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老人被讹”事件一波三折的传播学思考
2015-02-27华汉泽
华汉泽
(南京政治学院,江苏 南京 210003)
“扶老人被讹”事件一波三折的传播学思考
华汉泽
(南京政治学院,江苏 南京 210003)
本文通过对“扶老人被讹”事件的梳理,从舆论传播的“刻板偏见”、媒体报道引起“道德恐慌”两方面视角进行分析,提出各方媒介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的建议。
“扶老人被讹”事件;刻板偏见;道德恐慌;媒介素养
9月8日晚,一条“扶老太被讹寻证人”的微博消息引发热议,发布这条消息的是淮南师范学院大三学生。而就在9日晚上就有目击证人在网络发声,明确表示,该同学骑车从老人身边经过,不知是何原因,老人就倒地了,且两者之间的距离不足以撞倒老人。正当众人以为女大学生又成了当代的“救了蛇反被蛇咬的东郭先生”时,事情在15日又有了不可思议的反转,在15日安徽当地电视台播出的节目中,3位目击者表示,曾听到女大学生现场向老太太道歉,并承认是自己撞倒。随后,21日警方认定女大学生负主要责任,再到该女学生申请复核并以6个犀利反问为自己辩解。一波三折,无疾而终,却触动了社会敏感的神经。
此次的罗生门事件再次将“老人该不该扶”这个话题推上了舆论高峰。“扶老人”这个词汇似乎已经成为一个话题敏感区。下面,笔者就此次安徽女大学生“扶老人被讹”事件一波三折的发展结合传播学理论进行探索和思考。
一、舆论传播的“刻板偏见”
从2006年的“彭宇案”开始,到郑州老人倒地拍照搀扶事件;从专家、律师建议扶老人时可选择拍照等方式留下证据到北大副校长扶老人“撑腰体”走红网络,无论是正能量还是负能量,无形间都为“老人”贴上了标签,并且妖魔化了“老人”这个名词,使得大部分公众对“老人”形成了刻板印象,[1]在舆论传播中也无形间带上了“有色眼镜”、“刻板偏见”。
刻板印象指人们对某个事物或物体形成的一种概括固定的看法,并把这种观点看法推而广之,认为这个事物或者整体都具有该特征,而忽略个体差异。它会导致人们在认知时,出现知觉上的错误,造成先入为主,妨碍对人或事物做出正确、客观的评价。而在我国当今社会,正是由于先前舆论在传播上的宣传倾向问题,使得用户形成了对“老人”的刻板印象,对“老人”标签化。由于曾经出现过的一两个“扶老人被讹”的小概率事件的大肆报道,无论是舆论还是用户,在面对此类事件时,思维定式,以偏概全,存有偏见和刻板思维看待和报道事件,违背了新闻的真实性、客观性原则。舆论并没有给本是弱势群体的老人一方以公正的待遇。在警方还未判定事情的真相时,舆论就急于做出自己的判断,未免有干预司法公正之嫌。而作为社会公器的舆论,应该提供相对公平的发声平台,让立场对峙的双方有相对平等的发声权利,不应因自身偏见,剥夺任何一方的发声权利。
二、媒体大量报道引起“道德恐慌”
科恩指出,媒体倾向于用重复报道某一种反社会行为,令公众对某一特定社群产生恐惧和加以打压,而他将此种恐慌命名为“道德恐慌”。[2]传媒扩大化是道德恐慌形成的主因。大众媒体是“船头上的瞭望者”,①一如拉斯韦尔认为大众媒介拥有“环境监测”的功能,它通过新闻报道的形式将观察到的社会环境的异常信息传递出去,从而引起人们的关注,具有社会监督的功能。媒体监测着社会环境的各个方面,一旦社会某一事件脱离主流价值观时,媒体就会进行报道,实施警告,以大量的报道引发公众的“道德恐慌”。
从2006年的南京“彭宇案”开始,每一次此类事件发生,媒体就仿佛找到了一条重大新闻,如同进行一次狂欢,一大波报道蜂拥而至,大量媒体对“老人”定性并贴上这样或那样的标签,将新闻职业道德抛在一边,不负责任地不断对读者群体进行负面的暗示,主观地将个人行为转化为所属“老人”这个群体的群体典型代表行为,以引起整个社会对“老人”这个群体的负面关注,甚至是敌意,成为一旦有导火索就易引爆的定时炸弹的社会情绪。
三、媒介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
古斯塔夫·勒庞在其经典著作《乌合之众》中,曾这样写道:“拥有独立意识的老实人,在群体中会表现得蔑视法律,我行我素;拥有独立意识的胆小鬼,在群体中会变成一个胆大包天,肆意妄为的人。”在当今网络高度发展的信息化时代中,在网络匿名性、群体性的激发下,此种效应更为明显。用户在这样的舆论生态中,相较以往更愿意发表自己的看法,UGC(User Generated Content,即用户原创内容)成为信息生产和传播的一大主体。借助自媒体、微博、微信、人人等平台的即时性传播、舆论的迅速扩散,“人人都是通讯社,个个都有麦克风”的状况不断发展,信息的话语权被分散到每一个普通个人手中,人们可以根据自己对信息的解码自由发表言论,与之相随的是情绪化、片面化、误导性的舆论和信息充斥网络,理性的舆论秩序被打破。舆论逐渐地开始超越正常表达的权限,不断蔓延,成为一部分人发泄心中情绪和不满的通道。因而,提高媒介素养对人们来说可谓是迫在眉睫。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教授陈力丹认为,“媒介素养分两个层次:一个是公众对于媒介的认识和关于媒介的知识;另一个是传媒工作者对自己职业的认识和一种职业精神。”笔者同样认为,作为普通公民,在参与舆论时,不能人云亦云,要有独立的思考,能正确理解、分析媒介信息,提出批判意见,提高对负面信息的免疫能力。而作为传媒工作者,首先需要具备的就是职业精神,对事实真相要尊重,对新闻来源要做严谨的核实,不能干预司法公正,要为双方提供相对公平的发声平台。同时,作为“船头上的瞭望者”,更要不断提高自身素养,了解传播实质,明了传播意义,有身为传媒工作者的责任担当,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传者。
无论是媒体还是公众,都应该不断提高自身思考能力,不断提高媒介素养,做到既不被刻板印象左右,又不被舆论裹挟,能够理性地、批判地接受和对待信息,真正做到独立思考,共同营造理性的社会舆论环境,还舆论一片净土。
注释:①约瑟夫·普利策:“倘若一个国家是一条航行在大海上的船,新闻记者就是船头上的瞭望者。”
[1] 沃尔特·李普曼.公众舆论[M]. 1922.
[2] 斯坦利·科恩. Folk Devils and Moral Panics[M]. 1972.
[3] 程曼丽.新闻传播学辞典[M].新华出版社,2012.
[4] 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M].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
G206.3
A
1674-8883(2015)21-0188-01