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基层农经体系建设情况调查报告
2015-02-27郑琪
郑 琪
永安市农业局
永安,别名“燕城”,隶属福建省三明市管辖,位于闽中偏西,下辖11 个乡镇、4 个街道办事处228 个行政村,全市总人口32.56 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12 万户约19.95 万人,占人口比例61%。 2014 年,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70 亿元,财政总收入24.6 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6.2 亿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353 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5177 元,县域经济实力连续19 年保持全省“十强”。
一、永安市、乡两级农经体系状况
1.市级机构情况
永安市设立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核定编制7个,为全额拔款事业单位编制,现在编6 人,实际在岗4 人,其中35~50 岁在岗人员3 人、50 岁以上1 人,本科学历3 人;有专业技术职称4 人,其中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1 人。
2.乡镇机构情况
2005 年乡镇机构改革后,全市15 个乡镇(街道)取消独立的经管站,其岗位和编制均划入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5 个乡镇(街道)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岗位核定编制35 个,全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现实际在岗26 人, 其中35 岁以下7 人、35~50 岁在岗人员13人、50 岁以上6 人,本科学历7 人、大专学历4 人、中专学历15 人;有专业技术职称的26 人,其中高级职称3 个、中级职称13 人。
二、基层农经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管理体制不顺,职能弱化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 〔2006〕30 号) 文件精神:“农村经营管理系统不再列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等行政职能列入政府职责,确保履行好职能”。但是在实际的机构改革中,各省理解和执行政策态度不一,有的省、市、县设立农经局,有的机构格局不变但人员变为行政编制或参公编制。就福建省而言, 部分地区县级以上经管站已列入参公管理,三明市各县经管站属第一批申报参公单位至今不能列入参公管理,究其原因是农业主管部门与审批主管部门沟通不足,造成各地执行政策不一致。
2.在岗干部减少,体系不完整
国发〔2006〕30 号文件出台已9 年多,各级政府一直未对如何加强农经机构队伍建设提出具体贯彻意见,造成了全省农经系统体系不完整,出现一些县市即未纳入参公单位管理,又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拒之门外的两难格局,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和相关激励机制都未将农经系统纳入其中,造成农经基层体系建设弱化,人心不稳定,干部调出很多,调入很少,如永安市基层乡镇编制35 个,实有人员仅26 人, 有的乡镇已出现无一个农经干部的现象(如罗坊乡),有的乡镇虽有占编人员但是从事本职工作的很少,甚至由乡镇指定其他干部兼任。
3.职称晋级困难、聘用难度大
在现行的职称晋升政策中,副高职称晋升到推广研究员或高农高定职称,是否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是申报资格的硬性规定,但是农经职称序列(农经属社科类)全国各级都未设置科技进步奖,不能申报科技进步奖,也不能申报农业部丰收渔业奖,这就造成了农经干部即不能参公又无法获得进一步晋级职称的机会。 同时,基层事业工作人员工作待遇不合理。 县、乡两级事业人员承担着各类基层组织的服务监管工作,工作在最基层条件艰苦、压力大、晋升难,但现行的与其工资挂钩的职称配设比例明显不合理,县乡级高级职称比例10%,中级30%,地市级的高级职称比例15%,中级45%,省级的高级职称比例25%,中级45%,因此造成一部分基层的农经事业人员取得职称资格后无法聘任。
三、体系现状对各项农经工作的实际影响
1.主体身份不明朗
农经工作的行政性质与农经机构的事业身份极不相符,农经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等“三大管理”属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市、乡两级农经机构均为事业单位,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开展行政监督管理工作不具合法性,也缺乏权威性。
2.管理体制不顺畅
乡镇实际上只设农经岗位,无农经机构。 乡镇农经人员的招聘、 调动无需农业部门和市经管站意见,由此造成了市站对乡镇经管人员的管理、协调能力弱化,不知找谁负责牵头做事,对各项工作开展难度增大。 同时,在新常态下的农经工作又新增了许多工作内容,如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创新经营主体的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与仲裁、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的创建、农村三资监管平台的建设与管理等多项工作,这些新增的工作都须要顺畅的工作体系和充足的人员、经费来保证,现行工作条件下要全面做好农经各项工作是极度困难,存在履职风险。
四、推进基层农经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
1.明确农经干部主体身份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 号)及近年来中央多次关于“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要求,各级尽快出台市、乡农经机构改革意见,现有农经事业编制转为行政编制,确立农经部门行政管理、行政监督、行政执法职能。
2.理顺市、乡两级农经管理体系
转变过去那种乡镇农经干部的工资、待遇、选拔都在当地人民政府, 市农业部门只管职称的弱化格局,建议将农经部门同畜牧部门一样实行垂管,并在每个乡镇设立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所(站),确保农经三大行政管理职能和各项业务“有人做事、能做好事、能出成效”。
3.要落实好基层农经干部的有关待遇问题
建议取消农经副高晋升推广研究员或高农高定职称过程中将省级科技进步奖作为申报前置资格的硬性规定,科学合理设置申报条件,从源头解决全省农经在岗人员无推广研究员或高农高定职称的不合理现象。 建议提高基层干部待遇,修改现行的职称比例为高级职称比例25%,中级45%与省级持平,让其安心工作,更好的服务于农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