
农村物流车辆将要制定技术标准
3月12日,交通运输部、农业部、供销合作总社、国家邮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协同推进农村物流健康发展,加快服务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以全面提升我国农村物流发展水平,支撑农业现代化发展。
在推广先进的农村物流运作模式方面,《意见》提出要优化物流运输组织。在有条件的地区,加快推广定时、定点、定线的农村物流“货运班线”模式,开展县至乡镇、沿途行政村的双向货物运输配送服务,提高农村物资运输的时效性和便捷性。鼓励市到县和县到乡的客运班车代运邮件和快件,健全小件快运服务体系,降低物流成本。引导运输企业与农村商贸流通企业、供销合作社共同制定运输、配送计划,积极发展以城带乡、城乡一体的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模式,提高农村物流集约化和组织化水平。
在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农村物流装备方面,《意见》要求制定符合农村物流发展需求,适应农村公路技术特点的农村物流车辆选型技术标准。大力推广适用于农村物流的厢式、冷藏等专业化车型,规范使用适宜乡村地区配送的电动三轮车等经济适用车辆,探索建立农村物流专业运输车辆的标志化管理政策。鼓励各地根据实际需求使用电动车辆以及清洁燃料车型,加快淘汰安全隐患大、能耗排放高的老旧车辆,提升农村物流运输的安全性、经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